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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第二十章收入分配在本章中你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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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我們社會中經濟不平等的程度考慮在衡量經濟不平等時產生的一些問題說明政治哲學家如何看待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考慮旨在幫助貧困家庭脫貧的各種政策瑪麗·科拉姆(Mary Colum)曾對恩內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說:“富人和窮人之間的惟一差別就是富人錢多。”也許是這樣。但這種說法留下了許多沒有回答的問題。富人和窮人之間的差距是一個迷人而重要的研究題目——無論對舒適的富人,對窮苦中掙扎的窮人,還是對有進取心而又擔憂的中產階級,都是如此。 你從前兩章中已經對為什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收入有了一些瞭解。一個人的收入取決於這個人勞動的供給與需求,供給與需求又取決於天賦能力、人力資本、補償性工資差別、歧視,等等。由於勞動收入構成了美國經濟中總收入的四分之三,所以,決定工資的因素也就是決定經濟中總收入如何在各社會成員中分配的主要原因。換句話說,它們決定了誰是富人,誰是窮人。 在本章中我們討論收入分配。正如我們將要說明的,這個題目引起了有關經濟政策作用的一些基本問題。第一章的經濟學十大原理之一是,政府有時可以改善市場結果。在考慮收入分配時這種可能性特別重要。市場中看不見的手有效地配置資源,但它並不一定能保證公平地配置資源。因此,許多經濟學家—— 但不是全部——認為,政府應該為了實現更大的平等而進行收入再分配。但是,在這樣做時,政府又陷入了經濟學十大原理的另一條:人們面臨交替關係。當政府實施一些政策來使收入分配更平等時,它扭曲了激勵,改變了行為,並使資源配置效率降低。 我們對收入分配的討論分三步進行。第一,我們評價我們社會中不平等的嚴重程度。第二,我們考慮對政府在改變收入分配中應該起什麼作用的不同觀點。第三,我們討論旨在幫助社會最貧困成員的各種公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1 - 共政策。 不平等的衡量我們從針對衡量的四個問題開始我們對收入分配的研究。 ◎在我們社會中不平等程度有多大? ◎有多少人生活在貧困之中? ◎衡量不平等程度時引起了哪些問題? ◎人們通常如何在各收入階級之間流動? 這些衡量問題自然是討論旨在改變收入分配的公共政策的出發點。 美國的收入不平等有各種方法描述經濟中的收入分配狀況。表20-1 提出了一種特別簡單的方式。它表示屬於7 種收入範疇中每一種的家庭的百分比。你可以用這個表找出你的家庭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 表20-1 美國的收入分配:1994 年家庭年收入(美元) 家庭百分比(%) 10000 以下 8.7 10000-14999 6.9 15000-24999 15.0 25000-34999 14.3 35000-49999 18.0 50000-74999 19.9 75000 及以上 17.2 資料來源:U.S.Bureau of the Census 為了考察不同時期或不同國家收入分配的差別,經濟學家發現提出表20-2 這樣的收入資料是有用的。 為了說明如何解釋這個表,考慮以下思想試驗。設想你要根據年收入對所有家庭進行排隊。然後你把家庭分為5 個相等的集團:最低的五分之一,第二個五分之一,中間的五分之一,第四個五分之一,以及最高的五分之一。接著你計算每個家庭集團所得到的總收入份額。你可以用這種方法得出表20-2 中的數字。 表20-2 美國的收入分配年份最低五分之一第二個五分之一中間五分之一第四個五分之一最高五分之一最高5% 1994 4.2 10.0 15.7 23.3 46.9 20.1 1990 4.6 10.8 16.6 23.8 44.3 17.4 1980 5.2 11.5 17.5 24.3 41.5 15.3 1970 5.5 12.2 17.6 23.8 40.9 15.6 1960 4.8 12.2 17.8 24.0 41.3 15.9 1950 4.5 12.0 17.4 23.4 42.7 17.3 1935 4.1 9.2 14.1 20.9 51.7 26.5 資料來源:U.S.Bureau of the Census 注:這個表表示收入分配中每五分之一家庭和收入最高的5%家庭得到的稅前收入在總收入中的百分比。 這些數字給我們一種判斷經濟中的總收入如何分配的方法。如果收入平等地分配到所有家庭之間,每五分之一的家庭應該得到五分之一(20%)的收入。如果所有收入集中在少數幾個家庭中,最上層的五分之一家庭應該得到100%的收入,而其他五分之四的家庭收入為零。當然,現實經濟是介於這兩個極端之間的。 該表表示,1994 年,最低的五分之一家庭共得到全部收入中的4.2%,而最高的五分之一家庭共得到全部收入中的46.9%。換句話說,儘管最高與最低五分之一包括了同樣數量的家庭,但最高五分之一家庭收入是最低五分之一家庭的10 倍左右。 表20-2 最後一欄表示最富有的家庭在總收入中所得到的份額。1994 年,最富有的5%家庭得到了總收入的20.1%。因此,最富有的5%家庭的總收入比最窮的40%家庭的總收入還多。

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2 - 表20-2 還說明了從1935 年開始以來各年的收入分配狀況。乍一看,收入分配似乎一直是相當穩定的。在過去幾十年間,最低的五分之一家庭得到4%-5%的收入,而最高的五分之一家庭得到40%-50%的收入。進一步考察該表會發現不平等程度的某種趨勢。從1935 年到1970 年,分配逐漸變得更平等。最低五分之一家庭的收入份額由4.1%提高到5.5%,而最高五分之一家庭的收入份額由51.7%下降到40.9%。近年來這種趨勢又倒過來了。從1970 年到1994 年,最低五分之一家庭的收入份額從5.5%下降到4.2%,而最高五分之一家庭的收入份額從40.9%上升到46.9%。 在第十九章中我們討論了近年來不平等增長的某些原因。與低工資國家國際貿易的增長和技術變革傾向於減少不熟練勞動的需求並增加熟練勞動的需求。因此,不熟練工人的工資相對於熟練工人的工資而下降,而且,這種相對工資變動提高了家庭收入的不平等。 案例研究婦女運動與收入分配過去幾十年間,婦女在經濟中的作用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工作的婦女從50 年代的32%增加到90 年代的54%。整天從事家務勞動的人已經不常見了,婦女的收入成為決定一般家庭總收入的一個更重要因素。 婦女運動使男人與女人之間在得到教育和工作中更加平等,它也使家庭收入更不平等。原因是在各個收入集團中婦女勞動力參工率的提高不同。特別是,婦女運動對高收入家庭的婦女影響最大。甚至在50 年代,來自低收入家庭婦女的參工率早就相當高,而自那時以來,她們的就業情況變化並不大。 實際上,婦女運動改變了高收入家庭妻子的行為。在50 年代,男性經理或醫生願意與一個留在家裡並照料孩子的婦女結婚。今天,男性經理或醫生的妻子本身更可能是經理或醫生。結果是富有的家庭變得更富了,這是家庭收入不平等加劇的一種型式。 正如這個例子所說明的,決定收入分配的有社會與經濟因素。此外,認為“收入不平等壞”這種簡單化觀點可能有誤導。婦女得到的機會日益增加,即使在家庭收入上有較大的不平等的影響,對社會來說也確實是一種好的變化。在評價收入分配的任何一種變動時,決策者在確定是否會引起社會問題之前必須考察這種變動的原因。 案例研究世界各國的收入不平等與其他國家相比,美國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狀況有多大呢?這個問題是令人感興趣的,但要回答它是困難的。並不是世界上每個國家都用同樣的方法收集資料;例如,一些國家收集個人收入資料,而另一些國家收集家庭收入資料。因此,一個國家的資料可能與另一個國家的資料並沒有嚴格的可比性。當我們發現兩國之間的收入差別時,我們無法確定這是反映了經濟中真實的差別呢,還是僅僅體現了收集資料方法的差別。 記住這一點提示,再來看錶20-3,該表比較了美國和其他6 個主要國家的收入分配。這些國家的排序從最平等到最不平等。該表的最上端是日本,最富的五分之一人的收入只是最窮的五分之一人的4 倍左右。該表的最下端是巴西,最富的五分之一人的收入是最窮的五分之一人的30 多倍。雖然所有國家都有相當大的收入不平等,但各國的不平等程度並不一樣。 表20-3 世界各國的收入不平等國別最低五分之一第二個五分之一中間五分之一第四個五分之一最高五分之一日本 8.7 13.2 17.5 23.1 37.5 韓國 7.4 12.3 16.3 21.8 42.2 中國 6.4 11.0 16.4 24.4 41.8 美國 4.7 11.0 17.4 25.0 41.9 英國 4.6 10.0 16.8 24.3 44.3 墨西哥 4.1 7.8 12.3 19.9 55.9 巴西 2.1 4.9 8.9 16.8 67.5 資料來源:World Development Report:1994, pp.220-221。 注:這個表說明每個五分之一家庭在收入分配中得到的稅前收入的百分比。 當各國根據不平等排序時,美國大約排在中間。美國最窮的五分之一人賺到了總收入的4.7%,相比之下日本為8.7%,巴西為2.1%。美國的收入分配幾乎和英國的收入分配相同。這兩個國家經濟制度的相似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3 - 性反映在收入分配的相似性上。 貧困率最常用的收入分配判斷標準是貧困率。貧困率是家庭收入低於稱為貧困線的絕對水平的人口百分比。 貧困線是聯邦政府按提供充分食物成本的大約3 倍的標準確定的。貧困線每年根據價格水平的變動調整, 並取決於家庭規模。 為了知道貧困率告訴我們些什麼資訊,我們來看看1994 年的資料。這一年典型的家庭收入為39000 美元左右,四口之家的貧困線是15141 美元。貧困率是14.5%。換句話說,有14.5%的人是那些按其家庭規模收入低於貧困線的家庭的成員。 圖20-1 表示從1959 年以來的貧困率,官方資料是從這一年開始的。你可以看到,貧困率從1959 年的22.4%降到1973 年的11.1%。這種下降並不奇怪,因為在這一時期內經濟中的平均收入(根據通貨膨脹調整之後)增加了50%以上。由於貧困線是絕對標準而不是相對標準,所以,隨著經濟增長把整個收入分配向上推動,更多的家庭被推到貧困線之上。正如約翰·F.肯尼迪曾經指出的,水漲船高。 但是,自從70 年代初以來,水漲而一些船沒有高。儘管平均收入持續增加(雖然放慢了一些),但貧困率並沒有下降,而且,實際上還有某種程度的上升。近年來減少貧困方面沒有進展與我們在表20-2 中看到的不平等加劇密切相關。雖然經濟增長增加了一般家庭的收入,但不平等的增長使最窮的家庭沒有分享到經濟繁榮的果實。 貧困是一種影響所有人口集團的經濟病症,但對各集團影響的大小並不同。表20-4 誰是窮人集團貧困率所有人 14.5 白人 11.7 黑人 30.6 西班牙裔人 30.7 孩子(18 歲以下) 21.8 老人(64 歲以上) 11.7 丈夫不在的女性家庭 38.6 資料來源:U.S.Bureau of the Census,1994 年資料表20-4 說明某些集團的貧困率,並反映出三個顯著的事實: ◎貧困與種族相關。黑人和西班牙裔人生活在貧困中的可能性是白人的3 倍左右。 ◎貧困與年齡相關。孩子比一般人更容易成為貧困家庭的成員,而老年人比一般人更不容易貧窮。 ◎貧困與家庭結構相關。以女性為家長而沒有丈夫的家庭生活在貧困中的可能性是一般家庭的兩倍多。

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4 - 這三個事實描述了多年來美國社會的情況,它們也說明哪些人更可能成為窮人。這些影響也在同時起作用:在女性為家長的家庭中黑人和西班牙裔的孩子有一半以上生活在貧困之中。 衡量不平等中的問題雖然收入分配和貧困率資料有助於我們瞭解我們社會不平等的程度,但解釋這些資料並不像看起來那麼簡單。這些資料是根據家庭年收入。但人們所關心的並不是他們的收入,而是他們維持良好生活水平的能力。由於各種原因,收入分配與貧困率資料所給出的生活水平不平等狀況是不完全的。我們以下考察這些原因。 實物轉移支付收入分配和貧困率衡量是根據家庭的貨幣收入。但是,透過各種政府計劃,窮人得到了許多非貨幣物品,包括食品券、住房補貼和醫療服務。以物品和勞務形式而不是以現金形式給予窮人的轉移支付被稱為實物轉移支付。不平等程度的標準衡量並沒有考慮這些實物轉移支付。 由於實物轉移支付主要是由社會中最窮的成員得到,所以,沒有把實物轉移支付作為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在內就大大影響了所衡量的貧困率。根據人口普查局的研究,如果把實物轉移支付按其市場價值包括在收入內,生活在貧困中的家庭數量會比標準資料所表示的低10%左右。 實物轉移支付的重要作用使評價貧困的變化更為困難。由於幫助窮人的公共政策一直在變動,現金和實物轉移支付之間的援助構成也在變動。因此,被衡量出來的貧困率的某些波動只是反映了政府援助形式的變動而不是經濟惡化的實際程度。 經濟的生命週期顯而易見,在人的一生中收入變動很大。一個年輕工人,尤其是還在學校的年輕工人,收入是低的。隨著工人年齡變大和經驗增加,收入在增加,在50 歲左右達到最高,然後在工人65 歲退休時收入大幅度減少。這種有規律的收入變動型式被稱為生命週期。 由於人們可以以借款與儲蓄來平緩收入的生命週期變動,所以他們在任何一年中的生活水平對一生收入的依賴大於對那一年收入的依賴。年輕人也許為了上學或買房子而借款,然後在他們以後收入增加時償還這些貸款。人們在中年時有最高儲蓄率。由於人們可以根據退休預期來儲蓄,在退休時收入大大減少並不一定會引起生活水平的相似降低。 這種正常的生命週期型式也引起年度收入分配不平等,但這並不代表生活水平的真正不平等。為了估計我們社會中的生活水平不平等,一生收入分配比年度收入分配更適用。不幸的是,實際上得不到一生收入資料。但是,在考察任何一種不平等資料時,重要的是要記住生命週期。由於人一生的收入是把生命週期的高收入與低收入拉平,所以在人們的分配中,一生收入肯定比年度收入更平等。 暫時收入與持久收入人一生的收入不僅僅因為預期的生命週期而變動,而且還因為隨機的和暫時的力量而變動。某一年的霜凍摧毀了佛羅里達的橘子樹,佛羅里達的橘子種植者就會眼看著收入暫時減少。 同時,佛羅里達的霜凍也使橘子價格上升,加利福尼亞的橘子種植者眼看著自己收入暫時增加。下一年也可能會出現相反的情況。 新聞摘錄正確衡量了貧困率嗎? 貧困率是一項備受矚目的經濟統計指標。但正如下面這篇文章所明確地指出的,有很多人批評這個指標。 差錯破壞了新貧困水平資料達納·米爾班克撰寫統計數字中有謊言,也在指責謊言。年度貧困數字也不例外。 今天早上記者擠到華盛頓的商務部聽人口普查局宣佈生活在貧窮中的美國人數量。人口普查局還將透露家庭收入的統計,該統計告訴我們是不是富人越來越富,而窮人越來越窮。政治家將討論這些數字。利益集團會扭曲這些數字。官員們將用這些數字來確定27 項聯邦計劃的權利受益者,其中包括食品券、醫療援助、創業補助,以及學校午餐。 附註:統計數字令人可疑。 保守派這樣認為。遺產基金會稱這個報告是“蘇聯式扭曲資訊的宣傳”,並稱人口普查局是“波將金村”(據傳波將金為取悅女皇葉卡捷琳娜而在她巡遊經過之處搭建外觀悅目的假村莊。——譯者注)。 自由派人士也這樣認為。西北大學貧困問題專家瑞貝卡·布蘭克(Rebecca Blank)說人口普查局用的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5 - 資料是“完全過時的,所用的技術使這些資料毫無意義。” 甚至人口普查局也承認存在一個問題。今天介紹這些數字的該局一分部主任丹尼爾·溫伯格(Daniel Weinberg)說:“現在的衡量標準是有缺點的,多年來我一直指出了這一點。” 主要問題是:編撰收入和貧窮資料的方法回到了1963 年,忽略了反貧窮計劃的巨大變化。為什麼不使它與現在一致?1988 年家庭補貼法案委託的由13 個專家組成的一個委員會花費了100 萬美元,並在5 月發表了一份500 頁的報告,該報告建議對方法進行大幅度修正。但到現在為止,一切依然如舊。 管理與預算機構用人口普查局的數字來決定貧困標準,但由於有對各州補助款的重新分配,國會也想插一手。保守派思想智囊、美國企業研究所的道格拉斯·貝沙羅夫(Douglas Besharov)說:“在路上你遇到了一塊政治絆腳石。” 甚至在1963 年這種方法也是值得懷疑的,當時的貧困線是由莫利·歐桑斯基(Mollie Orshansky) 劃定的,她當時服務的部門就是現在的健康與人力服務部。歐桑斯基夫人現在已經退休了,她說她的計算僅僅打算用於一項老年人調查,但這些數字被正在尋找一種全國貧窮衡量指標的約翰遜總統所濫用。 今天仍然在用的衡量指標是根據農業部對每年食物消費所需要貨幣量的估算,考慮到所有其他支出把這個數字乘以3 就是指標數字,並進行調整以反映家庭規模。 但是,貧困線只是衡量稅前收入,沒有考慮食品券這種實物津貼以及勞動收入稅減免這種優惠政策。 它也沒有扣除照料兒童與交通費用,因此低估了工作的窮人數量。它沒有考慮地區生活費用差別,儘管密蘇里農村支付的住房租金要比曼哈頓低得多,這種奇怪的做法低估了城市窮人而高估了農村窮人…… 實際上,貧窮分析家無論其政治立場如何,都認為貧困水平與收入衡量被如此之扭曲,以至於連趨勢都看不清了。布蘭克教授說,非常可能的情況是,報告中的貧困一直增加和不平等一直加大的趨勢和實際情況正好相反。 資料來源:The Wall Street Journal,October 5,1995,P.B1。 正如人們可以借款和存款來使收入中生命週期變動平穩一樣,他們也可以借款和存款來使收入中暫時變動平穩。當加利福尼亞橘子種植者有好年成時,他們花掉全部額外收入將是愚蠢的。相反,由於他們知道好年成不可能總有,所以把一部分額外收入儲蓄起來。同樣,佛羅里達橘子種植者對暫時低收入的反應是提取儲蓄或借款。在某種程度上,家庭進行儲蓄和借款是要減緩收入的暫時變動,這些變動並不影響他們的生活水平。家庭購買物品與勞務的能力主要取決於其持久收入,即正常的或平均的收入。 為了確定生活水平的不平等,持久收入的分配比年度收入的分配更適用。雖然持久收入難以衡量,但它是一個重要的概念。由於持久收入不包括收入的暫時變動,持久收入的分配比現期收入更平等。 經濟流動性人們有時談“富人”與“窮人”時彷彿年復一年這些集團都由同樣的家庭組成。實際上,情況根本不是這樣。經濟流動性,即人們在各收入階級之間的變動,在美國經濟中是相當大的。沿著收入階梯向上移動可能是由於好運氣或勤奮工作,向下移動可能是由於壞運氣或懶惰。這種流動性有一些反映在收入暫時變動上,而另一些反映在收入較持久的變動上。 由於經濟流動性如此之大,所以,許多低於貧困線的人只是暫時的。對少數家庭來說,貧困是一個長期問題。在一個有代表性的10 年期中,4 個家庭中有一個至少在一年中在貧困線之下。但只有不到3%的家庭在8 年或更長時間中是貧困的。由於暫時的貧困和持久的貧困很可能面臨不同的問題,所以,旨在反貧困的政策需要區分這兩個集團。 判斷經濟流動性的另一個方法是根據一代到另一代人經濟成功的持續性。那些研究這個題目的經濟學家發現流動性是很大的。如果父親的收入比他同輩人的平均收入高20%,他的兒子很可能比他同輩人的平均收入高8%。祖父的收入與孫子的收入之間幾乎沒有什麼聯絡。還是一句老話說得對:“富不過三代。” 這種巨大經濟流動性的一個結果是,美國經濟充滿了自己致富的百萬富翁(以及揮霍繼承來的財產的繼承人)。根據1996 年的估算,美國約有270 萬個家庭淨資產(資產減去負債)超過了100 萬美元。這些家庭代表著最富的2.8%的人口。這些百萬富翁中有五分之四的人是靠自己賺的錢,例如透過開辦並建立企業或透過公司職務的晉升。只有五分之一的百萬富翁是繼承了財產。 即問即答用什麼衡量貧困率?◎說明解釋所衡量的貧困率時的三個潛在問題。

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6 - 收入再分配的政治哲學我們剛剛說明了經濟的收入如何分配,並討論了在解釋所衡量的不平等時遇到的問題。我們現在轉向政策問題:政府對經濟不平等應該做些什麼? 這不僅是經濟學問題。僅僅是經濟分析並不能告訴我們決策者是不是應該努力使我們的社會更平等。 我們關於這個問題的觀點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哲學問題。但由於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是許多經濟政策爭論的中心,所以,在這裡我們離開經濟科學來考慮一點政治哲學。 功利主義政治哲學中一個主要學派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的奠基人是英國哲學家傑瑞米·邊沁(Jeremy Benthan,1748-1832)和約翰·斯圖亞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在很大程度上,功利主義的目的是要把個人決策的邏輯運用於涉及道德與公共政策的問題。 功利主義的出發點是功利或效用的概念——效用是人從其環境中得到的幸福或滿足程度。效用是福利的衡量,而且,根據功利主義者的看法,也是所有公共和私人行動的最終目標。他們聲稱,政府的正確目標是使社會每一個人的效用總和最大化。 功利主義者支援收入再分配是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假設。一個窮人額外一美元收入給這個人所帶來的額外效用大於富人額外一美元帶來的效用看來是合理的。換句話說,隨著一個人收入增加,從增加的一美元收入中得到的額外福利是減少的。這個似乎有道理的假設與功利主義者總效用最大化的目標一起,意味著政府應該努力達到更平等的收入分配。 這種觀點是簡單的。設想皮特和保羅兩人除了皮特收入8 萬美元而保羅收入2 萬美元之外完全相同。 在這種情況下,拿走皮特的一美元給保羅將減少皮特的效用而增加保羅的效用。但由於邊際效用遞減,皮特效用的減少小於保羅效用的增加。因此,這種收入再分配增加了總效用,這是功利主義者的目標。 乍一看,這種功利主義者的觀點似乎意味著,政府應該一直進行收入再分配,直至社會上每個人有完全相同的收入。實際上,如果收入總量是固定的——我們例子中的10 萬美元——那麼,情況就是這樣。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功利主義者否定收入的完全平等化,因為他們接受了第一章中提出的經濟學十大原理之一:人們會對激勵作出反應。 要把皮特的錢給保羅,政府就應該實行收入再分配政策,例如美國的聯邦所得稅和福利制度。在這些政策之下,收入高的人支付高稅收,而收入低的人得到收入轉移。但正如我們在第八章和第十二章中所說明的,稅收扭曲了激勵,並引起無謂損失。如果政府透過高所得稅和減少轉移支付拿走了一個人可以賺到的額外收入,皮特和保羅勤奮工作的激勵都變小了。當他們工作減少時,社會收入減少了,總效用也減少了。功利主義的政府必須使更大平等的好處與扭曲激勵的損失平衡。因此,為了使總效用最大化,政府不能使社會完全平等。 一個有名的寓言說明了功利主義者的邏輯。設想皮特和保羅是在沙漠上不同地方的飢渴旅行者。皮特的綠洲有許多水;保羅的地方水很少。如果政府可以無成本地把一個綠洲的水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就可以透過使兩個地方的水量平等化而使水帶來的總效用最大化。但假設政府只有一個漏水的桶。當它把水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時,運輸中有一些水損失了。在這種情況下,功利主義的政府仍然努力把水從皮特那裡運到保羅那裡,但這還要取決於保羅的飢渴程度和漏多少水。然而,在只有一隻漏水的桶時,功利主義的政府並不想達到完全平等。 自由主義思考不平等的第二種方法是所謂的自由主義。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在他的著作《正義論》 中提出了這種觀點。這本書在1971 年出版,並很快成為政治哲學中的一本經典之作。 羅爾斯從一個社會的制度、法律和政策應該是公正的這個前提開始。然後他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問題: 我們如何能使社會成員對公正的含義有一致的認識呢?看來每個人的觀點必然要取決於自己特殊的環境 ——他才能高呢還是才能低,勤奮還是懶惰,受教育多還是受教育少,出生在富裕家庭還是貧窮家庭。我們能客觀地決定一個公正的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羅爾斯提出了以下的思想試驗。設想在我們任何一個人出生之前,我們到一起開會設計統治社會的規則。這時我們對我們每個人生活的終點將如何結束都一無所知。用羅爾斯的話來說, 我們都處於“無知面紗”背後的“原始狀態”。羅爾斯認為,在這種原始狀態時,我們可以為社會選擇一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7 - 套公正的規則,因為我們必須考慮這些規則將如何影響每一個人。正如羅爾斯所指出的:“由於所有人都處於相似狀況,沒有一個人能設計有利於自己特殊狀況的原則,所以,公正的原則是公正協商或談判的結果。”用這種方法設計公共政策和制度使我們對什麼政策為公正的判斷保持態度客觀。 然後羅爾斯考慮在這種無知面紗矇蔽下所設計的政策要達到什麼目標。特別是,他考慮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自己結果是在收入分配的最上層、最下層還是中間層,他會認為什麼樣的收入分配是公正的。羅爾斯認為,處於原始狀態下的人會特別關注處於收入分配最低層的可能性。因此,在設計公共政策時,我們的目標應該是提高社會中最差的人的福利。這就是說,不是像功利主義者所主張的使每個人效用的總和最大化,羅爾斯要使最小效用最大化。羅爾斯的規則被稱為最大化標準。 由於最大化標準強調的是社會上最不幸的人,所以,它證明了旨在使收入分配平等化的公共政策是正確的。透過把富人的收入轉移給窮人,社會增進了最不幸者的福利。但是,最大化標準並不會導致一個完全平等的社會。如果政府努力使收入完全平等化,人們就沒有勤奮工作的激勵,社會的總收入將大大減少, 而且,最不幸者的狀況肯定會更惡化。因此,最大化標準仍然允許收入不對稱,因為這種不對稱可以增強激勵,從而提高社會幫助窮人的能力。然而,由於羅爾斯的哲學只重視最不幸的社會成員,所以它要求的收入再分配比功利主義者更多。 羅爾斯的觀點是有爭議的,但他提出的思想試驗非常引人注目。特別是這種思想試驗使我們把收入再分配作為社會保險的一種形式。這就是說,從無知面紗矇蔽的原始狀態的角度看,收入再分配很像一種保險政策。房主購買火災保險是為了預防他們的房子著火的風險。同樣,當我們作為一個社會,選擇向富人徵稅以補助窮人的政策時,我們就為自己成為窮人家庭成員的可能性進行了保險。由於人們不喜歡風險, 所以我們應該為自己出生在一個給我們提供了保險的社會而感到慶幸。 但是,完全不清楚的一點是,受無知面紗矇蔽的理性人實際上厭惡風險的程度是否足以使他們遵循最大化標準。實際上,由於原始狀態的人結果可能處於收入分配的任何一個位置上,所以,當設計公共政策時他應該平等地對待所有可能的結局。在這種情況下,在無知面紗之下最好的政策應該是使社會成員的平均效用最大化,而且,所產生的公正概念就更接近於功利主義者而不是羅爾斯主義者。 自由意志主義不平等的第三種觀點被稱為自由意志主義。到現在為止我們考慮的兩種觀點——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 ——都把社會總收入作為社會計劃者為了達到某種社會目標而自由地再分配的共享資源。與此相比,自由意志主義者認為,社會本身沒有賺到收入——只是單個社會成員賺到了收入。根據自由意志主義者的看法, 政府不應該為了實現任何一種收入分配而拿走一些人的收入並給以另一些人。 例如,哲學家羅伯特·諾齊克(Robert Nozick)在他1974 年的名著《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中寫了下面這樣一段話: 我們並不是一些由某人來分割餡餅的孩子,這個人做一些細微的調整來修正前面粗心的切割。沒有任何集中的分配,沒有任何人或團體有權控制所有的資源,並總的決定怎樣施捨它們。每個人得到的東西, 是他從另一個人那裡得到的,那個人給他這個東西是為了交換某個東西,或作為禮物贈予。在一個自由社會里,不同的人們控制著各種資源,新的持有來自人們的自願交換和饋贈。 在功利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努力判斷社會上有多大不平等程度為合意可取時,諾齊克否認了這個問題的正當性。 自由意志主義者對經濟結果的另一種評價是評價這些結果產生的過程。當收入分配是以不公正手段達到的時候,例如,當一個人偷了另一個人的東西時,政府有權力也有義務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只要決定收入分配的過程是公正的,所引起的分配無論如何不平等都是公正的。 諾齊克透過進行社會收入分配與課程成績分配之間的類比來批評羅爾斯的自由主義。假設有人要你判斷你現在所選的經濟學課程成績的公正性。設想你自己處於無知面紗之下,不知道每個學生的才能與努力程度,你會選擇某個成績分佈嗎?或者你會保證評價學生成績的過程公正而不考慮產生的成績分佈是否平均?至少就成績的情況而言,自由意志主義者強調過程而不是結果是有說服力的。 自由意志主義者的結論是,機會平等比收入平等更重要。他們認為,政府應該強調個人的權利,以確保每個人有同樣使用自己才能並獲得成功的機會。一旦建立了這些遊戲規則,政府就沒有理由改變所引起的收入分配。 即問即答帕姆賺的錢比帕利尼多。一個人建議向帕姆徵稅並補貼帕利尼的收入。功利主義者、自由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8 - 主義者和自由意志主義者會如何評價這種建議呢? 減少貧困的政策正如我們剛剛說明的,政治哲學家對政府在改變收入分配中應該起什麼作用有各種觀點。大部分選民中的政治爭論反映了類似的分歧。儘管這些爭論仍在繼續,但大多數人認為,起碼政府應該幫助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根據一個廣為人知的比喻,政府應該提供一個“安全網”,以使任何一個公民免於陷入極度貧困。 貧困是決策者面臨的一個最困難問題。貧困家庭比一般人更可能經歷無家可歸、毒品依賴、家庭暴力、 健康問題、未婚少女懷孕、文盲、失業和教育程度低。貧困家庭成員更可能犯罪,也更可能成為犯罪的犧牲品。雖然很難把貧困的原因與結果分開,但毫無疑問,貧困與各種經濟和社會病症相關。 假設你是一個政府決策者,你的目標是減少生活在貧困中的人數。你應該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呢?我們這裡考慮一些你會考慮的政策選擇。正如你將看到的,雖然這每一種選擇都會幫助一些人脫貧,但沒有一種選擇是完美的,要確定哪一種選擇最好並不容易。 最低工資法規定僱主支付給工人的最低工資總是爭論的來源。支持者把最低工資作為幫助工作的窮人而政府又不用花錢的一種方法。批評者把最低工資看成是對它想幫助的人的一種傷害。 正如我們最初在第六章中所說明的,很容易用供求工具來說明最低工資。對那些技能水平低和經驗不足的工人來說,高的最低工資迫使工資高於供求平衡的水平。因此它提高了企業的勞動成本,並減少了這些企業需求的勞動量。結果是受最低工資影響的這些工人集團的高失業。雖然那些仍然就業的工人從較高工資中受益,但那些原本在較低工資時能就業的工人狀況變壞了。 這些影響的大小關鍵取決於需求彈性。支援高水平最低工資的人認為,不熟練勞動的需求是較為缺乏彈性的,因此,高水平最低工資所減少的就業是微不足道的。批評最低工資的人認為,勞動需求較為富有彈性,特別是在企業可以更充分地調整就業與生產的長期中更是如此。他們還注意到,許多最低工資工人是中產階級家庭的青少年,因此,高水平最低工資作為幫助窮人的一種政策並沒有完全達到目標。 福利提高窮人生活水平的一種方法是政府補貼他們的收入。政府這樣做的主要方法是透過福利制度。福利是包括多種政府計劃的一個廣義術語。有未成年子女家庭補貼(AFDC)是一項幫助有子女但沒有養家的成年人家庭的計劃。在一個典型的AFDC 家庭中,沒有父親,而母親在家撫養小孩。(在1996 年的福利改革方案中,AFDC 計劃開始出現重大變動,相應的新聞摘錄中討論了這一點。)另一項福利計劃是補貼性保障收入(SSI),它為有病或殘疾窮人提供幫助。要注意的是,在這兩項福利計劃中,僅僅是收入低的窮人並不能有資格獲得幫助。他還應該滿足一些額外“要求”,例如,有小孩或者殘疾。 對福利計劃的普遍批評是,它引起了人們變成“需要幫助者”的激勵。例如,這些計劃會鼓勵家庭破裂,因為許多家庭只有沒有父親才符合經濟幫助的標準。這個計劃也會鼓勵未婚生育,因為對許多窮人來說,單身婦女只要有孩子就符合幫助的資格。由於貧窮,單身母親就是貧困問題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而且,由於福利計劃似乎增加了窮人,即單身母親的數量,所以批評福利制度的人斷言,這些政策惡化了它們原本打算解決的問題。 福利制度潛在的問題有多嚴重?沒有一個人知道確切的情況。福利制度的支持者指出,作為貧困的單身母親依靠福利充其量也是艱難度日,而且他們懷疑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這種制度會鼓勵許多人追求這種生活。此外,長期趨勢有時也不支援福利制度批評者所提出的觀點,即雙親家庭的減少主要是福利制度的象徵。自從70 年代初以來,福利津貼(根據通貨膨脹調整後的)一直在下降,但生活在單親家庭的兒童的百分比上升了。 負所得稅當政府選擇一種制度來徵稅時,它就影響了收入分配。在累進所得稅的情況下這顯然是正確的,這種稅制下,高收入家庭收入中納稅的百分比大於低收入家庭。正如我們在第十二章中討論的,在設計稅制時各收入集團之間的平等是一個重要的標準。 許多經濟學家建議用負所得稅來補貼窮人的收入。根據這種政策,每個家庭都要向政府報告自己的收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29 - 入。高收入家庭根據他們的收入納稅。低收入家庭將得到補助。換句話說,他們將“支付”一種“負稅”。 例如,假設政府用以下公式來計算一個家庭的稅收負擔: 應交稅收=(1/3 收入)-10000 美元。 新聞摘錄 1996 年的福利改革在1996 年,克林頓總統簽署了美國福利制度有重大改革的法律。在以下的專欄中,經濟學家加里· 貝克爾(Gary Becker)提出支援這個福利方案。 什麼原因使福利方案獲勝加里.S.貝克爾撰寫由國會透過,並由克林頓總統簽署而成為法律的福利改革方案並沒有大幅度削減福利支出。但這個方案是革命性的,因為它確立了一個原則,即個人和家庭不再能僅僅因為窮就自動地有權得到政府補貼。 雖然大多數享受福利的家庭只是用津貼來幫助他們渡過暫時困難,但有40%左右的家庭享受福利在2 年以上。不幸的是,證據無可爭議地表明,家庭依靠福利的時間越長,也就越難以擺脫對福利的依賴。 這就是為什麼限制家庭可以享受福利的時間是新法律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這些限制使家庭不能把福利作為長期的依靠:這些條款規定,除非家長在兩年之內開始工作,否則接受補貼者必須放棄大部分補貼。 家庭可以超過一段時間享受福利,但一生受到的補貼限於5 年之內——雖然各州可以有最多20%的家庭不受此限。 在一段時期之後中止補貼的做法引起了強烈批評。但在我看來,這是沿著正確方向的重要一步。時間限制之所以可取不僅因為減少了政府支出,而且還因為長期依靠福利使技能退化,並強化了依靠政府施捨的習慣。這就破壞了賺錢的能力、個人創造性與自信心。 在國會中投票反對這個方案的民主黨人認為,如果母親被迫失去福利補貼,許多孩子就成為無辜犧牲品。(但要注意的是,有50%的民主黨眾議員和50%以上的民主黨參議員支援這一方案——以及所有共和黨議員都支援。)我同意應該著重考慮福利改革對兒童的影響。但批評者是把新制度與理想的標準比較, 而不是與被取代的舊方法比較。解決貧困和福利的新方法是人們早就期盼的。 在過去50 年中,政府用於幫助窮人的計劃花費了5 萬億美元以上。享受福利的家庭成員從1970 年的不足800 萬人增加到90 年代的1500 萬人。但貧困家庭子女受到虐待、無人照看和其他錯誤行為一直在惡化。我並不知道有什麼證據能說明,接受福利家庭的孩子和許多同樣貧窮但放棄了福利津貼的家庭的孩子有什麼不一樣。 長期接受福利儘管有貨幣收益、但嚴重傷害了許多兒童,這主要因為它侵蝕了這些孩子的價值觀。長期享受福利的家庭的孩子開始接受這樣一種觀念:靠政府補貼比經濟與心理上的獨立更正常。這就是為什麼5 年的補貼還是太長了。強迫享受福利的父母去做一份普通工作有助於給他們以新希望並給孩子以動力。 新法律透過聯邦政府一次性撥款給州政府來分散實施福利政策,這使州政府自由實施自己的福利計劃 ——服從聯邦政府的時間限制和其他限制。這種權力下放的批評者認為,許多州會忽視貧窮的黑人和其他少數民族。一些州會提出軟弱的計劃——但現在歧視少數民族要比民權法案和相關聯邦法律實施之前更困難。 此外,過去10 年間實際上所有福利的創新性方法,包括聯邦法律的主要條款,都是由加利福尼亞、 密歇根、新澤西、威斯康星和其他州開始實施或首先提出來的。許多其他州將模仿這些創新者,這就是為什麼我預期大多數州會比聯邦政府用更少官僚機構而又更有效率地支出福利撥款。 這個福利法也並不是十全十美的。例如,使合法居民沒有資格享受許多福利津貼是不是阻止移民的最好方法就是值得懷疑的。但是,這個法律朝著承認經濟學的一個基本結論邁出了一大步:政府津貼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激勵、行為和價值觀。 類似的社會保障、醫療保健和其他所謂的政府津貼計劃也應該遵循福利改革的方向,共同向各個家庭提供更強有力的自救自強激勵。結果將是老人儲蓄率更高,醫療保健的支出更節省,社會有更好的價值觀。 資料來源:Business Week,September 23,1996.p.220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收入6 萬美元的家庭將交1 萬美元稅,而一個收入9 萬美元的家庭將交2 萬美元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30 - 稅。收入3 萬美元的家庭不交稅。而收入1.5 萬美元的家庭“應交”-5000 美元稅。換句話說,政府將給這個家庭送一張5000 美元的支票。 根據負所得稅,貧困家庭不用表示需要就會得到經濟幫助。得到幫助要求的惟一資格就是收入低。根據一種觀點,這種特點既有優點也有缺點。一方面,負所得稅不鼓勵非婚生育和家庭破裂,福利制度的批評者認為現在的政策就是鼓勵非婚生育和家庭破裂的。另一方面,負所得稅也會補貼那些僅僅是由於懶惰而陷於貧窮的人,而在一些人眼中,政府最不該補貼這樣的人。 一種和負所得稅有相同作用的現實稅收條款是勞動收入稅收減免。這種優惠使貧困勞動家庭一年中得到的所得稅返還大於交納的稅收。由於勞動收入稅收減免只適用於勞動的窮人,它就不會像其他反貧困計劃所做的那樣鼓勵得到補貼的人不幹活。但由於同樣的原因,它也無助於減輕由於失業、生病或其他無工作能力引起的貧困。 實物轉移支付幫助窮人的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向他們提供提高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某些物品與勞務。例如,慈善機構提供所需要的食物、居住場所或聖誕節的玩具。政府向貧困家庭提供食品券,食品券是政府發放、可以用來在商店購買食物的票證,商店可以把這些票證兌換為現金。政府也透過所謂的醫療援助計劃給許多窮人提供醫療保健。 是用這些實物轉移支付幫助窮人好呢,還是直接給現金好?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回答。 實物轉移支付的支持者認為,這種轉移支付確保窮人得到他們最需要的東西。最貧困社會成員中的嗜酒和吸毒與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相比,更為普遍。透過向窮人提供食物和居住場所,全社會會更相信,這不會扶植這些惡習。這是給窮人實物轉移支付比給現金支付在政治上更受歡迎的一個原因。 現金支付的支持者認為,實物轉移支付是無效率的和不尊重窮人的。政府並不知道窮人最需要什麼物品與勞務。許多窮人是運氣不好的普通人。儘管他們不幸,但他們可以最好地決定如何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不給窮人可能並不需要的物品與勞務的實物轉移支付,而是給他們現金並允許他們購買自己認為需要的東西,會使他們的狀況更好。 反貧窮計劃和工作激勵許多旨在幫助窮人的政策可能對鼓勵窮人依靠自己的力量脫貧有意想不到的不利影響。為了說明這一點,讓我們來看看下面一個例子。假設一個家庭維持合理的生活水平需要15000 美元。再假設出於對窮人的關心,政府承諾每個家庭都有這個收入。無論一個家庭賺多少錢,政府補足收入和15000 美元之間的差額。你預期這種政策會有什麼影響呢? 這種政策的激勵效應是顯而易見的:任何一個工作收入在15000 美元以下的人沒有找工作和保持工作的激勵。這個人每賺到1 美元,政府就會減少1 美元的收入補貼。實際上,政府對增加的收入徵收100% 的稅。有效邊際稅率為100%的政策必定會招致巨大的無謂損失。 這種高有效稅率的不利影響會一直存在下去。一個被鼓勵不工作的人失去了工作中提供的在職培訓。 此外,他的孩子也不能透過觀察有全職工作的父母而學到一些經驗,而這可能對他們自己找工作和保持工作的能力有不利的影響。 雖然我們已經討論的反貧窮計劃是假設的,但並不是像乍看起來那樣不切實際。福利、醫療援助、食品券和勞動收入稅收減免都是旨在幫助窮人的計劃,而且這些計劃與家庭收入相關。隨著一個家庭收入增加,該家庭就變得不符合這些計劃的資格。當把所有這些計劃放在一起時,這些家庭面臨有效邊際稅率極高是常見的。有時,有效邊際稅率甚至超過100%,以致當貧窮家庭受贈到更多錢時,他們的狀況變壞了。 透過努力幫助窮人,政府鼓勵這些家庭不工作。根據反貧困計劃批評者的看法,這些計劃改變了工作態度, 並創造了一種“貧困文化”。 對這個問題似乎有一個簡單的解決辦法:隨著貧困家庭收入增加,逐漸減少對他們的津貼。例如,如果一個貧困家庭每賺1 美元就減少30 美分津貼,那麼,它就面臨30%的有效邊際稅率。這種實際稅負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工作努力,但並沒有完全消除對工作的激勵。 這種解決方法的問題是,它會大大增加反貧困計劃的成本。如果隨著貧困家庭收入增加逐漸減少津貼, 那麼,正好在貧困水平以上的家庭也有資格得到大量津貼。津貼的減少越慢,符合津貼資格的家庭越多, 這個計劃的成本也越大。因此,決策者面臨著用高有效邊際稅率增加窮人負擔,與用高成本減少貧困計劃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31 - 增迦納稅人負擔之間的交替關係。 1996 年共和黨人控制的國會透過了旨在解決這個問題的一項重要的福利改革方案。該方案限制了任何人可以得到福利的年限。該方案的支持者認為,這將減少長期福利的不利激勵效應。批評者認為,它使許多有孩子的家庭大大跌到貧困線之下。在1992 年大選時承諾“正如我們所知,要結束福利”的克林頓總統不顧自己黨內的許多人反對簽署了該法案。 即問即答列出旨在幫助窮人的三項政策,並討論每種政策的優缺點。 新聞摘錄儲蓄與福利旨在幫助窮人的計劃有許多意想不到的負效應。其中之一就是鼓勵窮人不儲蓄。下面這篇文章描述了一位享受福利的母親在她想用一些錢未雨綢繆時會發生什麼情況。 對享受福利的父母來說,超支是合法的,但儲蓄就不能享受福利羅伯特·L.羅斯撰寫節約一分錢就是賺一分錢。這是正常情況。 以格里斯·卡波蒂羅來說,她是一個36 歲的母親,真正精於勤儉治家。為了節省衣服開支,卡波蒂羅太太穿的衣服大多是在舊貨店買的。為了節約日用品支出,她買了一些67 美分一盒的鹹餅乾和39 美分一筒的雞湯罐頭儲存起來。 當卡波蒂羅太太5 歲的女兒米契爾要一個洋娃娃作為聖誕節禮物時,她母親沒進玩具反斗城,在這裡一個洋娃娃的零售價為19.99 美元。相反她在一家名為古德溫舊貨店中找到一個1.89 美元的洋娃娃。她把這個洋娃娃洗乾淨,並在頭髮上繫了一條粉紅色的緞帶,然後送給米契爾。卡波蒂羅太太在古德溫舊貨店還找到了很受歡迎的土豆頭先生玩具,這是一種拼裝起來的塑膠玩具,然後把它一片片裝起來。她只花了79 美分,又節省了3.18 美元。 卡波蒂羅太太這種節儉的策略幫助她在最近4 年中有了一個3000 美元以上的儲蓄賬戶。她的目標是存到足以買一臺新洗衣機的錢,也許有一天還要幫助米契爾上大學。在某種程度上,這使她在她堅毅的北邊鄰居中成為一個賢慧的模範,她的知名度比她的高尚志向還要廣。但也存在一個麻煩:卡波蒂羅太太享受福利——每月440 美元,加60 美元食品券——而把公共補助的錢儲蓄起來違背了法律。當福利官員發現這一點後,他們迅速採取行動。他們起訴卡波蒂羅太太的儲蓄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 上個月,米爾瓦基縣社會服務部把她帶到法院,控訴她欺詐,並要求她交回儲蓄——總計15545 美元。 卡波蒂羅太太說她不知道這一點,但根據聯邦政府有未成年子女家庭補貼計劃,當她在1985 年儲蓄達到 1000 美元的那一天時就不符合補貼資格了。 山姆大叔要收回錢。 米爾瓦基縣社會服務部副主任羅伯特·戴維斯(Robert Davis)說:“根據有未成年子女家庭補貼計劃,稅收的錢是用來維持人的基本需求的。”聯邦政府的規定和這項計劃的精神不是要讓“人們拿錢並存到儲蓄賬戶上……” 在受到法律控訴之後,卡波蒂羅太太減少了她的儲蓄,以免失去她的福利支票。她給自己買了新洗衣機,一個二手爐子來代替她的小電爐,價值40 美元的冰箱,以及給米契爾的一張新床。但這並沒使她免受欺詐的指控。 最後,她上法庭的日子來臨了。最初,巡回法庭法官查理斯·B.舒德遜(Charles B. Schudson )覺得很難找出卡波蒂羅太太的罪行。在他看來,福利欺詐意味著雙重領款:得到了全部津貼同時又有工作。 在律師解釋了有關存錢的規定後,他明確表示他對這些規定不以為然。他說:“我並不認為我們可以多麼有力地對我們社會的窮人說:不許儲蓄。”舒德遜法官說,當布什總統在推行他的家庭儲蓄賬戶計劃時出現這種情況是“具有諷刺意味的。”“顯然,這個國家只鼓勵富人儲蓄。” 其他人有不同看法。該縣福利工作人員索菲婭·帕蒂皮羅(Sohia Partipilo)說,帕蒂皮羅太太的儲蓄引起了她究竟是否需要福利支票的問題。處理這件事情的帕蒂皮羅太太說:“我們不是儲蓄貸款協會。 我們不是在月底贈送會員禮品。我們只是幫助你渡過難關。” 卡波蒂羅太太可以打這場官司。她的律師,後來甚至法官都說,有一個陪審團將會站在這位福利母親一邊的好機會。連檢察官也承認,只要她把錢花掉而不儲蓄,她就可以免於法律追究。 但對卡波蒂羅太太來說,上一次法庭已經足夠了。她如此受到驚嚇,而且喉嚨如此乾啞,以至於法官幾乎聽不到她的講話。她承認有罪,罪名是“沒有報告情況的變化。”法官判她一年緩刑,並命令她償還 1000 美元。 資料來源:The Wall Street Journal,February 6, 1990, pp.1,11。

經濟學原理第五版 - 232 - 結論人們長期以來一直在思考社會的收入分配問題。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得出的結論是: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最富的人的收入不超過最窮的人的收入的4 倍。雖然不平等的衡量是困難的,但顯然我們社會的不平等已大大超過了柏拉圖的建議。 第一章的經濟學十大原理之一是政府有時可以改善市場結果。但是,對於應該如何把這一原理運用到收入分配中很少有什麼一致看法。現在的哲學家和決策者對多大程度的收入不平等為合意可取,或者甚至對公共政策是否應該以改變收入分配為目的,看法並不一致。公共政策的許多爭論反映了這種不一致。例如,當稅收提高時,法律制定者就會為稅收應該落在富人身上多少,中產階級身上多少,以及窮人身上多少而爭論不休。 經濟學十大原理的另一個是人們面臨交替關係。當考慮經濟不平等時記住這個原理是重要的。懲罰成功和獎勵失敗的政策減少了對成功者的激勵。因此,政策制定者面臨平等和效率之間的交替關係。更加平等地分割蛋糕,蛋糕就會變得越小。這是幾乎每一個人都同意的有關收入分配的一個結論。 內容提要 ◎收入分配資料表明了我們社會中存在的巨大不對稱。最富的五分之一家庭收入是最窮的五分之一家庭收入的10 倍左右。 ◎由於實物轉移支付、經濟的生命週期、暫時收入和經濟流動性對了解收入變動如此重要,所以,要用某一年的收入分配資料來判斷我們社會中的不平等程度是困難的。當考慮到這些因素時,它們總傾向於表明,經濟福利的分配比年度收入更平等。 ◎政治哲學家關於政府在改變收入分配中的作用的觀點並不相同。功利主義者(例如,約翰·斯圖亞特·穆勒)選擇使社會每個人效用之和最大化的收入分配。自由主義者(例如,約翰·羅爾斯)決定收入分配時,我們彷彿被置於“無知的面紗”之下,這使我們不瞭解我們的生活狀況。自由意志主義者(例如, 羅伯特·諾齊克)要求政府保護個人權利以保證一個公正的過程,但不用關注所引起的收入分配不平等。 ◎有許多不同的政策旨在幫助窮人——最低工資法、福利、負所得稅,以及實物轉移支付。雖然這每一種政策都幫助了一些家庭脫貧,但它們也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由於經濟資助隨收入增加而減少,所以, 窮人往往面臨很高的實際邊際稅率。這種高實際稅率不鼓勵貧困家庭依靠自己的力量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