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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經濟學家給女兒的忠告

第 6 章 文化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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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正在讀的一本書上所說,我們生活的時代是一種真正的信任的時代。開關輕輕一按,我們就確信電燈會開啟,光線會充斥整個房間,我們從來不會停下來想,事情為什麼會這樣,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我們坐著飛機滿天飛,在微波爐裡做飯,在網上衝浪,但是我們卻很少懂得使這一切成為可能的技術知識,而且常常也是沒有興趣去了解這些技術知識。 這本書還說,相比之下,我們的祖先,卻是他們世界的主人。如果你最先進的成果就是用手工把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打磨,做成一個鋒利的箭頭,那麼,你就不必擔心這種技術會超越你的智力水平。 但是現在情況要糟得多。現在的人,一百個裡面沒有一個可以說清楚如果用一塊石頭擊打另一塊石頭時,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或者說, 是什麼使一塊石頭成為一個整體。如果一個人不太懂量子力學的基本原理,那麼,當他往一塊石頭上,或者一把椅子上坐時,他不會擔心會坐空,這就是一種極大的信任的行為,因為正是量子力學才使椅子 Fair Play 51

Fair Play 52 成為可能的。你必須承認,20世紀之前,沒人知道萬物是如何產生的, 除非你相信量子力學是在古代非洲創立的,後來又被遺忘了。 你也許會反駁說,理解也是分許多層次的。的確,尼安德特人 (Neanderthal)和同時代的智人一樣,根本無法搞懂在亞原子 (Subatomic)水平上,是什麼使物質結合在一起的,但是,在一種更熟悉的範圍內,尼安德特人卻非常瞭解事物是如何運轉的,根據這些知識,他們也非常瞭解與之相關的周圍的世界。你也許會堅持認為, 在這種史前的思維和現代思維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比如,現代人就認為,頭頂上的燈光照明是理所當然的。 你可以堅持這樣的觀點,但是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讓我用實驗證明給你看。拿一個小樹枝,把它折成兩段。現在,把這兩段放回到一起,放開。為什麼這兩段樹枝沒有變回一個整體呢?所有的部分都在,就跟你原來拿來的一樣。現在,你把這兩段放回到一起,看上去所有部分的位置關係和你原先拿來時是一樣的。他們應該變回一個整體的啊。他們現在為什麼沒有變回一個整體呢?原先使他們成為一個整體的是什麼呢?而現在為什麼又做不到了呢? 你也許能夠回答這個問題,也許不能。如果你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那麼你對樹枝的基本性質的把握就是一種純粹的、虔誠的信任行為。 如果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那麼你很可能就是一個很有思想的人,知道是什麼使你的燈泡發光的。無論是哪種情況,樹枝的問題就和房間裡面電流的問題一樣神奇,它和其他事情一樣,需要人們相信,需要人們認為它是理所當然的。 每個年代,都是一個信任的年代;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系列未經核實的假設。而我們這些未經核實的假設的總和,被我們稱之為我們的文化。不願意去質疑這些假設就被稱之為文化偏見。當某人意識到某種假設未被證實,於是停下來驗證這個假設,這時,就有了進步。 例如,認為電比其他普通事物更神秘或者更缺乏瞭解的一種成見, 就是文化偏見的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我以前讀的那本書的作者還是個孩子時,就學會了把某些事情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直到現在,他仍然故意不對那些事情抱有好奇心。這就是一種警告,警告我們應該仔細考慮,哪些事情我們應該讓我們的孩子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六搶劫酒鋪是件壞事,而徵收累進所得稅就是件好事, 至少沒有搶劫酒鋪壞,這就是一種成見,這裡面就存在一種文化偏見。這種成見看上去也許僅僅是一種簡單的、一貫的法律信條,但是它的意義遠不止此。在美國的政治傳統中, 透過遊說議員來透過一個更嚴酷的稅法被認為是件好事,而遊說議員,使搶動酒鋪合法化就會被大家認為是徹頭徹尾的爛事。這兩種遊說,都是透過一種純粹的制度內行為來圖謀改變法律。而我們的反應卻存在如此大的差異,就是因為我們被一種對這種制度太多的忠誠束縛了;同時,我們也被一種文化信念束縛了,這種信念就是:如何恰當地、合法地修正這種制度。眾文化信仰是透過教育傳遞給下一代的。我的女兒在學校中學到,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偷盜行為是錯誤的,但是她卻不知道,徵稅行為本身也是錯誤的。這種教化的持續影響力是非常強大的。我能肯定凱萊永遠不會投票去使直接偷盜合法化,但是我卻不太確定她永遠不會投票增加人們的稅收(儘管我希望不會這樣。隨著凱菜一天天的長大, 我會堅持我在她出生時便給自己立下的協議,即便我可以完全控制她的政治觀,我也永遠不會去試圖支配她的道德觀)。 改革稅收體制是一項遠大而光榮的事業。而放棄目前這種難以置信的稅收體制將會是一項更加雄心勃勃、更加光榮的計劃。要想使這種努力取得成功,就必須在文化信仰領域進行一場革命,而且要將最終的革命成果從小學教育開始一直貫穿下來。奴隸制度的消亡正是如此的,它是被武裝力量在短期內消滅了的,但是要徹底消滅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制度,還是經過了長期的道義上的爭論,透過這種道義上的力量實現的。 53

54 那些膽怯的政治家們是永遠不會贏得這場反對累進稅制的鬥爭的, 他們總是在論證(無論他們的論證是多麼正確),高水平的邊際稅率會阻礙經濟增長,會限制窮人和中產階級的一些機遇。如果能贏,就像反對奴隸制的長期鬥爭獲得勝利一樣,也是那些具有洞察力和勇氣的人們的勝利,因為他們會在大眾面前宣佈,累進稅制是錯誤的。如果人們能夠學會對偷竊一個酒鋪感到厭惡,那麼他們也應該能學會對徵 “富人”的稅感到厭惡。 文化偏見既是理性矛盾的起因,又是它的結果。一般情況下,當兩種相互對立的思想都試圖去佔領一個人的大腦時,它們會相互衝突,直至其中一種思想退卻、放棄。但是, 當這兩種相互對立的思想都伴隨著頑固的文化偏見時,任何一個都不會被輕易擊敗,它們都會永遠存在下去,去排斥那些天生的、有獨立思想的人們,不然,這些獨立的思維會繁榮昌盛起來。公於是,就產生了一件我很關心的事:在星期一的時候,有人教我的女兒說,“擅自處理”是一種惡習;然而,星期二的時候,又有人教她說,從操場上揀垃圾是一種美德。難道揀垃圾不是一種“擅自處理” 的具體表現嗎?我們有法律來禁止亂扔垃圾,我們有相應的部門去執行這些法律。但是,在我女兒的學校,那些四年級的義務警員可以說是篡奪了那些執法部門的權位,他們拿起垃圾袋,就立刻開始整頓操場秩序了。 當然,儘管有星期一那樣的課,這些義務警員還是一種善意的力量。事實上,如果我們提到的法律是良性的,那麼,擅自處理,即自已掌握法律的行為就幾乎總是一種令人讚賞的行為了。如果你想去執行一種法律,那麼,當人們義務為你去執行它時,你怎麼會反對呢? 我估計,之所以有星期一那樣的課,其起因是恐懼,是害怕授予了一些壞孩子某種許可,去自由執行法律,這樣,他們就會認為這種許可可以是非常寬泛,非常自私自利的了,但是,這種情況是決不允許出現的。在一般情況下,壞孩子們是想幹什麼就會去幹什麼的,無論有沒有許可。我更擔心的是那些好孩子,他們更容易接受道義的說服。我想讓那些孩子們知道,應該反對有害的法律,支援正確的法律, 他們在這兩方面給予的協助,都會得到人們的賞識。 更重要的是,我想讓孩子們知道,一遍遍地背誦你並不以為然的話,是一種應該避免沾染的壞習慣。我們應該去努力追求一種智力上的連貫性,理性上的一致性,這些,與那些設計好了來替代人的思想的口號是無法共存的。因此,我認,當有人慫恿孩子們相信言行不一時,我們應該感到憂慮。 學校教育凱菜說,所有的瀕危物種都應該得到保護,但是,他們又教育凱菜,應該消滅艾滋病毒。在凱菜上三年級的時候,她的老師要她自選一種瀕危物種寫一篇報告,於是,我鼓勵她選艾滋病毒(但是我沒有成功)。艾滋病毒也許是目前為止惟一一種應該而未受到威脅的物種。我們想消滅這種病毒,是因為它的存在給它的受害者帶來了難以接受的損失。原則上說,這和消滅雪鴉沒有什麼區別,因為雪鴉對木材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也可以說應該消滅海牛,因為它給亞馬孫盆地的開發者帶來了難以估量的損失。像這樣的說法,有的是正確的,有的是錯誤的。要辨別真偽,就特別需要對特定的情況進行一種徹底的、毫無偏見的調查。像“瀕危物種應該得到保護”這樣空泛的說法,既愚蠢可笑,又毫無用處。因為這些說法是在反覆灌輸一種思維習慣,即以偏見代替分析,所以是非常危險的。 凱菜受到的教育是,努力工作是一種美德,勤儉節約也是一種美德,但卻從來沒有想過,對大多數人來說,努力工作的惟一正當理由就是不必再去事事節約。 課堂上反覆強調努力工作、勤儉節約使我不禁想知道,對於那些老師們來說,生活究竟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如果一個學生對他們的建議太當回事,那就一定會犯那種腰纏萬貫入土的錯誤。 明年,凱萊就要受到這樣的告誡了:青少年性生活不是件好事。 55

Fair Play 56 但是,她同時也會受到如何避免這種行為後果的訓練,即進行安全的性生活。與此同時,老師也會告誡她,青少年犯罪不是件好事,但是學校卻沒有提供“安全犯罪”的培訓(當然,進行犯罪是一種不好的想法,但是如果你確實選擇了搶劫他人,那就一定要戴上面具,永遠不要使用不必要的暴力,因為那會使一項輕罪上升為一件重罪),也沒人會給她解釋這其中的差異。 為什麼校方給學生教安全的性行為而不教安全的犯罪行為,這裡肯定有某些原因。也許他們認為學生更可能在性行為方面比較活躍, 而非犯罪行為方面。或者說,無論他們是如何給學生們講授的,實際上他們認為性行為並不總是件壞事。如果他們確實這麼認為,我就希望他們應該誠實地面對性問題,而不是總想著在這個問題上把我的女兒嚇得半死。 透過教育,凱菜長大了,她學到了很多東西。其中, 就有許多基本的行為規範,但是,這些行為規範在具體應用中,從來就沒有發揮過作用。大人們常常對某些事很有信心, 洋洋自得,但是,如果仔細審視這些信心,就會發現他們常常是明顯的自相矛盾,因為這些信心不是經過嚴格的邏輯判斷得來的,而僅僅只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喜好而得來的。根據我粗略的調查,有80%的父母認為,他們可以對自己孩子的價值觀施以強有力的影響,但是,他們自己卻認為,自己的父母對自己的價值觀沒有什麼影響!公如果有人說:“我已經在努力地找工作了,都找了好幾個月了,但是沒有人願意僱我。我走投無路,只好去偷盜。”大多數人會對這樣的人產生一種本能的同情。如果有人說:“我已經努力了好幾個月了,想和一個姑娘約會,但是沒有哪個姑娘願意和我出去約會,走投無路之下,我只好去強姦了。”同樣是上面那些人,他們只會對這種說法表示輕蔑。從這兩種並列的觀點中,我們應該得到一些教訓。我想,好的教訓應該是,我們對竊賊的同情是被誤導的。我們還可能得到其他一些更新奇的教訓。但是,有這麼多的人在設法同時持有這兩種觀點, 卻沒有任何迫切的願望去把它們協調一致起來,我對此感到非常的吃驚。 我經常聽到這樣的事:那些反對合法墮胎的人,就必須承擔收留、 撫養無家可歸的孩子的義務。但是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些反對死刑的人,就必須承擔收留被判無期徒刑的殺人犯的義務。為什麼這樣的雙重標準不但被接受了,而且是被非常滿意地接受了,甚至沒有對它們進行任何的評論! 還有,那些支援越南戰爭,卻在當時逃避兵役的政客們,都遭到了猛烈的抨擊,說他們虛偽。按這個標準,任何支援揀垃圾,卻從來沒有當過清潔工的政客,任何支援艾滋病研究,卻從來沒有在艾滋病研究實驗室裡工作過的政客,任何想提供生產力,卻從來沒有開過廠的政客,都可以被稱為偽君子了。但是沒人會很嚴肅認真地贊同這樣的立場,這成了一般規律。那麼,為什麼服兵役這個問題卻沒有遵循這個一般規律呢? 透過聽廣播,我判斷,目前我們的宏觀經濟面臨的兩大問題是: 第一,人們消費太少;第二,人們儲蓄不足。對於這兩種擔心,那些評論家們甚至在同一次評論中都會涉及到,他們好像一點都不感到窘迫!我真是奇怪,他們怎麼能讓人們在多花錢的同時增加儲蓄! 我還讀到過這樣的評論:我們應該對大學生進行補助,使大學畢業生的收入高於高中畢業生,而高收人就意味著高稅收。當然,有工作的人掙的肯定比失業的人掙得多,因此,根據這個邏輯,我猜想, 我們應該給每一個企業發放補助,哪怕它只有一個僱員。但是這個邏輯好像從來無法成立。 當鮑勃•多爾(Bob Dole)參議員辭職的時候,他發出了一個響亮的號召,號召建立一個更加小型化的政府,並且施行一系列他引以為傲的立法成就,但是,這些立法中的每一項都是在擴大政府的規模和管轄範圍!這樣看來,多爾或者是在他的政治哲學方面撒謊,或者 57

58 是在他引以為傲的事情上撒謊,也可能是他原本負責過濾不合邏輯事物的那部分大腦出問題了,停止工作了。但是,他的聽眾並沒有注意到這些,和原來一樣,他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現代的傳統,即政治演說原本就不必有什麼意義。 從那時起,多爾就把這兩種同時縮減政府和擴大政府的誓言提升到他競選運動的雙重核心地位,以至於從來沒人對此產生過疑問,這對我來說簡直可笑之至。例如,在辯論中,任何一個有見地的主持人都可以把這樣一個問題作為首要問題提出來:“多爾參議員,你說你和你的對手的區別就是,你想建立一個更小型化的政府,而你的對手希望有一個更大的政府。但與此同時,你說你在參議院的時候,最引以為傲的成就之中,包括制定了《美國殘疾人法案》、《空氣清潔法案》 和《公民權利法案》(1991年)等。先拋開這些立法的好與壞不說,似乎毫無疑問,這些立法都會擴大政府的規模。你對任何縮減政府規模的成就都會感到驕傲,是嗎?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什麼你從不談談這些法案呢?如果不是這樣,那你怎麼能說在這個問題上,你和克林頓總統有著原則性的差異呢?” 我已經等了好長的時間,希望有人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其實,早在四年前,就該有人向布什總統提出這樣的問題。 一次,我正和我的女兒在樹林裡散步。她停下來去聞花香,我就在她前面幾步遠,因此,我首先發現了一個水塘。 “凱萊,過來看!”我的聲音在空氣中激起了一陣擾動,聲波向外傳播,傳到了我女兒的的耳朵裡。她跑著過來了。於是, 我倆輪流撿小石子往水塘裡扔。每個石子都在水中激起層層漪,水波向外擴散,一直到水塘的岸邊。每個波紋後都緊跟著另一個波紋,只是微微小一些而已,一個接著一個,無窮無盡似的。歡每個曾經往水塘裡扔石頭的人都想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聽起來不像瓦格納的歌劇一樣。每一個聲音的聲波也是多重的,一個波接著一個波,只是一個比一個微弱一些。那麼,為什麼每個聲音我們只聽到一次,而其他那些本應帶給我們耳朵聲音的聲波都到哪裡去了呢? 甚至在我最勤于思考的時候,我也從來沒有問過這樣的問題,直到某個已經知道問題答案的人問起了我,當時我已經快30歲了(現在, 我已經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了,但是,如果不事先簡短講解一下微分方程,我還是不太有把握來解釋這個問題。它跟這樣的情況有關,即大氣是一個奇數維的空間,為三維,水塘的表面是一個偶數維的空間, 即二維。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四維、六維或者八維的空間裡,每次我們聽到一個聲音時,我們就會接收到許多“波”)。現在我已經40多歲了,這個問題來得如此自然,而我沒有去問這個問題就顯得如此令人費解,我感到我好像是在一種昏迷狀態下度過我的20來歲的。 但是,在孩子們和大人們之中,這種簡單的好奇心比你想像的還要少。凱菜,對波紋和聲波都懂,但是就從來沒有問過我為什麼任何聲音每次只能聽到一次。為什麼夜晚的天空是黑色的而白天的天空是藍色的,只有哈勃和愛因斯坦在深入地探究這個問題,也正是他們超凡的好奇心,引發了科學史上許多偉大的事件。在我的經驗中,所有的孩子(包括許多大人),都把一件宇宙中(至少是人類思維的)意義最深遠的謎當做理所當然的事情,即一種令人驚訝的不對稱性,我們可以記住過去,卻無法記住未來。 我曾經遇到過一位快退休的家事法庭的法官。他對他職業生涯中處理過的關於孤兒和棄兒的案件進行了一番思考,從中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即收養幾乎都是錯誤的解決方案。幾十年的經驗告訴他,和由親生父母撫養的孩子相比,收養的孩子在上學方面、法律方面、交際方面以及事業方面,都會遇到多得多的麻煩。我曾經問過這位法官, 是否在收養的孩子和孤兒以及沒有被收養的棄兒之間,沒有太多的可比性。他說,他以前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現在,在有生之年, 需要重新思考一下這些問題了。現在,人們可能堅持認為,這種特殊 59

60 的法官太愚蠢了,不能被看做是法官職業的代表,也許也不能代表這一類職業。事實上,我也曾經贊同這種觀點。於是,我把這個事件記下來,作為對自己的一個提醒,即人們是多麼容易接受一種觀念,然後就會去堅持這種觀念,而且從不願意再去對它進行哪怕是一丁點兒的思考(但是,我很想知道,如果這個法官的判決會對他所關愛的人產生影響,而非陌生人,他是否會事先考慮得更仔細些呢)。 說起法官,我曾經看過一個美國公共廣播公司的談話節目,是關於如何選擇病人參加藥物實驗研究的。參加談話的人,來自各行各業, 其中包括最高法院的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該談話號稱代表了各種意見和觀點。現在,在我看來,很清楚,在這個問題上,人們基本上可以採取兩種立場:或者允許病人自己選擇對他們自己的治療方法(根據實驗者自己的意願),或者允許其他人給病人選擇治療方法。談話的結果中,一個小小的失望就是,每個參與者,包括斯卡利亞法官,都選擇了第二種立場。最讓人失望的是,沒有一個參與者,包括斯卡利亞法官,看上去認識到了第一種立場也是可行的。 他們都想當然地認為,會有某個管理者參與進來,他不會讓病人參與這個藥物實驗研究;每個論談的參與者都非常賣力地論證這樣的觀點, 即這個管理者應該採取某套參與實驗研究的標準;但是,沒有一個論談的參與者意識到(哪怕是一丁點兒的),在這個他們都一致認同的基本問題中,到底有沒有任何管理者可以扮演的角色。 就我個人而言,如果我面臨這樣的問題,我會首先設定一些合理的價格。如果有太多的病人想試一試新藥,那麼就向他們收費,或者付錢給他們,讓他們不要參與這種實驗斫究。如果沒有足夠的病人參與這種新藥的實驗研究,那麼就付錢給那些參加實驗研究的物件。如果一些病人比其他病人更適合這種實驗,那麼就給不同的病人設定不同的價格好了。現在,讓市場去發揮它的作用吧! 你也許喜歡這個方案,也許不喜歡。但是我這裡關注的不是這個方案的優點,而是一種思想傾向,這種傾向使得斯卡利亞法官和那些一起參加談話的人根本忘記了這種方案的可行性。他們設想出了自己的結論,即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官吏能夠分配資源,然後,他們便就這個結論的細節問題開始詭辯。他們都完全受到了一種有害的文化偏見的支配,這種偏見使得美國人認為,任何真正重要的社會問題當然而且必須在市場之外得到解決。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去質疑這種偏見,因為他們完全喪失了他們的好奇心。 公我想舉一個引申的例子,是關於如果不去質疑那些根深蒂固的文化偏見,將會如何導致在公共政策方面產生錯誤判斷。我們來談談最低工資的問題。公標準的保守派,反對最低工資制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最低工資制度會在非熟練工人中間產生失業問題;2. 因此,最低工資制度正好傷害了那些應該得到幫助的人群;3. 因此最低工資制度不是個好制度。 我想逐項地、仔細地審查一下這種論點,同時考慮一下文化偏見的問題和一些未經權衡過的假設。 首先,我確信,最低工資制度的確引起了實際上的失業問題。雖然在1994年,一群普林斯頓的經濟學家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對這個問題提出了一些疑問,但是我還是對這個觀點非常有信心。他們一項最世人所稱道的研究成果,就是他們仔細調查了1990~1991年的新澤西州的快餐業,他們發現,在提高了最低工資後,對就業基本沒有什麼影響。 這項研究的批評者提出了許多反對意見。例如,這些普林斯頓的經濟學家們是透過電話採訪來收集一些僱員的資料的,他們只是獲得了這些資料的一些表面價值。後來,其他一些研究者仔細調查了實際的工資記錄,發現僱員們在電話上所說的和他們工作記錄上所顯示的有許多非常重要的差別。 在這一點及其他一些方面,這個普林斯頓的經濟學家小組受到了許多批評,他們也對這些批評做出了一些反應,於是,又有許多人對他們的反應又做出了反應。這種行為是非常可貴的,因為這樣可以學 Fair Play 61

Fair Play 62 到許多東西。但是,這些行為不應該掩蓋更重要的一點,即每一本標準的經濟學教科書都會提供大量理由充分的論據,去讓人們相信,最低工資制度會導致失業,沒有多少研究成果可以用來戰勝這個構建得非常完備的理論和論據體系。這也不是說未來的研究就毫無意義了, 原則上,很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會出現大量像普林斯頓這樣的研究成果,促使我們對這個問題進行重新估量。僅僅對新澤西州快餐業這種單一情況的觀察,並不能成為讓我們去拋棄所有關於最低工資制度的觀點的一種合適的理由,這就好比僅僅觀察了一個氦氣球,並不足以成為我們拋棄所有重力理論的理由。 這個觀點的第二點是說,因為最低工資制度使人們失業,因此對工人來說,它一定不是個好制度。這是一種邏輯跳躍行。要記住, 我們正在討論的是可得到最低工資的工作問題。丟掉一個毫無價值的工作,也許比維持它要好得多。與此同時,許多拿最低工資的工人劫在想方設法維持他們的工作,估計他們對自己的最低工資感到很滿意。 正確的思維方式是,把自己放在那些工人的位置來思考問題,問自己,是否希望提高最低工資。例如,假設最低工資提高10%,就會產生10%的可能性使你失業。我想,也許你會認為這是一次不錯的賭局。你有九成的勝算,惟一輸掉的是一份毫無價值的工作。 如果這些拿最低工資的工人真正理解了這種成敗的可能性,他們或許願意,也或許不願意提高最低工資。對於一個合格的經濟學研究生來說,他已經瞭解了一些關於這種成敗的可能性的真實資料,懂得從眾所周知的人們願意賭博的心理出發進行推測,不用費很大的力氣, 就可以用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弄出一套頗令人心悅誠服的論據來。但是在任何情況下,保守派在這方面都是不誠實的(也許不是有意的), 他們都會故意說,很顯然,最低工資制度“傷害了那些應該得到幫助的人”。 以上這些削弱了前面提到的觀點的第二層意思,使之很難進入第三層觀點,即最低工資制度不是一個好的制度。如果我們想得到這個結論,我們就必須走一條完全不同的論證道路。

找到這條道路並不難。假設你是一個小企業主,有10個全職、拿最低工資的工人。如果最低工資增加50美分,那麼你一年就要多花1萬美元。這和增加1萬美元的稅沒有什麼區別,而且你還不會得到任何新的政府服務來作為補償。 對於一小部分人來說(企業主),增加最低工資就好比是大幅增加稅款一樣,所有支付出去的收益,和支付給員工福利的意義是一樣的。 如果要透過一個增加稅收和開支的方案,而且把它的強制性給大家解釋清楚,我想所有的投票者都會猶豫的。但是,如果把這個方案掩飾成一個增加最低工資的方案,那麼,甚至在一個共和黨把持的議會中, 也會獲得順利透過。 根據市場情況,企業主最終可以透過提高價格①來把那種稅收增長的一部分轉嫁給消費者,而且這一部分的比例甚至可以高達100% (雖然不太可能),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主在對付最低工資的增長中, 就成了純贏家(給經濟學學生的一道練習題:準確判定,在何種情況下,以上那種情形可能發生)。但是,儘管這樣,稅收的武斷性和繁重性都沒有任何的改變,這只是意味著,另一小部分人,即消費者, 正在承擔這種武斷而繁重的稅收的一部分。 透過這樣的觀察,我們就有了充足的理由來反對最低工資制。但是,保守派仍然不願意放棄這些貌似強大的理論,他們寧願死死抱住這種令人懷疑的觀點不放,即最低工資制度對工人有所傷害,並以此來假扮成工人階級的捍衛者。他們這樣做,是考慮到一種致命的文化偏見,根據這種文化偏見,那些維護工人的利益,甚至是想像中的利益的人,都比那些維護消費者和企業主真實、合法利益的人更富有同情心。 我在腦海中勾畫了一種有原則性的、受人歡迎的保守主義者,他是所有受壓迫者的捍衛者,當然,這些受壓迫者還要包括那些被挑出來負擔政府義務的人們。這種保守主義的代表們將會認識到並揭示出 ① 企業主在這方面是無能為力的,他們受制於一些他們無法控制的因素。如果快餐消費者可以非常方便地冷凍食品,那麼,快餐食品的價格就不會上漲得那麼快了。 Fair Play 63

64 某種不合理的現象,即讓一小部分美國人去為整個經濟體系的收人再分配方案買單。他們會毫不猶豫地堅持認為,如果政府要命令對低收人的工人進行施捨,政府就應該明確地對它這種方案進行補償,比如用一種更廣泛、更合理的稅收來進行答謝和補償。 這些保守主義者要想在這些方面取得成功,他們就需要在人們的心態方面進行一場實質性的革命,但這種革命並不是沒有先例的。在革命的規模上,要推翻人們那種19世紀的觀念,比如要進行一次家庭野餐會,就要等到大家都這麼做了才可以。這場新型的革命要以建立一種20世紀的觀念為目的,即應視你的職業、收入或社會地位而要求平等的納稅待遇權,一旦你決定要為自己做生意了,這種權利也就隨之消失,不存在了。 在這些零零星星的對革命的渴望中,充滿了政治上的花言巧語, 它們盡力迎合“普通人”的興趣,就好像要想獲得合法的利益,前提條件就是要成為一個普通人;或者說對於是普通人的第三者,我們應該更加關心其公平待遇問題,而對於不是普通人的第三者,我們就可以不必關心其公平待遇問題了。這些觀點在我們的政治文化中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我們很容易忽視它們的醜惡。我想,在美好的未來, 這些觀點就會像一個野餐會上的吊死鬼一樣不受歡迎。 當凱萊開始在我們當地的猶太教革新派教堂參加主日學校時,我注意到有一個班的學生的作業是寫一篇小短文, 開頭必須是“要做得更像上帝一樣,我就要…⋯”。最佳作文都被貼在一塊黑板上,它們的開頭幾乎都是這樣的:“要做得更像上帝一樣,我就要迴圈利用廢棄物”、“要做得更像上帝一樣,我就要好好對待動物”。你真希望凱萊的班也會有同樣的作業,我曾經和她討論過她有可能寫什麼。我建議她寫“要做得更像上帝一樣,我就會殺死我敵人的長子。” 凱萊不喜歡這樣的題目,因此我們商量了一會兒,最後確定的題目是:

“要做得更像上帝一樣,我會努力去實現對整個世界的統治!”① 知識分子的自滿是一種疾病,陳詞濫調就是病源,而不敬的心就是這種疾病的疫苗。我希望培養一個孩子,讓他敢於嘲笑上帝的意願,這樣他就會發現,去嘲笑那些知識分子、政客、教師、法官、記者和經濟學家等都是很自然的事,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懷疑的能力, 取而代之的是他們的文化偶像。 當然,不敬還不夠。看穿一個錯誤的知識概念,只是在為了以新的概念取代它的過程中邁出的第一步。我要讓我的女兒懂得,擴大人類的知識領域是一項光榮而艱鉅的任務,她一定能為之做出貢獻,而這項任務的第一步,就是要在探究真理的道路上,把自己的思想從偏見中解放出來。 ① 順便說一句,這是一種絕對的猶太教革新派的觀點。五年級學生在走廊的牆上辦了一個“大屠殺紀念藝術展”,上面有一個橫幅寫著:消滅納粹!我無法指責這種情感。 Fair Play 65

第 Z 章第一類公平:老祖父謬誤毫無疑問,自由貿易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是件好事,但是,也必須承認,對有些美國人來說,這並不是件好事。因此,對於那些精通經濟學的自由主義者來說,他們共同的觀點就是:“從自由貿易中所得到的東西是如此美妙,以至於讓人無法抗拒,但是,贏家至少應該和輸家分享他的好運。” 因此,隨著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的透過,邁克爾•金斯利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中寫道:“如果有一個美國人,每小時的工資是16美元,但是他卻失業了,該工作崗位被給了一個墨西哥人,因為墨西哥人的工資只有每小時3美元。這時,公平和政治上的審慎就要發揮作用了,即美國人將會因他的損失而得到補償。” 說到政治上的審慎,金斯利也許是對的。但是,說到公平,它所發揮的作用也許恰恰是不公平的。這裡,我們所說的這個美國人,終日因某件事向我們收費16美元,但是,這件事我們本來只應付費3美元的。因此,真正的公平應該是這樣規定的,那些因保護主義而獲利的 Fair Piay 67

68 美國人,應該補償他們的廣大同胞,因為正是這些同胞們替他們承擔了損失。 我和邁克爾,金斯利一樣,都有一種追求公平的激情,在這種激情的促使下,我想提供一個政策建議。我建議,對於所有因北美自由貿易協議和其他自由貿易協議的實行而失業的美國人,美國財政部應該沒收一部分他們的資產,因為他們已經成了社會的寄生蟲。收益可以用來資助一項綜合性的減稅計劃。 保護主義使得那些每小時得到16美元工資的工人透過某種決定來剝削消費者,這種決定是完全合法的,但卻是完全不公平的。因此, 這種決定是讓人厭惡的,就跟合法的奴隸制一樣令人厭惡,當然它們的程度還是不一樣的。當奴隸制被消滅後,公平又意味著什麼呢?根據金斯利提議的邏輯,我們應該補償從前的奴隸主,但是,根據我提出的相對建議的邏輯,我們應該對從前的奴隸進行補償。 金斯利的觀點不是沒有先例的。在18世紀後期,當美國北部各州廢除了奴隸制後,一般採取的措施是:為了公平起見,從前的奴隸應該對他們前主人的損失進行賠償。 過了70年及一場內戰後,再也沒有人認真提過對南方的前奴隸主進行賠償的事了。這部分是因為他們在軍事上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 再也無法有效地推行他們的主張了。同時,這也是因為國家的道德意識有了一定的發展,因而奴隸制被廣泛認為是一種錯誤的制度。那些奴隸主的利潤都是不公平的、剝削來的,沒人認為必須向他們的損失提供補償①。 現在,我們的道德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在上流社會,還有人認為,白人,即便他們的祖先沒有從奴隸身上得到什麼利益,也應該把一些收人轉讓給黑人,因為他們的祖先遭受了苦難。但是,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會建議,現在的黑人應該把一些收入轉讓給白人,因 ① 在林肯任期的前期,他贊成對解放了奴隸的奴隸主進行補償,但這也是出於實用政治學,而不是從道義上來講必須這樣。甚至當他簽署了補償令後,他也從沒打算讓奴隸們來付這筆錢。

為這些白人的祖先在1863年失去了奴隸,遭到了損失。如果你在一個雞尾酒會上提這樣的建議,那麼你就永遠不會再收到這樣的酒會邀請了。 與此相比,在同樣一場酒會上的另一個客人就不會遭此厄運,因為他公開鼓吹對職業再培訓計劃進行財政支援。可憐的消費者剛剛因為關貿總協定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地簽訂而稍稍擺脫了一些保護主義者的奴役,但這些職業再培訓計劃卻要飽受折磨的消費者去繼續支援那些曾經剝削過他們的失業工人。 下次參加雞尾酒會,如果你的同伴在你的耳邊喋喋不休地同情失業工人,那麼你就問問他,是不是應該給內戰後的種植園主制定一個職業再培訓計劃,是不是應該讓剛剛解放的奴隸來給這項計劃買單。 當他滿臉震驚的時候,問問他,為什麼一個一年只掙1.8萬美元的出租汽車司機,卻要比從前的奴隸承擔更多的義務呢?要知道,他們一生都在負擔著因通貨膨脹而不斷上漲的物價,以此來支撐那些製造業工人的收入,而那些製造業工人的工資是他們的兩倍! 酒會上客人們的這種偏見,反映了一種對消費者欠考慮的蔑視, 很時髦的一種做法就是打擊美國的副總統,讓他灰心喪氣。阿爾•戈爾曾經和羅斯•佩羅進行了一次非常重要的辯論,戈爾在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辯護時,甚至不敢提那個好像不太好聽的詞“消費者”。相反, 他在佩羅的勢力範圍內與之糾纏(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他爭辯說, 自由貿易會佩羅試圖保護的產業的工人帶來利益。聽著戈爾的辯論, 我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18世紀縮手縮腳的廢奴主義者的形象:不願意公開維護自己的事業,只是小心翼翼地反對奴隸制,理由是自由勞工制度可能對種植園主更好。在這場辯論中,消費者權益這個極大的優勢卻完全沒有被利用起來,而這正是戈爾最能吸引選民的地方。 金斯利和戈爾一夥人等應該記住,我們建立市場的原因,是為了促進消費。生產只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的一種手段,生產者的存在就是為了服務消費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者的謀利動機通常是為消費者的利益服務的,因此,應該加以鼓勵。但是,如果生產者想在 69

7O 市場體系以外行事,達到某種目的,如遊說議員,尋求保護,避免來自國外的競爭,或者說把交納貢稅作為繁榮貿易的條件,那麼,他們的行為就沒有什麼社會意義了,就不應該得到任何回報。 再徵收稅款(Reassessment)使我的財產稅增加了40%, 而我的鄰居卻安然無恙地避過了這次增稅。這使我對這種不公平做法做了一些考慮不周的評論。我的鄰居說:“沒錯,是不公平。很顯然,在過去15年,你一直沒有付夠你應付的那一份。你應該捐上一大筆款子,對市財政進行補償!”好稅收負擔是否應該和財產價值掛鉤呢?先把這個大難題放在一邊, 我必須贊成鄰居的觀點。現實中沒有什麼是完全公平的,也沒有什麼變化是完全不公平的。 暫且稱之為老祖父謬誤吧,這是一種關於公平的修辭學上的花招, 意思是享有一些特權,使自己免受新的法律的限制,就像我報的低稅額,或者說像一個工會會員所受到的保護,這種保護使之免受國外競爭的威脅。甚至從一開始,這些特權就是不公平的,但是就是因為它們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所以它們仍然被看成是一種道義上的權利。 但是,這也是惰性的秘訣,因為這意味著,如果有任何人試圖從源頭上糾正一種現存的不公平現象,最終都會被攻擊為對其自身權利的不公平。根據這種老祖父謬誤,我的稅額永遠不能提高,工會工人的工資永遠不能降低。 道義問題在遊戲場上總是表現得最清楚的。如果有個惡棍在學校欺凌弱小,勒索同學的午餐錢,被抓住後,命令其改過自新,我們不會認為剝奪了他傳統的收人來源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沒有任何人, 甚至是這個惡棍自己的老祖父,會支援這種發生在學校的老祖父謬誤式的行為。 同時,也沒有任何人會這樣認為:這個惡棍是被誤導了,以為允許他永遠統治這個學校,於是,他就把自己訓練得非常具有威脅性;

如果他知道他的統治將會發生改變,他就會讓自己變得更加友善一些, 因此,他就不必受到譴責,不必去賠償他的受害者。但是,如果這個惡棍的事不是發生在校園,而是發生在一個工廠,而且最重要的是, 如果他有選舉權,那麼,政治家們就會卑躬屈膝地跑來,像老祖父一樣地溺愛他了。 我要提倡的是一種零基數預演算法,這也是公平的另一種說法。零基數預演算法是一種公司管理方法,它要求公司的每個部門每年從一開始就為其所有開銷提出正當理由。而傳統上,與零基數預演算法相對的一種管理方法是,認為每個部門都會有一個和去年非常類似的預算。就像那種老祖父謬誤一樣,傳統的預演算法把現實當做一個自然的起點。好採用這種零基數的方法做到公平,意味著認清一項政策制定得是否公平,並不是根據這項政策是改善了一個人的前途,還是毀了一個人的前途,而是要根據它是否與某個絕對的道義標準相一致。我們也許對那個絕對的道義標準是什麼樣的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們這種解決分歧的嘗試比起一貫認為“我有權享受農業補貼,因為它從我可以記事起就有了”這種態度要更有教育意義。 那麼,如果對福利制度進行改革,損害了最需要這種制度的人的利益,這樣做公平嗎?這個問題問得不對。公平的概念牽涉的不是變革救濟金的問題,而是救濟金水平的問題。傳統的行事方法會使我們問這樣的問題:福利救濟金是應該增長還是下降?而零基數的方法要求讓我們直接轉到這樣的問題:福利救濟金的合理水平應該是多少? 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一個數字,而不是像“少一些”或者“多一些” 這樣的詞。 福利救濟金的合理水平應該是多少?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但是,如果所有對福利救濟金的削減行為都遭到指責,認為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那也就是認為這個關鍵的問題根本就不值得問。如果對 Fair Play 71

72 所有的削減行為都持一種自發的反對態度,那也就意味著要維持現狀, 原因也僅僅是因為它是現狀。 有一個很嚴重的錯誤,是說因為某事是好事,所以它應該多多益善。其實正確的應該是這樣的,因為某個事物很好,我們應該擁有很多(當然,除非它很昂貴),但是“很多”並不是說多多益善。無論你喜愛的東西多麼稱心如意,太多了也會受不了的。 因此,如果有人對你說,政府應該在福利方面投入更多的資金 (或者在艾滋病研究方面、學生貸款方面、戰略導彈防禦系統方面等), 這裡我給你提供一種檢測方法,就像石蕊實驗一樣,可以測定他是否已經淪為老祖父謬誤的受害者:問問他,政府現在已經在這個領域投人了多少資金?如果他不知道目前的資金投入水平,他又怎麼可能知道是投人得太多了還是太少了呢? 在處理像租金管制、失業救濟金以及反托拉斯政策等多種多樣的問題方面,常常缺乏一種零基數推理法,留下了一個知識的真空,於是,像老祖父謬誤這樣的東西就會衝進來填補這個真空。紐約的政客們討論過“逐步取消”租金管制的問題,這樣一來,房客們就能夠逐步自我調整,來適應市場規律。但是,如果租金管制已經首先使房客得到了不公平的利益,那麼,讓管制繼續存在就毫無公平可言了。如果公平是問題的要點,那麼,這種租金管制制度就應該被毫不猶豫、毫不拖延地廢除,而且即使到那時,房客們也應該感到慶幸,因為我們不會再跟在他們後面要賬了。實際上,他們拖欠租金的原因是不同的,或者是因為市場價格的公平問題,或者是他們的真實收入問題。逐步取消租金管制,就好像是想要懲罰一個偷車賊,懲罰的方法是:讓他開著偷來的車,每天少跑幾英里!眾逐步取消的鼓吹者們也許會回答說,他們的動機不是公平,而是實用主義,即一種對政治可行性的判斷。但是在我看來,這些關於公平和實用主義的討論經常被老祖父謬誤搞亂。就拿失業救濟金問題來舉例吧。人們總是說要公平就要提高救濟金的水平,而實用主義者就會給這些救濟金設一個上限,對於這些說法,我已經聽膩了。但事實卻幾乎是相反的:實用主義正是我們首先獲得高額救濟金的原因,實用主義是對政治壓力的一種妥協和投降。布什一次次地提高救濟金的水平,可以算是一個美國現代政治上最佳的投降主義者。完全取消救濟金將會是實用主義和公平之間的一種妥協行為;而純粹的公平要求就更多了,它甚至會要求那些當別人在工作,而他們在吃白飯的人做出賠償來。 有一種比較極端的老祖父的謬誤甚至影響到了反托拉斯法律領域, 當時,有一些公司的合併計劃被禁止了,因為他們的合併可能引起價格上漲(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另一些公司的合併計劃被禁止卻是因為他們的合併可能引起價格下跌(損害了競爭者的利益)。總體上看, 反托拉斯法的基本原理就是:不允許改變任何價格;取而代之的,是要市場停止活動,服從現狀。原因是:現狀就是現狀。這就是老祖父謬誤的本質。 的說到稅收政策,老祖父謬誤在其中就顯得尤其陰險有害了。1990年,國會的民主黨人認為,要做到公平,就要求最高邊際稅率為31%。他們實現了他們的要求,而到了1993 年,他們又說,要做到公平,就要求最高邊際稅率為39.6%! 在此期間發生了什麼變化呢?要做到真正的公平,我們應該阻止累進稅的下降,要讓他們一次性地告訴我們,他們到底認為什麼樣的稅率表才是一個公平的稅率表,而不能讓他們每三年就改一次主意。公共和黨人也不再是前後一致了。1990年,紐特•金裡奇(Newt Gingrich)告訴我們,他更喜歡里根的稅法,而不喜歡布什的稅法; 73

Fair Play 74 1993年,他又告訴我們,他更喜歡布什的稅法,而不喜歡克林頓的稅法。到了1995年,共和黨接管了國會,金裡奇顯然改變了主意,因為他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去採用布什或者克林頓的稅制。現狀已經改變了,但是絕對意義上的對錯標準應該沒有什麼改變,不論是現在的, 還是1990年的。 事實上,如果布什和克林頓的增稅是不公平的,就像許多共和黨人曾經主張的那樣,這些共和黨人就應該不但廢止這些增稅,而且應該使稅制退回到1990年時的稅制。另一方面,如果民主黨人的確認為, 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富人們都繳稅不足,那麼,他們就應該使稅率增加到1979年的水平。 我希望每個人都記住一種關於稅制的公平性的見解,並且始終如一地支援這種見解。我先來舉一個很好的例子:我認為,如果接受的都是大體上相同的政府服務,而一個人比另一個人繳的稅多,那麼, 這種稅就是不公平的。這也就意味著,那種具有欺騙性的“單一稅率” 幾乎肯定因為其過分的累進性而成為一種不公平的稅制了。因為在這種稅制下,每個人都要上繳一定比例的收入,而這個比例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這和每個人都上繳一定數量的美元是不一樣的,並不是像 “單一”這個字面所表達的意思)。我要給單一稅制設一個上限,這樣, 就不會有人付五倍於平均稅額的重稅了。 如果你有其他關於公平的觀點,很好,告訴我你的觀點。但是, 如果你對我說,現在的稅制一直就沒有實現充分累進,那麼,你就成了老祖父謬誤的受害者了。理智上的誠實是需要前後更加一致的承諾的。

第章第二類公平:對稱原則著名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說,孩子天生就懂得一些語法的普遍規律,這些東西就好像是在孃胎裡就輸人了他們的大腦一樣。根據喬姆斯基的理論,一個孩子要學說話,就要把這些普遍規律翻譯成為一門特定語言的語法規律。這種理論在喬姆斯基這樣的語言學家們之間也許存在爭論,但是它對我來說,很有意義。 例如,我相信每個嬰兒的大腦裡都有某種關於“那不公平”的普遍看法,它只是在那裡等待著,等著被翻譯成一種父母們可以理解的語言。 孩子們懂得什麼是不公平。無論何時,只要他們看見,他們就知道這一點,你可以信賴他們的看法,使你對這種不公平引起注意。相反,經濟學家卻認為,公平和不公平是非常微妙的、難以捉摸的概念, 定義他們就很難,認識他們就更難了。 因此,我們創立了一個經濟學的分支,叫“公理化議價理論” (axiomatic bargaining theory),這種理論可以用來解決什麼是公平的 Fair Play 75

Fair Play 76 問題。它的研究策略是這樣的:首先,提出一個準確、正規的公平的定義(通常是用數學語言提出的)。然後虛構出某些高度程式化的場景 (假設傑克有兩個蘋果,三個橘子,而吉爾有三個蘋果,兩個橘子•⋯), 而後根據你先前做出的正規的定義,來判斷事情是公平還是不公平。然後設法評估這些判斷與我們從生活中得來的關於公平的直覺概念是否相符。接著,用另外一種不同的關於公平的精確、正規的定義來重複前面的過程,看看這種定義是否更合適一些。 如果蹣跚學步的小孩能夠理解語言,他們就會對這種“公理化議價理論”感到非常熟悉。那是因為對於公平的正式定義來說,其核心一般是對稱原則,即對於處於類似條件下的人,應採取類似的待遇。 當小孩子們看到別人得到的蛋糕更大時,會大哭大鬧,正是這種對稱原則的作用。 對於一種常人看來很不合適的公平,對孩子和經濟學家卻能產生一種強烈的吸引力。興趣就會滋生哲理,既有孩子們天真的觀點,也有經濟學刊物精妙的理論。而引人注目的是,不論是天真的孩子,還是老於世故的經濟學家,都會達成這樣一種一致的結論,即公平首先是對稱。 從孩提時代一直到長大成人,我們對於公平的態度至少有兩條發展道路,這裡,我說的是常人的情況,而非經濟學家。首先,我們發現公平並不是惟一重要的事情。讓生病的孩子待在家裡,而錯過了棒球比賽,是不公平,但是,為了治病,待在家裡仍然是一個好辦法。長大後,我們發現,公平常常要給效率和得當讓路,當然, 這時,我們對此已經非常理解了。當孩子量了一下蛋糕,然後大哭大鬧說:“這不公平!”父母會非常鎮定地問他:“你怎麼知道我要平分蛋糕?” 能夠認識到生活還意味著很多,而不僅僅是公平,這絕對是一種健康、成熟的標誌。伴隨著這種成熟,產生了另外一種關於公平的思想發展道路(這種思想就更加具有欺騙性了),即輕易忽略了關鍵的對稱原則。

讓我來舉例說明一下,這個例子是那些經濟學家們非常喜歡使用的程式化的例子之一。瑪麗有一套空閒的公寓,而喬正在找地方住。 如果喬不喜歡瑪麗的種族、或者宗教、或者生活方式等等,他就可以再去別處找。但是,如果瑪麗不喜歡喬的種族、宗教或者某種特定的生活習慣,她卻要強忍下這些不滿,把公寓租給喬,因為這是法律規定。 另一個例子:伯特想僱一個業務經理,而厄尼想當一個業務經理。 法律允許厄尼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任何工作。如果他不喜歡阿爾巴尼亞人,他就可以不給任何一個阿爾巴尼亞人幹活。但是,對伯特的標準就要高許多了:如果他讓人知道他不想僱阿爾巴尼亞人,那麼他就最好去找一個好律師了,因為他的麻煩就要來了。 這些不對稱的情況可以說濾掉了公平最基本的要求,即人們應該得到平等的待遇,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不應因一些不相關的外部情況而發生改變。瑪麗和喬,伯特和厄尼,都想建立某種商務關係。為什麼由於那些反歧視法案,他們就不得不承擔一些不對稱的義務呢? 當法律是如此明顯的不對稱時,人們就不得不去懷疑立法機構的真正目的了,他們不是去和種族歧視作鬥爭,而是去鼓勵社會地位的歧視。這些立法者認為僱主和房主的地位要高於僱員和房客,因此, 他們就對僱主和房主表現出了一定的敵意。 我們已經聽過許多關於逆向歧視的事情了,我想是太多了(因為人們在這個問題上再也舉不出什麼新的例子了),這種歧視是說,法律不公平地區別對待黑人和白人。但是我們幾乎沒有聽說過一些關於側向歧視的問題,即法律不公平地區別對待房主和房客的問題。 下面說說為什麼我把這種現象稱為“側向歧視”(sideways discrimination)。房主,和房客一樣,來自各個種族。包括下面表格中的每一欄: 黑人房主白人房主黑人房客白人房客 77

Fair Play 78 逆向歧視是說你的權利取決於你的種族(即你是處於表格中的上一排還是下一排)。側向歧視是說你的權利取決於你的社會地位(即你是處於表格的左邊還是右邊)。 有兩個原因和側向歧視有關。一個是原則性的:不對稱的義務是不公平的。另一個是實質上的:現在限制你鄰居自由的制度以後可能擴而廣之去限制你的自由。現在,當局告訴瑪麗如何選擇她的房客; 以後,當局會告訴喬如何選擇公寓。現在當局告訴伯特如何選擇業務經理;以後當局會告訴厄尼如何選擇工作。如果厄尼拒絕一個黑人僱主提供的工作,他就必須證明他所做出的決定不是基於種族問題的。 為什麼不繼續了?如果平等權利法案的那些原則一直實行下去, 他們就會逐步統治住房市場,職業市場,乃至婚姻市場的方方面面! 在那種離奇的未來,你在選擇情人時,如果考慮種族問題,那將是非法的。司法部的統計人員將會仔細審查你的約會方式,確保你挑選的情人是一個社團的合理代表。當你們最終訂下婚事後,你還必須證明你選擇的配偶客觀上比其他可選物件更合格。一旦這種制度就位,它就會被擴而廣之,涵蓋性別和種族等各個方面:瑪麗會因為嫁人而被傳喚到法庭,因為原本有一個比她更合適的女士可以嫁給她的丈夫的。 如果那種景象聽起來不可思議,那麼,記住,平等權利法案現在的形式,就在幾年前,看上去同樣是讓人難以想像的。如果聽起來像一個噩夢,那麼,要知道,對瑪麗和伯特來說,這個噩夢已經變為現實了。 為什麼這種噩夢般的情景看上去是如此讓人難以理解,如此怪誕?我想仔細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也許,它看上去令人難以置信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料想,如果房客(或者僱員,或者情人)的權利被強制提升到和房主一樣的水平,那麼他們就不願意去投票支援某些人了。 側向歧視之所以興旺發達,取得了極大的成功,就是因為它是對準了像房主那樣的一小部分人。換句話說,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去考慮側向歧視的問題,就是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別人的問題。這種情況從前就出現過。馬丁•尼默勒牧師,在一個納粹集中營待了八年半後,寫下了下面的詞句: 他們先來對付共產黨人,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然後他們對付猶太人,我也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然後他們來對付貿易工會分子,我又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工會分子。 然後他們來對付天主教徒,我還是沒有出聲,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他們來對付我,到那時,已經沒有人敢出聲了。 像瑪麗這樣的房主應該每天好好感謝上帝,感謝上帝恩賜他們有這樣好的運氣,沒有生活在尼默勒牧師所處的那種恐怖時代和恐怖世界。但是,她也會遇到許多和牧師所說過的一樣的境況,即她的自由被剝奪了,但是她的大部分同胞對此卻毫不在意或者漠然置之。像喬這樣的普通人,幾乎不去考慮這樣的事實,即許多他認為理所當然的權利,瑪麗的卻被剝奪了。也許這是因為喬不是一個房主吧。 為什麼我們不敢讓喬或者其他想租公寓住的人,以及厄尼和其他想找工作的人承擔平等權利法案的義務呢?我想這是因為我們認喬和厄尼有權根據他們的地位生活,我們甚至認為,如果我們不允許他們以一些我們反感的途徑來實現他們的權利,我們便是不尊重他們的權利,即便他們行為的動機只是偏執或者固執。但是,如果喬和厄尼有這樣的權利,瑪麗也應該擁有這樣的權利!如果瑪麗被剝奪了這樣的權利,喬和厄尼應該有義務為她呼籲,為她說話。 讓我來直言幾句:平等權利法案對白人男性求職者不公平;對企業主不公平,他們是無辜的,卻被假設犯有歧視的罪行;甚至對於該項法案的受益者也是不公平的。我說的也許對,也許不對,但是這些都和我所要說的問題沒有任何關係。我要說的是,我認為,平等權利法案對固執已見的人不公平,甚至是一個固執已見的人也應該得到公平對待。 你我都不喜歡固執的人。但是容忍和多元化是個人的美德和社會 79

Fair Play 80 公德,它們要求我們去贊同我們不喜歡的事物。容忍意味著接受這樣的事實:他人的價值觀也許和我們的有很大的區別。多元化意味著避免利用政治力量來“糾正”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價值觀。 容忍褊狹的思想聽上去好像有些荒謬,但是有許多其他好的思想都是這樣做的,如有人提倡實施言論審查,我們也給他提倡這種思想的言論自由。事實上,言論自由和容忍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除非將其平等地應用於我們讚賞的人和從內心深處惡毒地反對我們的人身上,否則,它們都沒有任何意義。 容忍是一種令人尊重的美德,因此我們要把它教授給我們的孩子。 多元主義是反對專制的保證,因此,它應該成為我們對政府的要求。 如果我們替那些即便是最受忽視的少數人說話,那麼我們不但在道義上是正確的,在政治上也是明智的。 為了使你不至於認為褊狹是少數人的問題(如固執己見者),只有他們非常令人不快,請你再讀一遍尼默勒牧師的詩句吧,注意納粹最先對付的是誰,要知道,這種情況並不是只有那時才有的。 當食品雜貨店裡的萵苣價格昂貴時,顧客們就會詛咒商家;但是他們的朋友和鄰居無論價格如何也不會賣給他們萵苣,而他們卻不會去詛咒這些朋友和鄰居。我們也很少聽說那些愛發牢騷的人會主動說,他們要開一家他們自己的食品雜貨店,並提供更優惠的價格。有些人自己的第一步還沒有邁出去,卻要號召商家多跑出一公里來。女只是怨恨商家,而不去理會世界上其他沒有給你提供便宜萵苣的人,至少還只是一種相對無害的矛盾行為。但是這種同樣的道義上的混亂也會發生在其他地方,而它也並不總是無害的。大約每六個月, 你就會看到一些新聞報道,說一些缺德的奸商把水賣到了每升1.6美元, 或者是隨著一場自然災害,一些地方的某些關鍵的必需品失去了它的正常來源,於是便被賣到了一個出奇高的價格。那些新聞節目主持人和政客們常常對此表示異常的憤怒,但是我從來沒有看到他們運來過一滴水,即便是每升賣1.6美元或者是以其他的價格出售。如果說這些無德奸商有義務以少於每升1.6美元的價格賣水,為什麼這些新聞節目主持人沒有這種義務呢? 這裡還有一個例子,是一種更加誘人的假象。最近,《紐約時報》 刊載了一篇訃告,上面說這個人:“普遍公民權利的代言人和活動家, 尤其是在同性戀者的公民權方面。”這裡,尤其和普遍是矛盾的,因為 “同性戀者的公民權”是一種委婉的說法,實際是指限制那些不知何故不願意與同性戀者做生意的人的公民權。 顯然,《紐約時報》的訃告執筆者是受了奧威爾式觀念的束縛,認為誰拒絕租給你房子,誰就觸犯了你的公民權。這是不對的。如果確實有這麼一種道義上的義務,要給你提供一所房子,那麼,你所有的鄰居幾乎都沒有履行這項義務,因為沒有一個鄰居願意租給你房子。 假設瑪麗建了一所房子,並且拒絕租給你。她還是為你做了一些好事:瑪麗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後,會在其他地方產生空房,減輕了住房市場的壓力。把這些和我可能為你做的好事做一個比較吧。我沒有什麼涉及房地產的計劃。我沒有任何像瑪麗那樣可能租給你的房子; 我甚至沒有任何可能出租給你的東西。但是根據法律(以及《紐約時報》的報道),瑪麗對你造成了一些實際的損害,而我是完全清白的。 這簡直是瘋狂。 為什麼瑪麗比我有更多的義務租房給你呢?這就是道德義務,只要它存在,它就是一個普遍原則:或者它適用於每個人,或者它對誰都不適用。一項法律在實施的時候,如果不能做到對稱、平衡,它就沒有了道德基礎。 根據同樣的道理,如果你平時必須坐輪椅,因而無法到達你非常喜歡的購物中心的三層。根據法律,購物中心的所有者就必須安裝一部電梯供你使用。但是,這樣的法律就沒有什麼道德意義了,因為它要求購物中心的所有者(一個完全的陌生人)去幫助你克服殘疾,而允許我(另一個完全的陌生人)完全忽視你的困境。購物中心的所有 81

82 者和我其實對你的問題都不感興趣,那為什麼單單他就必須承擔解決問題的所有費用而我就可以若無其事呢? 咱們換一種說法。這個購物中心的所有者,建起了這個購物中心, 對你來說沒有什麼特別的傷害。沒錯,你到不了購物中心的三層,可是,如果他不建這個購物中心,對你來說,也沒有什麼三層好去的。 因此,假設這個購物中心沒有傷害到你,但卻為什麼帶來了必須幫助你的義務呢?電梯也不能被看做是不公平的解決辦法,因為就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不公平。 你也許會反駁說,這個購物中心的出現,的確使你的生活更加糟糕了,因為對於這個誘惑,你的鄰居可以去享受,而你卻不能。但是這種反駁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的:如果一件好事,發生在別人身上,你卻不能分享,你就會特別地討厭它。這是一種關於社會進步的非常乖戾的觀點,如果我們把它從邏輯上推向極端,就會產生這樣的結果:任何人,在任何時候,做了對任何人有利的任何事,而你卻沒有得到,那麼你都應該得到補償。 還有一個相關的例子:小企業主必須僱傭殘疾人。如果說這是建立在某種道德義務上的,換句話說,如果有這麼一種僱傭殘疾人的道德義務,那麼,我們就都必須開辦小企業,使得我們也可以僱傭殘疾人。但是,法律卻規定了一種義務,把它強加在某些人身上(在這裡是指小企業主),而其他人卻沒有這項義務,這也就意味著,這項法律本身認為,這種義務沒有道德基礎。當這種對稱原則被破壞後,所有的道德內容也就跟著徹底瓦解了。 眾“壓迫”這個詞常常會突然在政治辭藻中大量出現。 像褊狹一樣,壓迫常常與不公平有密切的聯絡。這個詞常常用在下面這種情況中:“我們比其他人受到了更多的壓迫,而這是不公平的。”女如果有一種(最好是好幾種)標準可以用來判斷我們對待這種說法的認真程度,那將是十分有用的。我來舉一種公認的、不太完美的量度方法:你所受壓迫的程度和你的淨稅額,即你支付的美元數減去你接受的政府服務的價格,是成正比的。 這種量度方法之所以不完美,其原因是,舉例說明,它忽略了具有壓迫性的立法機構的掠奪,或者說,它忽略了強加給特定的少數人的要求,要求他們執行平等權利法案等類似法律。但是這種量度方法還是一個比較好的粗略的近似值,反映了強加在一個公民身上的負擔, 而如果不是這些負擔,壓迫又是由什麼組成的呢? 壓迫總是褊狹的結果。我們向富人們徵收鉅額的賦稅,然後安慰自己說,沒關係,因為富人和你我不一樣。是,他們是不一樣,有的透過非凡的產業致富,有的透過非凡的好運致富。但是,僅從這些不同我們就得出結論說,可以攫取他們的財產,這是需要某種非人性的東西來運作的,而這種東西正是褊狹的本質,我們是從來不會在學校教孩子這些的。 很久以前,有位美國總統計劃進行一次影響廣泛的衛生保健制度的改革,改革由新的政府機構來運作,資金來源是一種累進工資稅。 他的政治對手公開抨擊這個改革,理由是,它無法運作,它會限制選擇權,衛生保健的質量會下降。這些都是正確的,但是所有這些都沒有觸及它的核心道德問題,即不應該強迫任何人去為別人的衛生保健付費。 沒有一個政客敢講真話了,這就是一種證據,見證了我們對褊狹和壓迫已經變得多麼地毫不在乎。那些不按常理行事,行為方式令人不快的人(比如偏執者),權利越來越少;那些不同於一般,但行為方式無害的人(比如房主、僱主、富人),義務卻越來越多。 但是,權利和義務的性質決定了它們必須被平等分配,不然,它們便失去其道德境界了。我們應該去教育孩子們,不要因為別的孩子和自己不一樣,就去懲罰他們。他們長大後,就會知道其中的道理了。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