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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快與慢

第34章善用框架效應,讓生活更美好卡斯 •桑斯坦在奧巴馬政府中任資訊與規制事務辦公室主任。和理查德•泰勒一起合著了《助推》一書,該書是將行為經濟學應用到政策中的基本手冊。恰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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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3年開始,每輛新車上都會貼上“節約燃料和環保”的標誌,而且此標誌還包含每英里耗油量,這在美國尚屬首次。不過,正確的構想框架都是用小字型排印的, 而我們所熟悉的每加侖耗油量的資訊卻用大字型排印,但無論如何,大致的方向還是正確的。在《每加侖汽油所跑英里數的錯覺》的發表和實施部分正確改革的5年內, 也許是將心理科學應用於公共政策的重要時期。 在很多國家,意外死亡後是否願意捐獻器官會在此人的駕照上標註。這則標註的構想又是另一回事了,在此,一種框架要比另一種框架更優越。很少有人會質疑是否願意捐獻器官的決定是不重要的,但有證據顯示,大多數人會草率地作出決定。 這個證據來自歐洲各個國家器官捐獻率的對比(此對比顯示出臨近的且文化相似的國家有著驚人的不同)。2003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表示,器官捐獻率在奧地利接近 100%,在德國有12%,在瑞典有86%,而在丹麥只有4%。 這些巨大的不同就是種框架效應,是由這個關鍵問題的模式引發的。高捐獻率的國家要填決定不捐獻的表格,不想捐獻的人一定要填上某一項,如果他們不這麼做了,則被認為是自願的捐獻者。低捐獻率的國家要填決定捐獻的表格,你必須填上某一項,才能成為捐獻者。這就足夠了。預言人們是否會捐獻自己器官的最好且唯一的標誌是預設選項的設計,這個設計不用勾選某項內容就可被採用。 器官捐獻效應與系統1控制下的框架效應不同,它可用系統2的懶惰給出很好的解釋。若人們已經決定自己想幹什麼,會勾選這一項;如果他們還沒有想好,則要想想是否要勾選這一項。我認為,人們要填的這張是否願意捐獻的表格與他們的決定相對應。我將器官移植表想象成要求人們解決算術問題:2+2=?另一項中又有另一個問題:13×37=?捐獻率當然會受到這些數字的影響。 當構想的作用得到認可後,一個政策問題產生了:應該採用哪種構想呢?在這個問題中,回答很明顯。如果你相信大量捐獻器官對於這個社會有好處,你就不會在有100%捐獻率的情形和有4%的司機的捐獻率的情形間保持中立立場。 從這些例子中我們能反覆看到,某個重要的決定是受該情況下完全無關緊要的特徵的控制的。這似乎令人困窘—這不是我們想要的作出重要決定的辦法。而且, 343

思考,快與慢甜經這也不是我們想要體驗到的大腦的工作方式,但這些認知錯覺的例項確實是不容詆譭的。 討論的事項有理由與理性代理理論相抗衡。一個名副其實的理論可確定某些事件是不可能的—如果理論是正確的,某些事件就不會發生。當觀察到“不可能”事件發生時,該理論就是被偽造的。有確切證據證明理論是虛假時,理論也還會存在很長時間,理性代理理論模式當然也能經受住我們看到的和許多其他證據的檢驗。 器官捐獻的例子表明了人類理性對現實世界有很大的影響。理性代理模式的信從者和懷疑者之間的一個重要不同是信從者只會理所當然地認關於選擇的構想不能決定對重要問題的偏向。即使在探討這個重要問題時,他們也不會感到有興趣,因此我們的決策常會有不好的結果。 對此,對理性持懷疑態度的人不會感到驚訝。他們對無關緊要的因素會成為偏向的決定因素比較敏感,我希望讀到本書的人能有這種敏感。 示例——框架和現實 “如果他們能對自己會得到多少錢而不是會損失多少錢有個框架的話,就會對將要發生的事有心理準備。” “透過改變參照點來重新架構問題吧,假想我們沒有擁有過某個東西,我們會認為它值多少錢呢?” “對於損失,要在大腦中將其引入“一般收入”,這樣你就會感覺好一點!” “他們要你在他們的郵件列表中勾選以表明不加入他們。如果他們要你在他們的郵件列表中勾選表明參與的話,他們的郵件列表就會很短。” 344 •

第五部分兩個自我安驅昌彌岑翟第35章體驗效用與決策效用的不一致一直以來,“效用”這個術語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傑里米 •邊沁(Jeremy Bentham)在他的《道德和立法原則引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中用了這樣一句名言作為開頭:“大自然讓人類處於‘痛苦’和‘快樂’這兩者的主宰下。它們指明瞭我們應該做什麼,並決定了我們應該怎樣做。”在這本書的腳註中,邊沁為用“效用” 來表示這些體驗而道歉,說自己找不到更好的詞了。為了和邊沁對這個術語的解釋區分開來,我現將稱其為體驗效用(experienced utility)。 在過去的100年裡,經濟學家總會用同樣的詞去定義別的東西。經濟學家和決策理論家在使用上面那個術語時,想要表達的是 “想要能力”(wantability)這層意思, 而我對此往往會用“決策效用”(decision utility)來表達。例如,期望效用理論就是控制決策效用的合理性原則,它與快樂體驗沒有關係。當然,若人們想要的正巧是自己喜歡的,喜歡的也是自己所選擇的時候,“效用”的這兩種含義就一致了。在經濟主體都是理性的總體思路下,這種關於含義一致性的假設是內隱的。人們希望理性的經濟行為人知道人們對現在和未來的看法,還希望他們作出將大眾利益最大化的思考,快與慢翠經3 正確決定。 如何測量體驗效用? 我研究體驗效用和決策效用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性已經有很長的時間了。當我和阿莫斯致力於前景理論研究的時候,我設計了這樣一道測試題:假設某人每天都要接受一次痛苦的注射。原計劃注射20天,現減至18天,請問人們對這種減少的感覺與從6天減少到4天一樣嗎? 若不一樣,你能說出理由嗎? 我沒有收集結果資料,因為結果很明顯。你也可以自己驗證一下,若能將注射天數減少1/3(即從6天減到4天),而不是1/10(即從20天減到18天),人們往往願意付出更多。在第一種情況下避免兩次注射的決策效用要比在第二種情況下大,並且相較於第二種情況,人們都願意為第一種情況付出更多。但是,這種區別是荒謬的。如果痛苦每天都是一樣的,則按應該注射的次數而言,為兩種減少的注射量分配不同的效用又有何道理呢?用我們今天的話說,這個測驗題告訴我們:體驗效用可以用注射次數來衡量。而且,至少在某些情況下,體驗效用可用做評估決策的標準。 決策者若想得到同等的體驗效用(或免於遭受同樣的損失)卻分配出不同的效用是種錯誤。你可能會發現這種情況很明顯,但是在決策理論中,判斷決策是否錯誤的唯一標準就是看這個決策和決策人的其他偏向是否一致。我和阿莫斯一起討論了這個問題,但是我們沒有深人研究。多年以後,我又開始思考這個問題。 怎樣衡量體驗效用?怎樣回答像“在治療過程中,海倫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或者“她在沙灘上待了20分鐘有多享受”這樣的問題?英國經濟學家弗朗西斯•埃奇沃思(Francis Edgeworth)早在19世紀就對此類問題作了推測,並提出發明“快樂測量儀”的想法,這種儀器可衡量出一個人所經歷的快樂或痛苦的大小。 體驗效用是會變化的,就像每天的溫度或氣壓那樣,其結果將被繪製成時間函式。海倫在治療過程中或休假期間經受了怎樣的痛苦或快樂就像是“曲線下的區域”。 時間在埃奇沃思的構想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如果海倫在沙灘上待了40分鐘而不是 20分鐘,並且她很享受,則此時她的總體體驗效用就會翻倍。就像注射次數加倍會 348

第35章體驗效用與決策效用的不一致使治療時注射的痛苦翻倍一樣。這就是埃奇沃思理論,現在我們對於他的理論的構建情景有了更準確的理解。 圖15是我和唐 •雷德梅爾(Don Redelmeier)為一項研究而設計的,是關於兩名病患經歷的痛苦的結腸鏡檢查資料。雷德梅爾是多倫多大學的醫生和研究者,早在 20世紀90年代,他就將這項實驗提出來了。現在,做這個手術時常會輔用麻醉藥物和健忘症藥物,但是在我們收集資料時,這些藥物還未被廣泛應用。實驗中,每60 秒我們就要求這些患者說出他們當前的痛苦程度。這些資料用一個範圍的值來表示: 零表示“沒有任何的痛苦”,10表示“無法忍受的痛苦”。正如你可以看到的,在此過程中,每個患者的體驗有很大的改變,患者A的體驗持續了8分鐘,患者B持續了 24分鐘。(過程結束時記錄的資料則為零)。此實驗共有154位患者參加,最短的過程持續了4分鐘,最長的有69分鐘。 10 8 患者A 6 4 10 8 64 惠者B 2 2 0 0 0 10 時間(分鐘) 0 10 時間(分鐘) 20 圖 15 接下來請思考一一個簡單的問題:假設研究人員使用相似的疼痛範圍值對兩位患者的疼痛感進行測量,哪一位患者的疼痛感更強呢?無可爭議,人們普遍認同患者B 會承受更大的痛苦。痛苦程度相同時,患者B不會比患者A所承受的時間短,對於B 來說,“曲線下的區域”顯然比A的要大。當然,關鍵因素是B的痛苦過程持續時間更長。這些測量資料都來自瞬時疼痛的“快樂測量值”。 當實驗結束時,我們要求受試者評估整個過程中感受到的“痛苦”。圖中的文字是為了幫助受試者回想他們感受到的全部痛苦,以及進而產生的快樂測量值。令人驚訝的是,患者沒參加過類似的實驗。統計分析揭示了兩個結果,解釋了我們在其 349

思考,快與慢甜談9 他實驗中觀察到的模式: •峰終定律①(peak-end rule):整體的回顧性評級可透過將最糟糕時期和最後時刻的疼痛程度的平均加權而評估出來。 • 過程忽視(duration neglect):過程的持續對所有疼痛的評估沒有任何影響。 現在你可以將這些規則應用到患者A和患者B的情況中。最糟糕的評估(8~10) 對這兩位患者來說是相同的,但患者A在過程結束前的最後評估是7,而患者B只是 1。因此,對於患者A來說,蜂終的平均值是7.5,而想者B只有4.5。正如預期的那樣, 患者A在此期間比患者B更痛苦。對於患者A來說,結束時也是個糟糕的體驗,這真的很不幸,完全沒有愉快的記憶。 我們現在陷入了困境:測量體驗效用有兩種方法,即快樂測量值和回顧性評級, 但這兩種方法從系統角度而言是不同的。快樂測量值是有觀察員從他人不同時刻的體驗報告中計算出的資料。我們將這些判斷稱為過程一權衡,因為在計算 “曲線下的區域”時,對各個時刻都作了相等的權衡:在疼痛強度為9時,兩分鐘的疼痛是一分鐘的兩倍。然而,本實驗和其他研究的成果表明,回顧性評級對過程並不敏感,而且, 相比於其他時刻,回顧性評級會權衡兩個單一時刻,即高峰和末端。所以,哪一個更重要呢?醫生應該怎樣做呢?這種選擇對醫療實踐有所啟示,我們注意到: • 如果目的是為了減少患者的痛苦記憶,那降低最為疼痛時的疼痛感就比將疼痛的過程減到最短更內重要。同樣的道理,如果患者在過程結束時感到的疼痛相對較輕,他對此過程的記憶就會更好,那麼逐漸減輕疼痛比急劇減輕更可取。 •如果想減少實際體驗到的痛苦,迅速完成這個過程或許更合適,即使這樣做會讓患者更疼痛並給患者留下可怕的記憶。 你認為這兩個目標哪一個更好?我沒有作調查,但我認會有很多人選擇痛苦記憶較少的那個。我覺得將這種困境看做是兩個自我之間的利益衝突會更容易理解一 ① 峰終定律,指我們對一件事物的記憶僅限於高峰和結尾,事件過程對記憶幾乎沒有影響。高峰之後,終點出現得越迅速,這件事留給我們的印象越深刻。作者因這個認知獲得諾貝爾獎。—一編者注 350

第35章體驗效用與決策效用的不一致點(這與我們所熟悉的兩個系統不符合)。經驗自我是回答“現在疼嗎”這種問題的, 而記憶.自我則是回答 “總體如何”這種問題的。我們只有透過記憶才能儲存生活體驗, 因此,在我們思考生命時,唯一能採取的觀點來自於記憶自我。 我曾作過一個關於將記憶和體驗區分開的困難的演講。結束後,我聽到了一名觀眾的評論。他說聚精會神地聽唱片中的交響樂時,由於光碟有刮痕,快結束時產生了令人厭惡的聲音,糟糕的結尾往往 “毀了全部的體驗”。但實際上毀的並非是體驗, 只是對它的記憶而已。經驗自我幾乎有了完美的經驗,糟糕的結尾並不能將其抹去, 因為這種體驗已經發生了。這位聽眾將整個體驗定義為失敗,就因為它的結尾很糟糕,但他卻忽略了40分鐘的音樂帶給他的快樂。實際體驗真的毫無價值嗎? 混亂的體驗以及對此體驗的記憶是種認知錯覺,而對這種體驗的替代讓我們相信過去的體驗是可以被消除的。經驗自我無法表達自己的感受,記憶自我有時又是錯的,但記憶自我可以記錄體驗,並掌控我們從生活中學到的東西,而決策也正是由這個自我做出的。我們從過去的經驗中學到的就是儲存記憶,這麼做未必是為了未來的體驗。這就是記憶自我的專制性。 記憶自我誇大了痛苦體驗為了證明記憶自我的決策能力,我和我的同事設計了一個實驗,用的是溫和卻有些殘忍的方式,我將這種方式稱為冰手方式(正式名稱為冷升壓試驗)。我們要求受試者將手浸入冰冷的水中且讓冰水沒過手腕,一段時間後可以拿出來,並能得到一條溫暖的毛巾。受試者可用另一隻手控制鍵盤上的左右鍵以不斷記錄自己所承受的痛苦,這種方法可作為與其經驗自我的直接交流。我們選擇的水溫會讓人感覺疼痛, 但能忍受。當然,受試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自由地移動他們的手,但沒有人這麼做。 每位受試者都做了兩次冰手實驗: 短期實驗情況就是在14攝氏度的水中浸泡60秒,受試者會感到水特別涼, 但還能忍受。60秒結束後,實驗者讓受試者把手從冷水中拿出來,並給他們一條溫熱的毛巾。 351

思考,快與慢 PXOSL ND SLd 長期實驗情況會持續90秒。其最初的60秒和短期實驗的情況一樣,在60秒結束時,實驗者什麼也不會說,但是他會開啟一個閥門,讓溫水流人容器中。在後30秒內, 水溫大約會上升1攝氏度,剛好可讓受試者覺察到疼痛感略有緩解。 受試者被告知會進行3次實驗,但事實上,他們只經歷了短期和長期兩種情況, 分別用不同的手。兩次實驗間隔7分鐘。第二次實驗結束7分鐘後,受試者可選擇是否參加第三次實驗。而且第三次試驗是對前面某次實驗的重複,而且使用哪隻手可自己決定。當然,一半的受試者用左手做短期實驗,一半用右手做;一半選擇先做短期實驗,一半選擇先做長期實驗,等等。這是一個被嚴格控制的實驗。 該實驗的目的是為了在經驗自我和記憶自我間引起衝突,也是在體驗效用和決策效用間引起衝突。從經驗自我的角度看,長期實驗明顯更糟糕。我們希望記憶自我會有另一種見解。峰終定律認為短期實驗的記憶要比長期實驗的記憶更槽,而過程忽視則認為90秒和60秒疼痛之間的區別會被忽略。因此,我們預測受試者將對長期實驗會有更好的(或更不好的)記憶並且選擇重複此試驗。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 有80%的受試者(在做長期實驗時認為最後一個階段的痛苦減輕了)選擇在第三次實驗時重複長期實驗,稱自己願意忍受後30秒不必要的痛苦。 那些選長期實驗的受試者並不是受虐狂,也不是想使自己置身於更糟糕的體驗中,他們只是犯了一個錯誤。如果我們問他們:“你是喜歡泡90秒,還是隻是前60 秒?”他們肯定就會選擇短期實驗了。然而,我們沒有這樣問,受試者只是選擇腦海中自然想到的:他們選擇的是記憶中不那麼令人厭惡的實驗。我在問他們時,他們知道兩次所受痛苦哪個時間更長,但他們並沒有將這種認識與實際聯絡起來。他們的決定是出於一種簡單的直覺:即選擇你最喜歡的或最不喜歡的。記憶規則決定了他們有多不喜歡這兩種選擇,反過來,這種不喜歡的程度又決定了他們的選擇。冰手實驗,就像我之前說的注射測驗題,都揭示了決策效用和體驗效用之間的差異。 在本實驗中,我們觀察到的偏向是我們在之前講到的“少即是多”的另一個例子。 其他“少即是多”的例子包括奚愷元的實驗,即給低於總價值的24個盤子附加上幾個盤子,因為附加的盤子中有的是壞的。還有一個例子是琳達問題,即激進的婦女會被認為更像是主張女權主義的銀行出納,而不是普通的銀行出納。其中的相似性並非偶然。系統1同樣的操作特點說明了三種情況:系統1是用平均水平、規範和原 352