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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36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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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境遼闊,珊莎信任她父親的哪個臣屬,布蕾妮全然不知。她會投奔親戚嗎?儘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殺,但她還有一個叔叔和一個同父異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長城當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關在孿河城,但她舅公佈林登爵士堅守著奔流城,而凱特琳夫人的妹妹統治谷地。血濃於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親戚。但是哪一位呢? 長城顯然太遠,而且過於寒冷嚴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飽受戰爭摧殘的三河流域,還要衝破蘭尼斯特軍的包圍封鎖;鷹巢城比較容易,萊莎夫人必定會歡迎姐姐的女兒…… 小巷在前方拐了個彎,布蕾妮不知何時轉錯了道,進了死衚衕。這是個泥濘的小院子,三頭豬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來拱去。其中一頭看到她便尖叫起來,引得汲水的老婦人滿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幹什麼?” “我在找七劍客棧。” “原路返回。在聖堂那兒左拐。” “謝謝。”布蕾妮轉身順著來路走回去,卻在拐彎處猛地撞上一個匆匆趕路的人,撞得對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裡。“請原諒。”她低聲說。他是個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髮,一隻眼睛下面有顆麥粒腫。“沒受傷吧?”她伸出一隻手想扶他站起來,但那男孩用腳後跟和胳膊肘支撐著向後蠕動,躲了開去。他才不過十一二歲,卻身穿鎖甲,背挎長劍,

長劍套著皮革劍鞘。“你認識我嗎?”布蕾妮問。他的面孔隱約有點熟悉,但她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 “不。不認識。你不認識……”他手忙腳亂地起身,“請——請—— 請原諒,夫人,我沒看到。我是說,我在看,不過看的是腳下。我在看腳下。看我自己的腳。”男孩一轉身,徑直沿來路奔去。 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懷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張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門外,我見過他,她意識到,他騎一匹花斑馬。似乎在別處也見過,是哪裡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劍客棧,大廳裡已擠滿了人。四個修女圍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滿沿途的風塵泥漬。當地人佔據了其餘長凳,正拿麵包蘸著熱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讓她的肚子咕咕作響,卻沒空位落座。這時,她身後有個聲音說,“女士,來,來這邊,坐我的位子。”直到他從板凳上跳下來,布蕾妮才意識到對方是個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齒因長年咀嚼酸草葉而泛紅。他身穿普通僧侶的棕色粗袍,壯碩的脖子上掛著代表鐵匠的鐵錘。 “你坐吧,”她說,“我站著就好。” “沒錯,但我站著沒那麼容易撞到屋頂嘛。”侏儒的聲音雖嘶啞,但態度恭謙。布蕾妮看著他刻意修剪的禿頂,許多僧侶都會將頭髮剃光。 羅伊拉修女說,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沒有任何隱瞞。“難道天父不能透視頭髮嗎?”布蕾妮當即反問。自然,這麼問是很蠢的。她一直是個遲鈍的孩子,羅伊拉修女經常這麼評價她,此時此刻,她不禁再度覺察到自己的駑鈍,因此默默地坐到長凳末端,侏儒原來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燉蟹糊,然後回頭感謝侏儒。“你在暮谷城聖堂供職嗎,兄弟?” “我的聖堂靠近女泉城,女士,但它被狼仔燒了,”那人一邊回答, 一邊咬著一截面包。“我們儘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後卻來了群傭兵。我說不出是誰的人,但他們蠻橫地搶豬,殺死兄弟。我擠進一段空心原木裡躲藏起來,其他人個子太大,沒能倖免。感謝鐵匠給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長時間把他們全埋了。完事之後,我挖出長老埋藏的少許錢幣,獨自流浪。”

“我遇到過你的一些兄弟,他們正前往君臨。” “對,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僅包括我這樣的普通僧侶,還包括修士、老百姓……統統都是麻雀。瞧,我也該是一隻麻雀,至少鐵匠把我弄得足夠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麼傷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貴族出身,只有十三歲,是個漂亮的處女,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你也許會看到她跟一個騎士或者小丑同行。幫我找到她的人我會以金幣相酬。” “金幣?”僧侶露出紅牙齒,給了她一個鮮紅的微笑,“一碗蟹糊對我而言就夠了,怕只怕我幫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處女就少得很了。”他昂頭想了一會兒。“等等,有個小丑在女泉城出沒,我這才想起來。據我觀察,他衣衫襤褸,滿是汙垢,但確實穿著五顏六色的小丑服。” 唐託斯•霍拉德是否會穿小丑服呢?沒人告訴過布蕾妮……但也沒人說他不會穿。為何他衣衫襤褸?莫非他與珊莎逃離君臨後遭遇了不幸?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險。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這個小醜……是不是長著紅鼻子,上面佈滿瑣碎的血管?” “這我無法斷言。必須承認,我沒怎麼留意他。掩埋掉兄弟們之後,我便去女泉城,以為能找船前往君臨。我第一次是在碼頭邊瞥見這個小丑的。他舉止鬼鬼祟祟,小心翼翼地避開塔利大人計程車兵。後來我又在臭鵝酒館遇到了他。” “臭鵝酒館?”她不大確定地說。 “一個聲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認。“女泉城碼頭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邏,但水手們都去臭鵝酒館,大家都知道,水手會偷偷把人捎帶上船,只需出夠價碼。那小丑想出價讓三個人搭船去狹海對岸,我經常在那兒看他跟船上下來的槳手們談判。有時他會唱滑稽的歌。” “三個人?不是兩個?”

“三個,女士,我願以七神之名起誓。”三個,她心想,珊莎,唐託斯爵士……第三個是誰?小惡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嗎?” “這我說不準,”侏儒告訴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計程車兵來臭鵝酒館搜他,幾天之後,我聽見另一個人炫耀說他哄騙了一個小丑,而且有金幣為證。他喝醉之後,給所有人買了酒。” “‘哄騙了一個小丑,’”她說,“那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機靈狄克,這我倒記得。”侏儒攤開雙手。“除了矮個子的祈禱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給你這些了。” 布蕾妮信守諾言,給他買了一碗熱蟹糊……外加新鮮麵包和一杯紅酒。他站在旁邊吃東西,布蕾妮則琢磨他所告知的情況。小惡魔有沒可能加入他們?假如珊莎失蹤是由提利昂•蘭尼斯特策劃,而非唐託斯•霍拉德,那逃往狹海對岸顯然是首選方案。 矮個子喝完自己碗裡的蟹糊之後,又吃掉了她剩下的東西。“你該多吃點,”他說,“像你這麼大個的女人需要保持體力。女泉城並不遠, 但最近路上很危險。” 我知道。克里奧•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條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則被血戲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殺我,她記起來,儘管他憔悴虛弱,手上還有鐵鏈。即便如此,他差點就成功了——那是佐羅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 後來……後來若非詹姆告訴佐羅、羅爾傑和夏格維,她身價相當於她體重那麼多的藍寶石的話,他們早就強暴她幾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難過,想妹妹了?”侏儒輕輕拍打她手背。“別擔心,老嫗會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尋找到她。聖母會保護她的安全。” “但願你說得沒錯。” “一定不會錯。”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臨路還很遠。” “你有馬嗎?有騾子?”

“我有兩頭騾子,”矮個子笑道,“就在這兒,我的腳幹底下。它們能載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個躬,一步一蹣跚地向門口走去。 他走後,她仍然坐在桌邊,呷著一杯兌水的紅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爾嘗試有助於鎮靜心神。接下來怎麼走?她問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鵝酒館”找“機靈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廢墟,領主緊閉城堡大門,龜縮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記得燒焦的房屋、空曠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門。遊蕩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隨他們的坐騎,腫脹腐爛的屍體像蒼白的大蓮花一般漂浮在泉水匯聚而成的池塘裡——鎮子的名稱就是由這池子而來。我請求詹姆安靜些,他卻高唱“六女同池”,還哈哈大笑。現下藍道•塔利也在女泉城,這又是一個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許坐船去海鷗鎮或白港搜尋更好。然而我可以兩處都去。先造訪臭鵝酒館, 跟機靈狄克談談,再在女泉城當地僱船,前往北方。 大廳裡的人群稀疏起來。布蕾妮一邊扯麵包,一邊聆聽其他桌上的談話,談話內容大多跟泰溫•蘭尼斯特公爵之死有關。“據說,他是被自己兒子謀害的,”一個鞋匠模樣的當地人正在講,“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國王不過是個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長的說,“他成年之前誰來統治我們呢?” “泰溫大人的弟弟吧,”一個衛兵道,“或者那個提利爾大人,再或者弒君者。” “不會是他,”店家斷言,“不會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裡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褲子上的碎屑。她聽夠了。 當晚,她夢見自己又回到藍禮的帳篷。所有蠟燭都告熄滅,濃濃的寒氣於身邊圍繞。某種東西,某種邪惡恐怖的東西正在綠光的黑暗中移動,直撲她的國王。她想保護他,但四肢冰冷僵硬,連抬手的力氣也沒有。影子劍割開綠鐵護喉,鮮血噴湧而出。她發現瀕死的國王原來竟不是藍禮,而是詹姆•蘭尼斯特,她辜負了他。

隊長的妹妹在大廳裡找到她時,她正在喝蜂蜜牛奶,裡面混了三隻生雞蛋。那女子給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畫得真美。”她說。那更像一幅畫,而非嚴格意義上的紋章,它彷彿將她帶回了多年以前,帶回了父親陰暗涼爽的軍械庫。她記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畫漆,劃過樹上的綠葉,循著流星的軌跡。 布蕾妮付給隊長妹妹比原先談好的多一半的價錢,然後問廚子買了些乾麵包、乳酪和麵粉,將盾牌挎上肩頭,離開了客棧。她從北門離開鎮子,緩緩騎過田原和農場,當狼仔們襲擊暮谷城時,最激烈的戰鬥就發生在這裡。 藍道•塔利大人指揮喬佛裡的軍隊,士兵多由西境和風暴之地的人組成,其核心卻是河灣地的騎士。他手下若在此陣亡,將被抬進城內, 安葬於暮谷城聖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雖然數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邊一個公共墓穴裡,在他們高聳的墳頭之上,勝利者豎起一塊粗糙木碑,上面僅僅書寫著兩個大字“狼墳”。布蕾妮在它邊上停下,默默地為戰死的北方人祈禱,也為凱特琳•史塔克及其兒子羅柏,為所有與他們一同死去的人祈禱。 她記得那天晚上,當凱特琳夫人獲悉自己兩個小兒子的死訊時的場景。她將他們留在臨冬城,本來是要確保他們安全的。布蕾妮打一開始就預感到大事不妙,她問凱特林夫人有沒有兒子們的訊息。“除了羅柏,我沒有兒子了。”凱特琳夫人答道,她的聲音聽上去彷彿有把匕首在肚內攪動。布蕾妮隔著桌子伸手過去,想安慰她,卻在快觸到她手時停下,因為怕她會畏縮。凱特琳張開手掌,給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亞匕首曾深深割開血肉。然後她開始談論女兒。“珊莎是個小淑女,”她說,“隨時隨地都有禮貌,討人歡心。她最愛聽騎士們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說她長得像我,其實她長大後會比我當年漂亮許多,你見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開她的侍女,親自為她梳頭。她的頭髮是棗紅色,比我的淺,濃密而柔軟……紅色的髮絲猶如火炬的光芒,像銅板一樣閃亮。” 她也說到小女兒艾莉亞,但艾莉亞早就失蹤了,現在多半已經死亡。然而珊莎……我會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著凱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決不放棄。若有必要,我寧願犧牲生命,犧牲榮譽,犧牲所有的夢想,也會找到她。 經過戰場之後,道路沿海岸延伸,夾在波濤洶湧的灰綠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間。布蕾妮並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長長的海岸線有許多漁村,漁民們透過這條路將魚送去集市販賣。她經過一名漁婦及其女兒們,她們肩頭擔著空籃子,正在回家。由於她身著甲冑,因此她們都以為遇到了騎士,直到看見她的臉。女孩們互相竊竊私語,打量著她。“你們沿途有沒有看到一個十三歲處女?”她問她們,“一個藍眼睛、棗紅色頭髮的貴族處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覺起來,但她必須不斷嘗試。“她可能跟一個小丑同行。”但她們只是搖頭,用手遮掩著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達的第一個村子裡,光腳的男孩們跟著她的馬跑。漁民們的笑聲讓她難堪,她為此不得不戴上頭盔,結果後來的人便把她當成了男人。一個男孩要賣給她蛤蜊,另一個賣螃蟹,還有一個賣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從第二個男孩那兒買了三隻螃蟹。離開村子時,天空開始下雨,風勢漸大。風暴要來了,她望著海面,心裡尋思。一路上雨點敲打著頭盔,令她耳朵嗡嗡作響,好歹比海中的漁船要舒服一些。 繼續北行了一小時,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亂石,顯然是座荒廢的小城堡。右邊岔道沿海岸接著蜿蜒前進,通往蟹爪半島,那是荒蕪貧瘠的沼澤地;左邊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樹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馬,牽它離開道路,到廢墟之中躲雨。在荊棘、雜草和野榆樹之中,城牆依稀可以辨別,但築城石像小孩的積木一樣散落在兩條路之間。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著,其三座塔樓跟破碎的城牆一樣由灰色花崗岩砌成,但它們頂端的城齒是黃色砂岩。三頂王冠,她透過雨水凝視,三頂金冠。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託斯爵士或許就出生在此。 她牽馬穿過碎石堆,來到城堡大門口。城門只剩下生鏽鉸鏈,但屋頂依然完好,裡面不漏雨。布蕾妮將馬系在牆壁的燭臺上,摘下頭盔, 甩幹頭發。當她尋找用來點火的乾柴時,聽到馬蹄聲漸漸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陰影之中,躲到從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這條路上被俘的,不會再重蹈覆轍了。 騎手是小個子,她一眼便看了出來,原來是瘋鼠,她心想,他在跟蹤我。布蕾妮的手伸向劍柄,不曉得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認為遇到了好獵物,因為她是女人。格蘭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過這樣的錯誤。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當時六十五歲,是個自負的老頭,鷹鉤鼻, 頭上佈滿老年斑。訂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後要做個得體的女人。“我不許我的夫人穿著男人的盔甲到處亂跑。這點你必須服從,免得我懲罰你。” 當時的她十六歲,已精於劍術,在較場上勇武過人,卻仍有點羞澀。她鼓足勇氣告訴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懲罰,須先打敗她才行。老騎士氣得臉色發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們用鈍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釘頭錘上沒有尖刺,可她仍舊打斷了亨佛利爵士的鎖骨和兩根肋骨,婚約也隨之解除。這是她第三個未婚夫,也是最後一個。從此之後,她父親不再堅持要她結婚。 假如跟蹤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將面臨一場惡鬥。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讓他跟隨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種由嫻熟武藝而生的從容自信,她心想,但他個子小,我胳膊比他長,也更強壯。 布蕾妮跟大多數騎士一樣強壯,而且她以前的教頭說,像她這樣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諸神還賜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溫爵士認為簡直太不可思議了。用劍盾打鬥十分辛苦,勝利往往屬於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溫爵士教導她作戰要謹慎,保留體力的同時,引誘對手,消耗對手。“男人永遠會低估你,”他說,“自尊心驅使他們用力, 因為它們害怕被議論說給女人弄得如此狼狽。”當她自立之後,發現他說的是事實。在女泉城邊的樹林裡,連詹姆•蘭尼斯特也以這種方式攻擊她。如果諸神保佑,瘋鼠將會犯下同樣的錯誤。他或許經驗豐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蘭尼斯特。她將長劍輕輕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並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戰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馬,背上騎著個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馬之後疑惑地怔了一下。是個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見兜帽底下的臉。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沒看荒廢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順著一條路望去,然後望向另一條。猶豫片刻之後,他將馬撥向丘陵的方向,繼續前進。布蕾妮看著他消失在雨簾中,突然想起在羅斯比也見過這個男孩。是他在跟蹤我,她意識到,但這遊戲雙方都可以玩。她解開母馬,爬上馬鞍,跟在了他後面。 男孩騎馬時眼盯地面,注視著積滿水的車轍。雨聲掩蓋了她接近的聲響,而他的兜帽無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從未回頭,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後,用長劍劍背猛擊馬臀。 那馬人一般立起來,把瘦男孩掀飛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樣舞動。他落在泥漿中,爬起來時齒間沾滿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馬。就是這男孩,毫無疑問,她認得那顆麥粒腫。“你是誰?”她問道。 男孩無聲地動了動嘴巴,眼睛瞪得像雞蛋那麼大。“波,”他只能發出這一個音,“波。”他身上的鎖甲跟他一起顫抖,嗒嗒作響。“波。 波。” “波?不?”布蕾妮問,“你是說‘不要’嗎?”她將劍尖抵在他喉結上。“請告訴我你是誰,為何跟著我。” “不、波——波——不要。”他將手指伸進嘴裡,挖出一團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 ——派恩。” 布蕾妮垂下長劍。她忽然間很同情這孩子。記得某日在暮臨廳,一個年輕騎士手執一朵玫瑰來見她。他帶玫瑰給我,至少她的修女這麼說,並且要她歡迎他。他十八歲,長長的紅髮墜落在肩,她十二歲,緊紮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禮服裡,胸口綴滿閃亮的石榴石。他倆人一般高, 但她無法正視他的眼睛,無法說出修女教她的簡單話語:羅蘭爵士,歡迎您來到我父親大人的廳堂,終於能與您見面,真是太好了。

“你為何跟著我?”她問那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監視?你是瓦里斯還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誰也不是。” 布蕾妮估計他有十歲,不過她判斷小孩年齡的水平很糟,總是低估,或許因為她在同齡人中一直個子高大吧。怪胎,羅伊拉修女曾經評論,你像個男人。“對一個男孩來說,這條路太危險。” “對一個侍從來說,並不危險。我是他的侍從。首相的侍從。” “泰溫大人的?”布蕾妮收劍入鞘。 “不。不是這個首相。是前一個。他兒子。我跟他一起戰鬥,高喊‘半人萬歲!半人萬歲!’” 小惡魔的侍從。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從。提利昂•蘭尼斯特並非騎士。他或許有一兩個男童照料,她猜測,作為侍衛或侍酒,幫他穿衣服什麼的。侍從?“你為何跟著我?”她繼續追問,“你想幹什麼?”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貝蕾娜告訴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臉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從,”他重複道,雨水從臉上滑落,“他卻不要我了。”

珊莎當年,她還是個小女孩的時候,有位流浪歌手來臨冬城待了半年。 他是個老人,花白頭髮,面容滄桑,但他歌唱騎士、英雄和美麗的處女。當他離開時,珊莎痛哭流涕,懇求父親收回成命。“他把每首會唱的歌都至少表演過三遍了,”艾德大人耐心地跟女兒解釋,“我不能強迫人家留下來。你別哭,孩子,我答應你,會有別的歌手登門拜訪的。” 結果沒有歌手來,教她足足等了一年多。其間,珊莎在聖堂裡向七神禱告,在心樹下對舊神祈求,祈求他們讓那個老人回來,或者派來別的歌手,更年輕、更英俊。但諸神毫無回應,臨冬城的廳堂始終空寂沉默。 那是小女孩的念頭,愚蠢的念頭,現下她是女人了,年方十三,已經有了月事。每個夜晚,她都在歌聲中度過,而每個白天,她都祈求能得一方平靜。 如果鷹巢城和旁的城堡一樣,那麼只有老鼠與獄卒聽得見死人的歌唱,地牢的黑牆將吸收所有吶喊與尖叫。然而天牢有一面牆空空如也, 所以死人彈奏的每一個旋律都在巨人之槍上回蕩。他唱的那些歌……血龍狂舞,美麗的瓊琪和她的傻子,荒石城的簡妮與龍芙萊親王。他歌唱最殘忍的背叛,歌唱最冷酷的謀殺,歌唱被吊死的叛徒和血淋淋的復仇。他唱得悲痛又哀傷。 無論位於城堡何方,她都不能自歌聲中逃避。歌聲爬上迂迴的高塔樓梯,與赤身裸體的她一起洗浴,黃昏時同她共進晚餐,甚至當她把窄窗緊緊關閉後,仍然不依不饒地鑽進臥房。它纏繞在冰冷稀薄的空氣中,卻比空氣本身更冰冷,令她顫抖不已。雖然自萊莎夫人墜落之後山上就沒下過雪,可珊莎覺得夜裡實在無法忍受了。 歌手的嗓音嘹亮而甜美,珊莎覺得他比從前任何時候都唱得更加圓潤豐滿,因為其中飽含痛苦、恐懼與渴望。她不明白諸神為何將如此甜美的嗓音賜給這樣的惡徒。若不是培提爾要羅索爵士隨身保護,我在五指半島就會被他玷汙的,她提醒自己,況且當萊莎姨媽要殺我時,他曾用歌聲來掩蓋罪行。 然而這些想法絲毫不能平息歌聲帶來的衝擊。“求求您,”她懇求培提爾公爵,“您就不能讓他住口嗎?” “我對那個壞蛋作了保證,親愛的,”培提爾•貝里席——赫倫堡公爵、三叉戟河總督、鷹巢城與艾林谷的守護者——自信箋間抬起頭。萊莎夫人墜落後,他已經寫了一百多封信,鴉巢的鳥兒成天來來去去。“其實啊,與其聽人哭,倒不如聽唱歌嘛。” 倒不如聽唱歌,可,可是……“非得讓他夜裡也唱嗎,大人?勞勃大人睡不著,他哭……” “……為他母親哭。有什麼辦法呢,我可憐的萊莎已經去世了。”培提爾聳聳肩,“好啦,聽不了幾天歌了,奈斯特男爵明日即將上山。” 培提爾與姨媽成婚之後,珊莎會過奈斯特男爵一次。羅伊斯乃月門堡的守護者——此堡位於大山之下的要害,守衛著連線鷹巢城的石階。 當初,新婚夫婦回城後第一個邀請的便是他,並將他留在城中招待了整整一夜。奈斯特男爵在席間根本沒看珊莎幾眼,但此刻聽說他要上山, 卻令她倍感恐懼。畢竟,男爵身為艾林谷的大總管,是瓊恩•艾林和萊莎夫人最信任的封臣。“他……您不會讓他與馬瑞裡安對質的,是吧?” 她的恐懼一定清楚明白地寫在了臉上,於是培提爾擱筆道,“恰恰相反,我堅持要他前來對質,”他比個手勢,示意她坐在他身邊,“我們達成了協議,我和馬瑞裡安……總而言之呢,我可以讓莫德表現得溫柔些。不過若是我們的歌手令人失望,竟然唱出不協調的句子來,那麼你,你和我只需指責他撒謊就是了。想想看,高貴的奈斯特大人會相信誰呢?” “相信我們?”珊莎希望自己能夠相信。 “那當然,聽我們撒謊對他有好處。”

書房溫暖,爐火噼啪,珊莎還是禁不住發抖,“是,是的,可…… 可萬一……” “萬一奈斯特大人把榮譽放得比好處更高,”培提爾伸手環住她,“萬一他想要的是真相,萬一他想為被謀殺的主人討取公道,”他笑了,“我瞭解奈斯特大人,親愛的,我怎麼可能允許他傷害我的乖女兒呢?” 我不是你女兒,她心想,我是珊莎•史塔克,艾德公爵與凱特琳夫人的女兒,臨冬城的血脈。可她不敢說,若非培提爾•貝里席出手相救,此刻摔下六百尺冰冷長天,砸在下面巖崖上的,就是她,不是萊莎 •艾林了。他真果斷,珊莎希望自己能有培提爾的勇氣,因為她只想爬回床鋪,縮排毯子下面,睡啊,睡啊——自從慘案發生後,她連一晚都沒睡熟過。“您就不能告訴奈斯特大人我身體不舒服……所以……” “他要聽你親口陳述萊莎去世的經過。” “大人,萬一……萬一馬瑞裡安說出真相……” “哦,你的意思是,萬一他撒謊?” “撒謊?對,對……萬一他撒謊,結果講出來的故事與我的陳述大相徑庭,然後奈斯特大人看著我的眼睛,發覺我有多害怕……” “一點點害怕有助於烘托氣氛,阿蓮,你目睹的是一樁令人髮指的罪行,你的恐懼能夠打動奈斯特。”培提爾施施然望進她的眼睛,好似渾不在意,“你繼承了你母親的眼睛,誠懇、純真的眼睛,藍得像陽光照耀的大海。再過幾年,許多男人都會被這雙眼睛給迷倒的。” 珊莎不知該怎麼說。 “你只需把你對勞勃大人講的故事再對奈斯特大人重複一遍就是了。”培提爾續道。 勞勃是病懨懨的小孩子,她心想,而奈斯特男爵為強橫多謀的一方諸侯,決不比時時需要呵護的勞勃。“謊言有時候是正當的。”培提爾向她保證。 珊莎想了想,“當我倆對勞勃大人撒謊時,那個謊言拯救了他。” “那個謊言也將拯救我們,否則你我就只有從萊莎出去的那個門離開鷹巢城了。”培提爾重新提起筆,“我們用謊言和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招待他,他會滿意地喝下去,並要求更多,事情就是這樣。” 他正在用謊言招待我,珊莎意識到。不過這都是些安慰人的謊言, 她能體會到其中的善意。善意的謊言算是謊言嗎?如果她能相信就好了。 姨媽臨死前說的話至今仍令她極為苦惱。“都是些瘋言瘋語,”培提爾評價,“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夫人當時已經神智錯亂。”她盡力朝這個方向去想。沒錯,我只不過是在搭建雪城堡,她卻要把我推出月門。是培提爾救了我,他愛我母親,也愛…… 也愛我?有什麼可懷疑的呢?畢竟,他冒著極大風險拯救了她。 他愛的是阿蓮,他的女兒,一個聲音在她腦海中低語,可我是珊莎啊……很多時候,她覺得峽谷守護者本人也是個雙面人。一方面,他是培提爾公爵,她的保護者,和藹、溫柔而風趣……另一方面,他又是小指頭,那個君臨的廷臣,總愛露出狡猾的微笑,一邊輕捻鬍子,一邊在瑟曦太后耳邊低語——那個小指頭可不是她的朋友。當小喬欺負她時, 小惡魔出手拯救,小指頭不聞不問;當暴民要強暴她時,帶她回去的是獵狗,小指頭不見蹤影;即便當蘭尼斯特家強迫她嫁給提利昂時,給她安慰的也是勇武的加蘭爵士。小指頭,他從未為她動過一根指頭。 除了帶她離開,他只為我做過這個。我原以為是唐託斯爵士的主意,我可憐的醉酒的老佛羅裡安,結果他完全是培提爾的傀儡……噢, 小指頭,這只是一張面具,然而珊莎發現自己很難將戴面具和不戴面具的培提爾區分開來。小指頭與赫倫堡公爵是如此相似,讓她有種想遠遠逃開的衝動,只是根本無處可去。臨冬城已經陷落、焚燬,化為廢墟, 布蘭與瑞肯成了墳冢裡的枯骨;羅柏和母親遭遇背叛,死在孿河城;提利昂因謀殺喬佛裡的指控而在君臨被判處極刑;即便她私下逃回都城,

太后也會要她的腦袋;此外,那個被她寄予厚望的姨媽,結果竟然想害她;舅舅艾德慕成為佛雷家的階下囚;舅公黑魚被圍困在奔流城……我無處可去,珊莎悽慘地想,除了培提爾,我也沒有朋友。 今夜,那個將死之人唱起《吊死黑羅賓的日子》、《聖母的眼淚》 和《卡斯特梅的雨季》。接著他歇了一會兒,正當珊莎開始迷迷糊糊時,演唱又陡然繼續。這回他唱《六件悲傷的往事》、《飄零的葉子》 和《阿萊莎》。好傷感的歌啊,她心想,當她閉上眼睛,彷彿可以看見他在天牢的角落裡縮成一團,縮在毛皮下面,懷抱心愛的木豎琴,面對漆黑冰冷的天幕。我不要可憐他,她告訴自己,他既邪惡又殘忍,況且很快就要死了。反正我也不能救他。我幹嗎始終想著他?馬瑞裡安想強暴我,而培提爾救了我兩次。謊言有時候是正當的。正是謊言讓我在君臨得以生存。如果不對喬佛裡撒謊,他就會派御林鐵衛來揍我。 唱完《阿萊莎》之後,歌手又歇了一會兒,珊莎最終勉強睡了一個鐘頭,但當初曙穿過窄窗縫隙照射而入時,《迷霧的清晨》那輕柔的旋律又把她驚醒。歌聲在她腳下的山巒中迴盪,那其實是首女人的歌,講述一位母親於清晨時分來到血戰沙場,尋找她的兒子,她唯一的兒子。 母親悼念子女,珊莎心想,馬瑞裡安悼念的則是他的手指和眼睛。歌詞好比利劍,穿越黑暗,刺痛心房。 噢,您可有看見我的兒子,好爵士? 他的頭髮是秋天的褐黃。 他答應我,有一天會回來, 我們的家在溫德鎮街上。 珊莎實在聽不下去了,只好用鵝毛枕將耳朵捂緊——可這沒有用。 太陽昇起,奈斯特•羅伊斯男爵開始上山。 大總管的隊伍直到下午才抵達鷹巢城,當時朔風呼嘯,谷地裡一片金紅閃爍。他帶來他兒子艾爾拔爵士和另外十多名騎士,外加數十親兵。好多陌生人啊,珊莎緊張地打量著他們,不知是敵是友。 培提爾穿一襲黑天鵝絨外套前來迎接,灰色衣袖正好與灰羊毛馬褲匹配,並令他灰綠色的眼睛顯得暗淡。柯蒙學士站在他旁邊,長得瘦的出奇的脖子上掛著沉重的頸鍊,雖然他比主人高很多,但那天引人注目的還是峽谷守護者。培提爾收起所有的玩笑,莊重地傾聽羅伊斯依次引見麾下騎士,隨後方才致意,“大人們,歡迎造訪鷹巢城。這位是柯蒙學士,想必大家都認識。奈斯特大人,您還記得我的庶出女兒阿蓮嗎?” “當然記得,”奈斯特•羅伊斯男爵脖子粗壯,胸膛厚實,禿了頭, 鬍子裡已有白絲,目光則顯得很嚴峻。他將頭低了半寸,算是致意。 輪到珊莎屈膝為禮時,她是如此恐懼,以至於說不出話來。培提爾忙伸手相扶,“親愛的,麻煩你,快把勞勃大人帶來大廳會客吧。” “是,父親。”她的聲音輕細而不自然。這是騙子的聲音,她一邊急匆匆奔下階梯,穿過走廊去明月塔,心裡一邊想,這是罪犯的聲音。 公爵的臥室中,吉思爾與瑪迪正竭力幫勞勃•艾林穿褲子。鷹巢城公爵又在哭鬧,眼睛紅腫,眉毛糾結,鼻子邋遢,一個鼻孔底下懸了條長長的、閃光的鼻涕蟲,他還再度把嘴唇咬破了。這樣的他,可不能讓奈斯特大人見到,珊莎絕望地想。“吉思爾,把臉盆端來,”她邊吩咐邊一把提起男孩,“我的乖羅賓,昨晚又沒睡好嗎?” “沒有啊,”公爵抽抽鼻子,“根本就沒睡著,阿蓮。他又在唱歌, 而我的門被鎖住了。我要他們放我出去,卻無人答應。他們把我鎖在房間裡面!” “他們真是一群壞人。”她將毛巾放進溫水裡,開始清洗他的臉…… 輕輕地,噢,輕輕地。如果你稍微刺激到勞勃,他便會開始痙攣,然後今天就全完了。這男孩實在是脆弱,就年齡而言也長得太小,他已經八歲,珊莎卻覺得他還沒五歲小孩的身材。 勞勃又開始咬嘴唇,“我要和你睡。”

我知道。乖羅賓從前總愛爬進母親的被窩,直到萊莎夫人成婚後方才停止,而自慘案發生以來,他開始每晚在城堡裡遊蕩,尋找其他人的床鋪,其中最喜歡的便是珊莎的床……因此她拜託羅索•布倫爵士每晚鎖上公爵的房門。其實,她並不太在意和小孩睡在一起,只要他不來捏她的乳頭並且每每尿床的話。 “奈斯特•羅伊斯大人從月門堡上來見您。”珊莎邊擦他的鼻子邊說。 “我才不想見他!”男孩回答,“我想聽故事,飛翼騎士的故事。” “會講的,”珊莎保證,“您會過奈斯特大人之後我就講。” “奈斯特大人臉上有胎記,”他蠕動著說。勞勃害怕臉上有胎記的人。“媽媽說他是頭笨牛。” “我可憐的乖羅賓,”珊莎幫他撫順頭髮,“您很想念她,我明白。 培提爾大人也想念著她,他和您一樣愛她。”這是個謊言,善意的謊言,因為培提爾只愛她去世的母親,將萊莎夫人推出月門之前,他親口承認過。她發了瘋,神智錯亂,她謀害過自己的夫君大人,若非培提爾相救,她還會謀害我。 但這些都沒必要讓勞勃知道,他只是個深深依賴著母親的、病懨懨的小男孩。“好啦,”珊莎道,“您現在看起來有領主老爺的氣勢了。瑪迪,把披風拿來。”那是件柔軟漂亮的天藍色羔羊毛厚披風,正好與奶油色外套相配,她用新月形狀的銀胸針將披風別在他肩膀,然後執起男孩的手。在她的打點下,勞勃終於變得溫馴了。 慘案發生之後,大廳就沒開啟過,如今走進去,有股令珊莎不寒而慄的氣息。這間頎長的廳堂富麗堂皇,可她就是無法喜歡上它,因為整體色調是那麼蒼白冷淡。纖細的樑柱猶如指骨,而乳白大理石中的藍紋好比老太婆肌膚上的血管,陰影則在每個角落與罅隙裡舞蹈。他們的腳步聲空洞地迴盪,呼嘯的山風拍打著月門。別看那裡,她告訴自己,否則我就會像勞勃一樣痙攣了。

在瑪迪的幫助下,珊莎把勞勃扶到魚梁木王座上坐定,下面墊了厚墊子,然後傳話要客人們進來。大廳末端,兩個穿天藍色披風的守衛打開大門,培提爾指引眾人踏著那如枯骨般蒼白的樑柱間鋪設的長長藍地毯前進。 男孩用尖利的聲音問候奈斯特大人,沒有提到他的胎記。當大總管問起他母親的情況時,勞勃的手開始微微顫抖,“馬瑞裡安害了我母親,他把她從月門上推下去了。” “大人,此事可是您親眼目睹?”馬文•貝爾摩爵士提問,他是名瘦騎士,生了個生薑頭,在被培提爾用羅索•布倫爵士頂掉以前,作過鷹巢城侍衛隊長。 “阿蓮看見了,”男孩答道,“我的繼父大人也看見了。” 聽罷此言,奈斯特男爵朝她望過來,艾爾拔爵士、馬文爵士和柯蒙學士等人也齊刷刷地扭頭。她是我姨媽卻想加害我,珊莎心想,她把我拖到月門前,要將我推下去。我又不想吻培提爾,只是在雪地裡搭城堡而已。她抱緊自己,以免發抖。 “請諒解,大人們,”培提爾•貝里席輕聲說,“那天之後,我女兒一直做噩夢,如今要她親口陳述,實在太為難了。”他走到珊莎身邊,將手掌溫柔地擱在她肩膀上。“我知道這很難,阿蓮,但我們的朋友需要瞭解真相。” “是,”她的喉嚨如此乾燥,說話似乎能令其流血,“我看見……我和萊莎夫人在一起……然後……”一滴眼淚滾下臉頰。好的,淚水有好處。“……然後馬瑞裡安……推她……”她把故事重新講了一遍,卻聽不見自己的話語。 講到半途,勞勃便哭了起來,身下的墊子劇烈搖晃。“他殺了我母親,我要看他飛!”他手上的痙攣更嚴重了,連肩膀也開始抖動。男孩抬頭,牙齒髮出“噶噠噶噠”的碰撞聲。“我要看他飛!”他尖叫,“飛, 飛!”隨後四肢無法遏抑地劇烈抽打。羅索•布倫剛巧在這孩子摔下王座之前跨上高臺,柯蒙學士隨即跟進,卻幫不上忙。

珊莎和學士一樣無助地看著癲痢病發作的慘狀。勞勃踢中羅索爵士的臉龐,布倫咒罵了一聲,卻沒鬆手,任憑男孩抽搐揮打,還尿了褲子。其間,客人們不發一語地觀看,他們當中只有奈斯特大人見識過這番場景。過了許久,勞勃終於筋疲力盡,又過了一會兒,他才停止動作,這時,鷹巢城的小主人業已虛弱得連站都站不住了。“抱他回房, 用水蛭吸點血,”培提爾公爵吩咐。於是布倫把孩子抱起來,帶離大廳,柯蒙學士面色陰沉地跟在後面。 他們的腳步聲消失之後,鷹巢城的長廳內再無任何響動。珊莎聽見夜風在月門之外呻吟哀悼,覺得自己又冷又累。我還得把故事再講一遍嗎?她不禁揣測。 然而她的故事一定起了作用,只聽奈斯特大人清清嗓門,“初次謀面,我就討厭這個歌手,”大總管粗聲道,“我勸萊莎趕他走,勸過很多次。” “您一直給她忠誠的諫言,大人。”培提爾莊嚴地說道。 “可她不接受,”羅伊斯抱怨,“她勉強聽我說完,然後束之高閣。” “我夫人對世上的人情事故看得太簡單,”培提爾的話語沉浸在回憶中,連珊莎也幾乎相信他深愛著自己的夫人,“她看不到壞人身上隱藏的邪惡,只能看到好的一面。馬瑞裡安的歌喉固然甜美,唉,結果她便輕易錯信了這個人。” “他把我們比作豬,”艾爾拔•羅伊斯爵士氣鼓鼓地宣稱。他肩膀寬闊,長相端正,修面整潔,唯獨留了濃黑的八字鬍,好像那張臉上的籬笆——總而言之,他就是他父親的年輕翻版。“他寫了一首歌,說兩頭豬在大山下討生活,成天以獵鷹的殘湯剩飯為生。這不明擺著諷刺我們嗎?結果當我指控他時,他還反唇相譏:‘怎麼,爵士先生,不過是首關於豬的歌嘛。’他就是這樣說的。” “他也寫歌嘲弄我,”馬文•貝爾摩爵士插話,“稱我為‘叮噹騎士’, 當我發誓要把他舌頭剜出來時,他跑到萊莎夫人駕前告狀。”

“他就是那樣,”奈斯特男爵確認,“一個懦夫,只會躲在女人裙下,因萊莎夫人的寵信而傲慢無禮。您知道嗎?她把他打扮成領主的樣子,還給了他黃金臂環和鑲月長石的腰帶。” “連瓊恩大人最愛的獵鷹也賞了他,”某位外套上畫有魏克利家族的六根白蠟紋章的騎士說,“那是首相大人最愛的鳥兒,是勞勃國王送的禮物。” 培提爾•貝里席長嘆一聲。“這些事的確不成體統,”他表示同意,“所以我才試圖挽回。經我多方勸說,萊莎同意讓他離開,然後那天,她和他在這裡會面。當……當時我應該看著她,我萬沒料到……我做夢也想不到……如果不是因為我……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她……” 不要,珊莎驚恐地想,您不要這麼說,您不要告訴他們,不要,不要。然而艾爾拔•羅伊斯卻搖搖頭,“不,大人,這不是您的錯,您不要太自責了。”他表示。 “那歌手十惡不赦,活該遭天譴,”他父親贊同,“帶他上來,培提爾大人,讓我們為這樁悲劇作個了斷。” 培提爾•貝里席整理了片刻,待情緒平靜後,方才說道,“如您所願,大人。”他轉身對守衛們下令,把歌手從天牢中帶上來。須臾,那個名叫莫德的醜陋獄卒便押著囚犯入廳,這名獄卒有小小的黑眼睛和不對稱的傷疤臉——只因某次戰役中他的耳朵與部分臉頰被斧頭削去—— 和多達二十石的蒼白肥肉。他衣著汙穢,散發出一股濃郁噁心的味道。 與他相比,馬瑞裡安幾乎稱得上端莊了。有人為他洗過澡,並換上天藍色馬褲和帶蓬鬆衣袖的潔白上衣,腰間束上萊莎夫人贈與他的銀腰帶。白絲手套蓋住了他的手,而白絲繃帶遮掩了他的眼睛。 莫德手握皮帶站在他身旁,戳了戳他的肋骨,歌手連忙單膝跪下,“好大人們,我懇求你們寬恕。” 奈斯特大人板起臉問:“你認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