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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歌1-5卷(全15冊)

第 13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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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頓爵士堅持。“我在那兒大開殺戒,還賺了十幾個人的贖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 小姐?你再也見不到他了,因為我把他當場擊斃。記住,當刀劍相交之時,克雷頓•朗勃爵士決不會躲在後方。” 他的同伴咯咯乾笑。“克雷,算了吧。她這種人不需要我們做伴。” “我這種人?”布蕾妮不大確定他是什麼意思。 伊利佛爵士彎起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頭,指了指她的盾牌。儘管盾牌的塗料碎裂剝落,圖案還是很清楚:金銀對角斜分的底面上一隻大黑蝙蝠。“你拿著說謊者的盾牌,它不屬於你。我祖父的祖父幫忙擊殺了最後一個羅斯坦家的人,此後沒人再敢亮出那隻蝙蝠,因為他們家族所乾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從赫倫堡的軍械庫挖出來的。布蕾妮在馬廄裡發現它跟那匹母馬在一起,外加許多裝備;馬鞍,轡頭,鎖甲,帶護面的全盔,兩袋金銀幣,還有一張比金銀更珍貴的羊皮紙。“我丟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釋。

“真正的騎士就是女士的護盾。”克雷頓爵士頑固地說。 伊利佛爵士渾不理會。“赤腳的人找靴子,受凍的人尋斗篷,但誰會甘願讓自己蒙羞?‘皮條客’盧卡斯伯爵的徽紋是這隻蝙蝠,他兒子‘黑帽’曼佛利的也是。我不由得捫心自問,為什麼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醜惡……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難看的廉價鐵傢伙。“一個高大強壯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實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開藍禮殿下喉嚨的‘塔斯之女’。” “那是謊言!”藍禮•拜拉席恩對她來說不只是國王。當這位悠閒從容的公爵為履行成年儀式,第一次來到塔斯時,她就愛上了他。她父親舉辦歡迎宴會,並命令她參加,要不然她會像受傷的動物一樣躲在房裡。當時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紀,害怕竊笑更甚於刀劍。他們會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訴塞爾溫大人,他們會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讓步。 藍禮•拜拉席恩對她彬彬有禮,當她是個正常的美麗少女,他甚至與她共舞,在他臂彎中,她感覺優雅高貴,雙腳踏出流暢的舞步。由於公爵的榜樣,其他人也紛紛邀請前來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藍禮大人身邊,為他效力,保護他的安全。但到頭來,她仍然辜負了他。藍禮死在我懷中,但他不是我殺的,她心想,這些僱傭騎士永遠不會明白。“我願為藍禮國王獻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說,“我沒有傷害他。 我憑自己的寶劍起誓。” “騎士才憑寶劍起誓。”克雷頓爵士說。 “以七神的名義起誓。”“窮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義起誓,並未傷害藍禮國王。以聖母之名, 倘若我口吐謊言,便永遠無法獲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請求他給予我公正的裁判;以少女與老嫗之名,以鐵匠與戰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 ——倘若我所言有假,願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個女孩來說,她發起誓來倒有模有樣的。”克雷頓爵士承認。

“對。”“窮鬼”伊利佛爵士聳聳肩。“嗯,假如她撒謊,諸神自會處理。”他將匕首收回去。“第一哨歸你。” 僱傭騎士們睡覺時,布蕾妮不安地繞著小營地轉圈,聽著火堆的噼啪聲。我應該儘快趕路。這兩個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她無法撇下他們不管。因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騎馬的人, 樹林裡也有各種動靜,或許是貓頭鷹,或許是遊蕩的狐狸,或許都不是。因此,布蕾妮來回踱步,保持長劍能隨時出鞘。 總的來說,守夜還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過來替換她之後,才是最困難的。布蕾妮將毯子鋪在地上,蜷起身子,閉上眼睛。儘管已疲倦到骨子裡,她仍告訴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從來不能安心睡覺。即使在藍禮公爵的營地,也總有被強暴的危險。這是她在高庭城下學到的教訓,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團”手中時又學了一次。 泥地的寒氣透過毯子滲入布蕾妮的骨頭。沒過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腳趾,每塊肌肉都繃得緊緊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處,是否也感覺到冷。凱特琳夫人說過,珊莎是個小淑女,隨時隨地都有禮貌,喜愛檸檬蛋糕、絲綢長裙和歌頌騎士精神的歌謠,然而這女孩目睹父親的頭顱被砍下,之後又被迫嫁給兇手之一。假如傳說有一半屬實,這個侏儒就是蘭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殘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喬佛裡國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惡魔的脅迫。畢竟她在宮中孤身一人,無依無靠。在君臨城,她追查到一個名叫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訴她,珊莎跟侏儒之間毫無感情可言。或許她逃跑既是因為喬佛裡的謀殺案,也是為了逃離他。 黎明將布蕾妮喚醒,她做過夢,但夢境都不記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凍得像木頭一樣僵硬,但人沒受騷擾,物品也沒被動過。僱傭騎士們已經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殺一隻松鼠當早餐,克雷頓爵士則面朝大樹撒一泡長尿。僱傭騎士,她心想,儘管一個年邁而自負,一個肥胖又近視,但他們是好人。發現世上仍有好人,讓她感到欣慰。 他們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麵餅和醃菜,與此同時,克雷頓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紹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蹟,他殺死了十來個布蕾妮從沒聽說過的可怕騎士。“哦,那是場罕見的大戰,女士,”他說,“一場罕見而血腥的廝殺。”他承認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奮戰。伊利佛本人什麼也沒說。 繼續上路時,兩個騎士分別走在她兩側,就像衛士保護貴婦人…… 只是這位貴婦人的個頭比兩個衛士更高,武器與盔甲也比他們的好。“你們守夜時有人經過嗎?”布蕾妮問。 “比方說十三歲、棗紅色頭髮的少女?”“窮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沒有。” “我守夜時有一些,”克雷頓插話。“有個農家小子騎一匹花斑馬經過,一小時後,又有六七個步行的男子,拿著棍棒和鐮刀。他們看到了我們的火堆,停下來盯著我們的馬打量許久,我稍稍亮了亮鐵傢伙,叫他們繼續趕路。看樣子是群野漢子,亡命徒,但沒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頓 •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沒到那種地步。 她側過頭,以遮掩微笑。幸虧克雷頓爵士太專注於敘述他與紅雞騎士之間史詩般的戰鬥,因而沒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結伴同行感覺很好,即使是這樣兩個傢伙。 正午時分,布蕾妮聽見光禿禿的棕色樹叢中飄來唱誦。 “什麼聲音?”克雷頓爵士問。 “人,有人在高聲祈禱。”布蕾妮熟悉這些頌詞。他們祈求戰士保護,懇請老嫗照亮前路。 “窮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傷痕累累的劍,勒馬等待。“他們靠近了。” 虔誠的唱誦聲逐漸充斥樹林,如同悶雷。突然間,聲音的源頭出現在道路前方。一群骯髒邋遢的乞丐幫兄弟當先領頭,他們留大鬍子,穿粗布長袍,有的赤腳,有的趿便鞋。後面走著大約六十個衣衫襤褸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還有一頭花斑大母豬,幾隻綿羊。有幾個男人拿著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頭棍棒。他們中間有一輛用灰色碎木頭做的雙輪拖車,上面高高地堆滿骷髏頭和零零星星的斷骨。看到僱傭騎士,乞丐幫兄弟們停下來,唱誦聲漸漸平息。“尊敬的騎士,”其中一個乞丐說,“願聖母愛憐你們。” “聖母也愛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們是誰?” “我們是窮人集會。”一個拿斧子的魁梧男人應道。雖然秋天的樹林清寒蕭瑟,他卻沒穿上衣,胸口刻著一顆七芒星。當初安達爾戰士渡過狹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國時,他們胸口就刻著這樣的七芒星。 “我們正朝都城進發,”一個拉拖車的高個子女人說,“把這些聖骨帶去貝勒大聖堂,並向國王尋求援助和保護。” “加入我們吧,朋友們,”一個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舊的修士袍,脖子上掛著一顆水晶,“維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戰士。” “我們要去暮谷城,”克雷頓爵士宣告,“但或許可以先護送你們安全抵達君臨。” “假如你們有錢付費,”伊利佛爵士補充,看來他不僅窮而且很現實。 “麻雀無需金錢。”修士說。 克雷頓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鳥,而我們是最普通、最卑微的人。”那修士有一張精瘦而稜角分明的臉,留著灰褐色短鬍子,稀疏的頭髮梳到腦後,紮成一個結,一雙黑糊糊的光腳如樹根般堅硬粗糙。“這些骨頭屬於那些虔敬神靈的聖人,他們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為七神服務的決心。有些是餓死,有些被折磨致命。聖堂遭到掠奪,堂裡的處女和母親被褻瀆神靈、崇拜惡魔的傢伙強暴,連靜默姐妹也受到騷擾。天上的聖母發出悲痛的呼籲,是時候了,所有塗抹聖油的騎士都應該棄絕世俗的領主,前來守衛我們神聖的教會。假如你們熱愛七神,就隨我們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愛七神,”伊利佛說,“但我得吃飯。”

“聖母的孩子都要吃飯,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飯。” “我們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斷然道。 一個乞丐幫兄弟啐了口唾沫,一個女人發出哀嘆。“你們是虛偽的騎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說,另外幾人揮舞棍棒。 光腳修士以言語安撫眾人,“無需裁判,裁判之職屬於天父。讓他們安穩地過去吧,他們也是窮人,只不過在塵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棗紅色頭發,看上去很俊俏。” “聖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願少女守護這可憐的女孩……也守護你。”修士抓起拖車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繼續用力拖拉。乞丐幫兄弟們也重新開始唱誦。布蕾妮和僱傭騎士們坐在馬背上,目睹隊伍緩緩經過,沿著壓滿車轍的道路向羅斯比前進。最後,唱誦聲逐漸減弱。 克雷頓爵士從馬鞍上抬起一邊屁股撓了撓,“什麼樣的人會殺害神聖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麼樣的人。記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團捆住一個修士的腳踝,倒吊在樹杈上,用來當靶子,練習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頭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輛拖車裡。 “強暴靜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頓爵士說,“哪怕只是動手……都說她們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溼,就像冰塊。”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請原諒。” 布蕾妮催馬朝暮谷城方向飛馳而去。過了一會兒,伊利佛爵士跟上來,克雷頓爵士押後。 三小時之後,他們遇到另一群艱難地向著暮谷城前進的人:一個商人和他的僕人們,另外還有一個僱傭騎士同行。商人騎灰斑母馬,僕人們輪流拉貨車。四個在前面拖,兩個跟在輪子旁邊,但當他們聽見馬蹄聲,立即在貨車周圍擺好陣形,手執岑木杖,做好了應戰的準備。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騎士則拔出長劍。“請原諒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時下局勢不穩,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護。你們是誰?” “啊,”克雷頓爵士委屈地說,“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戰役中成名的克雷頓•朗勃爵士,這位是我的夥伴,‘窮鬼’伊利佛爵士。” “我們沒有惡意。”布蕾妮道。 商人懷疑地打量著她。“女士,你應該安安全全地待在家裡。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為珊莎被控弒君。“她是個美麗的貴族處女,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也許你會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歲的騎士在一起,或者跟一個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開苞的處女。至於身材肥胖的騎士,大家都在捱餓,正派人很難填飽肚子……不過看樣子,你們的克雷頓爵士倒沒被餓著。” “那是因為我骨架大,”克雷頓爵士強調。“要不我們同行一程? 哦,我不懷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來個子小了點兒,而且三把劍總好過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裡想,沒有開口。 商人望向他的護衛,“你怎麼說,爵士?” “噢,我說不用怕這三個傢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長著狐狸臉、尖鼻子和亂蓬蓬的橙色頭髮,騎在一匹四肢瘦長的栗色戰馬上。盡管他身高不過五尺二寸,卻有一副自信滿滿的架勢。“一老頭,一胖子,大個的是女人。讓他們來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繼續上路後,商人僱傭的騎士放慢速度,騎到她身邊,上上下下地打量,彷彿當她是一大片優質醃豬肉。“我說,你是個健壯魁梧的妞兒。” 詹姆爵士的嘲諷曾經深深地刺傷她,這小個子男人的話對她則一點作用也沒有,“沒錯,和某人相比,我是個巨人。” 騎士哈哈大笑:“我重要的部位大著呢,妞兒。”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號‘瘋鼠’。”他將盾牌轉過來給她看, 棕色與藍色的斜紋之上有一隻大白老鼠,紅色的眼睛神情兇猛。“棕色代表我遊蕩的土地,藍色代表我渡過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個瘋子?” “噢,相當瘋狂。常見的老鼠會逃離流血和戰鬥,瘋鼠卻要追尋它們。”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戰鬥。” “我找到的夠多了。誠然,我不是比武大會的騎士。我將自己的英勇留給戰場,女人。” “女人”比“妞兒”強一點,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頓爵士有許多共同點。”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嗎?我很懷疑。不過話說回來,我跟你——我們彼此或許有共同的目標。一個迷路的小妹,對不對?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他又笑起來。“你並非林子裡唯一的獵人。 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聲色,以掩飾不安。“誰是珊莎•史塔克,你為什麼要找她?”

“為了愛啊,還能為什麼?” 她皺起眉頭,“愛?” “是的,對金子的愛。跟你們可敬的克雷頓爵士不同,我確實在黑水河上打過,只不過站在了失敗的一邊。為付贖金,我破了產。你知道瓦里斯吧?為了這個‘你從沒聽說過的女孩’,太監懸賞一大袋金子。我不貪心,假如某位大妞兒幫我找到那調皮的孩子,我願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賞格。” “我以為你受僱於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僅吝嗇,而且膽小。他膽小得要命。 你怎麼說,妞兒?” “我不認識珊莎•史塔克,”她堅持,“我在找我妹妹,一個貴族女孩……” “……藍眼睛,棗紅色頭髮,瞧,多麼湊巧。請問,那個跟你妹妹同行的騎士是誰?你說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沒等她回答,因為她根本答不上。“喬佛裡國王死的當晚,確實有個小丑從君臨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佈滿瑣碎的血管,乃是紅騎士唐託斯,從前來自暮谷城。但願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錯當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託斯爵士,否則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戰馬,向前奔去。 連詹姆•蘭尼斯特也很少令布蕾妮感覺自己如此愚蠢。你並非林子裡唯一的獵人。那個叫貝蕾娜的女人曾告訴她,喬佛裡是如何羞辱唐託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懇求喬佛裡饒恕他的性命。那麼,就是他幫助她逃跑的,布蕾妮聽到故事後斷定,找到唐託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應該知道,別人也會想到這點。有些人的人品可能還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託斯爵士將珊莎藏好一點。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聳聳肩膀,皺著眉頭,催馬前進。

等一行人來到一家客棧,夜色已經漸濃。那客棧是一棟高大的木建築,矗立在河流交匯處,橫跨一座古老的石橋。克雷頓爵士告訴他們, 客棧的名字就叫“老石橋”,而店主人是他朋友。“這家的廚子不錯,房間裡的蝨子也不比大多數客棧來得多,”他擔保,“今晚誰睡暖床?” “我們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給,”“窮鬼”伊利佛爵士道,“我們沒錢住店。” “我可以付我們三人的賬。”布蕾妮不缺錢,這是詹姆特意關照的。 她鞍囊裡有個鼓鼓的錢袋,裝著銀鹿幣和銅星幣,另一個較小的錢袋則塞滿金龍幣,還有一張羊皮紙,諭令國王的臣民協助其攜帶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為陛下辦事。上面的簽名是託曼稚嫩的手筆:託曼•拜拉席恩一世,安達爾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 亥巴德也準備停留,他命手下人將車留在馬廄旁。溫暖的黃色燈光從客棧的菱形窗格里透出來,布蕾妮聽到一匹雄馬在嘶鳴,因為嗅到了她跨下母馬的氣味。解馬鞍時,一個男孩從馬廄門裡走出來說:“讓我來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麼爵士,”她告訴他,“但你可以帶走這匹馬。務必讓它吃飽喝足。” 男孩漲紅了臉:“請原諒,小姐,我以為……” “沒關係,這是人們常犯的錯。”布蕾妮將韁繩交給他,隨其他人進入客棧,她肩上揹著鞍囊,胳膊底下夾著鋪蓋卷。 大廳的木板地上覆滿木屑,空氣中瀰漫著啤酒、煙霧和烤肉的氣味。火爐裡的烤肉正噝噝冒油,噼啪作響,暫時無人看管。六個本地人坐在一張桌邊聊天,但當陌生人進來時,他們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覺到他們的視線。儘管穿有鎖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覺得光著身子。 一名男子說:“快看哪。”她知道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雙手各抓著三個大酒杯出現了,每走一步都濺出一些麥酒來。 “有房間嗎,先生?”商人問他。

“也許有吧,”店家道,“有錢便有。” 克雷頓•朗勃爵士看上去憤憤不平:“納格爾,你就這樣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確實是你。你欠我七枚銀鹿。銀子拿來,我給你床。”店主人將杯子逐個放下,又在桌上灑出一些酒液。 “我出錢,給自己一間房,再要一間給我的兩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間房,”商人說,“給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僕人們睡你馬廄,假如你樂意的話。” 店主人朝他們那邊看了看,“我不樂意,不過也許會允許。用晚餐嗎?火爐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斷好還是不好,”亥巴德宣稱,“我的手下只要麵包和肉汁就滿足了。” 於是他們開始用餐。布蕾妮先隨店主人上樓,往他手裡塞了幾枚硬幣,得以將自己的物品放進最好的空屋子,然後她下來嚐了嚐山羊肉。 她也給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點了山羊肉,因為他們曾分給她鮭魚。 僱傭騎士和商人以麥酒就著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細聆聽飯桌上的談論,抱著一線希望,或許能聽到一點線索,有助於尋找珊莎。 “你們從君臨來,”一個本地人對亥巴德說,“弒君者真的殘廢了?” “沒錯,”亥巴德說,“他失去了用劍的右手。” “對,”克雷頓爵士說,“我聽說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謂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種怪獸。北方從來沒什麼好東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異。”

“不是狼乾的,”布蕾妮聽見自己說,“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爾傭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瘋鼠評論。 “哈哈,”朗勃•克雷頓爵士道,“碰巧我兩隻手用劍一樣熟練。” “噢,我一點也不懷疑。”夏德里奇爵士舉杯致意。 布蕾妮記得自己跟詹姆•蘭尼斯特在樹林裡的戰鬥。她竭盡全力, 才堪堪阻擋他的攻擊。況且他當時因為長期囚禁而變得虛弱,手腕上還有鎖鏈。假如沒有鎖鏈的牽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麼七大王國之內,沒有一個騎士能與他匹敵。詹姆有過許多惡行,但他是個絕頂高手!把他弄成殘廢實在是異常殘酷的行為。殺死獅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間,大廳裡的嘈雜變得難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過晚安,上樓睡覺去了。房間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細燭走進去時,不得不彎腰,否則會撞到腦袋。屋內唯一的擺設是一張足夠睡六人的大床,還有窗臺上的一段牛油蠟燭頭。她用細蠟燭把它點燃,閂上門,又將劍帶掛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劍鞘樸素簡易,包裹在開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劍更加平凡。這是她在君臨買的,以代替被勇士團奪走的那把。那是藍禮的佩劍。想到自己把它弄丟了,她仍然感覺很難過。 但她的鋪蓋卷裡還藏著另一把長劍。她坐到床上,將它取出來。燭焰之下,鍍金閃耀著黃光,紅寶石彷彿悶燒的火。布蕾妮將守誓劍拔出華麗的劍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紅與漆黑的波紋深深地嵌入了鋼鐵之中。這是瓦雷利亞鋼劍,由魔法形塑而成。這是一把英雄的佩劍。小時候,奶媽向她灌輸了許多英雄故事,讓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羅理安、龍騎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們的偉大事蹟。他們每人都有一把名劍,守誓劍也該如此,但她自己並非英雄。“你將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劍來保護他的女兒,”詹姆曾經允諾。 她跪在床和牆壁之間,舉劍向老嫗默默祈禱,祈求老嫗的金燈能指引她一條明路。指引我,她禱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尋找珊莎。她已經辜負了藍禮,辜負了凱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負詹姆。他把自己的劍託付給我,也把自己的榮譽託付給了我。 然後,她在床上儘量伸展開身子。床很寬,但不夠長,布蕾妮只能側過來睡。她可以聽到下面杯盞交碰的聲音,話語聲沿著樓梯飄上來。 朗勃提到的蝨子現身了。抓撓有助於她保持清醒。 她聽見亥巴德走上樓梯,稍後,騎士們也上來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 克雷頓爵士經過時在說,“但他盾牌上有一隻血紅的雞,而他的劍上滴著血……”他的話音漸漸消失,樓上的一扇門開啟又闔上。 蠟燭已盡,黑暗籠罩著老石橋,周圍變得如此寧謐,她甚至可以聽見河流低沉的汨汨聲。布蕾妮這才起來收拾東西。她輕輕推開門,聽了聽動靜,然後光腳走下樓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來到馬廄裡,給她的母馬繫上鞍配,她一邊跨上馬背,一邊默默地向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騎馬經過亥巴德的一個僕人時,他醒了過來,但沒有阻止她。母馬的鐵蹄在古老的石橋上發出清脆的響聲,接著,樹林將她包圍,黑如瀝青,充滿了鬼魂和記憶。我來了,珊莎小姐,她一邊想一邊飛馳入黑暗之中。無須害怕。不把你找到,我決不罷休。

山姆威爾山姆讀著關於異鬼的書,抬眼看到了那隻老鼠。 他的眼睛又紅又腫。我不該揉得這麼頻繁,他總是一邊揉一邊告訴自己。灰塵弄得眼睛癢癢的,直想流淚,這地下到處都是灰塵。每次翻動書頁,一小簇塵埃就會飄散到空中,而每當他移開一堆書,想看看下面藏著什麼時,總會弄出一團灰色的雲。 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沒睡了,起初,他發現一捆破破爛爛的散頁,便解開細繩,點燃蠟燭閱讀,結果一發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壯的牛油蠟燭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極了,卻無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訴自己,再看一頁,一頁而已。再看一頁我就上去休息,吃點東西。但一頁過後總有另一頁,另一頁過後又有新的一頁,而書堆底下還有另一本書在等著。我只瞧一眼,看看這本書講什麼,他心想,然而等回過神來,已經讀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蘭一起喝過培根豌豆湯之後,他就沒吃東西。噢,不,吃了麵包與乳酪,但只有一點點,他邊想邊略略瞥了瞥空盤子,發現那隻老鼠正在享用麵包屑。 老鼠有他粉紅色的手指頭一半那麼長,黑眼睛,軟灰毛。山姆知道自己應該殺死它。老鼠偏愛麵包乳酪,但它們也啃嚼紙張。他曾在架子和書堆裡發現大量老鼠屎,許多皮革封面呈現出咬齧的痕跡。 但它不過是一個飢餓的小東西,他怎能吝嗇一點點麵包屑呢?然而,它會吃書本…… 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則像睡著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動作不夠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許可以砸死它。他肘邊躺著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人馬年鑑》,這本書中喬昆修士詳盡敘述了奧勃特•卡斯威爵士擔任守夜人軍團總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頁都對應著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開頭,“奧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廁”——除了最後一頁,那一頁寫道,“奧勃特大人被發現於夜間亡故。” 不能讓老鼠毀了喬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極其緩慢地伸向那本書。書又厚又重,他試圖單手舉起來,結果卻從他肥胖的指間滑落,“砰”的一聲砸下。老鼠轉瞬間便逃竄得不見蹤影。山姆鬆了口氣。 砸死這可憐的小東西會讓他做噩夢的。“但你不該吃書,”他大聲說。也許下次下來時,他該多帶些乳酪。 他很驚訝蠟燭已快燒完了,不曉得喝培根豌豆湯是今天還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識到這點,他打了個哈欠。瓊恩不會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師傅會幫他解釋。學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爾•塔利一樣酷愛讀書。他能明白,當你深陷入書本中時,彷彿每一頁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 山姆艱難地站起來,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猶如針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堅硬,當他彎腰去取書時,會壓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記著帶墊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隻裝滿零散書頁(全部來自已經失傳的著作)的箱子後面發現了一個半隱藏的地窖,這是個理想地點,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師傅太久。學士最近身體不好,需要照料,此外還有烏鴉呢。伊蒙身邊固然有克萊達斯,但山姆更年輕,鳥兒也更喜歡他。 於是山姆左腋下夾著一堆書籍和卷軸,右手拿著蠟燭,穿過被弟兄們稱為“蟲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線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階,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晝。他將蠟燭留在牆上的凹洞裡,然後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氣;到了第十步,他停下來把書換到右腋下。 天空是鉛灰顏色。看樣子要下雪,山姆抬頭斜睨,心裡想。這讓他感到不安。他記得先民拳峰上那個夜晚,記得伴隨漫天大雪而來的屍鬼軍團。不要隨時隨地都像個膽小鬼,他責怪自己,現在你周圍有那麼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騎士們了。黑城堡的堡壘和塔樓在他面前聳立,但與碩大無朋的冰牆相比,顯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隊伍攀附於冰牆四分之一高處,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樓梯,並與舊梯子相連。鋸子與鐵錘的聲響在冰面上回蕩。瓊恩讓工匠們日夜趕工,山姆在晚餐時聽見有人抱怨,說莫爾蒙大人決不會如此壓榨勞力。然而要是沒有梯子,除了絞盤鐵籠,別無他法可以上長城,遇有情況會措手不及。雖然山姆威爾•塔利痛恨樓梯,但他更痛恨鐵籠子, 乘坐時,他總是閉起眼睛,相信鏈子馬上就要斷掉。每當鐵籠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會陡然停止。 兩百年前此處有龍,看著籠子緩緩下降,山姆尋思,他們“嗖”的一下就能飛上城。亞莉珊王后騎著她的龍造訪黑城堡,而她的王夫傑赫裡斯稍後也騎著自己的龍趕來。銀翼有沒有留下龍蛋呢?史坦尼斯在龍石島有沒有發現別的蛋呢?不過,即使有蛋,又該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貝勒對著他的蛋祈禱,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則尋求巫術的幫助,然而最終,他們只得到嘲笑和災禍。 “山姆威爾,”一個陰沉的聲音說,“我是來找你的。總司令大人吩咐我帶你去見他。” 一朵雪花飄落在山姆鼻子上,“瓊恩想見我?” “這個嘛,我可說不準,”憂鬱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見的總是來找我,我想見的卻老找不到,願望和事實基本無瓜葛。但你還是快去吧,雪諾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談完話就跟你談。” “吉莉。” “是她。假如我奶媽能長得像她,那我現在還叼奶頭呢。知道嗎, 我奶媽長鬍子的。” “說明她是頭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蘭從角落裡冒出來,手拿長弓,揹著箭囊。“你上哪兒去了,殺手?昨天晚餐時缺了你,一整隻烤公牛沒人吃。” “別叫我殺手。”山姆不理會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樣。“我在看書。有隻老鼠……” “別跟葛蘭提老鼠。他怕老鼠。”

“我才不怕。”葛蘭憤慨地說。 “但你不敢吃老鼠。” “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 憂鬱的艾迪•托勒特嘆了口氣。“我小時候,只有在節慶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么,所以總是吃尾巴。尾巴上沒肉。” “你的長弓呢,山姆?”葛蘭問。艾裡沙爵士給他取了“笨牛”的外號,而他現在長得日益名副其實,真的像頭牛。他來到長城時雖然高大,但行動遲緩笨拙,臉紅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雖然派普誘騙他出丑時,他的脖子仍然會紅,但長期習武使得肚腩不見了,胳膊變得強硬,胸膛變得寬闊。他極為強壯,而且跟野牛一樣毛髮蓬鬆。“烏爾馬在靶場等你。” “烏爾馬,”山姆窘迫地重複道。瓊恩•雪諾當上總司令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所有弟兄每天操練箭術,即使事務官和廚師也不例外。他認為,從前的守夜人軍團過於強調劍術,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個是騎士的時代當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當中才有一個騎士的目前卻顯得不合時宜了。山姆支援這道命令,但他討厭練習長弓幾乎就跟討厭爬樓梯一樣。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標,脫掉手套指頭就會起泡。弓箭是危險的東西。紗丁曾在弓弦上繃裂了半個拇指甲蓋。“我忘了。” “忘了?你好傷野人公主的心啊,殺手,”派普道。最近瓦邇開始從國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張望他們。“她在等你呢。” “她才沒有!別這麼說!”山姆只跟瓦邇說過兩回話,那還是隨伊蒙學士去探望她,以確保孩子健康的時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總是結結巴巴,漲紅了臉。 “為什麼不呢?”派普反問,“她想要懷你的孩子。也許我們該叫你‘風流浪子’山姆才對。”

山姆漲紅了臉。他知道史坦尼斯國王對瓦邇有安排——她是結合北方人與自由民,讓他們和睦相處的關鍵棋子。“我今天沒時間練習長弓,我得去見瓊恩。” “瓊恩?瓊恩?我們認識瓊恩嗎,葛蘭?” “他是指總司令大人。” “喔喔喔——偉大的雪諾大人。當然了。不過,你幹嘛跟他約會? 他又不會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長著一對凍得通紅的招風耳。“現在他真成了雪諾大人,相對於我們,實在太尊貴了。” “瓊恩有他的責任,”山姆替朋友辯護,“長城是他的了,他必須統籌全域性。” “一個人對他的朋友也有責任。要不是我們幫忙,當上總司令的也許是傑諾斯•史林特呢,然後史林特大人會派雪諾赤身裸體騎著騾子去巡邏。‘趕往卡斯特的堡壘,’他會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給我拿回來。’我們幫他避免了難堪,現在他的責任太多,居然連到壁爐邊喝杯熱酒的工夫都沒有?” 葛蘭表示贊同。“他的責任沒妨礙他下較場。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兒打鬥。” 這是事實,山姆不得不承認。有一次,當瓊恩來和伊蒙師傅談話時,山姆問他為何花那麼多時間練劍。“熊老作總司令時根本不怎麼參加日常訓練,”山姆指出。作為回答,瓊恩將長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覺這把劍的輕盈與平衡,並讓他旋轉劍刃,觀察菸灰色金屬中閃現的波紋。“這是瓦雷利亞鋼劍,”他說,“以魔法鍛冶而成,鋒利無比,幾乎堅不可摧。劍士應該和他的劍合為一體,山姆,然而長爪是瓦雷利亞鋼,我不是。斷掌要殺我就跟你拍死一隻蟲子那麼容易。” 山姆把劍遞回去。“我老拍不到蟲子,它們會飛,我經常打中胳膊,疼極了。”

瓊恩笑了。“好吧。科林殺我就像你喝粥那麼快。”山姆喜歡喝粥, 尤其是摻了蜂蜜的甜粥。 “我沒時間閒聊,”山姆離開朋友們,向軍械庫走去,一路把書本緊緊抓在胸前,這讓他聯想起了誓言:守護王國的堅盾。唉,假如七國的老百姓們意識到守護王國的是葛蘭、派普和憂鬱的艾迪•托勒特這號人,真不知會如何評論。 司令塔內部已被大火焚燬,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佔據國王塔作為居所,因此瓊恩•雪諾住在軍械庫後面,昔日屬於唐納•諾伊的簡陋房間。山姆到達時吉莉剛要離開,她裹著一件舊斗篷,那是他倆逃離卡斯特的堡壘時山姆給她的。她幾乎直接奔了過去,但山姆抓住她的手臂, 兩本書因之掉下來。“吉莉。” “山姆。”她聲音沙啞。吉莉長著黑頭髮,身材苗條,棕色的大眼睛猶如母鹿。她完全被山姆的舊斗篷淹沒,然而她的臉雖然半隱於兜帽中,但還是能看出在發抖,神色蒼白而驚恐。 “出什麼事了?”山姆問她,“孩子們怎麼樣?” 吉莉掙脫開來,“他們很好,山姆。很好。” “在他倆之間你還能睡覺,真是個奇蹟,”山姆愉快地說。“昨晚我聽見哭聲的是哪一個?他似乎怎麼都哭不完。” “是妲娜的兒子。他想喝奶時就會哭。我的……我的孩子從不亂哭。有時候他會咯咯地叫喚,但……”她眼中盈滿淚水,“我得走了,去給他們餵奶。要是不快去,奶水會漏到自己身上。”她跑過庭院,留下困惑不解的山姆。 他必須蹲下才能撿起掉落的書籍。我不該帶這麼多書,他一邊告訴自己,一邊掃去書上的泥塵,那是柯洛闊•弗塔的《玉海概述》,厚厚一大卷來自東方的故事與傳奇,伊蒙師傅命令他必須找到這本書,幸好,它看起來完好無損;託馬克斯學士的《龍王們:坦格利安家族從流浪到神化的歷程,兼論巨龍之生死》就沒那麼幸運了。它掉落時被翻了開來,有幾頁紙沾上爛泥,其中一頁有一幅相當漂亮的彩圖,畫的是“黑死神”貝勒裡恩。山姆一邊咒罵自己是個笨手笨腳的呆瓜,一邊擦拭書頁,將泥巴刮掉。在吉莉面前,他總是很狼狽,而且下面還會硬……好吧,每次都會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不該有這樣的感覺, 可是當吉莉談及自己的乳房…… “雪諾大人正等著呢。”兩個穿黑斗篷、戴鐵半盔的守衛站在軍械庫門口,斜倚著長矛。說話的是“毛人”哈爾,穆利則幫助山姆站起來。他反射性地謝過之後,快速走了進去,經過有砧板與風箱的鍛爐時,不由得拼命抓緊書。一件鎖甲半成品放在工作臺上。白靈在砧板底下伸展著身子,啃一根牛骨,要喝裡面的骨髓。山姆走過時,大白狼抬頭看了看他,但沒有發出聲響。 瓊恩的會客間就在那些放滿長矛與盾牌的架子後面。山姆進去時, 他正在讀一卷羊皮紙,莫爾蒙大人的烏鴉站在他肩頭向下張望,彷彿也在讀羊皮紙,但當它見到山姆,便展開翅膀,一邊向他飛來,一邊喊叫,“玉米,玉米!” 山姆將書換到一邊手上,用另一隻手去門背後的袋子裡抓出一把玉米粒。烏鴉落在他手腕上,從掌心裡啄起一粒,它啄得如此之重,山姆不由得叫了一聲,抽回手來。烏鴉飛回空中,黃色紅色的玉米粒撒得到處都是。 “關門,山姆。”瓊恩臉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一隻鷹曾試圖挖他的眼睛。“那壞蛋有沒有弄破你的皮?” 山姆輕輕放下書,脫掉手套。“有啊。”他感到一陣暈眩,“我在流血呢。” “我們都會為守夜人軍團流血。戴上厚點的手套。”瓊恩用腳把一張椅子推到他面前。“坐下,看看這個。”他將羊皮紙遞給山姆。 “這是什麼?”山姆問。烏鴉開始在草蓆裡搜尋玉米粒。 “一面紙糊的盾牌。”

山姆邊看邊吮手掌上的血。他一眼就認出伊蒙師傅的筆跡,老人的字型纖細而精準,但由於看不到化開的墨漬,有時會留下難看的汙斑。“給託曼國王的信?” “在臨冬城,託曼曾跟我弟弟布蘭用木劍打鬥。他穿著那麼多襯墊,看上去就像一隻填鵝。後來,布蘭將他擊倒在地。”瓊恩走到窗邊。“現在布蘭死了,白白胖胖的託曼坐上了鐵王座,他的黃金鬈髮上頂著王冠。” 布蘭沒死,山姆幾乎說出口,他隨“冷手”去了長城外。話語卡在他喉嚨。我發誓守秘。“你沒在信上簽名。” “熊老上百次地向君臨求助,他們送來的卻是傑諾斯•史林特。一旦蘭尼斯特聽說我們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謙卑的信件也無法獲取同情。” “我們收留他是為了防守長城,又不是幫他進行戰爭。”山姆把信快速地重讀一遍,“這裡面說得很清楚。” “泰溫公爵會在意其中差別嗎?”瓊恩把信拿回來,“他為什麼要幫我們?他從來沒有付出過。” “嗯,”山姆說,“也許他不願聽人們議論說當史坦尼斯千里迢迢趕來保衛王國時,託曼國王卻在玩玩具。那會讓蘭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說心裡話,我想帶給蘭尼斯特家族毀滅與死亡。”瓊恩拿起信。“守夜人軍團決不參與七大王國的戰爭,”他念道,“我們立誓守護整個國度,而今國家已危於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協助我們對抗長城外的敵人,但我們並未支援他……” “嗯,”山姆扭動著身子,“我們並未支援他。是吧?” “我提供食宿給史坦尼斯的人,把長夜堡劃給他們支配,再允許部分自由民在新贈地定居。僅此而已。” “泰溫公爵會說你給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認為還遠遠不夠。對國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們正如履薄冰,腳底是萬丈深淵。與一個國王相謀已經夠難,同時滿足兩個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蘭尼斯特家大獲全勝之後,泰溫公爵認定我們背叛真正的國王,那也許就意味著守夜人軍團的末日。他背後有提利爾家族的支援,整個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確實擊敗了史坦尼斯大人。”山姆或許見不得血,但他了解貴族戰爭的法則——全拜他父親從小的耳濡目染所賜。 “黑水河之戰只是一場戰役。羅柏贏得過所有戰役,最終卻掉了腦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喚起北境……” 瓊恩企圖說服自己,山姆意識到,但並不成功。這也難怪,近來, 渡鴉川流不息地飛出黑城堡,猶如一場黑翼風暴,前去號召北境的領主們起兵擁護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這些鳥兒大部分是山姆親手送出的, 但迄今為止只有去卡霍城的那只回來了,其餘是一片異樣的沉默。 即使史坦尼斯能把北方人爭取過來,山姆也不知道他如何匹敵凱巖城、高庭和孿河城的聯軍;然而若沒有北境的支援,他完蛋得更快。假如泰溫公爵因之把我們定性為叛徒,守夜人也會跟著完蛋。“蘭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頓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而史坦尼斯有卡史塔克家,他若能進一步贏得白港……” “若能,”山姆強調,“若不能呢……大人,紙糊的盾牌總比沒盾牌強。” 瓊恩抖了抖信。“我想也是。”他嘆口氣,提起一支鵝毛筆,在信件底部潦草地署名。“準備封蠟。”山姆在蠟燭上加熱一段黑蠟,滴了些到羊皮紙上,看著瓊恩把總司令的印鑑牢牢地摁在那攤融蠟之上。“待會把這個帶給伊蒙師傅,”他命令,“讓他派鳥兒送去君臨。” “好的。”山姆猶豫不決,“大人,能否容我詢問……我剛才看見吉莉離開,她差點哭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