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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打造使用者喜愛的產品

第19章 使用者體驗設計與實現|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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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調研和產品設計可以同步展開,產品開發和測試可以交叉進行,但是使用者體驗設計應該在軟體開發前完成。 敏捷方法裡有個概念叫“第零次迭代(sprint zero)”,產品經理和使用者體驗設計師利用這段時間先完成產品設計工作, 然後交由開發人員開始選代開發。這需要更詳細地定義待開發任務(backlog),但團隊工作會更愉快,產品也會更好。 只有在開發人員要開發大量後臺基礎軟體的情況下,使用者體驗設計和軟體開發才能並行展開。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團隊可以利用設計師設計產品的時間完成這部分工作。雖然雙方的工作會有一些依賴關係,但可以解決。多給設計師一些時間定義詳細的待開發任務。 請注意,儘管我提倡需求調研和產品設計都要在軟體開發前完成,但是在此期間至少應該邀請一位軟體開發人員檢查設計工作,他可以協助你評估設計的可行性和成本,作出更明智的決策。別忘了,我們的目標是打造有價值的、可用的、可行的產品。 許多產品團隊在嘗試敏捷方法的時候,出現了設計上的混亂。這實在是可惜,因為只要稍作說明和調整,敏捷方法相對於傳統的瀑布式開發方法來說是巨大的進步。我在第26章會講述出現混亂的原因,以及如何合理利用敏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