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諾奇克,《合理性的本質》,1999 約翰·阿倫·保羅斯(John Allen Paulos)是個聰明人。他是天普大學的數學教授,寫過多本暢銷書,比如《數盲》。保羅斯教授能在任何現有的智力測驗中取得優異成績,然而他卻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事實上,是一連串蠢事。事件伊始,也許算不上愚蠢:2000 年年初,保羅斯教授以每股47美元的價格買入世通(WorldCom)公司股票。 不管這個購買行為是好是壞,當該股票在那年末跌到每股30美元時,他還繼續買入,這種做法就非常不明智了。保羅斯在《數學家妙談股市》(A Mathematician Plays the Stock Market)一書中告訴我們,那時候長途通訊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已愈發明顯。他承認自己“找遍有關股市利好的訊息、角度和分析”,同時“迴避所有不樂觀的跡象”,並坦誠其“購買行為並非都是理性的”。 當股票於2000年10月跌至每股20美元,越來越多跡象表明該賣出而非買入(“我的大腦與嘉信網上賬號的購買按鈕之間,明顯是出現了接觸問題”)時,他的繼續購買行為(“儘管心裡明白,我還是買了更多”)就顯得愈加非理性了。隨著事態的不斷惡化,保羅斯向妻子坦誠自己在用保證金買股票(等於用借來的錢買)。保羅斯在股票跌過一半後孤注一擲,給世通的執行長寫郵件(說樂意為其寫文案,把公司“最好一面”介紹給投資界),以求重獲對事態的控制。 2001年年末,保羅斯教授甚至無法忍受超過一小時不去檢視股票價格。2002年4月,他仍堅信只要在股票走低時繼續買入,一旦回漲他就能挽回之前的部分損失。當股票價值5美元時他還繼續購買,而股票於4月19日漲到7美元,他總算下決心賣出。可是那天恰逢週五,還沒等他從北新澤西上完課回到家,就已經休市了。到下週一,股價再次跌了1/3,他終於決定結束這場磨難,忍受著巨大損失賣出了所有股票。世通在做假賬的訊息被披露出來之後,最終以9美分的股價倒閉。保羅斯在他那本引人入勝的書裡,對那些使他違背了所有健康投資策略(比如分散投資)的心理狀態進行了反思。他並不介意告訴我們,作為一個聰明人,他的行為非常愚蠢(他說,“即使到了現在,一想到股票我就會發瘋”)。 與保羅斯的故事相比,大衛·丹比(David Denby)的故事只能是更加離奇。丹比也非常聰明,他是《紐約客》雜誌特約撰稿人及電影評論家,寫過一本倍受好評的書——《偉大的書》(Great Books)。他在紐約有間豪華公寓,並且希望在離婚後繼續擁有它,這意味著他需要從前妻手中把產權買過來。只可惜當時的價格實在難以承受。公寓當時價值140萬美元,外加其他一大堆糾紛需要處理,丹比的資金捉襟見肘,於是他決定投身股票市場,希望在2000年透過炒股票賺上100萬美元。這樣的做法合乎情理,對嗎?像是一個明智的人會做出的決策,是不是? 丹比在他的《美國蠢蛋》(American Sucker)一書中告訴我們,他於1999年年末至 2000年年初將所有保守的投資變現(指數基金、債券和保單),改投科技基金和網際網路股票。他把全部的退休金都投到一隻基金,而這隻基金專投那些在納斯達克上市、波動很大的公司。記住,這全都發生在1999年年末至2000年年初(納斯達克指數於2000年3月達到頂峰,超過5000點——而2004年5月則跌破2000點,直至2007年5月仍低於3000點)。他做了這些事之後,回過頭卻說“其實我是個門外漢,對股市只知皮毛,對通訊行業一竅不通……我非常清楚當下的繁榮很大程度上不過是單純的慾望驅使,至少網際網路領域確實如此……可是,最後還是希望戰勝了懷疑”。2000~2001年,他持續買入擁有特定商業“模式”的公司, 而不理會公司收入、銷售額或利潤這些指標。 開始時,丹比算是成功的。後來,曾經有些人明確提醒他賣出,甚至有些市場狂熱者也勸他“丟擲部分持倉”,因為這些股票漲得太過瘋狂,股價遠遠被高估了。然而,他卻選擇了無視這些警告。當時,沃頓商學院的投資專家警告他,納斯達克指數在過去5個月漲了5倍, 然而實際上這些公司的收入預測並無顯著變化。他清楚地知道該警告言之有理,卻又任性地忽視了這樣的警告。開始的成功只維持了很短一段時間。丹比告訴我們,在2002年10月, 面對著90萬美元的損失,他不斷地問自己一個問題:“2000年的時候我瘋了嗎?” 大衛·丹比和約翰·阿倫·保羅斯都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不斷地做出帶來了災難性後果的行為。不管是語言認知能力(丹比)還是數學認知能力(保羅斯),似乎都沒幫上什麼忙。 丹比和保羅斯生動地展示了什麼叫聰明人做蠢事,而我們也都會因這種事而感到驚訝。我們詫異於醫生在金融投機中輸掉所有的積蓄,也為受過訓練的科學家信仰神創論而感到震驚。 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會去墨西哥找赤腳醫生看病,而不選擇經過科學檢驗的醫療方法。我們迷惑於有些大學歷史教授否認猶太人大屠殺,也為在高中當老師的鄰居想拉我們做傳銷而大為吃驚。簡而言之,我們認為聰明人相信荒謬之事或做出糟糕的決策是非常矛盾的事情。 事實上,我們不該因此而感到驚訝。一旦我們從當代認知科學的語境中理解這句俗話, 就不會因為“聰明人做蠢事”的現象而大驚小怪了。我們常會認為這是特殊的現象,這正說明了我們用來描述心理活動的日常用語存有缺陷——而心理學家談論諸如智力等概念的混亂方式,恰恰助長了這種缺陷的發展。
如何描述這類案例本章開頭所談論的例子在日常用語裡有許多不同的叫法。比如,羅伯特·斯滕伯格 (Robert Sternberg)編過一本叫《聰明人為何也會很愚蠢》(Why Smart People Can Be So Stupid)的書。仔細推敲這個標題,會發現前後矛盾的地方。作為形容詞的聰明,在詞典裡一般被定義為“思維敏捷、機靈”,或者是“具有或表現出靈敏的智力或智慧”。因此,根據詞典的定義,聰明的意思近似於智力水平高。斯騰伯格指出,同一本詞典把愚蠢定義為“學習或理解的速度慢,智力低下”。因此,聰明人就該是智力高的,愚蠢則意味著智力欠缺,根據邏輯學中的矛盾律,一個人不能既智力高又智力低,“愚蠢的聰明人”,這種表述是邏輯不通的。 如果我們看看這些概念的次要定義,就會明白“聰明卻行事愚蠢”這種表述會出現的原因。“愚蠢”一詞在Dictionary.com的第二個定義是“易於做出不良決策或犯粗心錯誤”,這種表述能夠削弱先前的矛盾感。如果對“笨拙”這個詞加以分析,來推敲“聰明卻行事笨拙”這種說法是否合理,我們也會遇上類似的情況。詞典一般是把“笨拙”定義為智力好的反義詞,因此再次造成了矛盾。不過,當這個詞用在諸如“做出這種事到底是有多笨啊”這樣的表述裡, 我們又會看到和愚蠢一詞類似的次要定義:易於做出不良決策或犯粗心錯誤。看來,這些表述都選用了“愚蠢”或“笨拙”的特殊內涵,而非最常用的定義。 基於前述的原因,斯騰伯格認為對此類例子更準確的描述該是聰明人做事荒謬。哈佛大學的認知科學家戴維·帕金斯(David Perkins)則更喜歡用荒唐一詞來形容這些例子[1]。一個行事荒謬的人“缺乏判斷力、不講道理、不理智、不謹慎”。這就從“愚蠢”和“笨拙”中區分出我們所希望關注的部分——做出明智(或不明智)判斷的能力傾向,而與智力(敏捷思維)無關。 其實我無意在這裡爭論這些術語。無論我們怎麼表述——“聰明卻行事笨拙”“聰明卻做事荒唐”,還是其他——關鍵是要明確我們所談論的現象:智力高的人也會採取不明智的行動,或持有毫無根據的信念。 [1] 參見斯滕伯格和帕金斯的研究(Sternberg,2002a;Perkins,2002)。
廣義與狹義智力之爭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有些人將智力(至少是部分地)定義為環境適應能力[1]。但是,根據目標做出明智決策無疑是適應環境的一部分,因此我們再次遇到了前後不一致的問題。如果我們考慮到聰明人做出荒謬決策(不能達成目標的決策)的案例,而智力又被認為是為了達成目標做出明智決策的能力,前後未免自相矛盾——聰明人不可能有做出荒謬決策的行為傾向[2]。 此處所遇到的問題是認知能力研究領域中一個長期存在爭議的話題——智力的廣義與狹義理論之分。智力的廣義理論囊括了日常用語中智力一詞所包含的各個方面(適應環境、具有智慧與創造力等),而不管已有的智力測驗能否測量這些能力。狹義理論則正好相反,把智力的概念限制在已有智力測驗所能測量的心理能力內,其定義源於心理測量研究、使用腦成像技術的神經生理學研究以及大腦功能障礙研究對智力一詞的操作化。該定義也包括對人們在完成已有測驗時的表現和認知能力指標的統計分析。一般智力(general intelligence) 這一科學概念正是從狹義理論衍生而來,通常用符號G來表示。而在談論流體/晶體理論的時候,則稱為流體智力(fluid intelligence,Gf)和晶體智力(crystallized intelligence,Gc)。為了與當前智力研究領域所達成的共識保持一致,在這裡將其稱為卡特爾-霍恩-卡羅爾智力理論(簡稱CHC智力理論,Cattell/Horn/Carroll theory of intelligence)。這個理論之所以有時會被稱作流體/晶體智力理論,是因為該理論認為智力測驗只觸及全部心智因素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又只有兩種較為突出[3]。流體智力(Gf)指在不同領域(尤其是新異領域)運用推理的能力。這種能力可以透過抽象推理任務來測量,比如影象分類、瑞文測驗、數列推理(比如,數列1、4、5、8、9、12、__下一個數字是什麼?)。晶體智力(Gc)則指透過學習積累得來的陳述性知識,可以透過詞彙任務、閱讀理解和一般知識測驗來測量。長久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智力包括過程(Gf)與知識(Gc)兩個不同的方面,而流體/晶體理論中的兩種關鍵因素正是這種觀點的具化表現。 狹義理論所採納的操作化概念(G、Gf、Gc)在腦損傷、教育成就、認知神經科學、發展趨勢和資訊加工等多個領域的研究中都得到了驗證,而這些概念都植根於傳統智力測驗所測量的心理能力。 為了方便討論,我們把上述能力簡稱為MAMBIT,即智力測驗所測量的心理能力(the mental abilities measured by intelligence tests)的首字母縮寫。狹義理論認為智力只是 MAMBIT,這種看法區別於廣義理論的地方在於,它明確排除掉了許多廣義理論所包含的內容:適應環境的能力、現實生活中的決策能力、智慧和創造力等。請注意,如果我們採用智力的狹義觀點,前面討論過的“聰明但做事笨拙”或“聰明卻做事荒謬”現象就不再難以理解了,而這些現象在廣義理論框架中卻依然是前後矛盾的。一旦我們採納狹義智力理論的觀點,“聰明卻做事荒謬”這種現象可能就會變得更為常見。為什麼?很好理解。在狹義智力理論中,聰明和荒謬所指向的是不同的物件。聰明所指的是智力測驗明確測量的心理機能 (MAMBIT,主要是Gf)。MAMBIT不包括那些使我們的行為顯得笨拙、愚蠢或荒謬的特質,無法反映出我們的決策是否明智、行為是否符合規範、目標排序是否合理、思考是否全面以及能否對證據進行適當的校正。如果聰明只指向MAMBIT,而笨拙則指向MAMBIT所沒有包含的特質,那麼與“聰明卻行事笨拙”類似的表述所指的僅僅是兩種相異的心理機能不協調罷了(一高一低)。 相比之下,廣義智力理論在解釋這一現象時遇到的問題多多。且不說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僅僅是說明白“聰明卻行事笨拙”現象是什麼,廣義智力理論也很難做到。廣義智力理論把聰明(智力)定義為適應環境的能力或做出明智決策的能力,使得聰明人不斷做出荒謬行為(適應不良、判斷不當或行事輕率)這樣的現象無法得到解釋,我們也會因此認為那些不斷做出荒謬行為的聰明人其實並不如我們所想的那麼聰明。 為什麼人們會拒絕接受這個結論呢?為什麼民間心理學不乾脆拋棄“聰明人做蠢事”這種觀念,單純認為做蠢事的人不聰明就好?我猜,這是因為這些人確實在智力測試上表現優異,擁有智力測驗評估的優秀特質,而民間心理學對這些心理特質非常重視。 這裡要指出的是,民間心理學對智力的看法存在前後不一的地方。對民眾智力觀念的研究表明,人們傾向於接受廣義智力理論的觀點[4]。然而,人們在分析“聰明人做蠢事”現象時,也能隱約覺察到似乎有不對勁的地方。依我看,大眾之所以認為這種現象值得關注,正是因為他們能夠識別出MAMBIT。當這種特質(MAMBIT)與適應性行為不協調時,人們會為此而感到驚訝,這說明非專業民眾腦海中的智力理論包含所謂的G模型(G model),該模型認為心智機能的方方面面應該步調一致地發生變化(如果一種強,其他方面也應該強)。 一言概之,當MAMBIT與其他重要心智特質優劣不一致的案例出現時,民眾會因此而感到驚訝,這種現象足以說明民間智力理論高估了MAMBIT的重要性。民間智力理論把 MAMBIT放到頭等重要的地位,貶低了其他心理機能的重要性。一些心理學家對廣義智力理論的支援,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這種民間智力理論的錯誤傾向,阻礙了其他心理機能得到應有的關注。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廣義智力理論支持者的初衷,其實是想弱化“智力測驗所測量部分”的重要性。然而,結果與初衷南轅北轍,他們的努力助長了MAMBIT的影響力, 鞏固了“智力”概念在心智領域中的霸權地位。從科研角度來說,這種策略算不上妙,與此同時,它還帶來了很多負面的社會影響。 [1] 很多研究討論了智力的適應機制(Matthews,Zeidner,and Roberts,2002;Neisser et al.,1996;Sternberg,2000b;Sternberg and Detterman,1986)。圍繞著廣義智力理論和狹義智力理論兩者之間的區別,學者展開了一系列討論(Baron,1985; Gardner,1983,1999;2006a,2006b;Perkins,1995,2002; Sternberg,1997a,1997b,2000b,2003b;Sternberg and Detterman,1986; Sternberg and Kaufman,1998;Visser,Ashton,and Vernon,2006)。 [2] 那些令通俗心理學瞠目結舌的愚蠢行為,其實並非孤立發生的個案,看起來聰明機智的人其實在不斷做傻事。 [3] 大量研究對流體智力和晶體智力進行了討論(Carroll,1993;Cattell,1963,1998; Daniel,2000;Geary,2005;Horn and Cattell,1967;Horn and Noll,1997; Kaufman,2001;McGrew,1997;McGrew and Woodcock,2001;Taub and
McGrew,2004)。關於流體智力,可參見Kane和Engle(2002)以及Unsworth和 Engle(2005)的研究。基於流體智力與晶體智力之間的相關並不為零,有學者從中提取出了一個一般因素(G因素)(Carroll,1993)。這個因素也許源自獲取知識時投入的流體智力,詳見Cattell的投資理論(Cattell,1971;Ackerman&Kanfer,2004; Hambrick,2003)。關於程式智力和知識智力,詳見艾克曼的研究(Ackerman,1996)。 [4] 斯滕伯格做過很多智力的民間心理研究(Sternberg,2000b; Sternberg,Conway,Ketron,and Bernstein,1981;Sternberg and Grigorenko,2004; Cornelius,Kenny,and Caspi,1989)。
理性:缺失的元素廣義智力理論把“聰明做傻事”現象中的兩種獨立因素合併成了一個概念。“聰明”的部分是MAMBIT,“傻事”的部分則指向能否明智行動、合理決策以及依勢而為的能力。廣義理論用智力一詞把這兩者(MAMBIT和合理決策)混為一談,給予MAMBIT特權地位的同時卻貶低了非MAMBIT能力的價值。這都是因為MAMBIT有自己的名字(智商),能夠被明確地 (使用智力測驗)測量,並且其上百年的歷史使得每個人都對其有所耳聞。如果“傻事”的部分也有合適的稱謂,能夠被準確地測量,而不把它看作智力的一部分,也許就可以得到學術界和民間足夠的重視了。其實,這另外的部分也不是沒有名字,細數起來有一長串,比如適應性行為、明智的決策、有效的行為調控、合理的目標排序、自省能力以及證據校準。一旦其中某些特質缺失,就會造成行事荒謬、愚蠢或笨拙等後果,而這些特質正是認知科學家在探索理性思維時的研究物件。 詞典中對理性的定義有些含混不清(“與推理相一致的狀態或特質”),而有意貶低理性重要性的批評者則向公眾散播關於理性的錯誤印象,把理性說成是用來解出邏輯題的技巧。 相比之下,當代認知科學視閾中的理性則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1]。 認知科學家把理性分成工具理性與知識理性兩類。從實用角度來說,工具理性就是在有限資源(生理與心理)的前提下,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說得更加學術一點,工具理性可被定義為以最最佳化的方式實現個人目標。經濟學家與認知科學家提煉並完善了目標實現最最佳化的含義,提出了期望效用(expected utility)的概念。決策科學家所使用的理性決策模型, 就是人們基於最大期望效用做出的選擇[2]。當代決策科學的一大發現是,如果人們的偏好遵循特定的模式(謂之選擇公理),那麼,他們的行為應該遵循效用最大化原則,即所作所為皆是為了獲得自己最渴望的事物。這也使得用認知科學的實驗方法測量個體理性程度成為可能。透過測量個體行為與最優選擇模式的偏離,即可獲知個體非理性的程度。 理性的另一面被認知科學家稱為知識理性。知識理性所關注的是個體信念與真實世界之間的一致程度[3]。知識理性與工具理性兩者之間關係密切,二者之間的橋樑是對未知事件發生機率的預估。雖然許多人(錯誤地)認為不會解教科書上的邏輯題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 (這就是有關理性的錯誤印象所帶來的危害),但實際上,沒有人願意完全放棄知識理性和工具理性。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信念不會偏離現實太遠,也都希望自己的行動能帶來最最佳化的結果。 理性與MAMBIT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從狹義智力理論的角度出發,“聰明人做傻事”這一現象絲毫不存在概念上的矛盾。在廣義智力觀點看來(把理性硬塞到智力的概念中),“聰明人”如果做傻事,那就只能說明這人還不夠聰明。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極不情願承認自己或他人“智力低下”。因此,我認為接受並推廣廣義智力理論,並不能成功減緩 MAMBIT日益被高估的趨勢。我所採用的策略與廣義智力理論相反。我認為應該大肆宣揚狹義智力理論的觀點,以此衝擊智力在人類心理機能中的霸主地位。 [1] 關於人類思維的理性傾向,認知科學領域積累了大量的研究(Baron,2000; Camerer,Loewenstein,and Rabin,2004;Evans,2002a,2002b,2004,2007;Evans and Over,1996;Gilovich,Griffin,and Kahneman,2002;Johnson-laird,2006; Kahneman,2003a,2003b;Kahnemanand Tversky,2000;Koehler and Harvey,2004;LeBoeuf and Shafir,2005;Loewenstein,Read,and Baumeister,2003;Manktelow and Chung,2004;Nickerson,2004;Samuels and Stich,2004;Shafir and LeBoeuf,2002;Stanovich,1999,2004;Stanovich and West,1998c,1999,2000,2008a,2008b)。 [2] 期望效用理論的技術性原理不在本書的討論範圍之內,詳見阿林漢姆等人的著述 (Allingham,2002;Dawes,1998;Edwards,1954;Jeffrey,1983;Luce and Raiffa,1957;Savage,1954;Von Neumann and Morgenstern,1944; Wu,Zhang,and Gonzalez,2004)。一言以蔽之,當人們的選擇遵循特定模式時(所謂的選擇原理),他們只不過是看似在遵循最大效用原則行事。 [3] 知識理性有時也被稱為理論理性或是證據理性(Audi,1993,2001;Foley,1987;
Harman,1995;Manktelow,2004)。更多關於工具理性和知識理性的文章,詳見 (manktelow,2004;Mele and Rawling,2004;Millgram,2001;Over,2004)。
將理性障礙用作直覺泵如果把智力狹義地理解成MAMBIT,理性與智力則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因此,理性與智力相分離這樣的現象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一個人很有可能智力很高但不理性,也可能非常理性但智力平凡。我在20世紀90年代初發表的兩篇論文中,給這種智力和理性的嚴重失衡現象取了個名字,所依據的是教育心理學中關於學習障礙的基本理念:特定的認知缺陷可以用該認知能力與智力之間的水平差異來定義。在美國精神病學會發布的《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次修訂版(DSM-IV)對發展性閱讀障礙所設的診斷標準中,我們能夠一窺這種差異理念的應用。DSM-IV對閱讀障礙的診斷標準是:“個體的閱讀成績大幅低於其實際年齡、智力水平及所受教育應有的水平。”在學習障礙等相關概念發展的早期,用能力/成績差異(智力正常的前提下,特定領域的表現意外低於應有水平)來定義這些障礙的觀念流傳得很廣。值得注意的是,差異觀念包含這樣一個假設,即所有好的特質都應該伴隨有高智力。當高智力測驗分數伴隨著其他領域的糟糕表現一同出現時,則會讓人感到“驚訝”,然後就會創造出一種新的障礙分類稱呼這種“驚訝”。與之類似,DSM-IV對數學障礙(有時也會稱作計算障礙)的定義是:“個體的數學能力大幅低於其實際年齡、智力水平及所受教育應有的水平”。 這種基於與智力測驗成績與某種能力之間差異的分類法,開創了此類障礙命名的先河。 每當學者們發現一種重要的心理能力與智力水平出現分離時,就感到有強烈的使命感和義務去創造出一種新的障礙分類,對這種分離現象進行命名。我所創造的“理性障礙”(dysrationalia),也正是基於上述邏輯。我提出的理性障礙定義如下: 理性障礙是指個體在智力水平正常的情況下,無法理性地思考與行動。該定義包括個體在信念形成、判斷信念一致性,以及根據目標採取行動等方面遇到困難。雖然理性障礙常會伴隨其他障礙一同出現(比如,感覺機能損傷),但這些障礙並不是導致理性障礙發生的本質性原因。理性障礙的主要診斷標準是思考與行為中所表現出來的理性程度明顯低於個體的智力水平(智力測驗成績)。
不難看出,理性障礙的定義無論是措辭還是概念命名,都在有意與美國學習障礙聯合委員會和美國精神病學會對“障礙”的定義保持一致[1]。我這樣做的目的是想把理性障礙概念用作“直覺泵”。“直覺泵”一詞是由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提出的,意指“在思維實驗中透過不同變數來激發系列直覺的工具。一般而言,直覺泵並不是驅動發現創造的引擎,而是說服或教育的工具——一種使別人採用與你相同的方式思考的方法。”於我而言, 理性障礙就是一個直覺泵,用來幫助人們認清理性與智力之間的差異,知曉兩者之間失衡的現象並不值得驚訝。 我們為什麼需要這樣一個直覺泵呢?絕大多數心理學家都已意識到智力測驗並沒有囊括全部重要的心理機能。多數教育學家也認可這一觀點。不過,我仍然認為大部分人常常會忽略這個事實。也就是說,我認為智力測驗愚弄了絕大多數人——包括理應對這個問題有深入瞭解的心理學家。透過承認理性障礙頻繁發生這一事實,相當於為與MAMBIT同等重要但不屬於MAMBIT的能力創造了概念空間,即形成理性信念與採取理性行動的能力。 [1] 我早期對理性障礙的論述參見:Stanovich,1993a,1994a。概念矛盾也存在於學習障礙與低智商兩者之間(例如《美國殘障兒童教育法案》與《學習障礙國家聯合委員會》; Hammill,1990)。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對閱讀障礙的差異測量完全是一個錯誤(Fletcher et al.,1994;Stanovich,2000,2005;Stanovich and Siegel,1994;Stuebing et al.,2002;Vellutino et al.,2004)。閱讀障礙產生的主要原因是語音加工出現問題,而這一點與智商高低無關。因此,高智商個體出現閱讀障礙不足為奇,無需特別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