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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17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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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圖擠過去時斗篷被巨獸的獠牙勾住、扯爛。外面還躺著三個死巨人,覆蓋在石頭、爛泥和凝固瀝青下的屍體已有一半被燒焦。火焰融化長城的痕跡清晰可見, 巨大的冰片因高熱而蛻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頭,抬頭,可以看見火焰出發的地方。你在那兒無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輕輕捏碎現在的你。 瓊恩回到其他人身邊,“必須儘可能地修復外門,並堵塞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塊,什麼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鐵欄之間封住。文頓爵士得負起指揮事務來,他是城裡最後的騎士,趕快行動吧, 我想在我們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會回來。我們要告訴他……” “把想法告訴他,”伊蒙學士異常輕柔地說,“他會微笑,點頭,然後忘得一乾二淨。三十年前文頓•史陶爵士是總司令一職的有力候選人,或許可以乾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勝任。但從此之後就不行了。你同唐納一樣深知這點,瓊恩。” 這是事實。“那你來指揮,”瓊恩告訴學士,“你把一生都奉獻給了長城,人們會追隨你。我們著手修門吧。” “我是戴頸鍊發了誓的學士,職責就是服務,瓊恩。我們學士付出諫言,而非命令。” “總得有人——” “你。你必須帶領大家。” “不……” “必須,瓊恩。時間不會太長,只到守衛部隊回來為止。記得嗎? 唐納選擇了你,‘斷掌’科林也選擇了你,莫爾蒙總司令則讓你作他的事務官。你是臨冬城的孩子,班揚•史塔克的侄兒,除此之外沒有別人。 長城是你的了,瓊恩•雪諾。”

艾莉亞每天早晨醒來的時候,她都可以感覺到內裡的空洞。這不是飢餓, 儘管她吃得很少。這是個空蕩的地方,一種虛無,原來兄弟姐妹父母們所在之處化為烏有。她的頭也很疼,雖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當強烈。 艾莉亞對此已經習慣,腫塊終會消解,心中的空洞卻依舊如故。這空洞永遠不會好起來,睡覺時,她告訴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亞根本不想醒來。她寧願蜷在斗篷下,閉緊眼睛, 再度入睡。若獵狗不來管她,她會沒日沒夜地睡。 然後做夢。做夢時最棒。她幾乎每晚夢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領頭,而且她最為高大、強壯、機敏、迅捷。她跑得比馬快,打得比獅子強,每當咧牙露齒,人類便紛紛走避。她從不肚餓,毛皮替她保暖,無懼寒風凜冽。她有許多兄弟姐妹,成群結隊,兇猛可怕,而且統統聽命於她,永遠不會離開。 如果說她的夜晚屬於狼,白天則屬於狗。桑鐸•克里岡天天早上準時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歡。他會用刺耳的聲音咒罵她,或將她提起來搖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頭上。她跳了起來,一邊顫抖著灑水,一邊想踢他,結果他只哈哈大笑。“擦乾淨,然後去喂該死的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辦。 他們現在有了兩匹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馬,艾莉亞給它取名“膽小鬼”,因為桑鐸說它很可能跟他們一樣,是從孿河城逃出來的。 屠殺發生後的第二天早上,他們在田野裡遇見遊蕩著的它,背上沒有騎手。作為坐騎,它很不賴,但艾莉亞無法喜愛膽小鬼。陌客就會反抗。 但她還是盡力照料它,這總比跟獵狗同騎要強。況且膽小鬼雖然懦弱, 但年輕力壯,艾莉亞覺得,如果情勢危急,它會跑得比陌客快。 獵狗不再像以前那樣看緊她,有時似乎並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進馬褥子。我要趁睡熟時殺死他,她告訴自己,卻從未付諸行動,我要騎著膽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諸行動。該去哪兒?沒有臨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們彼此不認識。橡果廳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許會收留她,或許不會,況且艾莉亞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廳。有時她覺得該回沙瑪的客棧——若洪水沒將它沖走的話——跟熱派做伴,搞不好貝里伯爵還能重新找到她。安蓋會教她如何用弓,然後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當土匪,像歌謠裡的“白鹿”溫妲那樣。 但這都是笨念頭,跟珊莎的夢想一樣。熱派和詹德利有機會就離開了她,而貝里伯爵的土匪與獵狗只想拿她換贖金。沒人想跟她在一起。 他們不與我同一族群,就連熱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個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來同獵狗結伴。他們每天騎馬趕路,從不在同一地方睡兩次,並儘量避開市鎮、村莊和城堡。有次她問桑鐸•克里岡,他們要上哪兒去。“去遠方,”他說,“知道這點就行。我不想浪費口舌,也不想聽你亂喊亂叫。媽的,真該讓你跑進那座該死的城堡。” “是啊。”她贊同,同時想起了母親。 “如果我讓你去,你早就死翹翹了。媽的,你該感謝我,併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兒,像你姐姐那樣。”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腦漿這會兒還在綠叉河裡漂呢。閉上該死的鳥嘴,我要把你交給靜默修女會,她們會把多話的女孩舌頭割掉。” 他這麼說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亞根本不說話。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他倆什麼也不說。她太過空洞,無話可說,獵狗則太憤怒。她可以感覺到他體內的怒火,從他臉上的表情、從他扭曲緊繃的嘴唇、從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來。每當他拿斧劈柴,便會進入一種令人戰慄的憤怒狀態,他會瘋狂地劈砍樹幹、落木或者斷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麼細。在那之後,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著,連火都沒生。艾莉亞憎惡這種情形,也憎惡他。那樣的夜晚,她會長長久久地瞪著斧頭。它看來十分沉重,但我打賭自己能揮動。而且不會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們也會瞥到其他人:田裡的農夫,放牧的豬倌,擠牛奶的姑娘,沿滿是車轍的道路傳遞訊息的侍從。她也從來不想跟他們搭話,彷彿對方生活在一片遙遠的土地上,講的是奇特陌生的語言;他們跟她毫無關係,反之亦然。 再說,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時不時會有一隊騎手經過蜿蜒的田間道路,高舉佛雷家族的雙塔旗幟。“他們在獵殺漏網的北方人,”對方經過時獵狗道,“聽見馬蹄聲,趕緊低頭,這裡沒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個由倒下的橡樹根構成的泥穴裡,他們面對面遇上另一位孿河城事變的倖存者。他的紋章是一個披白絲帶跳舞的粉紅少女, 自稱替馬柯•派柏爵士效勞,當弓箭手,雖然弓已經丟了。他左肩與手臂交界處扭曲腫脹,據說是釘頭錘砸的,錘子打碎了肩膀,並使得鎖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乾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紋,還開玩笑說,紅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應該湊成一對。我為他的波頓伯爵祝酒,他為馬柯爵士祝酒,我們共同為艾德慕公爵、蘿絲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後他就要殺我。”說這番話時,他眼裡滿是熾熱的光,艾莉亞看得出,那是真實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腫得出奇,整個左半身沾滿膿血。一股惡臭的味道,聞起來就像屍體。那人懇求給他酒。 “有酒的話,我早喝了,”獵狗告訴他,“我可以給你水,還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喬佛裡的狗。” “現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嚥了口口水,“還要慈悲,謝謝。”

他們剛在不遠處經過一個小池塘。桑鐸把頭盔交給艾莉亞,讓她跋涉回去裝水。爛泥濺上靴子,她把獵狗的頭盔當桶子,水從眼孔漏出, 但底部仍儲了許多。 見她回來,弓箭手竭力抬臉,好讓她把水倒進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臉頰,滲進棕色的血塊,直到胡須裡滿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後,他抓住頭盔舔鋼鐵。“好爽,”他說,“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獵狗幾乎是溫柔地將匕首插進那人胸膛,用身體的重量將刀尖送入外衣、鎖甲和下面的襯裡。然後他把武器拔出,一邊在死人身上擦拭,一邊看著艾莉亞,“那是心臟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殺人的方法。” 殺人的一種方法。“我們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鐸問,“他不在乎,我們也沒鏟子。留給狼和野狗吧, 留給你我的兄弟。”他專注地看了她一眼,“我們只管‘徵集’。” 弓箭手口袋裡有兩枚銀鹿和近三十個銅板。他匕首柄上有顆漂亮的粉紅寶石,獵狗將其掂了掂,然後扔給艾莉亞。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帶,感覺稍好了些。它雖不比“縫衣針”,終究是鐵器,可以防身。死人還有一袋箭,但沒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對艾莉亞來說太大,對獵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還拿了他的圓盔,儘管它蓋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翹起來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馬,否則逃不掉,”克里岡邊說邊四處張望,“但我敢說,媽的早跑遠了。沒人知道他在這兒待了多久。” 等他們抵達明月山脈腳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陽、月亮和星星,艾莉亞覺得他們在往東去。“我們去哪兒?”她再次問。 這次獵狗回答了她:“你在鷹巢城有個姨媽,諸神保佑,也許她會為你這瘦東西付贖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門。” 萊莎姨媽。艾莉亞覺得沒什麼指望。她要母親,不要母親的妹妹。 她不認識萊莎姨媽,就跟不認識黑魚舅公一樣。我們當初應該進城堡的。母親又不是真的死了,還有羅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殺他們。也許佛雷侯爵只是把他們抓起來。也許他們正被綁在地牢裡,或者被帶往君臨,好讓喬佛裡砍掉他們的腦袋。我們並不清楚。“我們應該回去,”她突然決定,“我們應該回孿河城去找我母親。她不會死的,我們去救她。” “我還以為滿腦子歌謠夢幻的是你姐姐,”獵狗咆哮,“沒錯,佛雷也許會留你母親一命,以收取贖金。但七層地獄,憑我一人之力根本無法把她弄出來,媽的。” “你又不是一個人,我也會來。” 他發出一聲響,似乎是笑聲:“這會把那老頭嚇得尿褲子的。” “你怕死!”她輕蔑地說。 克里岡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現在,安靜點兒,否則我把你舌頭割下,為靜默姐妹們省點麻煩。我們去谷地。” 艾莉亞覺得他並不會真的割她舌頭,只是說說而已,就像“粉紅眼”曾說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樣。但她不打算試探,畢竟桑鐸•克里岡和“粉紅眼”不同。“粉紅眼”不能把人劈成兩半,或用斧子砍殺,連用斧背砸人都不會。 當晚入眠時她想著母親,不知道該不該趁獵狗睡著時殺他,好自己去救母親。她閉上眼睛,母親的臉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幾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氣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蓋——包括苔蘚、泥土和水流,腐爛的蘆葦和人所發出的臭氣。她緩緩穿過鬆軟的地面,來到河邊,舔幾口水,抬頭聞嗅。天空鐵灰,雲層密佈,綠色的河水中滿是漂浮物。屍體充塞於淺灘,被流水擊打挪動,有的直接被衝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圍,撕扯豐厚的血肉。烏鴉也在這兒, 一邊朝狼群尖叫,一邊拍翅膀,空中滿是羽毛。它們的血更熱,其中一只正要起飛時,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鳥,想要嘗熱血的味道,想要聽骨頭在齒間碎裂,想要用溫暖的血肉填飽肚子,不要冷的。 她很餓,周圍到處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氣味更強烈了。她豎起耳朵,聽狼群低吼,烏鴉怒叫,羽翼拍打, 河水奔流。遠方某處,傳來馬匹的聲響和人類的呼叫,但那並不重要。 氣味才重要。她再度嗅聞空氣。就在那兒,她看見了,蒼白的物體順流漂下,碰上東西轉了個方向。蘆葦在它面前彎腰。 她穿過淺灘,濺起水花,發出嘈雜聲響,扎入深處。腿腳攪動河水,水流強勁,但她更壯。她跟從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氣味濃烈潮溼,但牽引她的不是這味道,而是一絲刺鼻的冰冷紅血,一股鬱郁作嘔的死亡氣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時在林間追逐紅鹿。末了,她用牙齒逮到一條蒼白的手臂,不斷搖晃,想讓它動起來,嘴裡卻只有血與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軀,費盡全力將屍體拖回岸邊,拽上泥濘的堤壩,一個小兄弟悄悄遊蕩過來,舌頭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齜牙咆哮,將他趕走,否則他便要進食了。此時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體臉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蒼白生褶,冰冷的血從喉嚨裡滲出。起來,她心想,起來,跟我們一起進食,一起奔跑。 馬匹的聲響迫使她回頭。他們從下風處來,所以她沒聞出,而對方幾乎快要到了。騎馬的人類,黑色、黃色與粉色的翅膀翻滾飛舞,手中還有閃閃發亮的長爪子。一些年輕兄弟咧牙露齒,準備守護食物,她齧咬他們,將他們統統趕開。這是野外的法則:鹿、兔子和烏鴉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則逃離人類。她把冰冷蒼白的戰利品棄置於泥沼之中,留在拖上來的地方,毫無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獵狗無需咒罵艾莉亞,或把她搖醒。這是自孿河城以來,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動梳洗馬匹。他們沉默地吃著早餐, 最後桑鐸道:“關於你母親……” “沒關係,”艾莉亞陰鬱地說,“她死了。我夢見了她。” 獵狗看她好久,然後點點頭。這事沒有再提。他們策馬向群山前進。

山勢漸高,路遇一個孤立的小村莊,周圍環繞著灰綠色的哨兵樹和高大靛青計程車卒松,克里岡決定冒險進入。“我們需要食物,”他說,“也需要休整。他們不大可能知道孿河城發生的事,運氣好的話, 甚至會不認得我。” 村民們正在家園周圍建造一道木柵欄,看到獵狗寬闊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錢,讓他幹活。“有紅酒,我就幹。”他朝他們吼。最後,他滿足於麥酒,每晚喝到睡著。 他想把艾莉亞賣給艾林夫人的念頭卻於此間夭折。“從我們這兒再往上走會有冰霜,山路要開始下雪,幾乎無法通行,”村長道,“即使你沒被凍死餓死,也會教影子山貓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獨眼提魅打仗回來之後變得無所畏懼,而半年之前,岡恩之子岡梭爾剛帶領石鴉部襲擊了離此不到八里遠的一個村子,搶走所有女人, 搶走每一粒糧食,男人也被殺死大半。他們現在有鐵器,精良的長劍和鎖甲,整個山路都被控制——石鴉部、奶蛇部、霧子部,所有的高山氏族,紛紛猖獗。也許你能解決一些,但最終他們會殺了你,並把你女兒搶走。” 我不是他女兒,艾莉亞如果沒那麼累,一定會喊出來。如今她不是誰的女兒。她什麼也不是。不是艾莉亞,不是黃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鴿,甚至不是癩痢頭。她只是個白天跟著狗兒跑,夜晚夢到狼群的笨女孩。 這是個寧靜的村莊。他們佔有兩張蝨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飽,清新的空氣裡則有松樹的味道。然而艾莉亞很快認定,自己討厭這地方。村民們都是膽小鬼,甚至沒一個敢看獵狗的臉,至少不會看很久。有些婦女想給她穿裙子,想讓她做針線活,但她們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幹。有個女孩喜歡跟著她,她是村長的女兒,與艾莉亞年紀相仿,但不過是個孩子,擦破膝蓋就會哭,而且走到哪裡都拿著一個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點像士兵的模樣,因此女孩稱它為“兵爵士”,並誇耀它如何保護自己安全。“走開,”艾莉亞告訴過她幾十次,“別來煩我。”但她不肯聽,於是最後艾莉亞奪過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將肚子裡的碎布掏出來。“現在它真的像個兵了!”她說,然後將布娃娃扔進小河裡。從此以後,女孩不再糾纏,艾莉亞則每天梳洗膽小鬼和陌客,或在樹間行走。有時她會找根棍子,練習“針線活”,練著練著就會想起孿河城的事,於是便對樹猛劈,直到棍子斷裂。 “也許我們該在這兒待一陣子。”兩週後,獵狗告訴她。他麥酒喝得太多,但頭腦還清醒,不像胡說。“鷹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會繼續在三河流域搜捕倖存者。似乎這兒需要會用劍的人,以防原住民過來打劫。我們可以住下來,找個辦法給你姨媽送信。”艾莉亞聽到這話,臉耷拉下來。她不想留下,但也沒地方可去。第二天早上,當獵狗出去砍樹運木頭時,她爬回床上睡覺。 但那高高的木柵欄完工之後,再沒活可幹,村長明確表示,他們不能留下。“到冬天,我們餵飽自己都困難,”他解釋,“而你……你這樣的人會帶來流血。” 桑鐸的嘴抽搐了一下:“原來你知道我是誰。” “沒錯。事實上,這兒確實無人造訪,但我們會上市場,去趕集。 我們聽說過喬佛裡國王的狗兒。” “等那些石鴉什麼的到來時,你會很高興自己養了一條狗。” “也許吧。”那人猶豫了一下,然後鼓起勇氣,“但他們說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戰鬥的慾望。他們說——” “我知道他們說什麼。”獵狗的嗓音像兩把鋸子互相摩擦,“付工錢,我這就走。” 離開時,獵狗得到滿滿一袋銅板,一袋酸麥酒,以及一把“新”劍。 老實說那把劍很舊,但對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孿河城奪來的長柄斧 ——在艾莉亞頭上敲出一個包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換得到。不出一天,麥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岡每晚磨劍,一邊為每個豁口和鏽斑而詛咒換劍給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戰鬥的慾望,為什麼要在乎自己的劍是否鋒利呢?這問題艾莉亞不敢問,但思考得很多,他帶她逃離孿河城不是因為害怕吧? 回到河間地,雨勢已然漸小,洪水也開始退降。獵狗轉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們去奔流城,”他一邊燒烤殺死的野兔,一邊告訴艾莉亞,“希望黑魚會出錢買狼女。” “他沒見過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亞厭倦了去奔流城的念頭。她彷彿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卻從來沒有到過。每次向奔流城出發,結果總是抵達某個更糟的地方,“他不會付錢的,只會絞死你。” “隨便,讓他試試看。”他轉了轉燒烤著的食物。 聽他說話,不像是失去了戰鬥的慾望。“我知道我們可以去哪裡。”艾莉亞說。她還剩一個哥哥。別人不要我,瓊恩會要我的。他會叫我“我的小妹”,然後弄亂我的頭髮。然而這段路很長,她覺得自己一個人無法走到。她連奔流城都到不了,“我們去絕境長城。” 桑鐸的笑聲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嗎?” “我哥哥在長城。”她固執地說。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長城離這兒有千里之遙。媽的,我們得衝過該死的佛雷家領地,然後才剛到達頸澤。那些個沼澤有蜥獅,天天拿狼當早點。即使真的抵達北境,也沒缺胳膊少腿,半數城堡裡還有鐵烏賊,那幫該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麼好貨。” “你怕他們?”她問,“你失去了戰鬥的慾望?” 片刻之間,她以為他會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黃,表皮鬆脆,油脂滲出來滴進炊火,發出噼噼啪啪的爆裂聲。桑鐸將它從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開,扔了一半到艾莉亞懷裡。“我的慾望沒問題,”他一邊說,一邊扯下一條腿,“但我才他媽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個哥哥。”

提利昂 “提利昂,”凱馮•蘭尼斯特爵士疲憊地說,“如果你確實和謀殺喬佛裡一事無關,請拿出真憑實據,好在審判時洗刷自己的清白。” 提利昂從窗邊回頭:“由誰來審?” “此事當由王室親自審理。既然國王已死,擔子就落到首相頭上。 由於被告是自己兒子、被害人又是自己孫子,所以你父親不得不邀請提利爾大人和奧柏倫親王三堂會審。” 這絲毫不能打消提利昂的疑慮。儘管為時短暫,梅斯•提利爾畢竟曾是喬佛裡的岳父,而那紅毒蛇……狡詐難測。“我可以要求比武審判嗎?” “我建議你放棄這個打算。” “為什麼?”這招在谷地救過他的命,為何不能故技重演?“說實話,叔叔,我能否要求比武審判,由代理騎士為我洗刷清白?” “當然可以,如果你堅持的話。但我必須提醒你,你姐姐有意指名格雷果•克里岡爵士擔任她的代理騎士。” 這婊子非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她倒知道不選凱特布萊克。波隆對付那三兄弟不費吹灰之力,魔山就不一樣了。“我考慮考慮。”我要趕緊和波隆商量。此次得出血本,這傭兵一向精打細算,隨行就市,“瑟曦有證據嗎?” “她的證據每天都在膨脹。” “是嗎?那我也得去搜集證據才行。”

“你想要誰,告訴我,我安排亞當爵士派金袍衛士將他帶到審判會場。” “我要自己去。” “你受弒君和弒親的雙重指控,怎可能來去自如?”凱馮爵士將手朝桌上一揮,“這裡有紙、有筆、有墨水,把證人的名字寫下來,我以身為蘭尼斯特的榮譽向你保證,會盡一切努力將他找到。但開庭以前,你確實不能離開此地。” 提利昂不願求告叔叔:“你能准許我的侍從為我奔走嗎?就波德瑞克•派恩那個孩子?” “當然,沒問題,我這就把他找來。” “謝謝你,快去吧,去吧,越快越好!”他踱到桌邊,當開門聲傳來時,不禁下意識地回頭道,“叔叔?” 凱馮爵士停步:“什麼?” “這事不是我乾的。” “希望如此,提利昂,希望如此。” 叔叔走後,提利昂•蘭尼斯特坐到椅子上,拿起羽毛筆,取出一張空白羊皮紙。誰會為我說話?他邊蘸墨水邊想。 許久後,波德瑞克•派恩進門時,桌上仍是白紙一張。“大人。”男孩道。 提利昂擱筆:“馬上把波隆找來。告訴他,我備下了金子,超乎他想象的金子。不找到他,你不準回來。” “是,大人。噢,不,我的意思是,不找到他,我不回來。”男孩跑步離開。

波德下午沒回來,晚上也沒回來。不知不覺中,提利昂在窗邊座椅上睡著了,清晨方才渾身痠痛地醒來。一名僕人端來麥片粥和蘋果,外加一角杯麥酒。他邊吃邊瞪著桌上那張空白羊皮紙。一小時後,僕人回來收走餐具。“你看見我的侍從了嗎?”他開口問,對方搖搖頭。 他長嘆一聲,再次提筆。珊莎,他寫下兩個字。看著這兩個字,提利昂•蘭尼斯特咬緊牙關,百感交集。 他不相信喬佛裡是進食噎死的,最可能作案的是珊莎。小喬當時就把杯子放在她面前,而她有的是理由報復國王。聯絡到妻子事前的心神不定和事後的所作所為,提利昂對此更為肯定。一個軀體,一個心靈, 一個魂魄,他苦澀地想,她好忠於自己的誓言啊,啊哈?唉,侏儒,你又能苛求別人怎樣呢? 最大的疑點在於……珊莎如何得到毒藥的呢?他不相信一切都是小女孩自己的計劃。如此說來,找到她又怎樣?哪個法官會相信我弱小的老婆能獨力殺害國王?連我自己也不信!到時候,瑟曦一定會堅持是我們兩人合謀。 雖然如此,第二天他還是把這張羊皮紙交給叔叔。凱馮爵士皺眉道:“你的證人就只有珊莎夫人?” “其他人選我還在考慮中。” “這樣可不行,你得抓緊時間,趕緊想。大人們初步決定,三天後開始初審。” “三天後?太快了吧!你把我緊緊地關在這裡,我又怎能找到證人來證明我的清白呢?” “你姐姐就能毫不費力地找到證人來證明你的罪惡。”凱馮爵士捲起羊皮紙,“實話告訴你,亞當爵士早就著手搜捕你老婆,瓦里斯開出賞格,無論是誰,能提出關於珊莎夫人行蹤的線索,賞一百銀幣,發現本人,賞一百金龍。我們盡了所有努力,只要找到人,我會立刻把她送來。你們夫妻倆共用一個房間,互相安慰,我瞧也沒什麼不妥。”

“謝謝,你真好心。見過我的侍從嗎?” “我昨天才派他來找你。他沒來?” “他來過,”提利昂承認,“後來卻不知所終。” “我會再把他找來。” 但直到次日早上,波德瑞克•派恩才再度返回。他猶豫著踏進房間,臉上寫滿懼怕。波隆跟在後面,這名傭兵出身的騎士,穿一件鑲銀釘的夾克,披一身沉重的騎馬斗篷,劍帶上塞了一雙上等皮手套。 只消看他一眼,提利昂就知大事不妙:“你架子挺大。” “若非這孩子苦苦哀求,我還根本不來咧。今天我定在史鐸克渥斯堡用晚餐。” “史鐸克渥斯堡?”提利昂從床上跳下來,“諸神在上,你和那兒有什麼關係?” “那是我老婆的家,”波隆的笑容好似一隻叼住羊腿的狼,“後天我就和洛麗絲成親。” “洛麗絲。”漂亮,真他媽漂亮。這下坦妲伯爵夫人為自己的弱智女兒找到了一個“騎士”丈夫,洛麗絲肚裡的雜種有了父親,而黑水的波隆爵士更在王國貴族中邁進了堅實的一步。瑟曦這著棋真他媽漂亮,“聽我說,我那無恥的老姐賣給你的是一匹劣馬,這女人分明是個痴呆。” “我想要天才,就該娶你了。” “她懷了別人的孩子!” “等她生下來,我會把她肚子再搞大。” “她不是史鐸克渥斯堡的繼承人,”提利昂攤牌,“她還有個姐姐法麗絲——此人結過婚,遲早會有孩子。”

“據我所知,她結婚十年都沒生產,”波隆淡淡地道,“她丈夫不上她的床,專門在外面鬼混。” “他和山羊鬼混也改不了繼承順位的現實!坦妲伯爵夫人死後,領地會傳給法麗絲夫人。” “法麗絲死在她母親之前就不會了。” 瑟曦究竟清不清楚她送給坦妲伯爵夫人的是怎樣一條毒蛇?就算知道,她會在乎嗎?“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來?” 傭兵聳聳肩,“因為你曾告訴我: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誘我出賣你, 不管對方出價多少,你都付得起——而且是雙倍。” 原來如此。“你要兩個老婆?兩座城堡?” “一個老婆一個城堡就行。只是提醒你,要我去殺格雷果•克里岡, 這城堡非得是個了不起的大傢伙。” 放眼七大王國,望族顯貴裡有的是尚未成婚的閨女,但其中最老、 最醜、最窮的成員,也不願下嫁給波隆這樣一位出身低賤的傭兵。像洛麗絲這般體胖愚蠢,被暴民操過幾十次,莫名其妙懷上野種的女子,真是特例中的特例。坦妲伯爵夫人一直在為女兒的婚事發愁,君臨暴動之前甚至還向提利昂獻殷勤。眼下為了對付弟弟,瑟曦定然屈意撮合,外加波隆又是新晉的騎士,才讓他勉強攀上這家小貴族的次女。要想更進一步,談何容易。 “很遺憾,眼下我無法提供城堡或者貴婦,”提利昂承認,“但你可以得到我的金子和謝意,一如既往。” “我已經有錢了,此外,我拿你的謝意來做什麼呢?” “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總有一天我會報答你。” “你老姐不也是個蘭尼斯特?”

“我老婆是臨冬城的繼承人,只要能安然度過此次危機,總有一天,我將以她的名義統治北境。到時候,你要什麼有什麼。” “只要,總有一天,到時候,”波隆重複,“再說,北地實在太他媽的冷,洛麗絲卻是暖和柔軟,看得見摸得著。兩天之後,我就和她上床。” “前景並非你想象中那麼美妙。” “是嗎?”波隆露齒而笑,“算了吧,小惡魔,換成是你,要在與魔山打架和操洛麗絲之間作選擇的話,只怕連眼都不眨,就會脫褲子囉。” 媽的,知我者,非他莫屬。提利昂改變策略:“據我所知,格雷果爵士在紅叉河和暮谷城都帶過傷。傷勢一定會影響他的行動。” 傭兵有些不耐煩:“這沒用,他從不以速度見長,只是壯得驚人, 臂力無窮。而且我告訴你,就一個那般體格的人而言,他的速度已經夠可怕了,外加手長腳長,攻擊範圍廣,對於疼痛,又似乎遠沒有常人那般避諱敏感。” “你這麼怕他?”提利昂使出激將法。 “不怕他才怪,你當我是白痴?”波隆哼了一聲,“沒錯,也許我能贏——一直圍著轉圈,引誘其發力攻擊,直到他連劍也舉不動為止,最後再設法把他絆倒,當他躺下時身高就幫不了他的忙了。可這裡面風險太大,一個失誤,我就沒命。你倒說說,我憑什麼去冒險?的確,我挺喜歡你這醜陋的小無賴……可這次若幫了你,是贏是輸我都沒好果子吃。要麼教魔山弄死,要麼失去史鐸克渥斯堡。我是個傭兵,不是個聖人。媽的,我和你老哥不同。” “不錯,”提利昂傷感地道,“你和他當然不同。”他揮揮手,“去吧,去吧,去史鐸克渥斯堡找你的洛麗絲小姐吧。希望你的婚姻比我的美滿。” 波隆在門邊猶豫半晌:“接下來你怎麼做,小惡魔?”

“親自上陣,宰掉格雷果,讓歌手們寫首美妙的歌。” “希望我以後能聽到。”波隆笑了最後一次,踏出門外,拋棄了從前的主人。 波德慢吞吞地靠過來:“我很抱歉……” “怎麼?又不是你的錯!這傢伙本就是個傲慢無禮、心狠手辣的流氓,我欣賞他的也正是這點。”他倒好一杯麥酒,坐到窗邊坐椅上。天氣陰雨綿綿,心情更為糟糕。他想派波德瑞克•派恩去找夏嘎,可御林深廣遼闊,土匪們甚至能躲上個十年二十載,而波德這小子連去廚房弄份乳酪都難。提魅之子提魅回了明月山脈。另一方面,不管剛才怎麼對波隆嘴硬,他可不打算親自上陣對付格雷果•克里岡,那將比喬佛裡的馬戲侏儒更可笑。他不願被眾人嘲笑著死去。看來,比武審判的念頭只能作罷。 次日,凱馮爵士又來看他,第三天也來過。叔叔溫和地說明,珊莎始終沒找到,弄臣唐託斯爵士也於同一夜失了蹤。“你還有別的證人嗎?”沒有。我他媽怎麼證明自己沒下毒?一千名賓客目睹我滿上小喬的杯子…… 他徹夜未眠。 在黑暗中,他望著床的遮罩,熟人的面孔依次浮現。泰莎微笑著親吻他;赤裸的珊莎在恐懼中發抖;喬佛裡抓向喉嚨,脖子上血色消盡, 面容卻迅速發黑。他看見瑟曦的眼睛,波隆豺狼般的笑容,雪伊邪惡的微笑——就連想起雪伊,也未讓他興奮。他開始自慰,以為這樣便能暫時滿足,結果仍舊無法入睡。 天亮了。審判的第一天。 這天早上來的不是凱馮爵士,而是亞當爵士和十來個金袍衛士。提利昂吃下煮雞蛋、煎培根與炸麵包,並換上最好的衣服。“亞當爵士,”他說,“我還以為父親要派御林鐵衛來護送我呢。你瞧,難道我不是王室成員嗎?”

“您當然是,大人,但此次審判多數鐵衛將作為控方證人出庭,泰溫大人據此認為,讓他們作您的護衛,似有不妥。” “諸神在上,父親總是考慮周到。那就請吧,帶我上庭。” 他被帶回王座廳,喬佛裡遭毒殺的現場。亞當爵士當先推開青銅橡木巨門,領他走上連線王座的長地毯,全場目光集中在他一個人身上。 數百貴族前來觀看——準確地說,都是瑟曦找來對付我的“證人”。一身喪服的瑪格麗王后高高地坐在旁聽席上,蒼白而美麗。她才十六歲,卻結了兩次婚,當了兩次寡婦。她母親和祖母分坐兩旁,前者比她高,後者比她矮,在她身後,擠滿了侍女和提利爾家族的騎士們。 空空的鐵王座下,為婚宴搭建的高臺並沒有拆,但是而今上面只剩了一張桌子。健壯的梅斯•提利爾和苗條的奧柏倫•馬泰爾親王分坐兩邊,前者綠衣外披金披風,後者穿滑順的橙、黃、緋紅三色條紋袍,泰溫•蘭尼斯特公爵居於兩人之間。或許還有希望。多恩和高庭互相敵視。我要想方設法加以利用…… 審判由總主教的禱告開始,他祈求天父主持正義。當他說完後,提利昂的父親傾身向前:“提利昂,是你殺害了喬佛裡國王嗎?” 他一如既往地單刀直入:“不是。” “噢,這下首相大人可放心了。”奧柏倫•馬泰爾乾巴巴地說。 “那麼,是珊莎•史塔克乾的嗎?”提利爾公爵發問。 如果我是她,肯定會下手。但不管珊莎做沒做,現下人在何處,她仍是他的妻子。他親手將象徵守護的新郎斗篷繫於她肩膀——雖然是站在弄臣背上系的:“諸神要了喬佛裡的命,他是被鴿子餡餅噎死的。” 提利爾公爵漲紅了臉:“依你之見,莫非是廚師所為?” “要麼是他們,要麼是鴿子,反正怪不到我頭上。”周圍傳來緊張的竊笑聲,提利昂明白自己犯了第一個錯誤。管住舌頭!你這小傻瓜,否則非害死自己不可!

“控方請到不少證人,”泰溫大人宣告,“我們先聽取他們的證詞, 隨後由你請出辯方證人。請注意,未經法官允許,不得打斷證人發言。” 提利昂只有點頭的份。 亞當爵士說得沒錯——頭一個證人便是御林鐵衛的巴隆•史文爵士。“首相大人,”他在總主教面前發誓誠實之後,開始作證,“我有幸和您兒子一起在黑水河戰役的船橋上奮戰。請您相信,他身材雖然不高,但非常勇敢,令人歎服。” 廳內一陣騷動。瑟曦搞什麼鬼?為何讓欽佩我的人上前舉證?…… 答案很快得以揭曉。巴隆爵士不情願地提起君臨暴動當天人們如何將提利昂從國王身邊拉開:“是的,他打了陛下,但是出於憤怒,一時血氣上衝。您知道,當時暴民幾乎把我們全殺了。” “依照坦格利安家族訂的規矩,對王族動手者,當處斬手之刑,”多恩的紅毒蛇評論,“這侏儒是重新長出了一隻小手來,還是你們鐵衛怠慢職責?” “提利昂大人也是王族成員,”巴隆爵士回答,“況且他當時貴為御前首相。” “不對,”泰溫大人糾正,“他是代首相,由我所指派。” 隨後馬林•特林爵士對巴隆爵士的發言欣然做了補充:“他把陛下打倒在地,然後用腳踢。他說陛下毫髮無傷地逃離暴民的叛亂乃是上天不公。” 提利昂開始明白姐姐的計劃了。她先讓一位被公認為誠實的人上庭作證,開一個令人信服的頭,隨後接連派出自己的走狗,最終把我描繪為殘酷的梅葛、瘋王伊耿和庸王伊耿的合體。 馬林爵士接著講述提利昂如何制止喬佛裡懲罰珊莎•史塔克。“小惡魔要陛下記住伊耿•坦格利安的下場。當柏洛斯爵士挺身捍衛國王時, 更遭到死亡威脅。”

柏洛斯•布勞恩爵士自己也上了場,講得更為誇張。瑟曦雖想把他逐出御林鐵衛,他仍舊唯太后馬首是瞻。 提利昂實在無法忍耐:“說啊!告訴法官喬佛裡做了什麼!你敢不敢說?” 這名雙下巴的肥胖男子瞪了他一眼:“我沒有說錯,他當時威脅我,要派身邊的蠻子來殺我。” “提利昂,”泰溫大人朗聲道,“不得打斷證人發言。給你一次警告。” 提利昂咬牙切齒地閉上嘴巴。 下面作證的是三位凱特布萊克。奧斯尼和奧斯佛利講述了黑水河一戰之前,提利昂和瑟曦晚宴時所作的威脅。 “他威脅太后陛下,”奧斯佛利爵士說,“他發誓對付她。”他哥哥奧斯尼續道:“他說‘總有一天,當你自以為平安快活時,喜樂會在嘴裡化成灰燼’。”沒人提到愛拉雅雅。 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爵士打扮得十分光鮮,穿鱗甲和白袍的他,活脫脫一副大英雄模樣。他作證說喬佛裡國王早就知道舅舅的陰謀。“大人們,就在國王陛下為我披上白袍的那一天,”他告訴法官,“這英勇的孩子把我拉到一旁,告訴我說‘奧斯蒙好爵士,請你守護我,因為我舅舅遲早要圖謀不軌,他打算代我為王呢’。” 真是無恥之極!“騙子!”他上前兩步,金袍衛士見狀連忙拖住他。 泰溫大人皺眉道:“你要我們像對待土匪強盜一樣將你手腳縛緊嗎?” 提利昂穩定情緒。這是我犯的第二個錯誤。笨蛋、笨蛋、笨蛋,笨蛋侏儒,急躁起來你就毀了!“不用。大人們,懇請你們原諒,他的謊言激怒了我。”

“他的實話惹惱了你,”瑟曦說,“父親,為大家的安全起見,我建議您將他捆起來。您也看到了,他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他是個侏儒,”奧柏倫親王道,“若我連侏儒都怕,不如找桶紅酒醉死。” “是的,我們不用這麼嚴厲,”泰溫大人看看窗外,站起身來,“時候不早了,明日再審。” 當天晚上,孤零零地躺在塔樓囚室,握起酒杯,看著空白羊皮紙, 提利昂再度想到妻子。並非珊莎,而是泰莎。我的妓女夫人。她的愛是假,我的情是真,但從這份情愛中,我得到了歡樂。甜蜜的謊言,苦澀的真相。他喝乾杯中酒,思念雪伊。深夜,當凱馮爵士來訪時,他要叔叔去找瓦里斯。 “你相信太監會為你說話?” “和他談了才知道。若你願意幫我,就找他來吧,叔叔。” “行。” 第二天審判,首先出庭作證的是巴拉拔學士和法蘭肯學士。他們解剖了喬佛裡國王的身體,在咽喉中沒有發現鴿子餡餅或其他食物。“大人們,國王陛下是給毒死的。”巴拉拔證實,法蘭肯沉重地點點頭。 派席爾大學士接著上場,他沉重地倚靠著一根扭曲藤杖,邊走邊抖,長長的雞脖子上只剩幾點白鬚。他太過虛弱,因此法官們特別備下桌椅。派席爾把一堆小瓶罐放到桌上,津津有味地挨個介紹。 “這是灰蕈粉,”他顫聲道,“用菌類製成。這三樣分別是夜影之水、甜睡花和鬼舞草。這是瞎眼毒。這是寡婦之血,你們瞧,它因色澤而得名,毒性非凡,一旦被下藥,大小便同時閉塞,不數日將因毒素無法揮發而亡。這是附子草,這是石蜥毒,這個,就是里斯之淚。對它們,我都瞭若指掌。小惡魔提利昂•蘭尼斯特曾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囚禁,並從我的房間裡把它們統統抄走。”

“派席爾!”提利昂不顧父親的警告,厲聲質問道,“這些東西中有哪一樣是能讓人窒息而死的?” “沒有。所以我得出結論,你用的是更為惡毒的藥品。當我少年時代在學城求學時,導師曾向我介紹過一味劇毒——扼死者。” “這味劇毒並未被調查人員發現,對不對?” “的確,大人,”派席爾朝他眨眨眼,“但這改變不了事實。諸神在上,我肯定你是以它來對付國王的萬金之軀。” 提利昂的怒火壓倒了理智:“喬佛裡是個殘暴的蠢蛋,但我沒殺他!大人們,想要我的腦袋儘管來取!但我和自己親外甥的死毫無瓜葛!” “安靜!”泰溫大人說,“這是第三次,再出聲,就把你嘴巴塞住綁起來。” 派席爾之後,證人的隊伍無休無止、接踵上前。領主、夫人與騎士,貴族和下人,只要參加過婚宴,目睹喬佛裡窒息而亡,面色黑得如多恩李子那一幕的人,紛紛提出證詞。雷德溫大人、賽提加大人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聽見提利昂威脅國王;兩名僕人、一個戲子、蓋爾斯大人、霍柏•雷德溫爵士和菲利普•福特爵士證明是他滿上了婚宴金盃; 瑪瑞魏斯夫人發誓當國王與王后協力切餡餅時,侏儒趁機將某種物品放進杯中;老伊斯蒙大人、小派克頓、庫伊家族的葛勒昂、侍從莫洛斯• 史林特與傑索•史林特繪聲繪色地描述了小惡魔在國王垂死時如何消滅證據,將殘酒倒在地板上。 我何時製造出這許多敵人?瑪瑞魏斯夫人與我素無交往,她是產生了幻覺還是被對方所收買?幸好,庫伊家族的葛勒昂興致沒上來,否則又得聽一首七十七段的新歌。 當天夜裡,晚餐後叔叔再來找他,表情顯得疏遠而冷淡。他也認定是我做的了。“你有證人嗎?”凱馮爵士直率地問。 “有幾個,首先是我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