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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49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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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髮,一個金發。黑頭髮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麼。“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著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麼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麼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噁心,”金髮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教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髮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髮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著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為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著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裡邋遢,穿著大靴子,頭髮又髒又亂。“快樂碼頭裡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著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髮刺客嘲弄。他的黑髮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麼。“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給他吧。” “別脫斗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著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裡哦。”金髮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髮刺客說了些什麼,然後兩人互相竊笑著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那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隻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裡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隻。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現在沒了。你要是願意,可以叫我貓兒。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爾。你會說通用語啊?” “我父親曾是娜梅莉亞號的槳手長。一個刺客殺了他,因為父親說我母親比‘夜鶯’美麗——不是你碰到的那兩個騷駱駝喲,是一個真正的刺客。總有一天我要割開他的喉嚨,為父報仇。船長說娜梅莉亞號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趕了下來。布魯斯科收養了我,給我一輛推車。”她抬頭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們訂了烏莎諾拉小姐號的艙位。” 女孩懷疑地斜睨他。“她已經離開了。你不知道嗎?她好多天之前就離開了。” 我當然知道,山姆想說。記得當時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碼頭上,看著那艘船向著泰坦巨人和外海駛去,船槳起起落落。“好,”歌手說,“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話,就該當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語能讓女孩子脫衣服,但在船長的艙室裡,全是山姆一個人在苦苦遊說布拉佛斯人。“我等了這個老頭子三天,”船長說,“貨艙滿了,我的手下也操夠了老婆。不管帶不帶上你們,我的烏莎諾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發。”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幾天,好讓伊蒙學士恢復體力。” “他沒體力。”船長前一天晚上親自去客棧檢視過伊蒙學士。“他年老體衰,我不想讓他死在我的烏莎諾拉小姐號上。你們要麼留下陪他, 要麼離開,與我無關,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絕退還他們預付的旅資,這些銀幣本能送他們安全抵達舊鎮。“你們訂下我最好的艙室,它就在那兒空等著。如果你們不走,並非我的責任,憑什麼要我承擔損失?” 若當時出海,我們或許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惱地想,風向好的話,甚至有可能抵達潘託斯。 但這些跟推車的女孩沒什麼關係。“你說見到一個歌手……” “他在快樂碼頭,正要跟‘水手之妻’結婚。” “結婚?” “她只跟與她結婚的人上床。” “快樂碼頭在哪兒?” “戲子船對面。我給你帶路吧。” “我認識路。”山姆見過戲子船。 戴利恩不能結婚!他立過誓!“我得走了。” 他在溼滑的鵝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長的路,沒過多久他就開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後飄蕩,喇喇作響。他邊跑邊得用一隻手扶住劍帶。少許幾個行人都投來好奇的目光,一隻貓人立起來,衝他“嘶嘶”叫嚷。到達戲子船時,他已經腳步不穩。快樂碼頭就在街對面。 他衝進去,還在面紅耳赤地喘粗氣時,就被一個獨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別,”山姆告訴她,“我不是為此而來。”女人用布拉佛斯語答了一句。“我不會講布拉佛斯話。”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亞語說。蠟燭燃燒,火爐裡的火噼啪作響,有個人在拉小提琴,他還看到兩個女孩手拉手圍著一名紅袍僧跳舞。獨眼女人將乳房貼到他胸口。“別這樣! 我不是為此而來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傳來,“伊娜,放開他,那是‘殺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獨眼女人從他身上退開,但仍用一隻手搭著他胳膊。一個舞女大聲說:“要是他願意,可以來殺我。”另一個說:“你覺得他會讓我摸一摸他的劍嗎?”她們身後的牆上畫著一條紫色三桅船,船員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麼都沒穿。一個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聲透過一大叢鮮紅色鬍鬚傳出來,還有一個年紀較大、長著巨乳的女人在跟一個盛夏群島人玩瓦片棋,後者體格魁梧,身披紅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著膝蓋上的女子的脖子。她穿著他的黑斗篷。 “殺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來拜見我夫人。”他的頭髮淺黃猶如蜂蜜,笑容曖昧陶醉,“我為她唱情歌哦。當我歌唱時,女人像黃油一樣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絕她這張臉呢?”他親吻她的鼻子。“夫人,給殺手一個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來,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麼都沒穿。“對了,兄弟妻不可戲,別跟我老婆調情喲,殺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請隨便挑,我還有足夠的錢。” 用這些錢可以給我們買吃的,山姆心想,還可以買木柴,讓伊蒙學士取暖。“你幹嗎?你不能結婚。你跟我一樣立過誓。他們會要你的腦袋。” “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一晚,殺手,就算在維斯特洛也不會要你的腦袋。你沒去鼴鼠鎮挖過寶嗎?” “沒有。”山姆漲紅了臉,“我決不會……” “那你的野妞兒呢?你一定跟她幹過兩三次。在森林裡的夜晚,一起擠在你的斗篷底下,別告訴我你從沒上過她。”他朝椅子揮揮手。“坐下,殺手。喝杯酒,找個婊子。別客氣。”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應過我黃昏前回去,並帶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這樣殺異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滾吧。” “跟我走,”山姆說,“伊蒙學士醒了,他想聽那些龍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還有夢,還……若我們能查到更多關於龍的事,也許能讓他安心。請幫幫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著新娘的手,起身朝樓梯走去。 山姆擋住去路。“你答應過,戴利恩,你立過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維斯特洛是這樣。你覺得這裡是維斯特洛嗎?” “伊蒙師傅——” “——快斷氣了。你把我們所有的銀幣都浪費在那個穿花條紋衣服的醫師身上,然而他也這麼說。”戴利恩的語氣強硬起來,“要麼找個女孩,要麼滾,山姆,別破壞我的洞房花燭。” “我會走,”山姆說,“但你得跟我來。” “不。我跟你沒關係了。我跟黑衣沒關係了。”戴利恩從赤身裸體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臉上。“給。把這塊破布給老頭子蓋上,也許能讓他暖和一點。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鵝絨, 明年就會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沒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罵,而他那赤身裸體的新娘驚聲尖叫,山姆撲向歌手,將他推倒在身後一張矮桌子上。他倆差不多高,但山姆體重是對方兩倍,而且這次他憤怒得忘記了恐懼。他先照著歌手的臉和肚子痛打,然後捶他的雙肩。戴利恩扣住他的手腕,山姆便用腦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鬆手後,山姆猛擊他的鼻子。一個男人大笑起來,一個女人在咒罵。忽然間,打鬥放慢了速度,他們彷彿是兩隻在琥珀中掙扎的黑蒼蠅。有人把山姆從歌手的胸口拖開。他也打那個人,然後硬物砸到他腦袋上。 接下來他發現自己騰空出了門,在霧氣中頭朝前地飛。他剛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運河便迎面向他撲來。 山姆像塊石頭、像塊巨巖,或者說像座山一樣沉了下去。海水滲進眼睛,湧入鼻孔,黑暗冰冷,帶著鹹味。他試圖呼喊求助,卻嚥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張嘴,一邊蹬踢,一邊翻滾,一連串氣泡從鼻子裡湧出。 遊起來,他告訴自己,遊起來。睜開的眼睛被鹹水刺痛,什麼也看不見,他短暫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氣,一隻手拼命拍打,另一隻扒向運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膚冰冷,劍帶順著雙腿滑落,纏住腳踝。 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滿難以言喻的恐懼,於是狂亂地向前劃,試圖做出最後一次努力,結果臉卻撞到運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顛倒了,他意識到,我要淹死了。他揮舞的手碰到什麼東西,也許是鰻魚,滑溜溜地從指間穿過。我不能這樣,沒有我,伊蒙學士會死的,吉莉也將無人依靠。我一定要遊起來,一定要…… 一聲巨響,什麼東西纏住他,穿過腋窩,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鰻魚,鰻魚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張口呼叫,吞下更多的水。他最後一個念頭是,我要淹死了,哦,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睜開眼睛仰臥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膚盛夏群島人正用錘子那麼大的拳頭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說不出話,只能一邊喘氣一邊嘔吐。他渾身溼透,躺在鵝卵石間一攤水中顫抖。盛夏群島人繼續捶他的肚子,更多水從他鼻子裡噴出來。“停,”山姆喘著氣,“我還沒淹死。我還沒淹死。” “呀,你沒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膚溼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許多羽毛。水弄壞了崇精美的披風。”

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風貼緊黑人巨大的肩膀,全溼透了,沾滿汙漬。“我沒想過……” “……學游泳?呀,崇看得出來。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該能浮起來。”他用一隻巨大黑手提著山姆的緊身上衣,幫他站起來。“崇是月桂風號的大副。許多話都會講一點點。在裡面看到你打那個歌手時,崇笑了。崇也聽見了你的話。”他咧開大嘴微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崇知道那些龍。”

詹姆 “我還以為你會剪了這討厭的鬍子,知道嗎?你看起來就像勞勃。”姐姐已換掉喪服,穿上一身淺綠裙裝,袖子是銀色的密爾蕾絲, 脖子上的金項鍊鑲有一顆鴿子蛋大小的祖母綠。 “勞勃的鬍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從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舉到面前。實際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過去那個你的幽靈,成了個蒼白的殘廢,和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拋開那根鬍鬚,“我喜歡穿著緋紅和金色服裝的你。” 我喜歡沐浴在陽光之下,任露水滋潤肌膚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臥室,扔到床上……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談談。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驅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熱酒,口中散發出豆蔻的味道。“你是來討價還價的?需要我提醒嗎,你發誓服從命令。” “我發誓保護國王。我應該留在他身邊。” “你應該服從他調遣。” “託曼不過是在你遞去的每一張紙上面蓋章罷了。這是你的意思, 而且愚蠢透頂。不信任達馮,又為何要任命他為西境守護?” 她在窗邊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廢墟。“你為何推諉,爵士?難道你的勇氣也隨著右手消失了嗎?” “我對史塔克夫人發過誓,不會再拿起武器反對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過是喝醉了酒,並被利劍抵著喉嚨發的誓。” “如果我不在託曼身邊,又如何能護得他周全?” “打敗他的敵人,就是保護他的最好方式。父親不是常說,‘最好的盾牌是揮舞的寶劍嗎’?——哦,對了,寶劍是要手來揮舞的。不管怎麼說吧,相信殘廢的獅子餘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 ——無論死活。此外,赫倫堡作為中樞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 曼德勒沒死的話一定被關在那裡,他是安撫北方人的關鍵之一,而我們向守軍派出的烏鴉均未得到回應。” “他們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殘酷而又愚蠢。他們多半把你的烏鴉全吃光嘍。”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們很可能也會拿你當晚餐,但我相信你會教他們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間,將由奧斯蒙爵士暫代御林鐵衛隊長一職。”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這個不能由你說了算。若你實在要我走,我將指派洛拉斯爵士為代理人。” “開什麼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沒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嗎,紅毒蛇做過提利昂的代理騎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兒就這樣扔在陽戟城。還有,我重申,決不允許洛拉斯•提利爾掌管御林鐵衛。” “洛拉斯爵士比奧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來你對男人的觀念也變了,弟弟。” 詹姆感覺怒氣逐漸升起,“沒錯,洛拉斯不會像奧斯蒙爵士那麼色迷迷地盯著你的胸口,但我不認為——”

“你這是什麼話!?”瑟曦給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閃,“看來我的鬍子還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撫慰。”他好想撕開她的裙服,與她瘋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兩隻手的時候,或許他已經這麼做了。 太后的雙眼猶如幽綠的玄冰,“你最好趕緊上路,爵士。” ……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月童…… “你手沒了還是耳朵沒了?!房門就在後面,爵士。” “如你所願。”詹姆轉身而去,離開了瑟曦。 諸神啊,他們一定在竊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頂撞,溫柔的話語或能將她動搖,不過最近只要看見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話全說不出口。 其實,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離開君臨。對於瑟曦身邊那幫白痴和馬屁精,詹姆實在受夠了。據亞當•馬爾布蘭報告,跳蚤窩的貧民把當今御前會議稱為“小人會議”。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雖說救過詹姆一命,但畢竟曾是血戲班的成員。“科本有許多秘密,誰都能聞出來。”他警告瑟曦,姐姐卻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們彼此都有許多秘密。”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騎士和他們的侍從等在紅堡的馬廄外,其中一半是蘭尼斯特家族直屬的西境騎士,另一半則是新近投靠、不受信任的降將。為安撫軍心,詹姆讓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負責託曼的王旗,讓紅羅蘭•克林頓負責御林鐵衛隊長的純白旗幟,並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頓擔任自己的侍從。“把朋友留在身後,敵人留在身前,方能萬無一失,”這是薩姆納•克雷赫的勸誡,還是父親的教誨? 他的坐騎是匹血色母馬,戰馬則是高大的灰公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為馬取名字,他見過太多坐騎來來去去,想起來甚為痛心。不過,當派柏家的小子把這兩匹馬分別命名為“榮譽”與“光輝”時,他哈哈大笑, 聽之任之。光輝披上蘭尼斯特的緋紅鞍配,榮譽則罩上御林鐵衛的純白衣裳。喬斯敏•派克頓牽住韁繩,讓詹姆爵士上馬——這名侍從瘦得像根矛,手長腳長,油膩的鼠灰色頭髮,柔軟的面頰上剛長出桃子似的絨毛。他身披蘭尼斯特的緋紅披風,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黃色底面上十隻紫色胭脂魚的紋章。“大人,”這小子詢問,“您要戴上新手嗎?” “戴上它,詹姆,”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勸道,“戴上它朝百姓揮手致意,往後他們會給兒孫傳誦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願向群眾撒謊——哪怕是個金光燦燦的謊。讓他們看到斷肢,讓他們看到殘廢。“我准許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當為了我吧,雙手雙腳地揮舞都可以。”說罷,他用左手抓起韁繩,催馬前進。 “派恩,”當大家集合完畢後,詹姆下令,“你騎在我旁邊。”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來像個要飯的,一身老舊生鏽的鎖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馬都沒有紋章,盾牌畫得一塌糊塗,連顏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與深陷的眼窩,伊林爵士渾如死人……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已經死了許多年。 我會讓他振作起來。誰叫詹姆要當這光輝燦爛的鐵衛小隊長呢?他不得不接受國王的調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條件之一,另一個條件是亞當•馬爾布蘭。“我要他們兩個。”他告訴姐姐,瑟曦當即批准。她巴不得趕走他們呢。亞當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劊子手則屬於他父親——如果他還屬於任何人的話。派恩作過御前首相的侍衛隊長, 沒料到禍從口出,有人密告說他私下讚歎泰溫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國統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舌頭。 “開門,”詹姆喊道,壯豬用雄渾的嗓音重複,“開門!” 當初梅斯•提利爾敲鑼打鼓地騎出爛泥門時,數千民眾列隊歡呼。 男孩們個個興高采烈地走在隊伍旁邊,高昂著頭,模仿提利爾大兵邁大步的樣子,他們的姐妹則開啟窗戶,丟擲飛吻。

今日截然不同。蘭尼斯特的隊伍經過時,幾名妓女懶懶地招呼,賣肉派的繼續高聲叫賣。鞋匠廣場上,兩名衣衫襤褸的麻雀自顧自地朝數百百姓宣講,警告說不敬神的人與惡魔崇拜者將引來末日之災。人群為隊伍讓路,麻雀與鞋匠們全是呆滯的眼神。“他們喜歡玫瑰的香味,對獅子卻毫無感覺,”詹姆評論,“我親愛的老姐應該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沒有回答。他真是個旅行的好夥伴,我喜歡跟他談話。 大隊人馬在城外等候,包括亞當•馬爾布蘭爵士與他的斥候,史提夫倫•史威佛爵士的輜重隊,“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聖戰士”,薩斯菲爾德的弓騎兵,古利安學士與他的四籠烏鴉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兩百重騎兵。詹姆麾下這支軍隊總算不滿一千,難稱龐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蘭尼斯特軍團團包圍,而佛雷家出動的人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過他們發來的上一隻烏鴉帶信稱,全軍供應已難以為繼。布林登•徒利是堅壁清野後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實也沒什麼好清的。就詹姆親眼所見,河間地幾乎找不到一塊未被焚燒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鎮、一個未遭強暴的少女。現在我親愛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亞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岡的未竟事業。他嘴裡陣陣苦味。 儘管君臨附近的國王大道跟承平時期一樣安全,詹姆仍令馬爾布蘭率斥候出動。“羅柏•史塔克在囈語森林攻我不備,”他告訴前都城守備隊長,“這事再也不會發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擔保,”能重上戰馬,馬爾布蘭似乎頗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脫掉都城守備隊的金羊毛披風,換上自家的菸灰色披風,“十里格之內,敵人休想靠近。” 詹姆頒佈嚴令,未經他允許,任何人不得離隊。不有言在先的話, 這幫貴族少爺就會到處奔跑賽馬,驅散家畜,踐踏農田了。都城近郊難得還有牛羊漫遊,樹上有蘋果與草莓,農舍旁堆滿大麥、燕麥和冬小麥,道路兩邊是牛車馬車。走得遠點,這番景象哪裡去找?詹姆與沉默的伊林爵士並騎在前頭,感覺十分愜意。溫暖的陽光灑在背上,朔風拂過頭髮,猶如瑟曦的指尖。小子盧•派柏採來一頭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後吩咐他分給侍從們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滿意那身生鏽鎖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滿意自己的沉默 ——從他那邊,只傳來馬蹄聲和劍鞘與劍刃拍擊的聲音。雖然他滿臉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無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對方對於離開君臨的歡喜。我讓他自己選,他思量著,他本可以拒絕我, 繼續做他的御前執法官。 伊林的職位是勞勃•拜拉席恩新婚時送給詹姆的父親的回禮之一, 隨後這個閒職被泰溫公爵用來償還派恩為蘭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犧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劊子手,乾淨利索,一擊收工,從未讓處決陷入難堪境地。他的沉默更為他增添了氣勢,王國難得一位如此匹配的執法官。 當初詹姆下定決心後,便去叛徒走道盡頭找伊林爵士。那裡有座半圓形矮塔,上層分成若干房間,專司軟禁貴族,比如可用來討取贖金或安排交換的騎士與領主之流;地下經由一扇精鐵門和一扇灰木門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層設有監獄總管、大告解官和御前執法官的房間。御前執法官的本職是刑場殺人,但按慣例,還要打理地牢事務,管理這裡的人。 對於這項任務,沒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適的人選了。他既不識字,又不能寫,甚至連說話都不會,只好統統扔給別人處理。可惜的是,他也沒有同僚,因為王國自戴倫二世的朝代以來便沒再任命過大告解官,而上任監獄總管乃是個從小指頭那裡買肥缺的布商人。毫無疑問,他最近幾年發了筆橫財,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錢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們自稱“鹿角民”,小喬便將鹿角釘在他們頭上,再用投石機丟擲城去還給史坦尼斯。這回詹姆找來時,只能再求助於駝背的雷納佛•偉維水,讓這自稱有龍之血脈的老頭指引他走下狹窄的階梯, 來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間充溢著食物腐爛的臭氣,草蓆上爬蟲隨處可見,詹姆還差點踩上一隻老鼠。派恩的雙手巨劍放在擱板桌上,旁邊有一塊磨刀石和一張油膩膩的布,劍刃被打磨得極為鋒利,在蒼白的光線下閃爍著藍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髒衣服堆得滿地都是,佈滿紅鏽的鎖甲與板甲也被拆散開來,四處亂扔,至於打破的酒瓶子,更是無法計算。這個男人除了行刑,沒有其他生活了。當伊林爵士從屎臭熏天的臥室裡出來會他時, 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節制大軍,收復河間地,”他告訴對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捨得放棄這所豪宅的話。”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還有毫不動搖的悠長凝視。正當詹姆準備離開時,對方點了點頭。他終究是肯改變了,詹姆瞥瞥身邊的夥伴,或許我們兩個還有希望。 當晚,隊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營,夕陽沉沒後,一百個帳篷沿小溪搭建起來。詹姆親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來不會有什麼麻煩,但當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這麼想。我決不會重蹈覆轍。 從城堡裡傳來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請,詹姆帶上伊林爵士、亞當•馬爾布蘭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紅羅蘭•克林頓、壯豬與其他十幾位騎士及貴族同去。“我想我應該戴上那隻手。”上山之前,他對小派說。 這孩子立刻為他綁上。那隻手由純金製成,指甲是祖母綠,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頭半攏,剛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卻能用它喝酒,詹姆看著男孩在他的斷肢上綁繃帶,心裡想。“從今天起,人們會稱呼您為金手將軍。”武器師傅曾向詹姆保證。錯,直到我死後, 人們還是會叫我弒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屢屢為他帶來讚歎——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氣發作了。“媽的,如果你如此羨慕這該死的玩意兒,我很樂意把你用劍的手砍掉。”他告訴佛列蒙•布拉克斯。 無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靜中多喝了點酒。 城堡主人跟蘭尼斯特家族結親,才一歲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還是個圓胖的小嬰兒。席間,這位艾彌珊德夫人被抱出來相見,她穿金線小裙服,裙服中間用翡翠顆粒組成一條淡綠色大波浪,周圍是綠色柵格——這是哈佛家族的紋章。過不多久,小女孩號啕大哭, 便被奶媽安撫著送回臥房了。 “還沒有提瑞克大人的訊息?”鮭魚端上桌時,代理城主詢問。 “沒有。”提瑞克•蘭尼斯特於君臨暴動中失蹤時,詹姆還在奔流城作俘虜。若這孩子沒死,該滿十四歲了。 “遵照泰溫大人的命令,我曾親自帶隊搜查,”亞當•馬爾布蘭爵士邊剔魚骨頭邊說,“但我的發現不比拜瓦特多。當暴民們突破金袍子的封鎖線,那孩子還在馬上,其後嘛……嗯,我們找到了他的馬,人卻沒有半點線索,多半是被拉下來殺了。但若是這樣,屍體在哪兒?暴民讓其他人暴屍街巷,為何單單沒有他?” “或許令他活著更有價值,”壯豬認為,“蘭尼斯特家的人贖金不菲。” “這點毫無疑問,”馬爾布蘭承認,“怪就怪在沒人來索要贖金,這孩子如同憑空蒸發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沉,越來越笨拙。哼,倒不如裝上鉤子。“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有債必還。”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再怎麼說, 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著薰衣草香味的太監。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密探,要在混亂中偷走提瑞克自是舉手之勞……或許太監早就知道暴動將於何時何地發生。瓦里斯讓我們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麼都清楚。然而這次暴動他卻一分半點都沒警告瑟曦,他甚至沒到船邊去送別彌賽菈。

詹姆開啟窄窗。夜,越來越清冷,一輪彎月高掛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監,卻可以打爛那張黏糊糊的笑臉,打個稀巴爛。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劍。“時候到了。”他吩咐對方,劊子手便站起來隨他下樓,破皮靴刮擦著陡峭的石階。兵器庫前有個小院子,詹姆找來兩面盾牌、兩頂半盔和一對比武用的鈍劍,把它們分給派恩,自己左手握劍,右手穿進盾牌的綁帶。他的金手能抓東西,卻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騎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樣。 讓我們看看自己現在變成什麼樣了吧。” 伊林爵士舉劍回應,詹姆更不搭話,直接上前攻擊。然而,儘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鎖甲一樣生了鏽,也沒有布蕾妮的強壯體魄,但詹姆遞出的每一記都被他的鈍劍或盾牌擋住。兩人在彎月下舞蹈,兩柄鈍劍奏出鋼鐵的樂章,沉默的騎士讓詹姆好好攻擊了一陣,最後才發起反擊。他連連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劃過頭盔,一記猛斬打飛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點把連線金手與斷肢的繃帶扯斷。 等收劍住手時,詹姆已然遍體淤傷,酒全醒了,頭腦無比清明。“我們每晚準時開戰,”他告訴伊林爵士,“明天打,後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變得跟我過去的右手一樣強大為止。” 伊林爵士張開嘴巴,發出一陣粗嘎的聲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絞痛。 第二天早上,無人敢提及他的傷勢,看來他們昨晚睡得跟死豬一樣。只有下山時,小子盧•派柏替騎士老爺們問了這個不該問的問題。 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曉得嗎,哈佛家的女僕精力特別旺?她們會咬人呢,小子。” 這天仍然陽光明媚、微風吹拂,接下來的一天多雲,再來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對於隊伍來說,這些都沒差,他們風雨無阻地沿國王大道北進,保持著穩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會找個私密之地,留下更多愛的傷痕。他們在馬廄裡打,有獨眼的驢作見證;他們在旅店地窖裡打,周圍是裝滿葡萄酒和麥酒的木桶;他們在石制大谷倉焦黑的殘骸裡打;他們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們也在空曠的原野上打過,任憑雨水嘩嘩地拍打著頭盔與盾牌。 詹姆找了各種藉口,但他沒有蠢到認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亞當 •馬爾布蘭瞭解實情,眾多親隨也各有猜測。當然,沒人敢在他面前說出口……唯一的證人是個啞巴,不用擔心弒君者功夫淺薄的事實暴露出去。 現今,到處都能看到戰爭留下的滿目瘡痍。田野裡,本該是收穫秋小麥的時節,然而野草、荊棘與灌木長到馬頭那麼高,國王大道上見不到一個旅人,從黃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們連人都不怕。馬爾布蘭的一名斥候下馬撒尿,回頭馬已被撲殺。“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憫人地說,“定是披著狼皮的惡魔,用來懲罰我們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馬。”詹姆瞧著馬兒可憐的殘缺屍體,回答道。他命令將馬屍分割醃製,前路漫漫,人煙稀少,肉可不能浪費。 一個叫母豬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頑強的老騎士羅傑• 霍格爵士,他轄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農民。羅傑爵士身材粗壯,肯洛斯爵士認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遠親,因為他的紋章上也有斑紋野豬。壯豬表示同意,並花了一個小時和羅傑爵士仔細研究血緣問題。 詹姆感興趣的是霍格對於狼崽們的描述。“繡著白星星的北方狼來打劫過,”老騎士傾訴,“大人,我把他們趕走了,其中三人的屍體就埋在那片蕪菁地下。在他們之前,是嗜血的獅子——對不起,大人——其首領的盾牌上刻有獅身蠍尾獸。” “亞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釋,“我的父親大人命他掠奪河間地。” “可我沒住在河間地,”老羅傑•霍格爵士堅決地說,“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彌珊德伯爵夫人直屬於君臨——等她學會走路,就會向託曼陛下屈膝的。這番話我講過,可那洛奇不聽,反而殺了我一半的綿羊和三隻產奶的山羊,甚至企圖把我活活燒死在塔樓裡面。幸虧牆壁是堅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滅,他便沒了興趣,騎馬離開。第二天狼來了——四條腿的狼——吃光了獅身蠍尾獸為我留下的所有綿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說怎麼辦?” “播種,”詹姆建議,“祈禱在冬天來臨之前,還有最後一次收成。”這並非對方期望的回答,卻是他唯一能給的答案。 第二天,隊伍越過一條小河,這是君臨城和奔流城各自統治範圍的分界線。古利安學士取出地圖,宣稱面前這片山丘屬於渥德兄弟,這是兩位隸屬赫倫堡的有產騎士……不過他們的廳堂皆為土木結構,早被燒成灰燼,只剩幾根樑柱了。 渥德兄弟沒現身,他們的子民也沒出現,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壘的地窖裡,其中一位還披著襤褸的緋紅披風。詹姆把他們統統吊死, 感覺很不錯,這是正義的感覺。或許某一天,蘭尼斯特,或許某一天老百姓們會真的稱呼你為金手將軍。公正的金手將軍。 越接近赫倫堡,情況越黯淡。隊伍在暗灰色蒼天下騎行,湖泊閃爍著陰鬱的冷光,猶如一大塊被砸爛的鋼鐵。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沒有經過這條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尋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聽他們是否見過棗紅頭髮的美貌處女,或是又醜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處女,然而他一個旅人也沒見到,唯有狼群和它們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蠟般的湖水對面,黑心赫倫盡傾國之力修築的塔樓隱隱浮現,五根扭曲的黑指頭伸向空中,石頭詭異畸形。赫倫堡名義上的領主是小指頭,但他似乎不著急前來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順路幫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懷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里岡從血戲班手中奪過了這座陰鬱巨城,隨後便被瑟曦召回君臨擔任代理騎士,他的手下一定還像盤子裡的幹豆似的散佈在城內——而他們是決不可能把王國的和平帶給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養的這群走狗唯一瞭解的和平就是墳墓。

亞當爵士的斥候報告說赫倫堡大門緊閉上閂,於是詹姆擺開陣形, 令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號,那是一隻彎曲的黑號角,刻有古代的黃金條紋。 肯洛斯爵士連吹三聲,餘音在城牆內迴盪,接著鐵鏈呻吟,大門緩緩開啟。黑心赫倫的城牆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經過十幾道殺人孔,陽光才突然湧現。不久前,他正是在這座院子裡向血戲班道別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叢生,蒼蠅覆蓋在馬屍上。 十來個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樓上觀看他們下馬,這些人個個眼神冷硬,嘴巴緊抿。這樣的傢伙,在魔山身邊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沒有勇士團那麼暴虐邪惡。“操,是詹姆•蘭尼斯特,”一個頭發灰白相間的大兵說,“小子們,他媽的弒君者駕到。如果我看錯了,你們可以拿長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誰?”詹姆問。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後在臉上擦擦, 權當洗臉了。 “真帥。你是這裡的頭兒?” “我?屁,當然不是。大人,說我是頭兒,你不如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臭嘴鬍子裡的麵包屑多半能供養一隻老鼠軍團,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對方將這視為鼓勵。“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他重複了一遍, 接著也笑起來。 “你聽到他的話了,”詹姆扭頭對伊林•派恩說,“去找根頂好的長矛,準備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沒長矛,“沒鬍子”瓊恩•本特利歡快地扔了一柄給他。見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媽的,你想幹什麼?” “讓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說,誰是這裡的頭兒?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嗎?”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介面,“他卻教獵狗宰了,大人。 他、記事本和那薩斯菲爾德小子一起沒了。” 又是獵狗。“真的是桑鐸?你見過他?” “我們沒見,大人,是店主告訴我們的。” “事情發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館,大人。”這回說話的是個年輕人,一頭沙色亂髮,戴著曾屬於瓦格•霍特的錢幣項鍊——那些錢幣來自於數十個東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銀、黃銅、青銅等不同質材,形狀有圓有方,有三角形、有指環形,甚至有骨頭。“店家發誓說殺人的男子半邊臉上全是燒傷,他們店的婊子也這麼招供。桑鐸還帶了個男孩,衣衫襤褸的農民小子。他們砍翻波利和記事本之後,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嗎?” 臭嘴皺起眉頭,好像思考讓他痛苦。“沒有,大人,真他媽操蛋, 但我們沒理會他。” “把狗宰了不就結了?” “是啊,”對方揉揉嘴唇,“可我從來不喜歡波利那坨馬糞,而且獵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們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掛錢幣項鍊的年輕人介面,“可去殺獵狗,瘋子才會幹。” 詹姆仔細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膽大,而且不像臭嘴那麼醉得厲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給大人物們去處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對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對手。” 我若有兩隻手,一定去會會他。詹姆很清楚現下的自己走不了幾招就會給桑鐸幹掉。“你叫什麼名字?”

“拉夫德。簡稱拉夫。” “拉夫,叫全體守軍在百爐廳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虜,我要好好瞧瞧他們,對了,你剛才提到的從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來。噢,別忘了山羊,真遺憾,聽說他已經逝世了,但我想親眼看看。” 首級獻上,他發現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烏鴉吃了眼睛。說來也怪,這顆頭居然還能認出來屬於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鬍鬚所賜——足有兩尺長,在尖下巴下面晃盪。除了鬍子,科霍爾人的頭骨上只剩幾塊乾癟的皮膚。“身體的其他部分呢?”詹姆問。 沒人回答。最終,臭嘴垂下雙眼,低聲道,“爛掉了,爵士。 呃……或是給吃了。” “有個俘虜老吃不飽,”拉夫德解釋,“所以爵士烤山羊給他吃。說實話,科霍人沒什麼肉,爵士先砍下他的雙手雙腳,接著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介面,“但爵士要讓俘虜們都嚐嚐人肉的滋味,他還讓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還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嚥,油脂滴滿了鬍鬚。” 父親,詹姆心想,你養了一群瘋狗。他想起小時候在凱巖城聽過的故事,瘋狂的羅斯坦伯爵夫人在赫倫堡內用人血洗澡,大擺人肉宴席。 想到這裡,復仇也沒了興致。“把它丟進湖中,”詹姆將山羊的頭扔給小派,轉身面向守軍,“培提爾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將以國王之名鎮守赫倫堡。你們如果願意留下——並徵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隨他;不願留下來的隨我討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覷。“賞賜還沒發呢,”有人說,“爵士答應過的。他說重重有賞。” “他說過!”臭嘴附和,“追隨我的人,重重有賞!”十幾個人也加入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