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上述各位,劉青山和張子善如果不再做十倍的努力,不貪到百萬以上,只要厚著臉皮不自殺,今天就不至於死。十萬元級別的貪汙犯,根據如今的案例推測,也就是坐牢十年的罪過。試比較下列案例: 1、康輝,人事部工資福利司原司長,受賄10萬,有期徒刑10年。 2、孟慶平,湖北省原副省長,受賄人民幣24.5萬、港幣10萬,有期徒刑10年。 3、梁高才,中國石油天然氣銷售公司原總經理,受賄 10萬,有期徒刑10年。
4、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原副主任,受賄款物合計17 萬,有期徒刑10年。 5、錢棣華,黑龍江大慶市原市長,受賄22.5萬,有期徒刑10年。 6、楊善修,河南安陽市原市長,受賄款物摺合13.8 萬、美金3300元,有期徒刑10年。 7、彭虎,深圳市南山區原人大主任,受賄人民幣20 萬、港幣42萬(俱樂部會員證),有期徒刑8年。 8、滕國榮,江西省國稅局原局長,受賄12萬,有期徒刑了年。 由此看來,與五十年前相比,如今的世道也變了。 假設海瑞活在今天,呼籲恢復建國初期的懲貪標準, 眾人會不會罵他勸誘皇上“虐刑”呢?我估計幹部會罵,百姓不會罵。這種說法有點階級分析的味道,恐怕低估了共同的人性,我們不妨比喻得再極端一些。 1942年10月15日,晉察冀根據地民主政府頒佈了 《晉察冀邊區懲治貪汙條例》,其中規定:貪汙數目在500 斤小米市價以上者,處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貪汙數目在300斤小米以上500斤未滿者,處死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43年8月抗日根據地政府公佈施行的《山東省懲治貪汙公糧暫行條例》規定:貪汙公糧500斤以上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五百斤糧食不就是三五百元人民幣嗎? 這太過分了。這才是無可置疑的“虐刑”。假如海瑞膽敢倡導這種標準,我估計廣大幹部群眾會一致起來反對。 奇的是,六十年前,透過這條法令的時候,大家怎麼不這麼感覺呢? 正義的邊界總要老 5 轉引自《較量》第364366 頁。 73
三、歷代的重複這類世道演變,本身就是一種常規。將兩千年間的十餘次反覆集中到一本書裡,這種常規就比較容易顯現出來。 我們試以明朝為起點再追溯兩步看看。 宋朝。 宋朝初年(960年起),贓滿五貫者處死。五貫是什麼意思呢?當時宰相每月的俸祿是三百貫,小縣主簿每月的俸祿為六貫。小縣主簿相當於現在的正科級幹部,月薪不足一千元人民幣。貪汙數額不足一個科級幹部的月薪就要處死, 真有年輕氣盛、咄咄逼人的感覺。而且,當時的執行措施也頗為得力,監察御史每月都要完成參劾任務,百日不糾彈,就是給臺諫(近似監察部)丟臉,要罰“辱臺錢”。。 過了四十年(998年),到了宋朝的第三代領導真宗趙恆手裡,年輕氣盛的標準漸露老態,流配海島代替了死刑。再過六七十年,貪官流放時無須受杖了,臉上也不再刺字。又過三四十年,宋徽宗趙信即位,《水滸》所描寫的這個時代是貪官們的好時光,據說,當時廉吏的比例不過10%, 而貪官的比重達到了90%,皇上發現了貪官汙吏,只給一個行政處分,“去官勿論”,懲貪的法律名存實亡。南宋亦然。“不屑官吏之非法橫取,蓋已不甚深求。”7 唐朝。 唐朝的立法也很嚴歷。當咄咄逼人的唐太宗(599-645 年) 時以絹計價,官吏受贓一尺, 6《較量》.第86頁。 74 第二蝙帝與官更杖一百;貪贓枉法十五匹,以絞刑處死。據說,唐太宗立法後執法心切,有一次競派人去賄賂官吏,故意勾引官員們犯法。刑部司門令史沒有經受住皇上的考驗,受賄一匹絹,唐太宗就要將他處決。多虧了戶部尚書裴矩依法力爭, 批評皇上求治心切,矯枉過正,這才救下一條人命。一匹絹的長度內三丈,按照明朝的折算率,價值七錢銀子,相當於一百多元人民幣。唐朝的立法競以十兩銀子處死標準,而唐太宗竟然要七錢銀子殺人。如此咄咄逼人的執法氣勢,又叫人想起解放區那晴朗的天空。當然,這股氣勢又漸漸衰竭,《唐律》中有關官吏貪贓的刑罰規定,最後也與一紙空文差不多了。 四、法行故法在我重複四遍描述了同一種現象:隨著年頭的增加,某些行為邊界總要朝有利於官吏的方向移動。如果更細緻地劃分,行為邊界的移動還有名義移動與實際移動之別。 法律是公開標明邊界,改動起來比較麻煩。實際管用的邊界,只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換了位置。套用一句哲學名言來說,“法行故法在”,無人防守的邊界其實算不得邊界。 由於無人把守,實際邊界便暗自移動,名義邊界也會羞答答地漸漸跟上,上述四個朝代的故事裡都有這個程式。 “行為邊界”這種提法,來自海瑞的同鄉門生梁雲龍。 梁先生官至湖廣巡撫兼右副都御史(監察部副部長),在 《海忠介公行狀》。一文中,他把海瑞最後一次出山的主要工作概括為“正官民界限”。他說,南京一帶的火甲組織(近似如今的聯防),本來並沒有雜差,如今南京的千百官員卻利用這個系統攤派各種勞務和費用,官吏侵犯平民,百姓把官吏看成病害。海瑞重新制訂規矩,一項一項地削減攤正文的邊界總要老 7同上,第95頁。 8同上,第82頁。 9 見《海瑞集》,附錄部分: 75
派,將官民界限重新調正了。 梁先生的說法可以幫助我們拉開視野。海瑞最後一次出山,幹了三件驚世駭俗的事,其實質都屬於“正疆界”。 建議恢復嚴刑是其一,大規模削減攤派是其二,杖責御史是其三。前兩件已經說過,無須解釋。第三件杖責御史,相當於如今的監察部領導仿效文革傳統,給一位處長戴高帽子坐噴氣式開批鬥會,而這麼做的原因,不過是該處長違反紀律吃喝玩樂唱卡拉OK——“宴樂遊戲”。據說,海瑞將部下的御史召集一堂,問道:你們大概聽說過高皇帝(朱元璋)頒佈的杖打御史的法令吧?說完就下令行杖,眾御史大驚,爭辯勸解。至於勸解是否管用,最後到底打沒打成,後世有兩種流傳版本,前半段故事卻是一致的。 國家幹部領取的工資,號稱是皇家發的俸祿,最終來源於百姓。國家幹部辦公,可以看作為皇帝服務,也可以看作拿百姓的錢為百姓幹活。奈何這些幹部光拿錢不好好幹活,還要貪贓枉法,這既侵犯了百姓的疆界,也侵犯了皇權的疆界。海瑞忠君愛民,高舉義旗,反擊官吏集團的侵略蠶食,結果,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很快就感覺到“窩蜂難犯”,攻擊者連他家裡的婆媳關係和妻妾關係都抖摟到皇上面前。由此可見,官僚集團對本方疆界把守甚嚴,反應迅速,反擊有力,而且不擇手段。 正義的邊界為什麼總要老呢?這與把守者的態度有關, 與情報的準確和及時有關,與攻守雙方的人陣列織和裝備有關,不過這已經是另外一個話題了。且不管我們如何解釋這種現象,邊界兩邊較量了數千年,進退生死,歷史一遍又一遍地兀自重複著。 • 76 第二維潛瑰影:業帝與有更第三編潛規則:官吏與官吏擺平違規者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年底,山西官場出現危機:介休一位姓林的縣令向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告發 • 一串高階官員的違法亂紀行,並懇請將報告轉奏皇上。 林縣令的揭發屬於正式公文,不是可以隨便扣壓的告狀信或匿名信,省長不能隱瞞不報。可是林縣令的揭發實在叫人看了害怕。他揭發的內容共二十二項,其中最要命的一條,竟是告發欽差大臣接受厚禮。' 林縣令揭發說,在欽差大臣來山西的時候,比如前不久湯金釗大學士和隆雲章尚書分別駕到,總要由太原府(類似現在的太原市政府)出面,以辦公費的名義向山西藩司(近似省政府,主管財稅和人事)借二萬兩銀子招待欽差。事後, 再向下屬攤派,每次攤派的數目都有三五萬兩銀子。 三五萬兩銀子不是小數。當時福建一帶家族械鬥,僱人打架,一條人命不過賠(二)三十兩銀子,這三五萬兩銀子可以買上千條人命。當時在江南買一處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價格不過一二百兩銀子,這三五萬兩可以買二三百處院子。若以糧價折算,這筆款子大約在一千萬人民幣上下。同時,林縣令所告的大學士更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其地位近似國務委員,尚書也是中央政府的正部長——那時候中央政府可只有六個部,不像現在有好幾十。 擢平違矲者 1 關於整個事件的描述, 見張藥馨:《道鹹宦海見聞錄》,道光十九年,中華書局1981年11月第1 版。 張集毊(1800年一1878 年),江蘇儀徵人,道光年間中進士,入翰林,歷任知府、道員.技察使和布政使,《道鹹宦海見聞錄》是他的自編年譜. 79
林縣令揭發的問題,其實是一項地方官員與欽差大臣交往的潛規則,當時叫做“陋規”。陋規二字,在明朝的文獻裡便經常出現了,而陋規二字所指稱的行為,在春秋戰國時代便不稀罕了,堪稱源遠流長。陋,自然不好明說,說起來也不合法,但雙方都知道這是規矩,是雙方認可的行為準則,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期待。欽差一出京就知道會有這筆收人,地方官員也知道欽差得了這筆收入,會盡量關照本省,凡事通融,至少不會故意找麻煩。送錢的具體方式也隨著時代演變,原來是作為盤費交給欽差帶走,後來欽差不肯帶了,地方便等他們回京後透過匯兌送到家裡。 總之,雙方配合早已默契,違規才是意外。大概正由於這 .種習以為常,太原府的領導們也就放鬆了警惕,竟然親筆給下屬寫信,要求攤派款項,並送太原府彙總。林縣令手裡拿著這些證據,其中包括首道姜梅(即太原府一把手)的親筆信,真稱得上鐵證如山。 此外,藩司(即布政使司,近似現在的省政府)在給縣裡辦事的時候,經常索取額外費用,收取各種名目的好處費。在中央這叫部費,在地方則統稱使費。這一切都是官場中的潛規則,是心照不宣的內部章程,如今全被林縣令抖摟出來了,並且有藩司官吏開出的收據為證,誰也別惁抵賴。 據說,藩臺(布政使,近似省長,為二把手)張澧中接到林縣令的揭發,一連數夜睡不著覺。這些事都有他的份,奏到皇上那裡,肯定沒他好果子吃。可是擅自扣壓給皇上的奏章,恐怕罪過更大,最終也未必捂得住。經過幾個不眠之夜的權衡,不得已,張澧中向楊國楨巡撫(省裡一把手)請示彙報。 楊巡撫剛調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視察。看了張省長的彙報材料,很是驚愕——不是為欽差費和使費驚愕,而是為山西官員的“不上路”而驚愕—連官場共同遵守的 80 第三縫瀚規州:官東與官更
“陋規”都要告發,山西官員未免也太“生”了點。楊巡撫把張藩臺的彙報給陪同他視察的朔平知府(近似現在的雁北地區行署專員)張集馨看了,問道:山西的吏風怎麼如此荒謬呀?張集馨清楚山西官場上這段恩怨的內幕,答道: 這是激出米的。 介休的林縣長並不是埋伏出擊的清官,也不是生瓜蛋子。他是個老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場上的潛規則,也認真遵守這些規矩。領導讓他攤派,他就攤派,上級部門索取好處,他就送上好處,並沒有抗拒的意圖。但是上級領導卻有不守規矩的嫌疑。 幾個月前,山西接到皇帝的一道指示,說據汪御史(近似監察部的處長)彙報,平遙縣大盜張金鈴的兒子結夥輪姦婦女,奸後將女人的小腳剁下,如此重案地方官卻不緝拿嚴辦。皇帝命令立刻嚴拿懲辦。接到皇帝的命令,山西立刻緊急行動,委派張集馨去平遙介休一帶調查處理。 據張集馨說,他去介休調查的時候,林縣令送這送那, 他本人一概不要。林縣令再三苦求,他才收下一兩種食物, 其他東西全部推掉。由此可見,林縣令是很懂規矩的。送禮還要“苦求”人家收下,這正是規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讓領導實利和麵子雙豐收,既當婊子又立牌坊。張集馨描繪說, 因為他只收下一兩種食物,“林令以為東道缺然,心甚不安。”這更證明林縣令懂規矩。他知道怎樣做東道,人家不讓他遵循東道的規矩就不安心,可見這規矩已經深人心底。 不過,對方不按照規矩收禮也暗示著另外兩種可能, 第一是人家要公事公辦、不徇私情。御史已經告地方官失職了,公事公辦當然令人擔憂。第二種可能是嫌你送得少, 攘平連規奮 81
要敲你一筆狠的。這便是危險的跡象了。張集馨明白林縣令的擔憂,遇到輪姦剁足案之外的百姓上訪控告,一概按常規送交林縣令的上司,自己並不插手,毫無蒐羅敲詐的意思。於是林縣令的顧慮打消了,感到自己欠了張集馨的情。這種領情再一次證明了林縣令懂規矩:他承認,人家本來是應該多吃多佔、收禮受賄的。 輪姦剁足案很快就有了結果。大盜張金鈴的兒子被拿獲了,但是隻承認盜竊,不承認輪姦剁足。張集馨查了報案記錄,訪問了鄉紳,也說沒有這種案子。查來查去,瞭解到一個傳聞,說介休縣某貢生的女眷花枝招展地在村裡看戲,被盜賊看中,尾隨入室強姦,最後還把女人的弓鞋脫走了。張集馨又傳來貢生,反覆開導,貢生只承認家裡被盜,堅決不承認有輪姦之類的事。 這案子本來就可以結了。但皇上交辦的案子,查來查去卻說沒那麼回事,不過是一起尋常的盜竊案,總有不妥的感覺。正好原山西巡撫去世,新的一把手接任,下令再查。二把手張澧中藩臺接受了任務,委派他信任的虞知府赴介休調查,這一查就查出了毛病。 卻說虞知府到介休後,百般挑剔,要這要那,日夜縱酒,甚至挾優宿娼。這一切林縣令都忍了。畢竟人家是來查自己的,處理此事的權力在人家手裡,要什麼給什麼就是。鬧了兩個月,得出的結論與張集馨並無不同,虞知府也玩夠了,滿載而歸。回到省裡,向皇上寫了彙報,大意是事主只承認盜,不承認奸。這關係到兩家的臉面,一經供認,鄉里難以見人。反正盜犯已經問斬,輪姦屬實也不過如此了,建議就此結案。皇上同意,還誇獎說辦得好。 如此說來,介休的林縣令並沒有隱瞞失職之處,自然不該處分。但是御史既然告了,總要給人家一個面子,虞知府就攛掇張藩臺把林縣令在另外一起案子上隱瞞不報的錯誤附帶上奏,結果中央下令,將林縣令“斥革”。林縣令 82 第三締潛艦鮮:官更與富吏雞飛蛋打,白守規矩了,白白巴結上司了。 林縣令的反擊是極其兇悍的。我們知道他憑著鐵證揭發了欽差大臣,揭發了省政府,揭發了太原府。他還揭發了虞知府,並且把幫助虞知府找娼妓的差人的供詞,把虞知府嫖過的娼妓的供詞一併蒐集齊全,顯示出很高的專業水平。只要把林縣令的報告往北京一送,山西乃至全國就要興大獄了。 在官場中,違背潛規則的現象並不常見。我在讀史書時留心蒐集數月,收穫寥塞。時間長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違背潛規則,意味著互動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漲價或者壓價。這不是小事,簡直就是搶劫錢財。除非雙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發生顯著變化,潛規則是不能隨便修改違背的。而帝國體制延續兩千多年,利害格局己經相當穩定。 雙方都認識到,遵守這套成規對自己最有利。這就好比交易,一個願買一個願賣,不成交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既然是交易,拿人錢財就要替人消災。拿了人家的東西還要害人家,對無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場上則難免遭到報復。 在虞知府與林縣令的關係中,林縣令已經盡了東道的責任,連娼妓都幫他找了,虞知府還要攛掇張藩臺出賣林縣令,從潛規則的角度說,這就是虞知府不對。 在張藩臺與林縣令的關係中,林縣令也算小心伺候了。 省政府辦事索取使費,介休就老老實實地給,並沒有說三道四。招待欽差大臣本來並不是林縣令的直接責任,欽差大臣得了數萬兩銀子,只能領幾個省市領導的人情,絕對不會領他林縣令的人情,但是上級攤派下來,林縣令並沒有說二話。他買的是省市領導的面子。既然林縣令已經盡攫平違規者 83
2 劉愚:《醒予山房文存》 卷七, P30,轉引自魯子建編:《清代四川財政史料》上,P521。 84 第三縮潛規則:官更與官兜到了在陋規中的責任,並沒有露出公事公辦的臉色,省市領導也就有義務替他擔待遮掩,不能再擺出公事公辦的架勢。既然如此,怎麼可以把他的小錯誤賣給御史呢?從潛規則的角度說,這又是張藩臺的不對。 總之,儘管從表面看來林縣令違規了,好像他不懂規矩,揭發了欽差大臣與山西幾位領導人的私下交易,但在本質上,並不是林縣令違規,相反,他的所作所為正是維護潛規則的尊嚴,他要懲罰違規者。出賣欽差大臣只是一個間接的連帶,一張懲罰違規者的王牌。 遭到林縣令的重擊,張藩臺很快就清醒過來,他立刻決定向七品芝麻官低頭。在向一把手楊巡撫彙報的同時, 張藩臺和姜首道(太原一把手)與林縣令談判,答應賠他一筆鉅款,補償被“斥革”的損失,也請他認個錯,撤回上訴。張藩臺肯出的鉅款數目是一萬兩銀子,虞知府激變責任最重,一個人掏三千兩,其餘七千兩由張藩臺、姜首道和太原的王知府分擔。 以當時中央規定的糧價折算,一萬兩銀子將近二百萬人民幣,數字不算小了。我不清楚道光年間捐一個縣令的官價是多少,但我知道清朝同治年間,也就是此事發生的二三十年後,買一個縣令只要三千兩銀子2。由此看來,林縣令賺了不少,但是他仍然不幹。幾經周折,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林縣令宣稱介休財政虧空鉅萬,張藩臺和姜首道答應由後任承擔這筆虧損。按照清朝的正式規矩,林縣令的虧空要由他自己賠補,賠不起就要抄家。現在林縣令不用賠了,等於又得了一萬兩銀子。對張藩臺一方來說,這個方案的好處是不用自己掏腰包,麻煩是需要找一個肯頂著這筆鉅額虧損接任介休縣令的冤大頭。姜首道找到了這樣的大頭,名字叫多瑞,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 於是,林縣令認錯撒訴,姜首道則出面向一把手楊巡撫彙報,說事已查明,不用人奏皇上了。楊巡撫看了彙報,
對張集馨說:姜首道等人既然已經查辦明白了,我也不願人告。一旦人奏皇上,張胎執部藩臺恐怕不能不受連累。不過這攤派欽差費一項,事關重大,必須再查,以免後患。 楊巡撫委派張集馨和葉名琛專查這筆款子。 我以為楊巡撫的決定是非常英明的,這事不能就捐官執照實官鬻爵是由皇家蓬斷的生意,收錢後還發給正式執這麼完了。林縣令憑著幾封照。在買方看來,買缺常常是一本萬利的投資。 信,把山西的省領導們折騰得焦頭爛額,用兩萬兩銀子才算把事擺平,這分明樹立了一個危險榜樣,想學習林縣令的人還有多少?這種地雷一般的、一旦處分下級官員就會爆炸的信件還有多少?花多少銀子才能擺平?留著如此重大的隱患,省領導還怎麼當? 張集馨受命之後,與葉名琛商量了一個清除地雷的辦法,其名義之嚴正,構思之巧妙,清除之徹底,直叫我看得目瞪口呆,拍案叫絕。張集馨聲稱,此事固然不能因力林縣令說一句話就信以為真,也不能因林縣令認一個錯就斷定全無。因此,特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級政府,凡攤派過欽差費的,立刻要據實上報。沒有攤派過的,也要出具切實的書面保證,加印蓋章,送省備案。 試想,林縣令與領導翻臉時是什麼處境?他已經被中央下令“斥革”,整個成了無產者,再沒什麼可損失了。現在的各級領導又是什麼處境?他們最要緊的是保官和升官, 誰願意拿自己的前程冒險,像綁票的土匪一樣敲詐領導? 果然,張集馨很快就收到了下屬各級政府蓋了大印的保證書,全省皆無攤派問題。地雷報廢了,危機擺平了。 擺平違規者 85
四如果把官場上的潛規則體系比喻為一座大樓,那麼, 這座大樓始終躲藏在堂皇的正式規則大廈的影中,而上述事件不過是在灰暗大樓的一個高層套間裡鬧了幾個月的一段小事。大樓裡還有許多樓層和許多房間,那裡邊的人們每天過著平凡多於熱鬧的日子。在大樓外邊的院落裡, 也不時上演一些精彩的劇目。 全面描繪潛規則大樓內外及其悠久歷史,遠非本文所能勝任,但我們不妨隨張集馨在西北角的樓梯上轉幾層, 看看其他樓層和房間的模樣。因為樓層和房間太多,我只能以靜態描繪為主:迅速瀏覽一遍部分房間的門窗尺寸, 房間裡發生的故事只好簡略或者由前邊的事件代表了。但讀者不難想象,每一間房子裡,都可能演出過精彩紛呈的戲劇。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日,上述危機過去五年之後,四十五歲的張集馨接到皇上的任命,出任陝西督糧道。 這個官是著名的肥缺, 近似現在的陝西省軍區後勤部主任,勉強也可以叫省糧食局局長,主要負責徵收、保管和供應西北地區的軍糧。俗話說“過手三分肥”,陝逍光皇帚像皇上說:聽說你的操守甚好,此去陝西,你更要堅持老而彌篤,保持人臣的晚節。 西糧道每年過手糧食二十萬石(約一萬五千 86 第三縮潛規則:官吏與官吏噸),他該有多肥?又該如何分肥?3 我得先宣告一句:張集馨不是貪官,按照官場的真實標準衡量,他的操守要算相當不錯。這一點就連皇上也很讚賞。在接到任命的第二天張集馨拜見皇上,皇上說:聽說你的操守甚好,前幾年申啟賢(山西一把手)年終密考, 還稱讚了你的操守。此去陝西,你更要堅持,老而彌篤,保持人臣的晚節。張集馨表示:謹遵聖訓。 拜領皇帝的教導之後,張集馨開始按照潛規則處理分肥問題。 一般來說,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窮。外官有大筆的養廉銀子,其數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較多。 可是京官對外官的升遷和任命又有比較大的影響,“朝中有人好作官”的道理並不難懂。於是,在長期的官場交易中就形成了一種交換機制:京官憑藉權勢和影響關照外官, 外官則向京官送錢送東西。前邊提到的“欽差費”就是這類交換的一種。這類陋規的名目還包括離京送的“別敬”, 夏天送的“冰敬”和冬天送的“炭敬”。“敬”的具體分量取決於雙方關係的深淺、京官的用處和外官的肥瘦。 張集馨接到任命時,已經在北京住了四個月,旅費快用完了。他寫道:“今得此缺,向來著名,不得不普律應酬。” 於是大舉借債。他託人從廣東洋行以九釐行息借了九千兩銀子,從山西錢莊借了五千兩銀子,又從同事和朋友那裡借了二千兩。張集馨記載道:連同我在京買禮物的數百兩銀子,共用去別敬一萬七千兩,幾乎都沒有路費了。 一萬七千兩這個數字似乎有點嚇人。我們知道這相當於人民幣三四百萬,可以買上百處房產或五六百條人命。 陝西糧道能有這麼肥麼?此外,用得著如此出血分肥麼? 究竟糧道有多肥,我們一會就會看到。至於分肥,從情理推測,掏私人腰包的一方肯定是知道心疼的,張集馨也用了“不得不”這個詞,想必是無可奈何,不敢不遵守規矩。 擢孚遑規者 3 全部描述參見張集餐 《道鹹宦海見聞錄》,道光二十五年、 87
這次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張集馨沒有詳細記載。 但兩年之後他調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長),在北京又送了一萬五千兩銀子的別敬,並記下了具體的“尺寸”:軍機大臣的別敬,每處四百兩銀子。上下兩班章京(類似為軍機處服務的秘書處,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兩。其中有交情的,或者與他有通訊聯絡,幫助他辦摺子的,一百兩、八十兩不等。六部尚書、總憲(類似監察部長),每位一百兩。侍郎(副部長們)、大九卿五十兩。以次遞減。 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應酬到。看看這些數字, 動輒就出手一兩座宅院,少說也送上半條人命,潛規則所承擔的分配財富的重任,真叫人刮目相看。 在張集馨任上,每年還往京城送炭敬,具體數目未見記載。 我們已經轉完潛規則大樓的京官層,現在隨著張集馨下一層樓梯繼續轉。 五陝西糧道的日常工作是收發軍糧。發放軍糧的程式中包含了重大的利害關係,其中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糧食質量。這方面的衝突,張集馨剛剛到任就領教了。 張集馨的前任叫方用儀,為人貪婪,卸任前他的子侄和家人在大雁塔下的市場上買了四千石麥殼攙入東倉。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如果用這批麥殼替換出小麥賣掉,用載重量三噸的卡車運,大概要裝一百車,價值高達數十萬人民幣。按說,規模大了便難以掩人耳目,作弊也就不容易得逞—後任不肯替前任背這麼大的黑鍋,聽到風聲後通常會拒絕簽字接手。但是與張集馨辦理交接手續的不是方用儀本人,而是代理督糧道劉源灝。代理督糧道是公認 88 第三嬸灣攪潮:富更與宣更的發財機會,如果劉源灝和方用儀辦交接手續的時候拒絕簽字,顯然會失去這個好機會,於是他簽了字,方用儀作弊得逞了。我估計方用儀所以敢如此大規模作弊,正因為他算透了劉源灝的心思。當時有一個流行比喻,叫做“署事如打搶。”署事就是代理的意思,連打帶搶則是標準的短期行為特徵。這個比喻所描繪的可以叫“署事潛規則”。 張集馨到任後訪知此事,便拒絕從劉源灝那裡接手簽字。劉源灝苦苦勸說,說倉糧肯定沒有其他方面的虧損短缺的問題,再說方用儀已經回了江西老家,還能上奏皇帝將他調回來處理此事麼?細品劉源灝說服張集馨的理由, 其中包含了一個暗示:如果漏洞確實就這麼幾千兩銀子, 為了等待方用儀回來重辦交接,公文往來加上路途花費的時間恐怕需要好幾個月,張集馨因等待而蒙受的物質損失恐怕還要超過這幾千兩銀子。如果再算上得罪人的損失, 算上在官場中不肯通融的名譽損失呢?換句話說,等待公事公辦的代價太大,不值得,還是認賬合算。張集馨果然被說服了,認了賬。由此反推回去,方用儀離任前決定摻一百卡車麥殼,而不是五十卡車,也不是二百卡車,這分寸實在拿捏到了老謀深算的水平。 按照常規,滿營八旗的官兵每個月分八天領糧。到了領糧的日子,張集馨叮囑部下說:我這是初次放糧,絕對不許像方用儀任上那樣摻假,讓眾官兵輕視我,以後的公事反而不好辦。他指定用好糧倉放糧。 領糧的官兵們來了,他們早就知道方用儀摻麥殼的事, 警惕性很高,斷定倉吏帶他們去的倉是麥殼倉。倉吏極力辯解,官兵更加懷疑,“圍倉大譁”,堅決不肯在張集馨指定的糧倉領糧。於是糧道方面請官兵自己指定倉庫,沒想到官兵們指定的倉庫,恰好是摻了麥殼的倉庫,開倉一看, 官兵們臉色變了,開始互相抱怨。張集馨下令開啟剛才指定的倉庫讓他們看,裡面裝的果然是圓淨好麥。最後張集捶平遆矲鯗 189
馨下令把這四千石麥殼篩了出去,鋪在糧倉的路上,解除了眾兵的懷疑。 八旗的驕兵悍將並不是好惹的。激軍隊鬧事,在任何時代都是很難遮掩的大罪過,糧道不能不小心伺候。 按照程式規定,八旗每月領米之前,糧倉要派官員將米樣送到將軍那裡檢驗。這裡說的將軍是各省駐軍的最高領導,省軍級幹部,糧道的伺候物件。他對糧食質量的態度,對領取糧食的官兵影響極大,將軍稍微挑剔兩句,在第一線領糧的八旗驕兵就能鬧翻天。張集馨說,糧道必須應酬將軍,因為怕他從中作梗。 應酬將軍的方式早有成規。首先,按照規定,將軍和兩個副都統本人的月糧是大米和小米並放,而大米貴小米賤,將軍自然不願要小米,糧道便全給他們大米。這是小事,算不了什麼。其次,將軍和副都統推薦家人在糧道工作,甚至只掛個名,到時候領錢,糧道也照例接受。再次, 就是按常規給將軍和其他高階軍官送禮。 清朝官場通行的送禮名目叫“三節兩壽” ’。二節是指春節、端午和中秋,兩壽是指官員本人和夫人的生日。陝西糧道送給將軍的三節兩壽數目如下:銀子每次送八百兩, 一年五次總計四幹兩,表禮、水禮每次八色,門包(給門政大爺的小費,由他分發給將軍的私人助手)每次四十兩, 一年二百兩。我不清楚八色表禮和水禮的價值幾何,但每年給將軍的陋規尺寸當在五千兩銀子以上。 在糧食問題上有權說話的軍官還有副都統和八旗協領。 糧道也送兩個副都統三節,但沒有兩壽。三節的陋規是每節二百兩銀子,一年六百。此外還有四色水禮。八旗協領有八位,每節每位送銀二十兩,上等白米四石。 我們已經知道,直接到倉庫領米官兵有理由保持警惕, 不能太老實了。話又說回來,他們並不老實,從來就不是省油燈,也需要糧道方面小心應酬。張集馨說,每到放米 90 第三縮潛規期:富吏與官吏的日子,滿營的一位低階軍官率士兵來領糧,按照規矩,糧道要備一桌酒席,叫做“送倉”,由糧道方面的官員陪同帶隊的低階軍官吃一頓。滿營八旗,一連要陪八天。遇到挑剔的旗人,倉庫方面的人員必須忍氣吞聲,鬧大了還要請將軍和副都統推薦來的家人從中做工作,好言安慰勸說, 才能不鬧出事來。 糧道在軍隊方面的固定應酬,還有每年春秋年節的宴會。請將軍、副都統的筵席必須有戲班子唱戲,叫做“戲筵”。駐紮在西安城裡的滿營和綠營(漢族軍隊)的中級軍官,每年春秋也要宴請一次。這些聯絡感情的工作顯然是有成效的。在張集馨之前,一個叫豫泰的官員曾當了半年督糧道代理,代理期間專收壞糧,希圖民間踴躍交糧,以便得到過手的好處。這位官員收下的壞糧最後自然要到士兵及其家屬的肚子裡,卻又沒見到張集馨關於軍隊方面為此鬧事的記載,想必糧道把軍官們糊弄得不錯。 與軍界有關的陋規大體如此。下邊我們再換一層樓, 看看糧道與地方官員的關係。 • 六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在張集馨擔任陝西督糧道期間,陝西巡撫(一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林則徐。我們知道,林則徐寫過“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的名聯,他也確實如此身體力行了。這樣的好官收不收陋規?據張集馨記載,那一年由於災荒,停徵軍糧,“而督撫將軍陋規如常支送,”以至陝西糧道深感困難。所謂督撫, 指的是陝甘總督和陝西巡撫。這就分明告訴我們:林則徐也和大家一樣收陋規。我並沒有貶低林則徐的意思,他確實是一個難得的正派廉潔的官員。我想強調的是,如此高攫平溥耰癇 91
潔的操守並沒有排斥陋規—這進一步證明了潛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多麼寬廣。 糧道給林則徐送的陋規比給任何領導的都要多。這是因為陝西巡撫每年都要向皇上密報下屬官員的操守才幹和各方面的表現,這叫年終密考,對官員的前程影響巨大。糧道給巡撫的陋規按季節送,每季一千三百兩,一年就是五千二百兩。此外還有三節兩壽的表禮、水禮、門包和雜費。 這是上百萬人民幣的鉅款。 陝甘總督的官比陝西巡撫還要大一點,但是隔了層, 不算直接領導,人也不住在西安,所以陋規的數量反倒略低於巡撫。總督的陋規按三節送,每節一千兩,此外還有表禮、水禮八色及門包雜費,所有這些東西,都由督糧道派家人送到總督駐節的蘭州。 陝西糧道有“財神廟”之稱,省領導們自然不容廟裡的和尚獨吞好處,他們把糧道當成小金庫來用,來往客人一概由糧道出錢招待,這也是長期形成的規矩。下邊我們來仔細看看清朝官場如何請客吃飯。張集馨在這方面的記載極詳盡,語言也比較明白,我將原文照抄如下: “遇有過客,皆系糧道承辦。西安地當孔道,西藏、新疆以及隴、蜀皆道所必經。過客到境,糧道隨將軍、中丞 (引者注:即陝西巡撫)等在官廳迎接,俟各官回署後(引者注:即各位領導回到本衙門後),差人遍問稱呼,由道中幕友(引者注:即張集馨請的師爺)寫好送到各署,看明不錯,然後差人送至官客公館,一面張燈結綵,傳戲備席。 “每次皆戲兩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窩燒烤,中席亦魚翅海參。西安活魚難得,每大魚一尾,值制錢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斷不能少。其他如白鱔、鹿尾,皆貴重難得之物,亦必設法購求,否則謂道中慳吝。戲筵散後,無論冬夏,總在子末醜初(引者注:半夜一點左右)。 群主將客送出登輿(引者注:即送客登轎),然後地主逐次 92 第三納灣嫂州:官更與富吏揖送,再著人持群主名貼,到客公館道乏(引者注:可見糧道純粹是給本省的軍政領導作臉),又持糧道銜柬,至各署道乏(引者注:可見糧道清楚自己真正的伺候物件)。次日,過客起身,又往城西公送,並饋送盤纏,其饋送之厚薄,則視官職之尊卑。 “每次宴會,連戲價、備賞、酒席雜支,總在二百餘金 (引者注:即二百多兩銀子,折人民幣四萬上下),程儀在外。 “其他如副都統,總兵,非與院(引者注:即巡撫)有交情者不大宴會,惟送酒餚而已。如口外駝馬章京、糧餉章京,官職雖微,必持城裡大人先生書來以為張羅計,道中送以四菜兩點,程儀一二十金,或四五十金不等。 “大宴會則無月無之,小應酬則無日無之。春秋年節, 又須請將軍、副都統及中丞、司(引者注:即藩司和臬司的領導,藩司負責全省的錢糧,臬司負責全省的刑獄)、道、 府(引者注:道府皆相當於現在的地市級官員)、縣,以及外道府縣之進省者,皆是戲筵。” “如十天半月,幸無過客滋擾,道中又約兩司(引者注: 藩司和泉司)、鹽道(引者注:負責全省鹽業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由國家壟斷,是歷代王朝的利稅大戶)在署傳戲小集,不如是不足以聯友誼也。” 陝西糧道衙門的三堂上有一副楹聯,清楚地描繪了督糧道的生活,楹聯曰: 問此官何事最忙,冠蓋遙臨,酒醴笙簧皆要政; 笑終歲為人作嫁,脂膏已竭,親朋僮僕執知思? 別看張集馨那麼忙,花了那麼多的銀子,人家還不領情。因為這是規矩,是應該的,你做得也許還很不到位呢。 即使領情,外客主要也領省領導的情,省領導滿意就算張集馨沒有白忙。 就如同在競爭性的市場上有利潤平均化的趨勢一樣, 在競爭聲望、關係、安全和人緣的官場上,似乎也存在一捶平逵坡者 93
種官場利益平均化的未含工申意傾趨勢。當然這麼說不確切,因官場利益是向著製造利益和傷害的能力流動的,如果製造利和害的能力誰都有一點,就會呈現利益均沾的局面, 不過這種能力的分佈並不那麼平均。從平均的方面說,每個在官場上有影響的官員傾軋圖都有理由認:我們挑你毛病的人多了.你又不是聖賢,說不定就在什麼地方其名其妙地栽了都沒有說你的壞話, 我們有能力害你卻沒有害你,我們甚至還說了你的好話, 讓你得了這麼一個美差肥缺,難道你就不能出點血,讓大家也沾點光麼?從不平均的方面說,京官、將軍、上司之類的官員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應該多分。這種能力的強度像水波一樣呈環狀遞減,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遞減。 打秋風、請客吃飯、表禮水禮、程儀、炭敬冰敬別敬、三節兩壽等等,都是在此規律下支配的官場利益分配機制。 如果不遵守這些陋規又會怎麼樣呢?張集馨只筒略地提了一句:如果你請客時不上白鱔和鹿尾之類的貴重難得之物,別人就會說你“慳吝”。顯然,一個被大家看作吝嗇、 彆扭、不懂規矩、吃獨食的人,其仕途恐怕就不那麼樂觀: 說你壞話,挑你毛病的人多了,你又不是聖賢,說不定什麼時候就在某個地方莫名其妙地栽了。張集馨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記載,但我們可以在清末小說《官場現形記》裡找到生動的補充。 《官場現形記》第四十一回寫道:“向來州、縣衙門,凡 94 第三軸富克與官更遇過年、過節及督、撫、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慶等事,做屬員的孝敬都有一定數目,甚麼缺應該多少,一任任相沿下來,都不敢增減毫分。此外還有上司衙門裡的幕賓,以及什麼監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節,或是到任,應得應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至於門敬、跟敬(引者注:給上司跟班的錢),更是各種衙門所不能免。 另外府考、院考辦差,總督大閱辦差,欽差大臣過境辦差, 還有查驛站的委員,查地丁的委員,查錢糧的委員,查監獄的委員,重重疊疊,一時也說他不盡。諸如此類,種種開銷,倘無一定而不可易的章程,將來開銷起來,少則固惹人言,多則遂成為例。所以這州、縣官賬房一席,竟非有絕大才幹不能勝任。” 後來,在這些規矩之上又生出了一個規矩:前後任交接時,要用數十兩銀子甚至上百兩銀子買這本賬。《官場現形記》中的一位候補官員好不容易得了個缺,不懂這個規矩,惹怒了前任賬房師爺,該師爺便給他做了一本假賬,記載的尺寸都是錯的。結果這位知州按照假賬孝敬上司,得罪了一圈人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一年就被參劾革職了——好多懂規矩的候補官員正排隊等著這個位置呢。 七現在我們轉到了潛規則大樓的基層。 據張集馨記載,陝西糧道每年花在請客送禮(包括京城炭敬)方面的銀子在五萬兩左右,他本人的進項每年在一兩萬兩銀子之間,糧道每年的入項有六萬多兩銀子。按照當時中央規定的糧食價格折算,這相當於一千多萬人民幣。 這麼一大筆額外收入,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張集馨說得很清楚:“雖非勒折,確是浮收。”“缺之所以稱美者,不韁平漙規奢 4 據《道鹹宦海見聞錄》道光三十年記載,甘肅一帶糧食“部價每石一兩”,清代每石稻穀的重量為71.6公斤、本文透過糧價進行的銀子與人民幣比價的折算,大體以此“部價'為根據。在平常年頭,西北糧食的市場價格並沒有這麼高. 稻穀的比重也不如圓淨小麥。所以本文對銀子的購買力的估計偏低. 讀者不妨把我提到的人民幣的數字看作很保守的估計。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