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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88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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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笑。 小瓦德從馬背上下來。“別忘了我的馬,臭佬,還有我小堂弟的馬。” “我的馬我自己管。”小瓦德成了拉姆斯老爺最寵愛的好小子,他們一天比一天親近;但小個子佛雷的想法不一樣,他鮮少參與堂哥的殘酷玩笑。

臭佬沒理會這兩名侍從的爭吵,徑自牽血子去馬廄。一路上公馬都想踢他,逼得他躲閃著前進。獵手們大步走去大廳,除了骨頭本——他正在呵斥爭搶那顆爛頭的母狗們。 大瓦德牽著自己的坐騎隨他進了馬廄。解開血子的馬嚼子時,臭佬瞥了他一眼。“那是誰啊?”他輕聲問,以免教其他馬伕聽見。 “誰也不是,”大瓦德為自己的灰馬卸下馬鞍,“不過是路上遇到的老頭,趕著一隻很老的母山羊和四隻小羊。” “老爺為了山羊殺他?” “老頭稱他為‘雪諾大人’。不過那些羊確實美味。我們喝老羊的奶, 烤了小羊。” 雪諾大人,臭佬點點頭。他用力解開血子的鞍帶,鎖鏈咯噔作響。 決不能在拉姆斯老爺上火時惹他。當然,他無聊時則更要避而遠之。“找著你們家親戚了麼,大人?” “沒找著,我從不認為能找著。他們都死了,威曼大人把他們殺了。我要是他就這麼幹。” 臭佬什麼也沒說。禍從口出,即便他在馬廄、老爺在大廳也不行。 說錯一個字,就會付出一根腳趾,甚至一根手指的代價。好歹我能保住舌頭。老爺不會割我的舌頭。他要聽我淒厲地慘叫、聽我苦苦哀求他放過我。他喜歡我的哀告聲。 搜尋隊一共出去了十六天,其間只能吃隨身攜帶的硬麵包和鹹牛肉,外加偶爾搶到的小山羊。所以當晚,拉姆斯老爺下令舉辦一場盛大的宴會以慶祝自己返回荒冢屯。這裡的主人是花白頭髮的獨臂小領主海伍德•史陶。史陶貯藏的食物已幾乎被恐怖堡的人吃空,但他沒脾氣拒絕拉姆斯老爺。史陶家的僕人背地裡怨言陣陣,怪罪私生子及其隨從消耗了大夥兒的冬季儲備。“據說,他很快就會跟艾德大人的小女兒上床,”史陶家女廚子的抱怨無意中被臭佬聽見,“但等大雪降下,被幹的卻是我們。走著瞧吧。”

無論心裡怎麼想,拉姆斯老爺命令要舉辦宴會,他們只得照辦。於是擱板桌被搬到史陶的大廳裡,廚房宰了一頭牛,日落之後,空手而歸的獵手們享用了烤牛肉、烤牛排、大麥麵包和胡蘿蔔豌豆濃湯,並用供應量驚人的麥酒衝下肚。 小瓦德負責為拉姆斯老爺斟酒,大瓦德服侍高臺上的其他人。臭佬被拴在門邊,以免其臭味影響客人們的食慾。等所有人吃完他才有得吃 ——如果拉姆斯老爺願意賞他一點殘羹剩飯的話。倒是狗們可以在大廳中自由來往,為晚宴提供了最好的娛樂:莫笛和灰簡妮為搶奪短威爾扔出的一根特別鮮美多汁的骨頭,合力揍了史陶大人的一隻獵狗。整個大廳唯一不關心三狗大戰的人是臭佬,他的注意力全放在拉姆斯•波頓身上。 直到主人家的狗被活活咬死,打鬥才告結束——那可憐的老獵狗根本沒半分勝算。它不僅以一敵二,而且拉姆斯的母狗比它更年輕、更強壯、也更野蠻。骨頭本比老爺更喜歡這些狗,他曾對臭佬透漏,這些狗的名字都是照著老爺當年還是私生子時,跟著第一個臭佬去追獵、強暴和殺害的農家女取的。“至少是那些讓他好好運動了一番的妞兒。至於那些哭叫求饒不肯撒腿逃跑的孬種,才沒機會變成母狗復生咧。”恐怖堡獸舍養的下一條小狗將被命名為凱拉,臭佬對此並不懷疑。“他訓練狗去殺狼。”骨頭本得意洋洋地宣稱。臭佬聽了什麼也沒說,他知道姑娘們要殺的是什麼狼,多嘴的話,難保腳趾不會被切下來丟給姑娘們爭搶。 兩名僕人拖走狗屍,一位老婦人拿來拖把、耙子和水桶,以清理血染的草蓆。大廳門忽然開了,風吹進來,十來個穿灰鎖甲和鐵半盔的武士踏步而入,粗暴地推開史陶家那些穿皮甲和金褐雙色披風、面如菜色的年輕守衛。席間眾人頓時安靜下來……除了拉姆斯老爺,他一把丟開正在啃的肉骨頭,用衣袖擦擦嘴,溼潤的嘴唇折出一個油膩的笑容:“父親。” 恐怖堡公爵冷冷地依次掃視赴宴賓客、死狗、牆上掛的皮,最後看到被鐵鏈腳鐐拴住的臭佬。“出去,”他用耳語般輕細的聲音命令眾人,“現在就走,統統出去。”

拉姆斯老爺的人立刻丟下碗和盤子,從桌邊退開。骨頭本朝姑娘們吆喝了幾聲,它們也都乖乖地跟著逃離,有幾條狗嘴裡還依依不捨地叼著骨頭。海伍德•史陶生硬地鞠了個躬,一句話沒說就讓出了自家大廳。“解開臭佬的鏈子,把他牽走。”拉姆斯老爺朝酸埃林咆哮,然而他父親揮了揮一隻蒼白的手,道:“不,把他留下。” 很快,連盧斯公爵的貼身護衛也全部退走,並把門緊緊關閉。關門聲散盡後,臭佬發現自己在偌大的廳堂內獨自面對波頓父子。 “你沒找到失蹤的佛雷。”盧斯•波頓的口氣不是發問,而是陳述。 “我們一路騎回鰻魚大人聲稱彼此分手的地方,但娘門兒們嗅不到蹤跡。” “你問過村子和莊園裡的人。” “那是浪費時間。一幫子蠢農民,淨是睜眼瞎。”拉姆斯聳聳肩,“有什麼大不了的?世上又不缺這幾個佛雷。需要的話問孿河城再要幾個便是。” 波頓公爵從一輪麵包上撕下一小塊,放進嘴裡。“霍斯丁和伊尼斯大為不滿。” “想找的話,讓他們自己去找。” “威曼大人為此很自責。他說他尤為欣賞雷加的風度。” 拉姆斯老爺開始按捺不住火氣了——從老爺那對扭曲的肥厚嘴唇和青筋暴突的脖子上,臭佬可以看出來。“那幾個傻瓜就該老老實實跟曼德勒一起行動。” 盧斯•波頓聳肩。“威曼大人的轎子慢如蝸牛……而且當然了,大人的體重和健康狀況也不允許他一天多旅行幾小時,中途還要停下來大吃特吃。佛雷家的人急不可待想早日趕到荒冢屯,與親屬會合,你怎能責怪他們先行動身?”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你信任曼德勒?” 他父親淡色的眼珠閃了一閃。“我給你留下這樣的印象了嗎?不管怎麼說,大人他可是傷心得很。” “他沒傷心到吃不下飯。肥豬大人像是把白港一半的食物都買來隨行享用了。” “整整四十輛馬車食物。一桶桶葡萄酒和甜酒、一桶桶新鮮捕獲的七鰓鰻、一群山羊、一百頭豬、一箱箱螃蟹牡蠣、一條巨大的鱈魚…… 威曼大人喜歡美食,這點你應該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沒帶人質過來。” “這點我也注意到了。” “你打算怎麼做?” “我很棘手。”盧斯公爵找到一隻空杯子,用桌布擦了擦,然後從酒壺裡倒酒,“看樣子,曼德勒不是唯一熱衷於開宴會的人。” “你應該召開宴會,歡迎我歸來才對。”拉姆斯抱怨,“而且宴會應在荒冢廳舉辦,不是在這個尿壺般的小城堡裡。” “荒冢廳和它的廚房都不歸我管。”他父親溫和地說,“我只是客, 城堡和鎮子都屬於達斯丁伯爵夫人,而她最受不了你。” 拉姆斯臉一黑。“如果我割了她的奶子,丟給娘門兒們去搶,她還會受不了我嗎?如果我剝了她的皮來做雙新靴子呢?” “這種事不大可能發生,這雙靴子的代價過於昂貴,會讓我們失去荒冢屯、達斯丁家族和萊斯威爾家族。”盧斯•波頓坐到桌邊——兒子的對面。“芭芭蕾•達斯丁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羅德利克•萊斯威爾的女兒,羅傑•萊斯威爾、瑞卡德•萊斯威爾以及和跟我同名的盧斯•萊斯威爾都是她的叔叔,萊斯威爾家的其他人是她表親。她很喜歡我過世的兒子,並懷疑你在他的夭亡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不要小看芭芭蕾夫人,她是一位懂得如何埋藏悲傷的女人,對此你該感激不盡。荒冢屯之所以待咱們波頓家如上賓,很大程度上只因為她記恨奈德•史塔克害死了她丈夫。” “如上賓?”拉姆斯暴跳如雷,“她朝我吐口水!總有一天,我要燒掉她寶貝的木頭鎮子,到時候瞧她吐口水能不能把火澆滅。” 盧斯聽了臉一皺,就像是嫌嘴裡麥酒的滋味不對。“有時我很懷疑你到底是不是我的種。波頓家族擁有形形色色的先祖,唯獨沒有傻瓜。 夠了,閉嘴,我聽夠了。我們目前看起來的確聲勢浩大,外倚蘭尼斯特和佛雷為強援,內擁幾乎全體北境諸侯不情不願的支援……但若奈德• 史塔克的兒子突然現身,你覺得會發生什麼?” 奈德•史塔克的兒子死光了,臭佬心想,羅柏在孿河城被謀殺,至於布蘭與瑞肯……我把他們的腦袋浸上焦油……他的頭嗡嗡作響,他不要再想起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那些事留下的傷痛太深,幾乎跟拉姆斯的剝皮小刀一樣。 “史塔克的小狼崽都死翹翹了,”拉姆斯邊說邊往杯子裡倒麥酒,“他們別想回來搗亂。那幾張醜臉敢再出現,我的娘門兒們會把他們的狼撕成碎片。媽的,他們出現得越早越好,我正好動手再殺一次。” 老波頓嘆口氣。“再殺?你的表述方式大有問題。你沒殺過艾德公爵的兒子,那兩位大夥兒都衷心喜愛的甜美男孩乃是死在變色龍席恩手裡,記得嗎?如果真相走漏,你覺得這幫不情不願的朋友有幾個還會留在我們這邊?只有芭芭蕾夫人,那個你說要剝她的皮來做靴子的女人……而那將是雙破靴子,人皮不及牛皮堅韌,穿起來不舒服。根據國王的授予狀,你是波頓家族的成員了,就該有波頓家人的樣子。你的故事傳得沸沸揚揚,拉姆斯,無論走到哪裡都能聽到你乾的好事。大家怕你。” “這就對了。”

“錯,完全不對,沒有人背後說我的閒話。如果有人這麼說我,你以為我會呆坐在這裡嗎?找樂子是你的自由,我不會刻意約束,但你行事不能太張揚。和諧的土地,安靜的人民。這是我的統治之道,也應該是你的。” “你為這個才肯離開達斯丁伯爵夫人和你那肥豬老婆的陪伴?出城跑到這裡來教訓我‘安靜’?” “不止為這個。有些訊息要教你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終於自長城出發了。” 這話幾乎讓拉姆斯興奮得跳起來,他唾沫閃閃的肥厚嘴唇綻放出溼潤的笑容:“他向恐怖堡進軍了?” “很遺憾,沒有。阿爾夫弄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他發誓已盡了一切努力讓對方上鉤。” “我不信任他。抓個卡史塔克來剝皮,你會發現裡面是個史塔克。” “少狼主手刃瑞卡德大人之後,這個論斷或許不準確了。先不管卡史塔克,我得知史坦尼斯大人從鐵民手中奪回了深林堡,並將其歸還給葛洛佛家。更糟的是,那些山地氏族加入了他,有了渥爾、諾瑞、裡德爾一干人等的支援,他實力大增。” “我們實力更強。” “眼下暫時如此。” “眼下正是粉碎他的好時機。讓我進軍深林堡吧。” “等你完婚之後才行。” 拉姆斯把杯子朝桌上一砸,麥酒的殘渣在桌布上濺得到處都是。“我早就等得不耐煩了。我們手上有姑娘有樹,觀禮的老爺們也湊夠了。明天就辦婚事,我會在她兩腿間播個兒子,開苞見血了就出發。”

她不僅會祈禱你早日出發,臭佬心想,還會祈禱你永遠回不來。 “你的確得在她肚子裡播個兒子,”盧斯•波頓道,“但不是在這裡。 我決定讓你們在臨冬城完婚。” 拉姆斯老爺大為光火。“我已經把臨冬城燒成廢墟——也許你忘了?” “我沒忘,忘了的是你……燒燬臨冬城、屠殺城中居民的明明就是鐵民。是變色龍席恩乾的好事。” 拉姆斯懷疑地瞥了臭佬一眼。“是啊,是他乾的。不過……你真的要在廢墟中舉辦婚禮?” “臨冬城雖然殘破,可它仍是艾莉亞小姐的家。論到要娶她、睡她,並伸張你的權利,有比之更合適的地方嗎?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們要是千里迢迢跑去打史坦尼斯那就太蠢了,應該以逸待勞,吸引他來攻打我們。他是不會冒失到進軍荒冢屯的……然而臨冬城是他必救之地,因為他新近招攬的氏族民決不甘心看著他們親愛的奈德大人的女兒落入你這種人手中。史坦尼斯要麼遂他們的願進軍,要麼他們就會散夥……作為一位小心謹慎的指揮官,史坦尼斯在進軍前一定會集結所有盟友。他會召喚阿爾夫•卡史塔克去助陣。” 拉姆斯舔了舔開裂的嘴唇。“也就是說,他逃不出我們的手掌心。” “如果諸神保佑的話。”盧斯起身,“你在臨冬城舉辦婚禮的訊息, 我這就通報諸位大人。三天之內開拔,屆時我將邀請諸位大人同行。” “你是北境守護,你應該命令他們。” “邀請能辦到的事,何苦用命令。權力需要禮儀的包裹,方能發揮最大效力。你想有朝一日成為統治者的話,最好從現在開始學。”恐怖堡公爵望向臭佬,“噢,把你的寵物解開,我要帶他走。” “帶他走?帶去哪裡?他是我的。你不能帶走他。”

盧斯頗感有趣。“你的一切都是我給的,你給我記清楚,野種。至於說這個……臭佬……若你沒把他折騰到不堪驅使的地步,他對我們就還有點利用價值。在我後悔幹你孃的那天之前,拿鑰匙來,開啟他身上的鎖鏈。” 臭佬看見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團,他看見了老爺嘴唇上閃爍的唾沫星子。他覺得老爺隨時可能抄起匕首跳過桌子去拼命。然而拉姆斯漲紅了臉,那雙淡色的眼珠避開了他父親更淡的眼珠,接著他就去找鑰匙了。當他跪下來解開臭佬手腕腳踝上的鐐銬時,傾身低語道:“什麼都不準告訴他,但記下他說的每個字。不管那達斯丁婊子對你保證些什麼,我都會把你要回來。你是誰?” “臭佬,老爺。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臭佬,決不逃跑。” “的確如此。等我父親帶你回來,我會再要你一根指頭,不過我讓你自己選是哪根。” 淚水不爭氣地滾下臉頰。“為什麼?”他哭問,嗓子已經啞了,“我從沒請求他帶我走。您說什麼我就做什麼,忠心耿耿,忠心不渝, 我……求求您,不要……” 老爺扇了他一耳光。“帶他走,”拉姆斯告訴父親,“他連人都不是,這味道讓我噁心。” 他們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製城牆,風颳過鎮外的起伏原野,發出寂寥的迴響。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鎮子東門邊,距荒冢廳不到一里路。波頓公爵給他一匹馬:“你能騎嗎?” “我……老爺,我……我想我能。” “沃頓,扶他上馬。” 儘管卸去了鐐銬,臭佬行動起來仍像個老人。肌膚鬆鬆垮垮地搭在他的骨頭上,酸埃林和骨頭本說他時常打擺子。至於氣味……連牽來給他騎的母馬都受不了他的氣味。

好在這是匹溫馴的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騎進東門後,波頓公爵騎到他身旁,衛士們則謹慎地保持距離。“你要我怎麼稱呼?”公爵大人問,他們踏在荒冢屯筆直寬闊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遺萬年,悽楚懊惱。“臭佬,”他說,“如果老爺願意這麼叫的話。” “佬爺。”波頓的嘴唇開啟了一條縫,路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齒——也許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塗了。“老爺?我是說——” “——老爺,得換成‘佬爺’。你說的每個詞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農民,那就得嘴裡含著一團泥似的說話,吐詞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爺。” “好多了。但你還是太臭。” “是,佬爺。求您原諒,佬爺。” “我有什麼好原諒的?你這麼臭是我兒逼的,並非出於自願。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過。”他們騎過一座馬廄,又騎過一間懸掛著麥穗圖案招牌、安裝有百葉窗的旅館,裡面傳出音樂聲。“頭一個臭佬也很臭, 但不是因為沒洗澡。說實話,我沒見過比他更乾淨的人。他一天洗三次,還像個女人一樣在頭髮裡插花。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時,有人發現他從她臥室裡偷竊香水,為此我親自打了他十來鞭,連血都是臭的。第二年他又來偷,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點被毒死。不過這樣做也沒用, 那臭味是他與生俱來的特質。老百姓說那是種詛咒,諸神讓他發臭,好讓大家知道他有腐爛的靈魂。我從前的老學士則堅稱那是種病,儘管這孩子壯得像頭小公牛。由於沒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豬圈……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來我城堡,要我安排個僕人管束自己的野種,說他越長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給了她,本意是個玩笑,誰知拉姆斯跟臭佬竟從此形影不離。我沒弄明白的是……究竟是拉姆斯帶壞了臭佬,還是臭佬帶壞了拉姆斯?”公爵大人用那雙淡得奇異、猶如一對白月亮的眼珠打量著新任臭佬,“他解開鐐銬時,在你耳邊說了什麼?” “他……他說……”他說什麼也別告訴你。但這話卡在喉頭,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寬心。我知道他說了什麼,無非是叫你監視我,並保守他的秘密。”波頓輕笑一聲,“他倒以為自己有什麼秘密。酸埃林、路頓、剝皮人,所有這幫人,他以為是打哪冒出來的?他真覺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應和道。這番對話超出了他的預期,他實在不知該如何評論。 “我那野種跟你講過我是怎麼播下他的嗎?” 欣慰的是,這點他確實知道。“是的,老……佬爺。你騎馬出巡時偶遇他母親,被她的美貌打動。” “打動?”波頓笑道,“他用的是這個詞?看不出來,我那逆子還有當歌手的潛質……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個臭佬還蠢。事實上,他連騎馬出巡的部分都沒唱對。我當時是沿淚江獵狐,來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個年輕女子在溪邊洗衣。老磨坊主替自己討了房年輕媳婦續絃,她年紀還沒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條,一看就極健康,長長的腿,小而堅挺的乳房,像兩顆熟透的李子。照平民的標準,她算是相當標緻,我第一眼看見就想要她,而這也是我的權利。學士們會告訴你, 傑赫里斯王為取悅他那潑辣的老婆,已廢除了領主的初夜權,但我們北方是舊神的地盤,遵循古老的習俗。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權,不管他們口頭上承不承認。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於斯卡格斯島上…… 嗯,連心樹也只看見了斯卡格斯島上發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沒得到我的首肯和認同,他欺騙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樹上,並在他晃悠悠的屍體下面伸張權利。說實話,事後我覺得那鄉下妞不值得我浪費一根繩子。更何況狐狸也逃了,我最喜愛的戰馬還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腳,總體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後,那鄉下妞厚顏無恥地來到恐怖堡,懷抱著一個哭哭啼啼的紅臉怪物,宣稱那是我的種。我本想抽他母親幾鞭,再把那怪物丟進水井……但那嬰兒確實有我的眼睛。她說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見這對眼睛後,就將她打個半死,逐出磨坊。這樣做我很不滿,所以我把磨坊還給她,並割了她小叔子的舌頭,以確保他不會跑到臨冬城去編造故事、打擾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幾隻豬崽、一群小雞和一袋銅星幣,我們達成的共識是她永遠不告訴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誰。和諧的土地,安靜的人民,這一直是我的統治原則。” “精妙的原則,佬爺。” “但那女人違抗了我。你也看見拉姆斯的德行了。是她造就了他, 她和臭佬一起。她不停地在他耳邊灌輸什麼應得的權利。拉姆斯本該心甘情願磨一輩子玉米,他以為自己有能耐統治北境嗎?” “他為您戰鬥過,”臭佬衝口而出,“他很強壯。” “公牛也很強壯,狗熊也很強壯。至於他戰鬥的方式,我是見過的。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師,第一個臭佬,而臭佬對於兵器一竅不通。我承認,拉姆斯的確很兇猛,但他舞起劍來就跟屠夫剁肉一樣。” “他無所畏懼,佬爺。” “他應該畏懼。心存畏懼,才能在這個充滿謊言與背叛的世界上生存。即便在這裡、在荒冢屯,烏鴉也依舊盤旋,等待用我們的屍體展開盛宴。賽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們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劍,至於妓魘……安柏家的人看起來頭腦簡單,背地裡卻很會耍小聰明,何其陰險。拉姆斯應該懼怕他們所有人,就和我一樣。你下次見到他,記得告誡他。” “告……告誡他懂得懼怕?”光想想那場景,臭佬就受不了,“佬爺,我……如果我和他說這些,他會……”

“我明白。”波頓公爵嘆口氣,“他的血液有問題,需要用水蛭治治。水蛭會吸走血液裡的所有汙染,吸走憤怒與痛苦。滿腔怒火是沒法思考的。不過對拉姆斯來說……我懷疑,他的髒血連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兒子。” “暫且如此。我有過一個兒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靜,多才多藝。他在達斯丁伯爵夫人身邊做了四年侍酒,又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幹了三年侍從。他會彈豎琴,精通曆史典籍,騎馬猶如疾風。說起馬…… 那孩子太喜歡馬了,達斯丁伯爵夫人對此最清楚不過。連瑞卡德公爵的女兒也騎不過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馬呢。雷德佛認為他將來定是比武場上的明星,因為偉大的冠軍首先得是偉大的騎手。” “是的,佬爺。多米利克,我……我聽過他的名字……” “拉姆斯殺了他。烏瑟學士說是胃病,但我認定是毒藥。在谷地, 雷德佛的兒子們的陪伴讓多米利克念念不忘,於是他也想要一個兄弟, 遂決定沿淚江騎行去找我的野種。我禁止他這麼做,但多米利克認為自己長大成人了,比父親更明白事理。結果現在他的屍骨和他真正的兄弟們的屍骨——那些死掉的嬰兒——一起長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告訴我,親王殿下……如果弒親是莫大的罪孽,作父親的又該如何料理一個兒子,去為另一個兒子報仇?” 這個問題把他嚇壞了。他曾聽剝皮人說私生子殺了嫡出的哥哥,但他從來不敢相信。也許公爵弄錯了。青年人也是經常夭亡的,不見得就是被人殺害。我的兩個哥哥都死了,卻決不是因為我。“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給您添兒子。” “我的野種會喜歡這樣的狀況嗎?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樣又豐饒多產,我發現自己奇妙地喜歡上了這個小肥婆。她之前的兩位在床上一聲不吭,而她又叫又鬧,對此我很欣賞。如果她用她吞餡餅的速度為我吐出兒子,恐怖堡很快就會被小波頓們佔滿了。毫無疑問,拉姆斯會害死所有人。罷了罷了,我不可能活到兒子們成年,而幼主當家對任何家族都是災難。只不過到時候,瓦妲會為此傷心欲絕。”

臭佬喉嚨發乾。風嗖嗖刮過街道兩旁光禿禿的榆樹枝頭。“老爺, 我——” “佬爺,記得嗎?” “佬爺。我能問一句……您想要我做什麼?我是廢人一個,甚至連人都不是。我百無一用,而且……我的氣味……” “洗個澡,換身衣服,氣味就好了。” “洗澡?”臭佬彷彿被狠揍了一拳,“我……我寧願不洗,佬爺。求求您,我身上……我身上有傷,而……而且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爺給的。他……他說,沒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脫……” “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頓公爵很有耐心,“太噁心了。它們不僅被扯得稀爛,髒得不成樣子,還散發出血和尿的味道。況且穿得這麼薄, 你一定很冷。我們會給你換上溫暖柔軟的羊毛衣,或許再加一件毛皮鑲邊的斗篷。你覺得這樣夠嗎?” “不。”他不能脫下拉姆斯老爺給的衣服,不能讓他們看見他。 “還是說你喜歡絲綢和天鵝絨?我記得,你過去很喜歡這些東西。” “不,”他尖叫宣告,“不,我只要這身衣服,這是臭佬的衣服。臭佬臭佬,不見為好。”他的心像在打鼓,嘴裡發出驚恐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爺,不要脫我的衣服。” “那麼,至少你把衣服拿給我們洗洗?” “不,不,佬爺,求求您。”他用雙手環住破爛的上衣,伏倒在馬鞍上,生怕盧斯•波頓會命令衛士們即刻上前,當街剝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願。”波頓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顯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後並無靈魂,“你知道,我不想傷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您欠我?”他心中的一部分尖聲提醒他:這是個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兒子一樣,他兒子不過是他的倒影。拉姆斯老爺一直在用希望來玩弄他。“您……您欠我什麼,佬爺?” “整個北境。你拿下臨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臺與滅亡。”他輕蔑地揮了一下蒼白的手,“現在這一切不過是分贓時的吵鬧。” 他們短暫旅程的終點是荒冢廳的木城牆。座座方塔樓上飄揚著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剝皮人旗、賽文家的戰斧旗、陶哈家的松樹旗、曼德勒家的人魚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鑰匙旗、安柏家的鎖鏈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駝鹿旗。史陶家的旗幟是褐色與金色的v形條紋、史拉特家的旗幟是灰底的白色雙盾紋,溪流地的四個萊斯威爾以四只不同顏色的馬頭作為紋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們笑稱萊斯威爾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紋章顏色達成一致。在所有這些旗幟上高高飄揚的則是一千里格之外、鐵王座上的小鬼國王的雄鹿獅子旗。 老磨坊的風車聲伴著臭佬騎過城門樓,來到長滿野草的庭院。馬童們跑出來照料馬匹。“請跟我來。”波頓公爵帶他走向主堡,那裡飄揚的是已故達斯丁伯爵和他寡婦的旗幟。伯爵的旗幟是交叉長斧上的尖頂王冠;她則加上羅德利克•萊斯威爾的金色馬頭,形成四分紋章。 沿寬闊的木階梯走向大廳時,臭佬的腿不自覺地發起抖來,逼得他邊走邊休息。他抬頭望向大荒冢野草覆蓋的山坡,有人說這是“始祖王”的墳墓,始祖王即領導先民來到維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說這是某位巨人王的墳墓,所以才這麼巨大;更有少數人宣稱這不是墳冢,只是個山丘而已。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它也太孤獨了,因為周圍都是狂風呼嘯的平原。 大廳內,有個女人站在火爐邊,用將熄的餘燼來溫暖一雙細手。她全身黑衣,從頭罩到腳踝,沒戴一點兒金銀首飾,但氣質卻高貴逼人。 儘管嘴角已有了皺紋,眼角的皺紋更多,但她站得筆直挺拔,面帶英氣。她的頭髮半棕半灰,在腦後綁成一個寡婦結。

“這是誰?”她問,“那小子呢?你的野種不願放人?這老頭是他的……噢,諸神在上,什麼味道?這傢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嗎?” “拉姆斯一直把他帶在身邊。芭芭蕾夫人,請容我向您引見鐵群島的合法統治者、葛雷喬伊家族的席恩。” 不,他心想,不,不要說出那個名字,拉姆斯會聽見的,他會的, 他會的,他會傷害我。 她撅起嘴。“我沒想到他成了這副模樣。” “我們手上只有他。” “你的野種到底對他做了什麼?” “我想只剝了幾塊皮。幾小塊皮,不礙事。” “他瘋了嗎?” “或許是的。這有關係嗎?” 臭佬實在忍受不下去了。“求求你們,佬爺,佛人,您們弄錯了。”他雙膝跪地,顫抖得像冬季風暴中的一片樹葉,眼淚滾下他飽受摧殘的臉頰。“我不是他,我不是變色龍,變色龍死在了臨冬城。我是臭佬,”他必須記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狽如蚤。”

提利昂 “賽斯拉•科荷蘭號”自瓦蘭提斯啟程七天後,分妮才從艙中爬到甲板上來透氣,好像害羞的林間動物,結束了漫長的冬眠。 時至黃昏,紅袍僧在船中央的巨大鐵火盆裡點起了夜火,船員們圍攏祈禱。馬奇羅的嗓音猶如大鼓擂響,彷彿是從他魁梧身軀的深處傳出。“感謝您派來溫暖我們的太陽,”他祈禱,“感謝您派來守護我們的群星,指引我們橫越這冰冷黑海。”這和尚體積龐大,比喬拉•莫爾蒙還高,腰圍更是後者的兩倍,他紅袍的袖子、褶邊和領口上都有黃色火焰緞子刺繡。他的皮膚黑如瀝青,頭髮卻白似新雪,雙頰和額頭上佈滿黃色和橙色火焰刺青。他的龍頭鐵杖與他等高,每當他用鐵杖末端在甲板上一杵,龍口就會噴出幾道綠焰。 他的護衛是五名隸屬於聖火之手的奴隸戰士,這些戰士用古瓦蘭提斯語參與詠唱。提利昂天天聽祈語,已然領會大意。點燃聖火,幫助我們抵禦黑暗云云;照亮前路,溫暖我們的身軀,因為長夜黑暗、處處險惡,從魔物手中拯救我們云云。 提利昂•蘭尼斯特雖不耐煩,卻不敢公開表達反感。他不信神,但這艘船屬於紅神拉赫洛。安全上路後,喬拉•莫爾蒙便除去了提利昂身上的鐐銬,他可不能給別人理由把他重新銬起來。 “賽斯拉•科荷蘭號”是個五百噸級的大澡盆,貨艙吃水很深,船頭船尾各有一棟樓,中間是唯一的桅杆。艏樓上立著個怪誕的木製船首像,塑像遭蟲蝕得千瘡百孔,一副便秘的表情,腋下還夾著一張卷軸。 提利昂沒見過比這更醜的船,連船員也盡是醜模樣。大腹便便的船長行事專橫,滿嘴髒話,長了對貪婪的豬眼睛,他席瓦斯棋下得極爛,卻老是耍賴賭氣。船長手下有四個自由民船副和五十名船奴,每名奴隸臉上都粗略地刻有那船首像的醜陋刺青。他們管提利昂叫“沒鼻子”,不管他多少次宣告自己名為胡戈•希山。

三名船副和多過四分之三的奴隸是光之王的狂熱信徒。至於船長的信仰,提利昂不敢肯定。船長會出席晚禱,但其他時間並不熱心。然而馬奇羅才是這艘船真正的主人,至少在這次航行中是這樣。 “光之王,請祝福您的奴僕馬奇羅,指引他穿越世上的黑暗,”紅袍僧洪亮地大聲說,“請保護您忠誠的奴僕本內羅,賜予他勇氣,賜予他智慧,用聖火填充他的心房。” 提利昂注意到分妮站在通向艉樓的陡峭木梯上,看著這場鬧劇。她身子矮,在臺階間露出的便只有眼睛。夜火閃耀,照得她兜帽下的眼睛又大又白。她的狗跟在她身旁,她常騎這頭灰色大獵狗進行滑稽比武。 “小姐。”提利昂輕喚道。她當然不是什麼小姐,但她的名字實在有些蠢,提利昂說不出口,也不想稱她為“妹子”或“侏儒”。 她往後一縮。“我……我沒看到你。” “好吧,我是很小。” “我……我不太……”她的狗吠叫起來。 還沉溺在悲傷中啊。“如果我能幫上忙……” “不要。”她像來時一樣迅速地消失,退回甲板下與狗和豬共享的艙房。提利昂不怪她。“賽斯拉•科荷蘭號”的船員見到他相當高興,畢竟侏儒象徵著好運,他的腦袋被眾人大力地摸來摸去,沒成禿子簡直是奇跡;分妮不一樣,她是侏儒沒錯,但同時還是個女的,而女人在船上不受歡迎。有一個人摸她腦袋,就有三個人在背後咒罵。 我的出現更是傷口上撒鹽。為了我,別人砍了她哥哥的頭,現在我像個該死的石像鬼一樣走來走去,嘴裡敷衍些空洞的安慰。如果我是她,肯定日夜盤算著怎麼把仇人推下海去。 他對女孩充滿同情。她和她哥哥不該在瓦蘭提斯遭受如此厄運。出海前,她哭紅了眼睛,一雙眼睛宛如兩個幽魂般的紅洞,嵌在蒼白病態的臉上;開船後,她把自己跟一隻狗一頭豬一起鎖在艙房,晚上人們都能聽見她的啜泣。昨天有位船副說,要趕在她的眼淚把船弄沉前將她丟下海,提利昂不太確定這是不是開玩笑。 晚禱結束後,船員們又各幹各的去了,有人負責守望,有人去填飽肚子喝朗姆酒,還有人直接上吊床睡覺。馬奇羅如往常一樣留在夜火旁,他總是白天休息晚上照看火盆,盡職盡責地守護聖火,直到陽光帶回黎明。 提利昂盤腿坐在紅袍僧對面,伸手取暖。很長一段時間,馬奇羅都沒理會他,只定定地看進躍動的火焰,迷失在幻象之中。他真能像自稱的那樣,預見未來嗎?如果是真的,那可是了不起的能力。最終紅袍僧抬眼迎上侏儒的目光。“胡戈•希山,”他莊重地頷首,“你是來跟我一起祈禱的嗎?” “據說長夜黑暗、處處險惡。你在火焰中看見什麼了?” “很多龍。”馬奇羅用純正的維斯特洛通用語回答,他的維斯特洛話幾乎沒有一絲口音。毫無疑問,這正是至高牧師本內羅選擇他來將拉赫洛的信仰帶給丹妮莉絲•坦格利安的原因之一。“老龍小龍、真龍假龍、 光明的龍與黑暗的龍都有。我還看見了你,小小的身材卻灑下長長的陰影,你在魔龍群中怒吼。” “怒吼?像我這麼好脾氣的傢伙?”提利昂簡直有些飄飄然了。對方應是刻意為之,傻瓜都愛被人拍馬屁。“說不定你看見的是分妮。我們幾乎一樣高呢。” “不,我的朋友,我看見的是你。” 朋友?我啥時候成了你的朋友?“依你所見,我們還有多久才能到達彌林?” “你急著想見救世主?” 是也不是。這救世主既可能削了我腦袋,也可能賞我一隻龍玩玩。“著急的不是我,”提利昂說,“我不過想去嚐嚐橄欖。但照現在的速度,怕是我老死了都吃不到。我敢斷言我游泳都比這條船行得快。對了,你說這‘賽斯拉•科荷蘭’是執政官的名字還是海龜的名字?” 紅袍僧輕笑:“都不是。‘科荷蘭’指的……不是統治者,而是在統治者身邊服務,協助統治者,並給予諫言的人。你們維斯特洛人稱這樣的人為總管或學士。” 或國王之手?有點意思。“那‘賽斯拉’呢?” 馬奇羅碰碰鼻子。“它的意思是‘舒適的味道’。在維斯特洛語中該是‘芳香’或‘花兒般的’吧?” “所以‘賽斯拉•科荷蘭’連起來就是臭管家,對不對?” “哈,我看是‘芬香的總管’。” 提利昂歪嘴一笑。“我覺得她臭死了。無論如何,感謝指教。” “我很高興能為你解惑。或許某天你會讓我教你拉赫洛的真理。” “看日子吧。”等我腦袋被插在槍上之後。 他與喬拉爵士共享的住處連艙房都算不上,潮溼陰暗不說,還有股異味。這裡只能勉強掛上兩張吊床,還得重疊著掛。莫爾蒙佔據了下面的床位,吊床隨著船隻擺動緩緩搖晃。“那女生總算在甲板上露面啦,”提利昂告訴他,“可只看了我一眼,就嚇得立馬縮了回去。” “說明你太醜。” “不是人人都像你這麼帥嘛。實話說,她有些魂不守舍,要是哪天這可憐的怪胎突發奇想摸到船邊一跳,我也不吃驚。” “別叫她怪胎,她的名字是分妮。” “我當然知道她的名字。”他恨這個名字。她本名奧普的哥哥頂著“便特”的藝名死掉。便士和銅分,是最卑微、最無價值的硬幣,更糟糕的是,這藝名是他們自己挑的。提利昂每想到此,嘴裡就一陣苦澀。“叫什麼不重要,她現在需要朋友的安慰。” 喬拉爵士在吊床上坐起來。“那你就去交朋友吧,娶了她也行,我無所謂。” 這話加深了提利昂嘴裡的苦味。“物以類聚,這就是你的邏輯?你怎麼不娶頭母熊呢,爵士?” “當初可是你堅持要帶她上船。” “我是說我們不能把她丟在瓦蘭提斯,可那並不意味著我想上她。 你難道忘了她想要我的命?我是這世上她最不願結交的人。” “但你們都是侏儒。” “是的,可她哥哥的事怎麼辦?那幫醉鬼白痴把他當成我,下了毒手。” “你有罪惡感,是不是?” “沒有!”提利昂被激怒了,“我造的孽很多,但這不是我的錯。她跟她哥哥在喬佛裡的婚宴上表演時,我確實很生氣,但我從未想過傷害他們。” “所以嘍,你是個無害的生物,跟羊羔一樣純潔。”喬拉爵士起身,“侏儒女孩歸你管,吻她、殺她,還是迴避她,隨你便。我沒興趣。”他擠開提利昂,走出房間。 這傢伙被放逐了兩次,難怪如此憤世嫉俗,提利昂心想,要能的話我要放逐他第三次。大個子騎士個性沉悶、行事冷酷,態度陰鬱又毫無幽默感——這些還算是優點咧!喬拉爵士醒著的時間基本都在艏樓上踱步,或倚欄遠眺大海。他在眺望他的銀女王、眺望丹妮莉絲,滿心希望這艘船能插上翅膀。好吧,要是泰莎在彌林,我大概也會做同樣的事。

妓女會去奴隸灣嗎?似乎不大可能。根據讀過的書籍,奴隸城邦是妓女的來源。莫爾蒙倒該給自己買個妓女,漂亮的奴隸女孩有助於舒緩脾氣……尤其是像在賽荷魯鎮坐他老二上的那樣、頂著一頭銀髮的妓女。 在洛恩河上,提利昂忍受過嚴肅的格里芬,但好歹破解船長的神秘身份可資消遣,撐篙船上的其他人也個個有趣;在這條平底商船上,每個人看上去是什麼就是什麼,沒有誰與他臭味相投,而只有紅袍僧對他感興趣。呃,或許得加上分妮,不過她是因為想我死。理當如此。 於是“賽斯拉•科荷蘭號”上的生活變得極度單調乏味。提利昂發現一天的高潮就是拿小刀紮腳趾手指。河上有各種奇觀:巨龜、廢城、石民、裸體修女,誰也不知道在下一個彎道等待的是什麼;海上的日日夜夜卻毫無分別。剛離開瓦蘭提斯時,平底商船靠近大陸航行,陸地保持在視線範圍內。這時提利昂還能眺望路過的海岬,看見烏雲般的海鳥群從崎嶇的懸崖和破碎的守望塔上飛起,還能數一數路過的光禿禿的褐色島嶼。他們遇見了很多船,有漁舟、有笨重的商船、還有驕傲的划槳船,她們的槳葉拍起白色飛沫。可不久後船行到深水區,除了碧海藍天,空氣和水以外再無景物。天是那樣的天,水是那樣的水。偶爾有朵雲。大多時候藍得髮指。 晚上更糟糕。提利昂天天失眠,偶而不失眠則會做夢,而他是決計不想做夢的。在夢中他總會回到傷心領,見到帶有父親面容的石民之王。迫於無奈,他往往只能半夜坐在吊床上,傾聽喬拉•莫爾蒙在他身下打呼嚕,要麼就走到甲板上去看海。在無星之夜,大海黑得跟學士的墨汁一樣,從地平線到地平線無邊無涯,深邃黑暗,令人生畏。這是種詭異的美,提利昂注視得越久,就越想翻過船緣,讓這片黑暗吞沒自己。這很容易,至多激起輕輕一點水聲,畸形小魔猴的悲慘故事就將畫上句號。但萬一真有地獄,而父親正在那裡等我怎麼辦? 每晚的最佳時光是晚餐。其實食物並不算好,好在分量足,侏儒用它來打發時間。提利昂喜歡在廚房裡用餐,那是個很不舒適的狹窄場所,天花板之低,高一點的人稍不注意就會撞到腦袋——那群被稱為“聖火之手”的奴兵每每上當,令提利昂笑得合不攏嘴。在這裡,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