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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管理:香港利豐集團的實踐(第二版)

第7章利豐貿易對供應商網路的管理第1節對供應商網路的良好管理對利豐貿易來說,採購和生產過程中最大的挑戰不是找到供應商或製造商,而是管理供應鏈中的材料供應商和製造商。由於消費者的口味變化迅速,產品變得越來越對時間敏感,這使得利豐貿易必須縮短生產週期以適應不斷變化的顧客需求。此外,現代消費者對產品的材質是否符合標準、生產過程是否環保及工人權益是否受到保障等問題也十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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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能夠達到顧客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利豐貿易必須嚴密監測生產過程的每個階段。但這並不意味著利豐貿易要取得工廠的控制權。如果由染毛線到縫服裝的每一個細節都必須詳細檢查,利豐貿易需要花上比現在多數倍的人力資源。因此,利豐貿易不會在細節上指定工廠應該怎樣完成它們的工作,而是集中於規範最後的產品和生產過程,保證製成品可以符合顧客的要求。例如,指示承辦染色的供應商達到最終產品的交貨規格、將紡織品付運的日子、產品顏色、 質量和必須付運到的地點等方面的要求。 利豐貿易不會去影響每個供應商或製造商完成工作的方式,因為它將自身定位為整個供應商網路的指揮者。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利豐貿易只需確保每個供應商都達到指標,並且最終產品符合質量標準及準時交付到顧客手中。但是,利豐貿易是一間“無煙工廠”,它沒有自己的工廠, 沒有生產工人,也不用承擔經營工廠的責任,那麼它如何做到令40多個經濟體內的一萬多家供應商都誠意為每張訂單保證產品的質量及準時交貨的呢? 利豐貿易對供應商的管理策略主要有四個方面: (1)控制訂單,使訂單量佔供應商產能的 30%~70%。這樣,一方面可以使利豐貿易成為供應商舉足輕重的客戶,使之在質量和生產配置上盡力配合利豐貿易客戶的快速生產需要,另一方面又不致使供應商完全依賴利豐貿易,因為利豐貿易希望供應商仍有機會去和別的客戶合作, 在新的工作過程中吸收新的技術與能力,最後回饋到利豐貿易上。 (2) 協助供應商升級。因為利豐貿易的客戶群廣泛,供應商與利豐貿易合作,有機會從製造低檔產品升級到製造高檔產品。利豐貿易提供重要的激勵給供應商,使它們有機會改進自身的表現和技術標準。利豐貿易的員工為每一類產品供應商建立了詳細、可測量的基準,並且嚴密監測供應商的產能水平和產品的質量。利豐貿易會詳細地向供應商反饋它們的表現、優點和不足等資訊。供應商能與利豐貿易一道持續改進。這種相 154

互合作創造了一個強有力的平臺,令供應商可以不斷提高它們的業績。一些大型零售商,每年都找固定的供應商製造同一款式的商品,但價格一年比一年低,把供應商擠壓到沒有生存空間,相比之下,利豐貿易則會幫助夥伴升級,一同爭取訂單,共同分享利潤,這正是利豐貿易的供應商網路得以壯大的一個重要原因。 (3)提供金融及技術支援。利豐貿易願意與供應商分擔責任,協助供應商解決其採購和生產的問題,必要時利豐貿易還會向供應商提供資訊科技及融資來推動生產。例如,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許多工廠不能獲得信貸支援購買需要的原材料,利豐貿易便提供經費給一些有生產實力的工廠,令工廠生產得以延續。在某些情況下製造商購買原材料的數量較少,利豐貿易則透過它龐大的網路整合採購額,為製造商取得一個更好的價格和更加快速的交貨日期。 (4)進行日常監控。利豐貿易的質檢員經常直接進出工廠,檢查供應商是否嚴格按照利豐貿易客戶的標準進行生產。如發現不按照協議生產,利豐貿易就會與工廠協商改善,若工廠始終不能達標,利豐貿易便會終止與該工廠的合作。 利豐貿易要求工廠遵守的守則會在下一節詳述。 簡言之,利豐貿易為網路中的成員提供知識和技術指導,激勵網路中所有供應商和製造商與利豐貿易共同合作。利豐貿易在整個網路中處理資訊交流,以及與顧客和供應商的關係,達到縮短生產時間、減少費用和降低風險的目標,與合作伙伴共同建立符合各類顧客需求的供應鏈。 雖然上述對供應商的管理方法十分有效,但真正令供應商樂意與利豐貿易合作,結成戰略聯盟的,則是利豐貿易長期一貫的誠信經營及與夥伴共存共榮的精神。 第2節利豐貿易設立了一套供應商守則,其遍佈全球的認可供應商均須遵守。該守則是根據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國際勞工組織的主要公約而制定的一套標準。這些標準包括以下14個方面: 1. 童工供應商不應使用童工。童工是指年紀小於當地應完成義務教育年齡,或小於15歲者。供應商必須核實工人的年齡,保留證明工人年齡的記錄。供應商必須遵守所有適用於未成年人的有關工作時間和條件的法律法規。 2. 強迫性勞工供應商不應使用強迫性勞工。強迫性勞工是指任何在被威脅、不自願或被懲罰的情況下工供應商守則作,以及所有受契約約束、被囚禁和被強制勞動的人。 3. 紀律措施供應商不應對工人使用體罰或任何形式的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威逼。 4. 非歧視供應商應根據工人的工作能力來做聘任的決定,不應將性別、種族特徵、懷孕或婚姻狀況、 國籍或文化、宗教或個人信仰等因素與聘用、薪酬、福利、解僱或退休事宜相聯絡。 5.健康與安全供應商應依從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保持一個 155

供應鏈管理:香港利豐集團的實踐(第乾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場所。供應商要保證工人有清潔的飲用水、衛生的洗滌設施、足夠多的洗手間,並確保工作場照明充足、透氣、有足夠的滅火器和安全出口。供應商還要保證為工人提供的食堂和宿舍也符合上述標準。 6. 環境保護供應商須依從所有適用於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如有因供應商引起的環境事故發生,必須依程式知會地方政府。 7. 薪酬和福利供應商應遵照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為工人提供合乎當地水平的薪金和福利。加班費要按法律規定來計算,不論工人的加班補償是以每小時計算還是以每件工計算。 8. 工作時間供應商不應要求工人每星期工作超過60小時(包括加班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每週工時(以較少的為準)。供應商應保證工人每七天至少有一個休息日。 9.工會自由供應商應尊重工人享有以合法及和平的方式結社、組織及集體談判的權利。 10. 讓工人認識供應商守則供應商應讓工人知悉供應商守則的內容並將守則內容翻譯成本地語言,展示於每一處工人容易及經常接觸的地方。 11.法律規定供應商應遵守所有有關其企業品行的法律規則,包括上述提及的規定。 12. 承包商和供應商供應商要保證其承包商和供應商遵守此守則。 13. 服從監視利豐貿易及其委託人有權到供應商的生產設施進行定期和突擊的檢查,保證供應商遵照此守則規範。在檢查期間,利豐貿易及其委託人有權檢視供應商儲存的僱員記錄及採訪工人。 14. 懲治行為當供應商被發現違反此守則,利豐貿易和有關的供應商會及時協商-一個更正問題的方案。如果供應商是故意/或重複地違反此守則,利豐貿易及其委託人將採取適當的懲治行為,包括考慮取消訂單及/或終止與供應商的生意往來。 第3節供應商及工廠評估利豐貿易非常重視產業的社會公信力,並且要求所有的供應商和工廠遵照《利豐有限公司工廠評估指引》(Li & Fung's Factory Evaluation Guide Book)列出的各項標準。此評估指引主要讓廠商瞭解利豐對客戶的承諾以及對廠商的考核標準。 廠商評估包括下列幾個考查範圍: • 社會責任評估(Social Compliance Evaluation) • 產品來源地評估(Legal Trans-Shipment (C/O) Compliance Evaluation) • 反恐安全管理評估(C-TPAT Compliance 156

Evaluation) 根據業務合作內容及進出口國的規定,廠商必須對全部三項或其中至少一項進行評估。其中,社會責任評估為每一家廠商都需要進行的評估,不在中國生產的廠商需要進行產品來源地評估,商品出口到美國的廠家則需要進行反恐安全管理評估。 針對上述考查範圍,在進行廠商評估前,利豐要求廠商提供一套工廠評估前應提供的資料 (Pre Factory Evaluation Documents)(見附錄C), 並向廠商提供一份自我評估問卷(Self Assessment Form)(見附錄C),令廠家更清楚地理解利豐對供應商及廠商的期望。 可證一、社會責任評估利豐對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非常重視,它要求所有供應商和工廠均須遵照它所訂立的社會責任遵章。每一家承接利豐訂單的工廠都必須執行 《工廠評估指引》內列出的要求。利豐會對它的供應商工廠定期進行評估以確定它們是否符合顧客對產品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期望。以下是不符合社會責任的三個等級及處理方法: 1. 零容忍當一家新工廠評定值為“零容忍”時,利豐便不會發放訂單給這家工廠。如該工廠已經是利豐現有的供應商,利豐會執行一項撒退策略,以後終止與該廠合作。以下是一些被評為“零容忍”的例子: • 工廠正處於訴訟之中 • 工廠進行非法轉運 • 工廠使用假檔案(如:工作時間卡與生產記錄不符) • 工廠不允許利豐監察員檢查相關記錄、進人工廠或與工人接觸 • 工廠使用童工,囚禁、強迫或強制勞動力意識第7章利豐貿易對供應商網路的管形 • 工廠對工人實施體罰或性騷擾 • 工廠的操作沒有合法的許可證和出口許 2. 立即行動當一家新的或現有的工廠評定值為“立即行動”時,利豐允許工廠予以糾正,但需要在某一時間內(一般為2~12個星期)達到利豐供應商監察部設立的指標。若當事工廠到指定時間仍然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指標,供應商監察部可能將評定值升級到 “零容忍”,並且實行撤退策略,以後終止與該廠的營業關係。如工廠有特別的困難,可向利豐的供應商監察部申請延長更正時間,供應商監察部可以就個別情況酌情考慮。被評定為“立即行動”的例子有: • 工廠沒有向工人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 • 工廠沒有給工人正確的超時補薪費 • 工廠對工人施行罰款制度 • 工廠每星期工作超過60小時 • 工廠沒有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 • 工廠沒有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宿舍環境 3.持續改善當一家新的或現有的工廠評定值為“持續改善”時,利豐允許工廠採取更正措施,但必須於指定的時間內(一般不超過24個星期)完成。如工廠不依從協商的時間表採取改善措施,利豐供應商監察部會將工廠的評定值升級為“立即行動”,並要求工廠在更緊的時限內作出更正。工廠若有特殊的困難,亦可向供應商監察部申請延長改善時間,利豐可以就個別情況酌情考慮。被評定為“持續改善”的例子有: • 工廠需進一步改善工作地點的環境 • 工廠需進一步教育工人對健康與安全的 157

應鏈管理: • 工廠需進一步教育工廠主管該如何對待工人 • 工廠需進一步改善工人宿舍的環境二、產品來源地評估這項評估是為確保供應商/廠商的紡織品和服裝符合來源地的守則。供應商/廠商未能遵守來源地的守則,會觸犯刑事及民事法律,受到嚴重的制裁並被列入黑名單。美國方面已把有如下行為的海外供應商/廠商列入黑名單:(1)被發現違反美國來源國法律;(2)在本國因違反來源國法律而承認接受或已接受行政懲處;(3)經美國海關考察後,被定為是非法轉口、倒閉或沒有生產記錄;(4)被限制運送貨物到美國。這些名單現已包含數以百家來自香港、澳門、臺灣及其他司法地區的公司。本地的海關機構亦可能針對來源國的違規事項,採取不同的行政或司法的懲罰。 再者,美國海關可扣留、拒絕或要求重運產品來源地可疑的貨物。這些措施將嚴重干擾利豐客戶的業務,甚至給客戶造成大量的金錢損失。 利豐不會容忍出現任何非法生產或運載的貨物,並且不會跟已被列人上述任何名單或被發現違反來源國守則的公司進行生意合作。 利豐會派員到每家新承接訂單的廠房進行評估。任何廠房在進行生產工序之前,都要確定該廠房擁有足夠的相關能力(包括機械、員工等), 並符合產品來源地的法規。利豐的評估人員將抽檢供應商/廠商現在或以往的船運記錄,從而判定供應商/廠商是否符合產品來源地守則。這些檔案及記錄包括但不限於; (1)原材料記錄:包括購買訂單、發票、存貨記錄及付款記錄 (2) 每個生產地點的生產記錄:包括規格表,成本報告,剪裁、縫紉及編織卷標和記錄, 每位工人每天生產的詳細表現記錄,生產工序及 158 數量,以及每日的生產記錄簿 (3)員工在每個生產地點的記錄:包括證明員工年齡、員工合約的記錄,每位員工的薪酬計算方法(按量計算和/或按日計算)的詳細報告、 新金總額、支薪記錄及工時記錄卡 (4)分包記錄:包括分包合約、發票、存貨記錄及付款記錄 (5)運輸記錄:包括付運收據、包裝日錄、 裝載的賬單等,涵蓋原材料、成衣部件及製成品在產地進出口的海關清關記錄 (6) 政府的表格及登記:包括認可的工廠牌照及登記、進出口牌照、通知書及船貨清單、海外加工的申請,以及產地來源證的登記及申請 (7)機器及一般記錄:包括公用服務賬單、 機器購買及維修記錄 (8)利豐及客戶要求索取的其他檔案:包括生產摘要、信用證、證明或承諾書等工廠一經被發現從事非法轉運,就會收到利豐給出的零容忍評級。利豐不會與該工廠繼續業務合作。如工廠已是利豐的供應商,利豐將撤出與該工廠的所有合作。部分非法轉運的例子有: • 工廠已被列人美國非法轉運者名單 • 工廠已承認或被當地政府定為從事非法轉運 • 在利豐的評估過程中,供應商/廠商被發現正非法在其他國家進行主要的生產程式,而該生產工序原本應在來源國進行 •在利豐的評估過程中,廠房工人正進行主要的生產工序,但並沒掌握所需的專門技巧,或者正在佯裝工作 • 偽造產品來源國證明(例如工時記錄卡、 薪酬記錄、工作許可證,生產記錄、運輸檔案或進出口許可證等) 供應商/廠商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有關生產符合來源國的規則,將被評為不合格。供應商/廠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令貨物不會因為欠缺所需證明而被海關扣留。以下是未能符合來源國守則的例子: • 未能出示產品來源國的所需檔案 • 未能就宣告的生產產能,提供足夠的機器或工人 • 已宣告的生產產能,與合法轉運的廠商夥伴提供的資料不符三、反恐安全管理評估作為供應鏈的管理者,利豐要求所有供應商 《原材料提供商、運輸商、碼頭、倉庫等)都必須有符合 C-TPAT 要求的安全措施。利豐製作了對供應商安保情況的調查問卷並要求供應商備齊可供稽核的相關檔案記錄,務求令商業合作伙伴充分理解供應鏈安全的重要性,並自願符合利豐的相關要求。 根據美國發布的海關一商貿反恐怖聯盟製造商安全建議(C-TPAT Manufacturer Security Recommendations),利豐派出評估員到廠房實地考察,評估設施現有的安全水平是否符合美國海關總體的安全建議。有關評估包括與廠房管理層開會,訪問抽選的工人,實地視察工廠設施,以及檢查與安全有關的檔案/記錄。如發現不符安全的地方,廠商及承包商須在協商的時間內提升及改善安保標準。以下是受關注的安保措施: 1. 安保設施所有建築物都必須使用堅固的建築物料以抵禦和防止外界的非法人侵。應具備的安保設施包括: •在內外的門、窗、出入口、周界處使用足夠的鎖閘 • 在倉庫內將跨國貨品、本地貨品、高價品、危險品用保險箱、貨箱或籬笆清晰分隔並加上明顯的標籤 • 內外的停車區域配備充足的照明裝置絡的漳理 •設有私人停車區,並與船舶、裝貨及裝貨區分隔 •確保有適當的內外部通訊裝置以聯絡內部保安或當地執法警方 2. 進出監控限制非授權人士進入船舶、裝貨及貨物存放區,措施如下: •正確識別所有的員工、訪客及供應商 • 制定盤查非授權人士和不能確認身份人士的程式 3. 安保程式制定措施檢查進出貨物,防止混人、掉包或遺失任何物品或違禁品。具體的安保管控措施包括: • 有指定的安全主管負責監督貨物的進出及轉稔 •對貨物進行正確的標記、稱重、記數以及記錄 •制定集裝箱、拖車及機動車封條的核證程式 •制定偵查和報告進出貨物短缺或多出的程式 •制定追蹤進出貨物準時移送的程式 • 有效管理空置和裝滿的集裝箱,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士接近 •建立程式,如遇到可疑的人或事以及非法活動,及時向海關和邊境保安通報 4.人事安保公司應該對將要聘用的員工進行篩選和麵試,並對這些準員工進行背景審查和申請資料確認。 5.教育及安全意識培訓應向員工提供安全意識的教育,包括如何辨識內部間諜,如何保持產品的完整,如何識別及應對未經授權的非法闖人,並鼓勵員工積極參與。 有關反恐安保的更多資料,可參考以下網址:www.customs. gov/xp/cgov/import/commercial_ enforcement/ctpat/。 目前,利豐依照積分制度對企業的安保措施進行評估。根據工廠是否達到“自我評估”問卷中列出的每項要求,給予評分,並按所得分進行評級: A級(81%~100%):安保措施及程式切實到位,並已作最佳的執行。 B級(71%~80%):安保措施及程式普遍存在,部分須作改善。 C級(61%~70%):安保措施及程式存在, 但應作出改善。 不可接受(低於61%):必須作出改善。廠商應採取行動加強供應鏈安全。 2007年,利豐集團在全球各地僱用逾100名內部監察職員,對為利豐客戶生產貨品的供應商進行評估並監控其遵守各項守則的情況。供應商監察部是獨立於採購部而組成的,專注於改善供應商的勞工條件及工作標準。供應商監察部旨在對認可的供應商進行每12個月一次的評估。2007 年,該部門已在全球各地進行了約8500次的設施巡查及認證稽核。 除了巡查供應商和持續對供應商進行認證稽核外,利豐還為員工及供應商分別提供有系統的內部及對外培訓,向他們灌輸遵守法規的意識, 並使他們具備足夠的知識、技巧及資源來實現社會對企業責任的期望。其實,利豐監察員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要抓供應商的錯失,而是教育他們履行商業操守的重要性並協助他們改善工廠環境設施,以符合標準的要求。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