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心理救援的定義心理救援是提供基本的人道主義心理援助、傳遞有價值的訊息並對個人表示出同情、關切和尊重。心理救援為災難受害者提供全程服務,滿足他們的心理需要。按照實施階段可分為備災期間的心裡準備,災難發生後的緊急應對,災後心靈重建。 在備災階段的心理救援行動包括專業培訓、模擬演練,進行自我評估。 處於災難發生後的緊急應對稱為心理急救。心理急救是指在災難發生後,為倖存者提供基本的安慰與支援所採取的行動措施,幫助緩解早期的悲痛,並促進康復。心理急救包括: 一、保護受影響人口不再受到傷害二、為倖存者提供講述事件的機會,但不可讓倖存者感到談話時有壓力三、以一種全盤接納、不做評論的方式耐心傾聽四、感情表達要真摯五、明確基本需求並確保滿足這些需求六、向人們詢問有無問題,如有,應盡力解決七、勸阻消極的應對方式八、鼓勵倖存者極可能參與到日常的生活中,運用積極的應對方法九、鼓勵一個或多個家庭成員或朋友的陪同伴
196 十、必要時,可進行轉介。確保倖存者得到更進一步的專業治療。 災後心靈重建包括對社群和家庭的支援,協助個人、家庭、社群恢復能力,為少部分人提供特殊的支援和專業治療。 第二節心理救援的目標心理救援的目標是透過營造安全平靜的氛圍,藉助於社群和家庭支援,達到緩解精神壓力的目的。基本目標有: 1. 提供安慰性的護理服務 2. 提供資訊與關鍵資源 3. 恢復和建立個體之間、家庭與個體之間、社群與個體之間的聯絡第三節心理救援的任務心理救援關係到所有人,包括滿足成人、孩子、家人、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突發事件工作人員與整個社群的心理需求。 心理救援的具體任務包括: 一、為受災群眾提供及時的心理緊急救援,幫助他們進行心理康復,調動內在的心理資源,重建對自我和生活的信心,增強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二、發現、鑑別心理創傷嚴重的受災群眾並進行轉介,以便做進一步的治療。 三、促進家庭和社群的功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