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1851年伸斯麥被任命為普魯士駐聯邦議會公使(參看上文注 8),議會會址為美因河畔法蘭克福。俾斯麥在被任命出使彼得堡之前即 1859年之前,一直在此崗位。 1806年,普魯士軍隊被法國人擊潰(在耶拿和奧爾施塔特)。 1807年,夏恩霍爾斯特將軍對普魯士軍隊進行了徹底的改革。俾斯麥這裡所指的1806年以前普魯士軍隊的特徵肇始於弗里德里希二世,這位統帥始終貫徹一條原則,即:將軍及其軍官,自上而下,都不準“議論,只能執行”國王的命令。由 - 346 -
註釋此而來的便是俾斯麥指出的懼怕獨創精神、怕負責任。 20 俾斯麥指的是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1740—1786)執政時期。 21 政府陪審官是指行政機構的小官。 22 海因策夫婦案件指1891年10月在柏林就海因策夫婦被控告撮合男女私通以及類似罪行而舉行的醜聞審判。 根據1817年法律,普魯士的樞密院是國王駕前最高諮議機構。一切法律草案都必須透過樞密院審查。參加樞密院的有諸親王、王國最高官吏以及國王特別指定的人士。後來,樞密院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參看第二卷,第三十一章及其註釋。 24 民法在德國是指國內個別歷史地區的法。1794年確立的普遍民法是全普魯士民法,有別於普魯士個別地區從中世紀起存在的特殊系統的地方法。頒發過普遍民法的省份有東普魯士、威斯特伐利亞和萊茵省。 25 為了弄清俾斯麥回憶中所說的他的行政工作,有必要了解下列情況。1815年以後,普魯士分為九個省(東普魯士、西普魯土、勃蘭登堡、波美拉尼亞、西里西亞、波茲南、薩克森、威斯特伐利亞和萊茵省),省又分割槽(Bezirke),區又分縣(Kreise)。地方政權機構(行政當局)為首者在省一級稱省長(0ber-Prasident)區一級稱地區長官(Regierungs-Prisident)或簡稱區長 (Prasident)。掌管縣的稱縣長(Landrat),他由國王任命,縣長候選人由地方貴族推薦,所以,縣長同時又是國王的官吏、又是代表貴族階層的人士。 26 普魯士萊茵省是由在1815年割讓給普魯士的沿菜茵河的地區 - 347 -
思考與回憶(第一卷) 組成的,這些地區的大多數原來屬於為數眾多的小公國,而在1801年曾部分地合併給法國。行政體系的建立和行政機構的組成在這裡是在稍許特殊的情況下形成的。拿破崙在菜茵地區進行統治期間完成的根本性改革(在經濟方面這一地區是當時德國最發達的地區)具有資產階級性質,因此同舊普魯士地區的體系發生激烈矛盾。法國人被趕走以後,德國這些地區社會經濟特徵表現出的某些拿破崙的改造痕跡都未能消除掉。這種情況使萊茵省同普魯士其他省份比較起來處於特殊地位。 27 阿爾薩斯和洛林由於法普戰爭根據1871年5月10日法蘭克福和約劃歸德因。 28 行政區—管理各部事務的中央行政機構的地方機關,是十八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法國主要的行政區域單位: 1800年拿破崙實行了行政區制。後來歸併給普魯士的菜茵地區,在法國統治期間也存在過類似的劃分法。 29 尸位素餐—原字為拉丁語(sine cura一不必操心),表示薪金很高但不必工作的閒差。 30 區長,準確地應為地區長官,見前面註釋25。 31 髮辮和假髮在這裡象徵舊官僚。 32 俾斯麥於1839年10月22日離職。 33 見前面註釋25。 34 參看G.V.Wilmowski, Meine Erinnerungen an Bismarck (Breslau,1900),[G.馮•維爾莫夫斯基:《我對俾斯麥的回憶》(布勒斯勞,1900)〕181 頁,作者引用了1868年11月斯麥的宣告:“如果做了什麼錯事,那麼休想找到肯負責任或 - 348-
註釋承認應負責任的人。你找不到做錯事的人,就得挨無形的手打來的耳光。” 35 參看俾斯麥1845年1月9日給沙拉赫的信 (Vom jungen Bismarck,Weimar,1912,S,87〔《青年時期的俾斯麥》,魏瑪,1912,87頁〕):“接著我在波茨坦擔任公職,為了消遭而飲酒賭博,還不起債,便當了軍人以盡義務,又同上司發生爭吵,在這種情況下我便懷著一種人們處於絕望的境況中遇到有進人新的環境的出路時所懷有的渴望和喜悅心情,抓住了我父親的提議,接受了他在這裡的莊園—莊園很大, 債臺高築,管理不善,不僅得不到收人,反而還得賠錢。” 36 俾斯麥休假期間,於1839年復活節接受了父親三個莊園, 即:克尼普霍夫、屈爾茨和雅爾和林;但他任職一直到10 月。父親去世後(1845年11月2日)他便遷往舍恩豪森。 37 後備軍是指1807—1813年普魯士軍事改革之後各縣徵集的後備軍。 38 姓氏前的“馮”字標誌著是屬於貴族。 39 這裡指的是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初到1806年這一期間德國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進步人士的反貴族情緒。1806年普魯士在耶拿和奧爾施塔特的潰敗把反拿破崙統治鬥爭的任務提到了首位。 40 奧托 •特奧多爾•曼託伊費爾男爵從 1848年9月起在勃蘭登堡將軍內閣中任內務部大臣。勃蘭登堡死後(1850年),曼託伊費爾任首相(1858年以前)。 41 諾恩堡公國,或納沙泰耳(1815年前後普魯士國王曾是這個公國的公爵),同時又作為一個州加人了瑞士聯邦。1848年在 - 349-
思考與回憶(第一卷) 這裡建立了共和國。1856年9月,保皇黨人發動起義,試圖把諾恩堡歸還給普魯士國王。起義於翌日就被鎮壓下去了。 42 地區軍曹是後備軍指揮人員的官銜(見上面註釋 37)。 43 屈爾茨是俾斯麥的莊園之一。 44 塔勒爾是二十世紀以前的德國銀幣。 45 一般通稱於1858年威廉親王攝政(參看第九章註釋22)時上臺的、以霍亨索倫•西格馬林根公爵為首的內閣為“新紀元”政府。這個政府執政到1862年,即所謂“憲法衝突”時為止(參看第14章)。 46 在反拿破崙統治的戰爭期間,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在致居民書中許諾在戰勝敵人之後在普魯士頒佈憲法。 這一諾言沒有實現。在1840年代,自由派要求弗裡德里希•威廉四世實現他父親的諾言,其中包括召開國民代表會議。類似的要求也遭到俾斯麥的反對。 47 普魯士親王妃是普魯士親王夫人的稱號。這裡指的是未來國王威廉一世的夫人奧古斯塔。 48 俾斯麥和約翰娜•馮•普特卡默爾的婚禮於1847年7月28日舉行:1847年9月6日一9日俾斯麥同妻子在威尼斯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