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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74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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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世了,而韋賽里斯……我想保護你,但是……這很難。堅強起來,我也不是總知道該怎樣做。當然,我必須知道,因為我是他們的希望。我是女王……是……是……” “……是母親,”彌桑黛輕聲說。

“龍之母。”丹妮打個寒戰。 “不,萬民之母。”彌桑黛用力抱住她,“陛下該安寢了。黎明將至,您還要早朝。” “我們一起睡,但願能得好夢。閉上你的眼睛。”彌桑黛乖乖照辦, 丹妮吻了她闔上的眼瞼,女孩輕聲笑了。 然而睡眠遠比親吻困難。丹妮闔上雙眼,試圖回想家鄉,回想龍石島和君臨城,還有其他韋賽里斯提及的地方,比這裡友善的地方……但她的思緒總是不由自主地飄回奴隸灣,猶如被狂風困住的小船。待彌桑黛進入香甜的夢鄉,丹妮從她臂彎中滑出,踏入黎明前的微風裡。她倚在冰涼的磚牆上,凝望腳下的城市。成千上萬個屋頂在腳下綿延不絕, 銀月照耀出清冷的光影。 有的屋頂下,鷹身女妖之子正在聚集,謀劃殺害她和那些愛她的人,將她的孩子重新鎖上鐵鏈。有的屋頂下,飢餓的孩子哭號著要奶喝。有的屋頂下,衰老的婦人奄奄一息。有的屋頂下,男人女人抱成一團,飢渴的雙手摸索著扯開對方的衣服。但在這上面,只有冷冽的月光照過金字塔和競技場,將一切掩蓋隱瞞。在這上面,只有她,憑欄獨望。 她是真龍血脈。她可以殺盡鷹身女妖和他們的子子孫孫。但是真龍喂不飽飢餓的孩子,也不能減輕垂死婦人的痛苦。誰會愛戴真龍呢? 她發覺自己又在思念達里奧•納哈里斯,思念他的金牙和三叉胡須,想到他那雙強健的手搭在亞拉克彎刀和密爾細劍柄上——搭在那對黃金裸女像上。她送別達里奧那日,他用大拇指不斷摩挲劍柄,來來回回。我在嫉妒一個劍柄,她意識到,嫉妒那黃金雕成的女人像。讓他去羊人那裡當說客是明智的,她是女王,而達里奧•納哈里斯不是當國王的料。 “他去了好些天,”她昨日問過巴利斯坦爵士,“會不會背叛我,投靠敵人?”你將經歷三次背叛。“他會不會看上別的女人,看上某位拉扎公主?”

丹妮知道,老騎士不喜歡也不信任達里奧。但他仍禮貌地回答:“世上不會有別的女士比陛下更迷人,瞎子才會否認這點,而達裡奧•納哈里斯不瞎。” 的確,她想著,他有深藍的眼睛,藍得近乎於紫。而當他衝我微笑時,金牙閃閃發光。 巴利斯坦爵士堅信他會回來,丹妮莉絲不斷祈禱老騎士是對的。 洗個澡能讓我靜心。她赤腳穿過草坪,走向露天浴池。清水冰冷地滑過皮膚,激起一層雞皮疙瘩。她闔眼躺在水中,任由小魚輕啄四肢。 一陣窸窸窣窣聲讓她睜開雙眼。她反射性地坐起身,水面蕩起輕柔的漣漪。“彌桑黛?”她叫道,“伊麗?姬琪?” “她們睡了。”一個聲音回答。 一個女人站在柿子樹下,披著拖地的兜帽長袍。兜帽下的臉稜角分明,反射著月光。她戴著面具,丹妮意識到,塗了深紅漆的木面具。“魁蜥?我在做夢麼?”她掐了下耳朵,感覺到疼痛。“剛去阿斯塔波時,我在‘貝勒裡恩號’上夢到了你。” “你沒做夢。不論當時抑或現在。” “你來幹什麼?你怎麼避開我的守衛的?” “透過另一條路徑,你的守衛永遠發現不了。” “只要我喊人,他們馬上會過來殺了你。” “他們會向你發誓說這兒什麼人也沒有。” “那你在這兒麼?” “不在。聽我說,丹妮莉絲•坦格利安。玻璃蠟燭被點燃,蒼白母馬將即來,其餘事物緊隨後。海怪和黑焰,獅子與獅鷲, 太陽之子和戲子的龍,皆莫信。牢記不朽者,留心芬香的總管。” “瑞茨納克?為什麼要留心他?”丹妮站了起來,水順著她雙腿流下,夜晚的寒氣令她雙臂起滿雞皮疙瘩。“你想警告我,請說明白點。 你到底想幹嗎,魁蜥?” 女人眼中反射月光。“為你指路。” “我記得你的話:要去北方,你必須南行。要達西境,你必須往東。若要前進,你必須後退。若要光明,你必須透過陰影。”丹妮擠去銀髮上的水,“我厭煩猜謎了!在魁爾斯我是個乞丐,但現在我是女王。我命令你——” “丹妮莉絲。記住不朽者。記住你是誰。” “我是真龍血脈。”但我的龍只能在黑暗中咆哮。“我記得不朽者。 他們叫我三之子,說我會有三匹坐騎、三團火焰還有三次背叛。一次為血、一次為財、一次為……” “陛下?”彌桑黛站在女王寢宮門口,手提燈籠。“您在和誰說話?” 丹妮回頭瞥了一眼柿子樹。那裡沒有女人,沒有兜帽長袍,沒有紅漆面具,沒有魁蜥。 那是幻影、是記憶,不是人。她是真龍血脈,但巴利斯坦爵士警告過她這血脈中存在汙點。我會變瘋嗎?他們說她父親是瘋子。“我在祈禱,”她告訴納斯女孩,“天快亮了。早朝前我要吃點東西。” “我馬上為您準備。” 又是孤單一人了。丹妮繞著金字塔走了一圈,企望找到魁蜥的蹤跡,一路踩過燒焦的樹木和地面——這是她的人為捉卓耿留下的。周圍唯有夜風吹過果樹的聲音,唯一的活物是幾隻飛舞的白蛾。 彌桑黛拿著一隻甜瓜和一碗煮得熟透的雞蛋回來,但丹妮毫無胃口。天空泛白,群星漸隱,伊麗和姬琪幫她穿上一件綴金流蘇的紫色絲綢託卡長袍。 丹妮見到瑞茨納克和斯卡拉茨時,目光裡滿是懷疑。三次背叛在她心中揮之不去。留心芬香的總管。她狐疑地嗅了嗅瑞茨納克•莫•瑞茨納克。我可以讓圓顱大人逮捕他,進行審問。這能阻止預言嗎?還是說會有其他叛徒取而代之?預言靠不住,她提醒自己,瑞茨納克完全可能表裡如一。 來到紫色大廳,丹妮發現烏木長椅上堆了高高一疊絲綢靠枕,不禁莞爾。這是巴利斯坦爵士的傑作,她知道。老騎士是個好人,只是有時過於迂腐。那不過是個玩笑,好爵士,她想著,平靜地坐到一個靠枕上。 少眠的後果很快顯現。當瑞茨納克同匠人公會交涉時,丹妮不得不強抑住打哈欠的衝動。看起來石匠們對她很不滿,磚瓦匠也是。有些從前從事過磚石工作的奴隸,搶了公會中熟練工和大師們的生意。“自由民幹活太便宜,聖主,”瑞茨納克說,“他們有的自稱為熟練工,甚至是大師,這些頭銜只有公會才能授予。石匠和磚瓦匠懇請您維護他們古老的權利和傳統。” “自由民幹活便宜只因他們急著餵飽自己。”丹妮指出,“如果我禁止他們雕石壘磚,那麼雜貨商、織工和金匠們馬上也會來我的朝堂,請求將自由民逐出這些行業。”她頓了一頓,“下令,從今以後,只有公會成員方可自稱熟練工或大師……前提是公會必須向那些技藝純熟的自由民開放。” “馬上去辦。”瑞茨納克答道,“聖上是否接見高貴的西茨達拉•佐•洛拉克?” 他永不服輸麼?“宣他上來。” 西茨達拉今天沒穿託卡長袍,換了一件灰藍相間的簡單袍服。丹妮發現他還剃光了鬍子,剪短了頭髮。這傢伙沒剃成圓顱,沒那麼徹底, 但至少頭髮盤成的愚蠢翅膀不見了。“你的理髮師手藝不錯,西茨達拉。我希望你只是來展示新發型,而不是又拿競技場煩我的。”

他深施一禮,“陛下,恐怕我讓您失望了。” 丹妮面露不悅。她的手下對此事多有意見。瑞茨納克•莫•瑞茨納克強調透過競技場增加稅收,綠聖女認為這能取悅神明,圓顱大人則希望藉此贏得鷹身女妖之子的支援。“讓他們打吧,”曾經的競技場冠軍壯漢貝沃斯嘟噥道。巴利斯坦爵士建議以比武大會取代角鬥競技,讓他訓練的孤兒們騎馬比武,或用鈍器進行團體戰。丹妮知道他的建議是出於好意,但完全行不通。彌林人想看流血,而非技巧展示,不然早讓奴隸穿上盔甲了。似乎只有小文書彌桑黛明白女王的憂慮。 “我拒絕了你六次,”丹妮提醒西茨達拉。 “我的明光,您信奉七神,或許會欣然接受我的第七次請願。今天我並非孤身前來,您願意傾聽我的朋友們的呼聲嗎?他們正好也是七人。”他將他們一一引見。“這位是克拉茲。這位是‘黑髮’巴爾塞娜,永遠的勇士。這兩位是‘惡鬼’卡莫羅恩和‘巨人’格魯爾。這位是斑貓。這位是‘無懼的’伊斯科。最後這位,是‘碎骨者’貝拉科沃。他們一起來聲援我,請求陛下重開競技場。” 這七人丹妮久聞其名,即便有的未曾親見。他們都是彌林競技場中顯赫一時的戰奴……曾經的戰奴。被她的陰溝鼠解放後,他們領導起義助她奪得城市。她欠他們的。“請講。”她說。 他們一個接一個上前,請求她重開競技場。“為什麼?”伊斯科說完後,丹妮詰問。“你們不是奴隸了,無須為主人一時興起而喪命。我解放了你們,你們為什麼還想把性命丟在那猩紅沙地上?” “我三歲起受訓,”巨人格魯爾說,“六歲起殺人。龍之母既然解放了我,我為何不能選擇戰鬥?” “你想戰鬥,就為我而戰。以你的劍立誓,加入‘龍之母的僕從’、自由兄弟會或堅盾軍,教導其他自由民如何戰鬥。” 格魯爾搖搖頭。“從前我為主人戰鬥,現在您要我為您而戰。我呢,我卻只想為自己而戰。”這名高大的壯漢用錘子般的拳頭捶打著胸口。“為金幣。為榮耀。” “格魯爾說出了大家的心聲。”斑貓肩上斜挎著一張豹皮。“我上次被賣出了三十萬輝幣的高價。當我還是奴隸時,睡的是皮毛,吃的是精肉。現在我自由了,卻睡在稻草上吃鹹魚,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 “西茨達拉承諾分給勝利者一半的門票收入。”克拉茲說,“他發誓分給我們一半,西茨達拉是個正人君子。” 不,他是個卑鄙小人。丹妮覺得自己掉進了陷阱。“那輸家呢?他們能得到什麼?” “他們的名字將被銘刻在命運之門上、那些隕落的勇者中間。”巴爾塞娜大聲說。據說,她在過去八年裡殺死了所有與她對決的女人。“男人都會死,女人也一樣……但只有少數人會被銘記。” 丹妮對此無話可說。如果我的人民眾望所歸,我有權拒絕嗎?畢竟,這是他們的城市,他們想揮霍的是自己的人生。“我會考慮你們的話。感謝你們的建議。”她站起來。“明日再議。” “跪送彌林女王,安達爾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麗熙,解放者,龍之母,不焚者,風暴降生丹妮莉絲。”彌桑黛高聲唱誦。 巴利斯坦爵士護送她回寢宮。“講個故事吧,爵士。”踏上階梯時, 丹妮說,“講個英勇而又圓滿結局的故事。”她很想聽到圓滿的結局。“講講你是如何從篡奪者手中逃脫的。” “陛下,逃命毫無英勇可言。” 丹妮盤腿坐到一個墊子上,盯著他。“請講吧,就從小篡奪者將你趕出御林鐵衛說起……” “喬佛裡。是啊,他們以我年老為藉口,其實另有隱情。那個男孩想讓他的狗桑鐸•克里岡披上白袍,而他母親想要弒君者統領鐵衛。他們罷黜我時,我……我依命脫下白袍,把長劍扔到喬佛裡腳下,還說了些昏話。” “你說了些什麼?” “我說出了真相……但在那個朝廷中真相永遠不受歡迎。儘管前途未卜,我還是高昂著頭離開了王座廳。除開白劍塔我沒有家,我的表親們可以在豐收廳給我留個位置,但我不願把喬佛裡的怨恨帶給他們。我一邊收拾東西,一邊思考,陷入這樣的窘境全因我當初錯誤地接受了勞勃的赦免。勞勃是個優秀的騎士,卻也是個糟糕的國王,因為他根本無權坐上王位。於是我知道我必須去贖罪,去追隨真正的王者,為他竭忠盡智,肝腦塗地。” “你決定追隨我哥哥韋賽里斯。” “當時我是那麼打算的。我來到馬廄,遭遇前來逮捕我的金袍子。 喬佛裡曾為我提供了一座養老送終的塔樓,但我輕蔑地拒絕了禮物,他就想把我送進黑牢。都城守備隊隊長親自帶隊拿人,我的空劍鞘助長了他的膽氣。可惜他只帶了三個人,而我身上還佩著匕首。一個傢伙伸手阻攔,便被我劃開了臉,然後我縱馬衝過另兩個金袍子。我衝向大門時,聽見傑諾斯•史林特高喊抓住我。若非紅堡外的大街擠滿了人,我本能輕易甩掉他們,結果卻在臨河門被截住。那些從城堡追出來的金袍子大喊要守門的衛兵攔住我,衛兵們便舉起長矛,擋住去路。” “可你還沒有劍?你怎麼對付他們的?” “一名真正的騎士抵得上十名守衛。沒等守門的衛兵準備好,我便騎馬撞翻一人,奪過他的長矛,用它刺穿了最近的追兵的喉嚨。另一名衛兵在我衝過門後就停住了腳步。我快馬加鞭,沿河狂奔,直到君臨消失在視線內。當晚我用馬換了一把硬幣和幾件破衣服,次日清晨混入湧向君臨的平民隊伍。我是從爛泥門逃出來的,這次便走諸神門。我滿臉汙垢,鬍子拉碴,手無寸鐵,只拿了根木杖,穿著破衣爛衫和沾滿泥巴的靴子,看起來就是個躲避戰火的糟老頭。金袍子收下我一枚銀鹿,揮揮手讓我進門,畢竟,君臨城中擠滿了難民,我在其中毫不起眼。我還有些銀子,但那是橫渡狹海的船費,所以我睡在聖堂和小巷裡,吃在食堂,任由鬍鬚瘋長,以隱瞞年齡。史塔克大人被砍頭那天,我見證了全程,隨後便去大聖堂祈禱,感謝七神保佑,讓喬佛裡早早拿掉了我的白袍。” “史塔克是個罪有應得的叛徒。” “陛下,”賽爾彌道,“艾德•史塔克的確參與了推翻您父王的戰爭, 但他對您從無惡意。當太監瓦里斯告訴我們您懷孕的訊息時,勞勃要殺您,而史塔克大人出言反對,他說如果要他當殺人共犯,他寧願甩手不幹。” “你忘了雷妮絲公主和伊耿王子嗎?” “我不敢忘。但那是蘭尼斯特乾的,陛下。” “蘭尼斯特跟史塔克有何區別?韋賽里斯統稱他們為篡奪者的走狗。試問,一個孩子被一群狗襲擊,哪條狗撕開他的喉嚨有關係嗎?所有的狗都有罪,罪在……”話卡在喉嚨裡,哈茨雅,她忽然想到。她聽見自己說,“我得去深坑看看,”她的聲音像孩子一樣微弱。“你能帶我下去嗎,爵士先生?” 老人臉上的不情願一閃而過,但他是不會質疑女王陛下的,“遵命。” 僕人階梯是下行捷徑——不夠雄偉,陡峭狹窄,隱藏在牆壁中。巴利斯坦爵士提了燈籠,唯恐丹妮跌倒。二十種不同顏色的磚塊緊貼在他們身側,燈籠光外則一片灰黑。他們三次經過仿如石雕般一動不動的無垢者,唯一的聲響是腳踩在石階上的聲音。 彌林大金字塔的底層十分肅靜,滿是灰塵暗影。外牆足有三十尺厚,腳步聲迴盪在牆內彩磚圍成的拱壁、馬廄、大廳和倉庫裡。他們穿過三道巨型拱門,走下一個火把照亮的斜坡,來到金字塔的地下室,途中經過蓄水池、地牢和一間曾用於鞭笞、剝皮和以燒紅的烙鐵烙印奴隸的審訊室。最後,他們停在一扇門鏈佈滿鐵鏽的雙開大門前,兩名無垢者分立兩旁。

她命其中一人拿出鐵鑰匙。伴著鎖鏈吱嘎聲,大門緩緩開啟。丹妮莉絲•坦格利安踏入熱浪翻滾的黑暗深處,停在深坑邊緣。四十尺下, 她的龍昂起頭,四隻眼睛在暗處燃燒——一對猶如熔金,另一對是青銅色。 巴利斯坦爵士抓住她胳膊。“不能靠近。” “你以為他們會傷害我?” “我不知道,陛下,但我不願您無謂涉險。” 雷哥怒吼時,一團黃色的火焰衝破黑暗,令整座地下室亮如白晝。 火舌舔舐牆壁,丹妮感到撲面而來的熱浪,彷彿面對烤箱。深坑另一頭,韋賽利昂展開雙翼,煽動汙濁的空氣。他試圖飛向她,但嘩嘩作響的鐵鏈將他拽回地面,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條足有成人拳頭粗細的鐵鏈把他的腳拴住了,他脖子上的鐵項圈則被釘在身後的牆上。雷哥也鎖著鐵鏈,他的鱗片在賽爾彌手中燈籠照耀下閃爍著碧玉般的微光。煙從他齒間冒出,焦黑破碎的骨頭散落在他腳邊。空氣熱得難以忍受,還帶有一股硫黃和焦肉味。 “又長大了。”丹妮的聲音迴盪在焦黑石壁間,一滴汗水滑下眉宇, 滴落胸前。“龍真的不會停止生長?” “如果食物和空間充足的話,的確如此。但鎖在這裡……” 偉主大人把深坑當監獄。這裡能裝下五百人……也足夠容納兩條龍。但能支撐多久呢?當深坑裝不下他們會怎樣?他們會不會用火焰和爪子互相攻擊?他們會不會變得虛弱病態,身形憔悴,翅膀枯萎?他們的火焰會不會最終熄滅? 什麼樣的母親會讓孩子在黑暗中腐爛? 如果我回頭,一切就都完了,丹妮告誡自己……但怎樣才能不回頭?我本應預料到這一切。我怎能如此盲目,掩耳盜鈴,以至於不願正視力量的代價?

韋賽里斯在她小時候講了好多故事,尤其愛講龍的故事。丹妮知道赫倫堡的陷落,知道“怒火燎原”和“血龍狂舞”。她的一位先祖,伊耿三世,親眼目睹自己的母親被叔叔的巨龍吞噬。在無數歌謠裡,多少村莊和王國活在對魔龍的恐懼中,直到被屠龍勇士拯救。 而她的孩子們,在阿斯塔波燒化了奴隸主的眼睛;去淵凱的路上, 當達里奧將光頭薩洛和普蘭達•納•紀森的腦袋擲到她腳下時,他們大快朵頤。龍不怕人。一條龍若能吞下全羊,吃下孩子自是輕而易舉。 她叫哈茨雅,才四歲。如果她父親沒撒謊的話。他有可能撒謊。目擊者只有他,他的證據也只有那些焦骨,那什麼都證明不了。他可能親手殺了女孩兒,燒焦屍體。圓顱大人強調他不是第一個處理掉多餘女孩的父親。也可能是鷹身女妖之子乾的,偽造成魔龍所為,好讓這座城市仇視我。丹妮試圖相信這些……但若真是如此,哈茨雅的父親又何必等到眾人散去才上前請願?若他想鼓動彌林人反對她,就該在大殿里人最多時登場。 圓顱大人建議判他死刑。“至少拔掉舌頭,這個人的謊言會毀了大家,聖主。”丹妮選擇償還血債。沒人能告訴她一個女兒價值幾許,於是她付了一百頭羊羔的錢。“能做到的話,我很想幫你喚回哈茨雅,”她告訴那位父親,“但即便是女王,也有力所難及之事。她的遺骨將被安葬在聖恩神廟中,一百根蠟燭會日夜燃燒來悼念她。請在每年她的命名日時回來找我,我會保證你其他子女衣食無虞……但此事切不可洩露出去。” “人們會問,”悲傷的父親說,“會問我哈茨雅去哪兒了,問她怎麼死的。” “她被毒蛇咬傷,”瑞茨納克•莫•瑞茨納克說明,“葬於餓狼之腹,或是突染惡疾。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唯獨不準提龍。” 韋賽利昂用爪子緊摳住岩石,屢屢嘗試飛向丹妮,巨大的鐵鏈吱嘎作響。當他終於發現這不可能後,怒吼一聲,頭頸使勁向後彎曲,朝身後的牆壁噴出金黃的火焰。還要多久它的火焰就能燒裂石頭,融化金屬?

不久前,他還站在她肩膀上,尾巴盤繞著她的手臂。不久前,還是她親手喂他切碎的烤肉。他是第一條被鎖住的龍。丹妮莉絲親自將他領下深坑,和幾頭公牛待在一起。待他吃飽喝足昏昏欲睡,他們衝進去將他鎖住。 雷哥費了更多人力。他似乎能聽到兄弟在深坑中的怒吼,儘管他們之間隔著厚厚的石塊與磚牆。最終,他們不得不趁雷哥在丹妮的露臺上曬太陽時,用沉重鐵鏈編織的大網罩住他。他死命掙扎,眾人花了三天時間才磕磕絆絆地將他挪下僕人階梯。六個人因此被燒傷。 而卓耿…… 長翅膀的黑影,悲傷的父親如此稱呼他。他在三條龍中最高壯、最兇猛,也最野性,生有暗夜般的鱗片和煉獄般的雙眼。 卓耿喜歡去遠方狩獵,吃飽喝足後,蜷在大金字塔頂曾放置彌林鷹身女妖像的地方曬太陽。他們三次嘗試在那裡捕捉他,均以失敗告終。 她手下四十名最勇敢的猛士冒著生命危險去抓,卻幾乎全被燒傷,其中更有四人被燒死。她最後一回見到卓耿是他們嘗試第三次捕捉的那個黃昏。黑龍展開雙翼,向北飛過斯卡札丹河,一直朝多斯拉克草原飛去, 再也沒回來。 龍之母,丹妮想著,不如說是怪物之母。我把什麼釋放到了世間? 我是個女王,但我的王座乃是焦骨堆成,立在流沙之上。沒有龍,她憑什麼統治彌林?更別提贏回維斯特洛。 我是真龍血脈,她認定,如果龍是怪物,我也是。

臭佬他狠狠地咬向那隻老鼠。 老鼠在他手裡瘋狂掙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條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當他撕咬著美味的肉,一任溫暖的鮮血自唇邊汩汩溢位時,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於他不由得流出熱淚。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喚,催促他趕緊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掙扎,而他也終於有了一絲滿足。 黑牢門外有聲音。 他忽然住口,嚇得無法動彈。儘管嘴裡滿是鮮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來也不敢吞下去。他心驚膽戰地聆聽著,呆若木雞。他聽到了靴子踏地和鐵鑰匙互相碰撞的聲音。不要,他狂亂地想, 不要,諸神慈悲,不要是現在,不要是現在。他費盡心機方才抓住這隻老鼠。如果教人發現,不僅老鼠會被搶走,他們還會報告給拉姆斯老爺知道,然後老爺就會懲罰我。 他明知該把老鼠藏起來,可他實在餓壞了。整整兩天沒吃東西,又或是三天。躺在這片黑暗裡,怎麼說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蘆稈,肚子浮腫,腸胃卻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難以入睡。每當閉上眼睛,他就會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爺娶了這位伯爵夫人後,就將她鎖進塔裡,活活餓死。到頭來,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於是他縮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緊戰利品,湊到嘴邊,用剩下的牙齒飛快地撕咬老鼠肉。鮮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顧不得了,他決定趕在牢門開啟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韌性強,很難咬,而且腥味極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著狼吞虎嚥的勁頭,時不時從缺了牙形成的豁口裡把老鼠骨頭剔出去。這麼吃很難受,但快餓瘋的他停不住。

門外的聲音越來越吵。諸神保佑,老爺不是來找我的,他一邊撕老鼠腿,一邊祈禱。老爺很長時間沒找他了。這裡有許多牢房,有別的囚徒。即便隔著厚重的石牆,他也常能聽見他們慘叫,其中女人們的叫聲總是最淒厲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試圖先把肉舔乾淨再吐骨頭,但那骨頭卻不聽使喚地自他下唇滑落,纏在鬍子裡。別過來,他祈禱,別過來,去別處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腳步聲卻在最響亮時戛然而止,隨即鑰匙插進了他這扇門。老鼠從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褲子上蹭了蹭鮮血淋漓的雙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亂蹬著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鑽進角落裡,擠進冰冷潮溼的石牆中去。 開門的聲音是最恐怖的。當火光照到他臉上時,他發出一聲號叫, 用雙手擋住眼睛。腦袋陣陣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給摳出來。“拿開火,黑乎乎的不好麼,求你了,噢,求求你。” “這不是他,”一個男孩說,“瞧這衰貨,我們走錯房間了。” “左邊最後一間,”另一個男孩回應,“這就是左邊最後一間,不對嗎?” “嗯,”停頓片刻。“他剛才說什麼?” “他好像不喜歡亮光。” “一副死相,當然見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沒?我快被燻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個男孩道,“瞧。” 第一個男孩笑答:“沒錯,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這隻老鼠會趁他睡覺時跑來咬他,不僅會咬腳趾手指,甚至會咬他的臉。他沒法對它手下留情。不吃就會被吃,黑牢裡別無選擇。“我是吃了,”他嚅囁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 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兩個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響。“跟我說句話。”一個男孩說。他在兩人中較為矮小、也更狡詐。“還記得你是誰嗎?” 恐懼陣陣湧來,他不禁連聲呻吟。 “跟我說句話:你叫什麼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聲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沒錯,他們讓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們教了又教,對他細緻又耐心,可他太久沒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這當口忘記了。說錯自己的名字,他又會要我一根指頭,或者更糟,他會……他會……後果不堪設想、不敢設想。此刻他只覺有無數尖針刺進了臉和眼睛,他的頭快要裂開了。“求求你們,”他嘶叫道,聲若遊絲,好像百歲老人的求懇。或許他真的活了一百歲,誰說得準他在這裡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過破爛的牙齒咕噥。殘缺不全的指頭是他緊緊閉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間唯一的屏障。“求求你們,我會把老鼠交出來,請別傷害我……” “臭佬,”兩個男孩中的大個子說,“你的名字叫臭佬。記得了?”大個子拿著火炬,小個子拿著一圈鐵鑰匙。 臭佬?熱淚滾下臉頰。“我記得,記得了,”他張嘴緩緩地說。“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聞,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記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這不是他出生時的名字,在另一個世界裡他曾過著另一種生活。但在這裡,從今以後,他就是臭佬,現在他全都記得了。 他還記起了眼前這兩個男孩。他們穿著同樣的銀灰色羔羊毛緊身上衣,暗藍色鑲邊。兩個都是侍從、都才八歲,兩個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個子小、叫小瓦德的個子大,這攪得旁人不知所措,兩個男孩卻引以為樂。“我記得你們,”他張開破裂的嘴唇小聲說,“我記得你們的名字。” “你跟我們走,”小瓦德說。 “老爺召見你,”大瓦德道。

恐懼猶如尖刀刺進他心房。他們只是孩子,他告訴自己,兩個都才八歲。即便自己虛弱得不像樣,也足以制服兩個八歲大的男孩。然後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鑰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裡的匕首,逃出黑牢。 不,不,不,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會再要我一根指頭,他會敲掉我更多的牙齒。 他逃跑過,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當時的他有力氣、也還有些骨氣。帶著鑰匙來開門的是凱拉,她說鑰匙是她偷的,她說她知道一扇無人把守的側門。“大人,帶我回臨冬城吧,”她臉色慘白,顫抖著苦苦哀求他,“我不認得路,一個人逃不了。求求您,帶我走吧。”於是他答應了她。獄卒脫了褲子,醉倒在一攤葡萄酒裡,他們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側門也果真如她所言,無人把守。他們直等到月亮被烏雲籠罩後,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過淚江,冰冷的激流凍得他們直哆嗦。等到了河對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倆的命,”他動情地說。傻瓜,大傻瓜。 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遊戲,拉姆斯老爺的追獵遊戲,老爺最喜歡兩條腿的獵物。他們兩人整夜在黑林子裡沒命地跑,可等太陽出來, 森林裡遠遠地卻能聽見號角聲和獵狗的吠叫。“我們分頭行動,”獵狗們越追越近時,他吩咐凱拉,“這樣至少有個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沒了主張,死活不肯離開他身邊,即便他賭咒發誓說若她被人抓住, 他會親率鐵民大軍前來營救,也沒法把她支開半步。 結果不出一小時,他們便雙雙被擒。先是斜刺裡衝出一隻獵狗將他撲倒在地,凱拉慌亂地朝小丘上爬,卻被另一隻狗咬住了大腿。頃刻間狗們全部趕到,衝他們低吼咆哮,只要他們敢動便張嘴就咬。拉姆斯• 雪諾帶著他的獵人們隨後騎馬追來。是的,他那時還是個私生子,不姓波頓。“你們在這兒啊,”他坐在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傷人了,不打個招呼就一走了之。怎麼,嫌我招待不周嗎?”凱拉揀了塊石頭,冷不防朝他腦袋擲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歡:“該罰。” 臭佬忘不了凱拉絕望無助的眼神,直到那時他才驚覺她是那樣嬌小,幾乎還是個孩子。但他又能做什麼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訴自己,如果她聽我的話分頭行動,無論如何不至於被一網打盡。

火光是痛,回憶更痛。臭佬自火炬邊扭頭,眼眶中有了淚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絕望地想,他為什麼不肯放過我?我什麼也沒做,至少這次沒做。為什麼他不乾脆讓我在黑牢中爛掉?他剛抓住一隻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來扭去的老鼠…… “我們要給他洗澡嗎?”小瓦德問。 “老爺就喜歡這味道,”大瓦德說,“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淒涼弱小。他必須牢牢記住。記住你是誰,服服帖帖乖巧聽話,就不會挨罰。這是老爺答應的,老爺金口玉言。說實話,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沒力氣了。他所有的力氣在鞭子、 飢餓和剝皮人的刀下被洗滌得一乾二淨。所以當小瓦德推他起來,大瓦德晃動火炬,驅趕他離開牢房時,他溫順得像條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話,此刻一定在兩腿間夾得緊緊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話,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這是個不由自主冒出來的念頭,也是個邪惡危險的念頭。老爺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頓, 不姓雪諾。鐵王座上的小國王已將拉姆斯老爺劃歸正統,讓他有權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諾”來提醒他的私生子出生,會讓老爺瞬間暴跳如雷。臭佬必須記住這點。當然,他還必須記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記住。慌亂中,他忽然大腦一片空白,嚇得六神無主,竟絆倒在黑牢臺階上。石頭掛破了馬褲,磕出血來。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驅使他站起來繼續前進。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籠罩著恐怖堡,城堡東牆升起一輪滿月。蒼白的月光將城頭高高的三角形城齒投影在結凍的土地上,猶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氣又冷又潮,帶著許多幾乎被他遺忘的味道。這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許更久。或許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曉?或許我在黑牢裡發了瘋,就此被關押了半輩子?不,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麼久。這兩個男孩還是男孩,若是經過十年,他們應該長大成人了才對。他必須記住這些事實。我不能讓他把我逼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腳趾、摳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棄,否則他不能摧毀我的神志。

小瓦德舉火炬走在前,臭佬溫順地跟隨,而大瓦德在他身後壓陣。 他們經過時,獸舍裡的狗們衝他狂吠。風席捲過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髒的破爛衣衫,讓他渾身起雞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潮,雖然沒有下雪的跡象,但冬天毫無疑問就要來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下雪。到那時,我還剩幾根手指?幾根腳趾呢?他抬手檢視,震驚地發現自己的手如此蒼白枯瘦。名副其實的皮包骨頭,他心想,我有一雙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認錯了這兩個男孩?搞不好他們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這兩個男孩的子孫後代? 大廳昏暗,煙霧繚繞,左右兩邊牆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臺為人手的枯骨。頭頂高處是被煙燻黑的木製房梁,更高處,拱形天花板隱沒在陰影裡。這裡的空氣充滿了濃重的葡萄酒、麥酒和烤肉的香味,聞到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喚,他嘴裡也流出唾沫來。 他一路踉蹌,被小瓦德推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感覺到守衛們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臺的好位置被留給拉姆斯的親信,所謂私生子的好小子:骨頭本,這老傢伙負責照顧老爺寵愛的獵狗們;舞蹈師達蒙,一頭金髮,模樣姿勢都帶著孩子氣;咕嚕,他因為說壞話不小心被波頓公爵聽見,所以丟掉了舌頭;此外還有酸埃林、剝皮人、黃迪克等人。大廳外圍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說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騎士、士官、士兵、獄卒和打手。還有一些臉孔他很陌生,從沒見過。有人見他經過便皺緊鼻子,更多的人朝他鬨笑。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爺的朋友。老爺是要用我來取樂大家。想到這裡,他怕得直哆嗦。 波頓的私生子坐在高臺上他父親大人的寶座裡,正用他父親的酒杯喝酒。兩個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這兩個老人都是領主。 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猶如燧石,留著一束長長的白鬍子,面孔跟冬天結凍的土地一樣堅毅。此人身穿襤褸的熊皮舊夾克,夾克上滿是油汙。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著全身鎖甲;另一位領主同樣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麼體形筆直。他身材扭曲,一邊肩膀高出另一邊很多,而他就著餐盤駝背用餐的樣子看起來好像禿鷲在享用屍體。此人有一雙貪婪的灰眼睛、一口黃板牙,銀白色分叉鬍鬚十分糾結。他佈滿老人斑的頭頂只剩幾根白髮,但他披的是柔軟的上等灰羊毛披風,披風邊緣鑲嵌了黑貂皮,並在肩頭用銀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著黑粉雙色服飾——黑靴子、黑劍帶、黑劍鞘、黑皮夾克,暗紅色緞子條紋裝飾的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他右耳帶了一顆被切割成血滴形狀、閃爍著紅光的石榴石。然而,華貴的衣著卻掩飾不住他醜陋的模樣。拉姆斯骨架寬闊,肩膀傾斜,身上的贅肉昭示他日後會成為一個大胖子。他有蒜頭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長髮,粉色皮膚斑斑駁駁,肥厚的嘴唇殊為奇異,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雙眼睛:他繼承了他父親的眼睛——既小離得又近,淡得奇異。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實際上他的眼睛幾乎是無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話,那就像兩塊骯髒的冰。 看到臭佬出現,拉姆斯綻放出溼潤的笑容,“他來了,我可憐的老朋友來了。”他轉向身邊的兩位領主介紹。“臭佬從我小時候就跟隨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關懷。” 兩位領主交換了一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駝背道,“據說是被史塔克家殺的。” 拉姆斯老爺嗤笑一聲,“鐵民有句俗話: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臭佬就是這樣。不過我承認,他聞起來像是從墳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陳年嘔吐物的味兒。”駝背老領主說罷扔開一直啃著的骨頭,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為什麼非得在我們用餐時召這傢伙上來?” 那個挺直了背、穿著全身鎖甲的老領主用凌厲的目光審視臭佬。“你再仔細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領主,“瞧,他雖然頭髮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僕人。你認不出來嗎?” 駝背領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噴了口鼻息。“是他?這怎麼可能? 史塔克那個愛笑的養子,總是在笑。” “他現在不愛笑了,”拉姆斯老爺承認,“或許是因為我敲掉了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

“你最好割了他喉嚨,”穿鎖甲的領主說,“反咬主人的狗理應被剝皮。” “噢,他確實被剝過皮,還剝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爺,都是我的錯,老爺。我傲慢無禮,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憶自己還幹過什麼錯事。服服帖帖乖巧聽話,他告誡自己,老爺就會讓你活下去,還能保住剩下的身體。服服帖帖乖巧聽話、 並且記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馴服乖巧。“……我作惡多端, 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發現,“又咬手指了嗎,臭佬?” “不,不,老爺,我發誓。”臭佬曾試圖咬斷自己的無名指,因為他們剝了指上的皮,他實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爺從不簡單地切掉別人的手指,他只會剝乾淨上面的皮,好讓肌肉裸露在外,風乾、開裂,最終潰爛。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過刑架,但沒有哪種痛苦比得上剝皮之後的滋味。那種痛苦能把人逼瘋,活人根本沒法忍受,至多多堅持一會兒,然後就會慘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來吧。”到頭來,拉姆斯老爺會慈悲為懷,欣然滿足別人的要求。這是他喜歡的遊戲,而臭佬理解遊戲規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腳都為遊戲交過學費。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規矩,企圖用自己的牙齒終結痛苦。拉姆斯老爺很不滿,結果讓他多付出了一根腳趾的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咕噥著承認。 “一隻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閃閃發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屬於我父親大人。未經我允許,你怎敢吃了其中一隻?” 臭佬不知該怎麼回答,只能默不作聲。只消說錯一個字,他又會失去一根腳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為止,他的左手丟掉了兩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腳丟掉了三根腳趾,右腳卻只失去了小腳趾。拉姆斯老爺有時會開玩笑說要給他左右兩邊找回平衡。老爺只是在開玩笑,他試圖安慰自己,他並不想傷害我,這是他自己承認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爺慈悲又寬容,他本可以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亂語,就剝下臭佬的臉皮。

“太無聊了,”穿鎖甲的領主說,“趕緊宰了他。” 拉姆斯老爺給自己又倒滿一杯麥酒,“那可不玷汙了咱們的慶祝宴會,大人?臭佬,我有好訊息通知你。父親大人為我討了一門史塔克家的好親事,物件是艾德公爵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對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脫口而出,馬臉艾莉亞。她是羅柏的小妹, 褐髮長臉,瘦得像根棍子,成天髒兮兮。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記得小時候,幻想過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給他,並認他為自己的親兒子。 真是孩子氣的想法。不過,說到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即將成為臨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爺。” 她還只是個小女孩啊。“是的,老爺,祝賀您。” “你願意參加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要我參加的話,老爺。” “噢,那是自然。” 他又猶豫半晌,不知這是否是另一個殘酷的陷阱,“好的,老爺, 只要您滿意,我很榮幸參加婚禮。” “我們得把你從那間骯髒的牢房裡弄出來,刷得粉嫩粉嫩,給你幹淨衣服穿,再餵你東西吃。幾碗軟軟的、美味的麥粥,喜歡嗎?或是擱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樁小差事要交給你辦,但你得有體力才能為我效勞。我相信,你是願意為我效勞的吧?” “是的,老爺,全心全意。”他渾身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這般知情識趣,我又怎忍心拒絕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頓笑道,“我馬上就要率軍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貞新娘娶回家門咧。”

布蘭烏鴉不同尋常的尖叫讓一陣戰慄爬過布蘭的背脊。我差不多長大成人了,他反覆提醒自己,我必須勇敢起來。 空氣冰冷刺骨,充滿恐懼氣息。連夏天都怕,頸毛全豎了起來。山丘的影子不斷延伸,黑暗虎視眈眈,所有樹木都被厚厚的積雪壓彎了腰,有些幾乎看不出來是樹。它們從樹根到樹冠都包裹在凍雪中,在山上雜亂生長,猶如一群在寒風中縮抱成團的巨人或醜陋怪物。 “它們來了。”遊騎兵抽出長劍。 “在哪兒?”梅拉急切地問。 “應該很近。我不知道。附近吧。” 烏鴉又尖叫起來。“阿多。”阿多嘀咕著,雙手都藏在腋窩,棕色胡須下懸掛著冰錐,上唇的鬍子上凍著一塊鼻涕,在夕陽下微微閃著紅光。 “那些狼也接近了,”布蘭警告他們,“一直跟著我們的那些。我們在下風處時,夏天能聞出它們。” “狼群無關緊要。”冷手說,“我們必須向上爬。天快黑了,天黑前你們必須進去。你們的體溫會吸引它們。”他向西望了一眼,夕陽餘暉晦暗地透過樹枝,猶如遙遠的火焰。 “這是唯一的進口?”梅拉問。 “後門在北方三里格處,得向下鑽進一個洞。” 無需多說。阿多揹著布蘭爬不下洞,而玖健也走不了三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